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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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区人民法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
公平正义”为目标,全力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突出审判执行主业,依法履行职责,创新管理机制,加强队伍
建设,整体工作实现稳步发展。共受理各类案件7597件,审判执行结案6961件。年内,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2014年度司
法宣传先进单位。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办表彰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刑事审判】 是年,受理刑事一审案件590件868人。其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09件。审结 579件896人。其中,刑事附带
民事案件139件,标的金额1809.2万元。依法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11件225人。其中,交通肇事89件89人,危险驾驶
110件110人,重大责任事故5件8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1件5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4件6
人,放火、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等其他犯罪案件2件7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件86件107人。其中,故意伤害58件
67人,强奸8件8人,故意杀人2件2人,过失致人死亡3件3人,猥亵儿童3件3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4 件7人,过失致人重
伤1件1人,非法拘禁7件16人。侵犯财产案件141件201人。其中,盗窃96件136人,抢劫16件29人,职务侵占5件7人,故意
毁坏财物2件5人,敲诈勒索2件2人,诈骗19件21人,挪用资金1件1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87件196人。其中,寻衅滋事
15件24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9件20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9件17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品12件35人,容留他人吸毒2件5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3件3人,引诱、容留、介绍卖淫2件3人,非法持有毒
品5件6人,污染环境14件29人,聚众斗殴2件10人,赌博2件5人,开设赌场10件31人,组织卖淫1件6人,窝藏、包庇1件2人。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4件122人。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件3人,合同诈骗3件5人,信用卡诈骗1件1人,非
法经营3件12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件40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4件37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1件8人,生
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4件7人,集资诈骗1件2人,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1件2人,假冒注册商标1件1人,销售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1件1人,票据诈骗1件1人。贪污贿赂案件29件44人。其中,贪污5件17人,受贿15件15人,行贿2件2人,
挪用公款7件10人。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案件1件1人。判决578件890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28人,三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96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27人,拘役122人,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487人,管制的
1人,单处罚金的25人,免于刑事处分的4人。移送1件6人。案件审理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打击职能作用,全力打造平
安临淄。对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有组织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对李某某等37名
被告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钟某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多起重大疑难敏感案件,进行妥善处理,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
定。依法审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有力地推进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推进实施轻微犯罪前科封存制
度,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系列主题活动,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犯罪。

【民事审判】 是年,受理各类一审民事案件2296件,审结2035件,审结标的额11496.01万元。依法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821件。其中,离婚692件,抚养、扶养关系纠纷53件,抚育费纠纷11件,抚养费纠纷35件,赡养纠纷16件,登记离婚后财
产纠纷7件,婚约财产纠纷3件,解除收养关系、探视子女权纠纷以及其他纠纷4件。依法审结继承纠纷案件23件。其中,
法定继承19件,遗嘱继承2件,其他2件。依法审结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权利纠纷案件62件。其中,财产权属纠纷34件,
财产损害赔偿9件,其他19件。依法审结人身权纠纷案件762件。其中,人身损害赔偿727件(含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701件,医疗事故损害赔偿1件,其他人身损害赔偿25件),人身自由权、名誉权、姓名权及其他人身权35件。依法审结特
殊侵权纠纷案件44件。其中,雇员受害赔偿30件,产品责任3件,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赔偿1件,动物致人损害赔偿1件,
其他9件。依法审结票据纠纷案件15件。其中,票据返还请求权1件,票据追索权4件,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2件,其他8件。
依法审结股东权纠纷、不当得利及其他18件,适用特别程序案件290件。案件审理中,坚持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关系。坚
持依法自愿原则,调撤结案1159件。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有必要为社会提供规则的引领案件,及时以判决方式结案,判决
结案628件。以其他方式结案248件。

【商事审判】 是年,受理各类一审商事案件2133件,审结1896件,审结诉讼标的总金额23537.64万元。依法审结买卖合同
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353件。其中,买卖合同纠纷307件,借款合同纠纷1046件(含民间借贷纠纷730件,企业之间借
款12件,金融机构同业拆借1件,其他303件)。依法审结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案件12件。其中,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2件,其他8件 。依法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44件。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2件,其他2件。
依法审结运输合同纠纷案件24件。其中,货运合同纠纷14件,其他10件。依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11件。其中,劳动合同1
件,其他110件。依法审结其他合同纠纷案件352件。其中,担保合同纠纷41件,租赁合同纠纷47件,劳务合同70件,服务
合同58件,保险合同16件,承揽合同18件,农村承包合同6件,电信合同1件,居间合同1件,赠与合同纠纷2件,典当合同
1件,储蓄存款合同1件,合同撤销权纠纷1件,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纠纷2件,其他87件 。案件审理中,坚持妥善审
理涉农案件,依法促进农村稳定;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依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妥善审理股权纠纷、破产重整等案件,
依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妥善审理买卖、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依法维护交易秩序。妥善审理票据、保险等金融案件,依
法保障全区金融安全。

【行政审判】 是年,受理行政一审诉讼案件70件,审结71件(含旧存)。在审结的案件中,不服公安管理的8件,不服土
地资源管理的3件,不服城建管理的7件,不服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的6件,不服镇政府管理的2件,其他的45件。按不服行
政管理内容划分,行政处罚8件,行政裁决11件,强制措施6件,履行法定职责43件,其他3件。经审理,判决维持原行政裁
决12件。其中,公安治安1件,城建拆迁1件,劳动和社会保障5件,其他5件。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2件,确认违法或无
效6件,镇政府赔偿1件,驳回诉讼请求5件。裁定准许原告主动撤诉43件。其中,行政处罚2件,行政裁决1件,强制措施3
件,履行法定职责37件。裁定驳回起诉2件。是年,共受理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案件85件,结案85件。其中,自然资源38件,
计划生育17件,其他30件。裁定准予执行85件。在结案件中,不予执行33件,执结52件。其中,自动履行15件,强制执行
9件,终结28件。在案件审执中,切实加大对具体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力度,妥善审理行政赔偿案件,依法维护了行政相对
人的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确保法律实施和政令畅通,维护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建立完善行政诉讼协调
机制,促进了行政纠纷化解。继续推行行政审判年报、司法建议等经验做法,促进了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积极推进行
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加大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力度,全面推进了依法治区。

【执行工作】 是年,受理执行案件2014件,执结1813件,执结标的额15977.6亿元。依法执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95件。
其中,自动履行义务结案41件,和解18件,强制执行35件,终结1件。依法执结权属、侵权案件310件。其中,自动履行义
务结案106件, 和解58件,强制执行135件,终结11件。依法执结合同案件1408件。其中,自动履行义务结案376件,和解
185件,强制执行364件,终结483件。在案件执行中,坚持用足用好各类强制手段,对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坚决强制其执行义务,共拘留被执行人57人次,罚款10人次。开展涉金融债券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依法扣划存款3000余万
元,查封车辆41台,房产32处,及时进行了评估拍卖。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清理执行活动,共恢复执行拖欠工资、交通事
故、人身伤害等案件216件,结案114件。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建立“点对点”联动查控机制,推行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制度,共将324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其中,119人自动履行了执行义务。

【审判监督】 是年,受理各类再审案件7件。其中,刑事再审案件1件,民事再审案件1件,商事再审案件5件。结案3件。
其中,民事再审案件1件,经审理,裁定终结结案;商事再审案件2件,经审理,均判决维持原判决。案件审理,坚持严把
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及程序关等“四关”。对于维持原判决的案件,加大裁判文书说理力度,充分说明理由,并
做好判后答疑工作,促使当事人理性地按照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利益,避免上访或矛盾激化。继续做好案件卷宗质量评查工
作,评查各类案件7201件。其中,刑事案件579件,民事案件2035件,商事案件1896件,行政诉讼及非诉执行案件155件,
执行案件1813件,司法鉴定、评估拍卖案件483件,上诉案件240件。坚持做到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归纳梳理和反
馈补正,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做到每月向全院通报一次评查结果。

【立案信访】 是年,立案7597件。其中,刑事509件,民事2296件,商事2133件,行政诉讼70件,行政非诉执行85件,执
行2014件,司法鉴定483件,再审7件。立案工作,坚持推行“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把椅子”服务,做到接
待当事人热心、倾听诉求耐心、审判案件细心、解决问题诚心。加强导诉台建设,对应提交的诉讼材料、法定手续,以及
诉讼风险等一次性告知,努力让当事人少跑腿,少花钱。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增设便民设施,提供一站式服务,让群
众诉讼更方便、更快捷、更节省。积极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共接待受理来访案件99件,答复99件。其中,执行案件54件,
民事案件39件,刑事案件6件。院长亲自接访督查督办案件33件。工作中,通过规范案件入口、强化审判管理、落实院领
导轮流接访等各项制度,前移信访关口,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对于重点信访案件,实行责任倒查、承办
人“终身包案制”、院领导包案和案件督办等制度,加大稳控化解力度。加大维稳基金的使用,全年为确有困难案件当事
人缓、减、免交诉讼费63298元,为困难当事人落实司法救助金70万多元。

【审判管理】 是年,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努力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为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和司法公
信力提供坚实保障。抓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全部在互联网公开,官方微博开通和正
常运行,并启用二维码管理。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5月6日,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开通庭审公开直播系统。加强审判管理
标准化建设,规范法官行为,确保依法公正办案。出台了合议庭工作标准、庭审质量标准、审判流程运行标准、裁判文书
质量标准、审判绩效考核标准、司法公开实施标准、审判案件质量问题认定标准等7个标准化文件。加强案件指导工作制
度化建设,通过典型案件编写,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司法权威。年内,编报典型案例52篇,被《中国审判案例要览》等国
家级刊物采用15篇,采用数和采用率名列全省基层法院之首。其中《宋玉宗诉淄博天堂山电器仪表成套设备公司经济补偿
金案》的案例观点被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采纳,作为全省惟一基层法院参加全省案例工作会议作了经验交流
发言。持续推进“三型”法庭建设,以不断强化“做精机关、做大法庭”为工作导向,改造升级凤凰法庭。改造后的凤凰
法庭软硬件建设均达到全省一流法庭标准,作为全省第六次法庭工作会议现场观摩示范法庭,赢得了与会人员的广泛好评。
会后,全省有28 个法院前往参观学习,成为全省法院工作的标杆。

【队伍建设】 是年,区法院共有在岗干警140人。其中,男性101人,占总人数的72%;女性39人,占总人数的28%。具有研
究生学历的7人,占总人数的5%;大学本科学历的126人,占总人数的90%;大专学历的6人,占总人数的4.3%。具有硕士学
位的7人,学士学位的36人。具有法官资格的86人(含助理审判员11人)。年内,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切实解
决“四风”突出问题,对“四风”方面四个层次39个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5项,努力做到内强素质,外
树形象。深入开展道德讲堂、接地气、走访帮扶困难群众等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宪法日法官宣誓”“慈心一日捐”等活
动,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明显提升。举办和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各类培训班26期,培训干警131人次,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资
深法官进行专题讲座5场,干警司法能力明显提升。通过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加大明察暗访和实名通报力度,对全院干
警强化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突出廉政管控,确保法院队伍清正廉洁。有3名干警受到省以上表彰奖励,19名
干警受到市级表彰奖励,32名干警51人次受到区级表彰奖励。(王爱明 康子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