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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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区人民检察院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落实区委关于建设生态和谐文明现代化临淄的工作部
署,牢牢把握省人民检察院“干在实处、干出实效、走在前列”的工作导向和市人民检察院实现“两步走”战略目标、争
创“五个一流”的总体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把握大局,立足执法办案,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
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是年,经淄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批准任
命李玉泉为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人民检察院先后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省“双无”检察院等市级以
上荣誉15项,分别被省市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和三等功,入选全省十个优秀基层检察院。干警获得全国检察机关电
子数据取证业务标兵、检察日报优秀通讯员等荣誉称号30余项,两名干警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
一等功和二等功,工作经验和调研报告先后17次被省市人民检察院等各级领导批示肯定。

【严打犯罪与综治维稳】 是年,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18人,起诉867人。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倾倒有毒有害废水等污染环
境犯罪30人,生产销售病死鸡肉制品、“毒豆芽”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16人,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法批捕、起诉各
类严重暴力犯罪41人,保持对多发型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打击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刑事犯罪,妥善解决辛店街道牛山
园生活区140户居民因开发商“跑路”多年无法办理房产证集体上访,凤凰镇寇家村村民因村内矛盾多次聚众冲击国家机
关等问题。针对部分企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个别村(社区)干部侵吞集体资产等引发的信访数量大幅上升,集体访、联
名访突出等问题,推进12309民生服务热线、“检视通”远程预约接访等综合平台建设,落实信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深
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通过民生服务热线解答群众咨询237件,妥善处理各类信访309件,办结中央巡视组、上级院交办的
信访案件10件,避免矛盾升级转化。加强执法办案释法说理,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可能引起当事人误解的案件,
加大解释和服判息诉工作力度,努力促成当事人和解,成功息诉9件,有效避免执法办案次生矛盾的发生。推进刑事被害
人救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为4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9000元,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在院机关和5个派驻检察室设
立检察宣告庭,对依法作出的不批捕、不起诉等决定及时公开宣告,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透明度。对轻微刑事犯罪,坚
持教育挽救为主的方针,决定不逮捕、不起诉146人。对14名未成年人依法作出宽缓处理并封存其犯罪记录,帮助6人重返
校园。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优先查办群众反映强烈,党
委、政府关注和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34人。其中,正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5
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4人。先后立查学校教辅资料订购环节贿赂犯罪 13人,乡镇干部挪用计生社会抚养费、农村
合作经营款犯罪5人,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贪污犯罪6人。成功查办市规划局原局长焦仁方特大受贿案。按照上级检察
院部署,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书商尹某某行贿100余万元被依法查处,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加强预防宣传,推
行预防志愿者制度,从全区43个单位选聘60名预防志愿者,实现专业化预防与社会化预防的有效对接。成立由本院12名业
务骨干组成的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根据预防对象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宣讲、警示教育80余场,受教育2万
多人。强化预防监督,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30余件,开展招标现场监督39场,当场废标11件,避免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万里行”活动,先后到“十化建”大连、上海等分公司开展预防活动。探索职务犯罪“云预防”新举
措,通过召开远程视频会议、建立预防QQ群、分享廉政微电影等多种方式,深化预防指导和廉政教育,进一步增强预防效
果。

【诉讼监督】 充分发挥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职能作用,开展对公安机关刑拘后未提请逮捕、未移送起诉案件监督和派出
所刑事执法活动专项监督,监督刑事立案21件,监督撤案8件,追捕追诉24人,纠正违法29件,提起刑事抗诉4件,提请和
建议提请抗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4件。加强对国土执法、环境保护和非法行医等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监督,监督立案2件,
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28件,监督法院执行10件。认真履行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职责,依法监督纠正监管违法13人次,
建议为1名见义勇为社区矫正人员减免刑罚,对3名监外执行和缓刑罪犯监督收监执行,维护司法权威。依法建议区法院对
判处管制及宣告缓刑罪犯实行社区矫正明确写入刑事判决书,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

【队伍建设】 制定完善《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组会议事规则》《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规
定18项,促进队伍管理和作风建设长效开展。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住党风廉政“两个责任”落实,开
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和“三看齐、五带头、十不准”等专题教育活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查摆整
改“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以良好的作风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形象。建立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跟踪回访制度,探索实行人民
监督员参与案件听证、庭审、检察宣告和检察技术案件等监督活动。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中聘请9名特约检
察员,保障其依法履行相关职责,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在全院实施“走出去、请进来”素能培养战略,选
派业务骨干到青岛、烟台、广州等地进行对口业务考察学习,学习成果在全院交流推广,进一步拓宽干警视野。与山东大
学法学院建立正式合作关系,聘请3名教授担任“检察业务咨询专家”,定期邀请讲授法学前沿问题,开展人才培养、理
论研讨等活动,合作申报的《错案认定标准与责任追究制度研究》调研课题被省检察院立项,有力提升了检察理论研究水
平,年度全院干警在各级理论刊物发表理论文章54篇。其中,国家级19篇。

【派驻检察室工作】 注重发挥派驻检察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三大工程”建设。建成覆盖全区469个村(社区)
的“检务公开栏”,广泛开展法制赶大集、检企共建、送法进校园等活动,累计发放法律明白纸、检民联系卡等宣传材料
1.2万余份,营造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结合开展涉农惠民政
策落实情况调研,针对国家农村户用沼气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推进项目进展。针对村
(社区)“两委”换届期间,矛盾相对集中,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情况,采取选前大力宣传、选中加强监督、选后跟进
预防的“三段式”服务模式,通过集中谈话、单独约谈、举办警示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对有关人员加强教育引导,保障换
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在全市率先建成集手机取证、数据修复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子证据实验室,并接入全国检察机
关电子数据“云平台”,提升对疑难复杂案件的侦破能力。建成与上级情报信息和指挥网络互联互通的职务犯罪侦查指挥
系统,实现对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基本信息的共享和一体化协作办案,推动职务犯罪侦查从传统人力型向现代科技型转变。
在齐鲁石化中心医院建立自侦办案专门医疗点,对看守所和本院办案工作区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进行高清数字化升级改造,
提升自侦办案安全水平,促进讯问活动依法规范开展。在全市提前建成“检视通”系统平台和派驻检察室高清监控系统,
拓宽基层检察工作的新途径,实现远程接访、远程监控、远程召开会议和远程询问,为群众诉求和检察办案提供方便快捷
通道。按照省检察院高清视频会议室建设标准要求和检察系统视频会议参加人员的需要,先后完成视频会议室背景墙的设
计和施工、网络光纤传输和供电线路的布设以及UPS电源和显示设备的迁移,完成高清视频设备的搬迁和连接,做到画面
清晰整洁满足全院干警参加会议需要。建成面积2400平方米的高标准控申接访楼,方便群众来访咨询,深化检务公开。全
部完成派驻检察室供暖建设或设施改造,新安装办公空调80多部,全面升级改造机关食堂,进一步提升干警工作生活条件。
(谢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