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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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全区民政工作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弘扬“认真专
业务实”作风,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
管理,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在全市率先免收婚姻登记9元工本费。推行“15分钟限时等待
承诺”,开展电话预约业务办理、延时错时服务等举措,提升服务质量。全年办理婚姻登记7206对,
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6726份。将老年证办理权限下放到镇(街道),即办即取,方便老年人。按照
省厅规范殡葬服务专项行动要求,区殡仪馆对殡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清理自查,落实“两公开
一自愿”制度,为全区90名特困人员减免殡葬费5万元。全面清理军干所沿街出租房,投资30万元将
营业房改造为军休干部活动室。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规范化管理,新登记社会组织29家,依法撤销社会
组织5家,全区社会组织达到293家。对全区200家社会组织进行排查,对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兼职(任职)的20家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进行清理整顿,相关人员全部按规定提交辞职报告。
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全面落实,安置病退士官1人。全区福利企业发展到35家,安置残疾职工956名。
投资88万元完成全区道路路牌的更新。民政信息、宣传、信访、财务等工作也都取得新成绩。区民政
局顺利通过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年度抽检及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在全市考核中获第一名。

【民生指标全面提高 民政工作公正透明】 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实现应保尽保。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
月由420元提高到45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由2600元提高到288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
每人每年由3800元提高到43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由2900元提高到3400元。全年发放低保金及
各类补贴1198万元,全部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到户、到人。为321名困难群众发放大病医疗救助金、
临时救济金137万元,为55名孤儿发放生活费48万元,为30名困境儿童发放救助金11万元,为镇(街道)
发放救灾款7万元,为12名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发放救助金5万元。为29名新增“五保”老人办理审批手
续,依法办理收养登记39例。资助12名流浪人员返乡,9名流浪乞讨人员送往市救助站。投入73万元,
为全区80户困难家庭新建、维修房屋。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22户低保对象主动签署《自愿退
出城乡低保承诺书》,7名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经办人员签署《临淄区低保备案表》,3026户
在保对象签署《临淄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区民政局、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及民政工作人
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全部签订不违规干预低保工作《承诺书》,共计1320份。这次低保对象
专项行动共清理注销972户2517人(其中自然减员166人,收入增加及子女就业1549人,自愿退出35人,
合力救助帮扶脱贫767人),新增100人。创新开展低保三级联审,将新增低保户的审批全部集中到镇
(街道),由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同时进行联审,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当场认定,并
根据审批户数按30%的比例随机抽取入户复核。三级联审使低保审批时限缩短10个工作日,也从源头
上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以及低保暗箱操作的现象,真正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出
台《临淄区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办法》,推行大公示、全公示制度,确保低保制度的公开、公平、
公正。投入10万元,在全市率先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出台《临淄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
对办法》,建立核对信息共享互查协作机制,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源真正用到最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
身上。

【“救急难”工作和“慈心一日捐”活动】 是年,临淄区被民政部确定为全省唯一一个“救急难”
试点区县。依托试点,建立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26个成员单位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
部门配合、 社会参与” 的工作格局。依托区81890民生热线,建立区级“一门受理”、镇(街道)
“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在12个镇(街道)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急难救助窗口,确保困难
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全年办结81890工单101件。其中,救助类50件,优抚安置类38件,养老服
务类8件,其他民政事务类5件,群众满意率达99%。制定《临淄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
法》,按2000~4000元的标准为50户临时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15万元,临时困难家庭得到及时有效救
助。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鼓励企业、单位和个人奉献爱心,为“安老、抚幼、助医、优学、扶
残、济困、赈灾”等公益活动提供资金支持,145个单位捐款126.5万元。

【“合力救助帮扶 增进民生福祉”行动】 “合力救助帮扶 增进民生福祉”行动,经过一年多的实
践探索,逐渐摸索出“政府兜底、分类帮扶、合力救助”的帮扶模式。建立社会“大救助”长效机制,
发挥综合救助体系的“救急难” 作用,“合力救助帮扶 增进民生福祉”行动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
11月5日、12日《中国社会报》在第一版以《淄博市临淄区委区政府民生建设“一号工程”“一户一
策”:最接地气的救助》为题,分两期大篇幅报道临淄合力救助帮扶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显著成效。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老龄工作】 是年,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从
养老业规划布局、养老队伍培育、强化扶持措施、建立考核评估机制等方面,明确全区未来三年养老
服务业发展的思路和目标,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出部署。投资1590万元建设金山养老中心,实行养
老机构公建民营,建成后将新增养老床位500张。投资400万元扶持朱台、敬仲、皇城、齐都等4家敬
老院维修改造,工程于10底完工。推行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料为依托的新型社会化养老方式,
设计起点高、配套设施全、运营方式新的淄江花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后将成为全市乃至
全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典范。至年底,全区建成和在建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5个,农村
幸福院20个。倡导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养老事业,投资8000万元的颐康养生院二期工程建成后将新增养
老床位600张,同时配套老年大学和老年医院;清源集团兴办的清源养老院,7月中旬首批入住30名老
人。在区教育中心成立全市首家区县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加大护工培训力度,年内举办培训班两
期,培训护工280余人,培训合格率100%。建立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制度,依托81890民生热线开展政府
购买服务工作,为全区城乡低保中的空巢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建国前老党员中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
理以及仅与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老人、百岁以上老人等提供家政清洁、精神慰藉、医疗保健、物
品配送、信息咨询等居家养老服务。为1295名90岁以上老人、31名百岁老人发放区级长寿补贴92万元。
老年节前夕,区大班子领导走访慰问全区25名百岁老人、敬老院“五保”老人以及部分民办养老机构,
送去油、蛋、奶等价值5万元的走访物资及1.5万元慰问金。

【双拥工作和优抚安置】 春节和建军节期间,区领导带队走访慰问驻军部队,送去20万元的拥军物
资。建军节前,与区老干局在72630部队共同举办“弘扬双拥优良传统、加强军政军民团结”联欢晚
会,为双拥工作增添色彩。为12个双拥文化教育活动基地挂牌,整合政府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拥
军资源,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为全区3688名优抚对象发放各类抚恤定补金1200
余万元,发放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400余万元。为全区1252名重点优抚对象缴纳城乡居民医疗及城
镇职工医疗保障金120万元,并实行门诊全年定额、住院网上报销的“一站式”服务。为702名“三老”
优抚对象进行免费查体,为43名残疾军人配置辅助器具。办理农村籍退役士兵身份认定98人,烈士子
女身份认定7人,新评残4人。为474名残疾军人换发新的残疾军人证,为459名符合烈士证明书换发条
件的遗属进行烈士证换发工作。投入资金13.1万元,为10户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维修或新建危房。开展
关爱功臣活动,为19名孤老优抚对象各送1吨煤,保障其温暖过冬。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年内接
收退役士兵298人, 转业士官38人,及时为他们办理落户和档案转交手续,并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462.2万元。年底前,将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26名退役士兵、38名转业士官全部完成安置。组织全
区退役士兵110人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烈士褒扬工作】 区烈士陵园组织清明节期间悼念烈士活动,接待4万人次;作为全区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基地,接待区直部门、企事业单位等5000人次在此开展入党宣誓、重温入党誓词等纪念
活动。9月30日,在烈士陵园隆重举行全区首个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实施散葬烈士墓集中管理二期
工程,共建烈士墓816座,实现了应迁尽迁。完成对镇村烈士纪念设施维护、修缮,修复镇村烈士纪
念设施4处。至年底,区烈士陵园共迁建烈士墓1388座,绿化面积2.6万平方米,成为集教育功能、墓
园文化和园林艺术为一体的重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 开展“阳光村务”建设,抓好村务公开和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账务、公
章、档案管理。落实领导责任制,使城乡社区建设真正成为“一把手”工程。新成立8个社区居委会,
社区工作者每月补贴由1865元调整为2180元。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共划分社区网格744个,招聘网格
员2744人。制订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和流程,举办换届选举培训班,配合组织
部门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区443个村(社区),完成党组织换届的427个,书记
连选连任的319个;完成村委会换届的442个,主任连选连任的334个;村“两委”换届全部完成的427
个,书记、主任“一人兼”的350个。这次换届选举无论是换届进度还是换届质量均走在全市前列。

【三峡工程外迁移民安置竣工验收】 是年,临淄区顺利通过山东省三峡工程外迁移民安置竣工验收
组验收。按照“集中安置到县乡,分散安置到村组”原则,临淄区接收三峡工程农村移民52户222人,
安置在全区4个镇(街道) 的13个村。其中,皇城镇安置8户40人,朱台镇安置11户48人,凤凰镇安置
21户83人,齐陵街道安置12户51人。划拨宅基地1.55万平方米,户均256平方米;完建砖混结构房屋面
积5550平方米,人均25平方米,外加10平方米厨房。移民的水电路、通信、广播电视、就医等生活条
件都按高于当地群众的水平办理,移民户籍、子女入学、宅基地使用等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划拨承包
耕园地20.75万平方米,人均933平方米,全部办理了土地确权手续。中央及安置地各级政府地方财政
共拨入资金780.1万元。 其中, 中央拨入472.5 万元,地方各级财政拨入 307.6 万元。完成移民资金
768.1 万元。其中,中央拨入三峡外迁移民安置资金全部列支。安置工作采取“情、理、法”三管齐
下的管理方法,在“引导、帮扶、促进”上下工夫,帮助移民扎根临淄,并逐步走上富裕的道路。
(付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