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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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关于2013年度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意见
临发〔2013〕1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发展、实干和以项目建设为纲
的工作导向,加大“转、调、创”力度,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按照区十
二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制
定如下意见。
一、奖励政策
(一)突出贡献奖励
1.对年内实现区内财政收入总量列全区第一名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2.对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列全区第一名的企业,奖励100万元。
(二)鼓励企业增加税收
1.对年内实现区内财政收入总量列全区前20名且增加额列全区前10名的工业
企业,按增加额的5%奖励企业。
2. 对年内实现区内财政收入总量列全区前10名且增加额列全区前5名的服务
业企业(不含金融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为主体的企业),按增加额的5%奖励企业。
(三)鼓励企业扩大投资
1.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竣工投产、固定资产投资总
额(不含土地费用) 1亿元(含1亿元)至5亿元的工业项目业主按投资总额的万
分之三给予奖励,投资5亿元(含5亿元)至10亿元的按投资总额的万分之四给予
奖励,投资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按投资总额的千分之一给予奖励。
对已竣工投产、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费用) 进入全区前10名且不低于
3000万元的服务业项目业主 (不含房地产和自用部分低于建筑面积30%的商业地
产项目),按投资总额的万分之五给予奖励。
2.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已竣工投产、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费用)
5000万元以上且生产性设备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投资总
额的千分之一给予奖励。
(四)鼓励企业争先进位
1.继续在全区工业和服务业企业中开展夺星创优活动(不含金融机构和房地
产开发为主体的企业)。
2. 对年内实现区内财政收入前100名的企业,区委、区政府授予“全区地方
纳税百强企业”荣誉称号。
(五)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1.信贷投放奖。对本行政辖区内的各商业银行,按其年内对区内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的地方企业贷款日均增加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其中,对贷款利率在基
准利率下浮(含基准利率)部分,按万分之八奖励(万分之三用于奖励市级以上
银行) ; 对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浮30%(含30%)以下部分,按万分之七奖励
(万分之二用于奖励市级以上银行);对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浮30%至50%(含
50%) 部分,按万分之五奖励(万分之一用于奖励市级以上银行);对贷款利率
在基准利率上浮50%以上部分, 按万分之三奖励(万分之零点五用于奖励市级以
上银行)。
2.区人行、区银监办按照年度各商业银行奖金额的平均水平享受奖励。
以上奖励,奖金总额的35%用于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
3.区内各商业银行2013年度在地方企业未欠息、未逾期还款或未形成不良贷
款的情况下,未经企业同意和区政府备案而擅自收回贷款,给企业造成损失或重
大影响的,取消奖励资格。
(六)鼓励镇(街道)加快科学发展
1. 区财政设立100万元专项资金,根据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2013年度目
标管理考核得分情况,给予奖励(具体考核办法由区考核办制定)。
2. 区财政设立100万元专项资金,根据镇(街道)2013年度观摩点评排名情
况,给予奖励(具体考核办法由区考核办制定)。
3. 区财政设立100万元专项资金,根据镇(街道)2013年度群众满意度测评
得分情况,给予奖励(具体考核办法由区考核办制定)。
4. 区财政设立200万元专项资金,根据镇(街道)2013年度财政收入完成情
况,给予奖励。
此项奖励总额的15%用于奖励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15%用于奖励镇长
(街道办主任),其余部分由镇(街道)奖励对相关工作有贡献的人员。
(七)鼓励区直部门服务科学发展
根据区直部门201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排名、评价考核排名,综合计算部门服务科
学发展排名,权重为5:5。根据考评结果按照组别排名前30%的部门(单位)评为
优秀等次, 人均奖励1000元,其余部门(单位)人均奖励500元。对表彰为优秀
等次的市属以上驻临淄管理机构, 每个单位奖励2万元(具体考核办法由区考核
办制定)。
二、考核及政策兑现
(一)考核采取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以上奖励条件的
各类企业、单位,分别于每季度末和2014年年初向区主管部门和区财政部门提出
申请,并提供成果报告。
(二)区主管部门和区财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及时对申请进行论证考核,核
准确定后向社会发布,并依据相关政策兑现奖励资金。成果考核原则上剔除体制
调整、政策变动等不可比因素,按照同口径计算确认。
(三)各项奖励政策根据考核结果于2014年年初兑现。对同时达到多项奖励
政策的同一企业、同一项目(突出贡献奖励除外),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
享受”的原则兑现。
(四)参与评奖的企业当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有严重违
法违纪行为的、被投诉有严重产品质量问题的、被查实偷税行为的均予一票否决;
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撤销有关荣誉和追回相应奖励,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奖。
三、其他奖励政策与本意见相抵触的,以本意见为准。
四、本意见有效期限为2013年度。

关于兑现2013年度经济奖励政策的通报
临发〔2014〕2号

2013年,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2013年度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意见》
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全区上下转方式调结构、加快科学发展的积
极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此为契机,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科学务实、
积极作为,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有力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经
区检查考核验收领导小组对有关工作的考核验收,现将有关奖励情况予以通报表
彰。
希望受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在今后的工作中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
绩。全区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全区
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3年度经济奖励政策兑现情况

一、突出贡献奖励
(一)奖励2013年实现区内财政收入总量列全区第一名的淄博齐翔石油化工
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元。
(二)奖励2013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列全区第一名的淄博齐翔腾达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100万元。
二、鼓励企业增加税收
(一)奖励2013年实现区内财政收入总量列全区前20名且增加额列全区前10
名的工业企业477.67万元(按增加额的5%奖励)。其中,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
有限公司175.86万元,山东中轩生物有限公司103.72万元,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80.09万元, 淄博诺奥化工有限公司56.88万元,南金兆集团有限公司35.15万
元,淄博王煤矿业有限公司19.66万元,齐鲁伊士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4.47万元,
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1.71万元,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0.13万元。
(二) 奖励2013年实现区内财政收入总量列全区前10名且增加额列全区前5
名的服务业企业(不含金融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为主体的企业) 82.98万元(按增
加额的5%奖励) 。其中,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37.97万元,山东三维石化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万元,山东海湾大型设备吊装有限公司18.86万元,淄博
山河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5.93万元。
三、鼓励企业扩大投资
(一)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奖励2013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竣工投产、固
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费用)1亿元(含1亿元)至5亿元的4个工业项目业主
和5亿元(含5亿元) 至10亿元的3个工业项目业主106.42万元。其中,淄博齐翔
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顺酐项目35.94万元、7万吨/年稀土顺丁橡胶项
目32万元,山东朗晖石油化学有限公司20万吨/年特种糊树脂一期项目11.68万元,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3亿袋/年非PVC软包装输液项目8.44万元, 淄博市临淄热
电厂有限公司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8.26万元,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王旺庄
铁矿200万吨/年扩建项目6.72万元,淄博睿霖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石脑油芳构
化制苯项目3.38万元。
奖励2013年已竣工投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费用)列全区前10名
且不低于3000万元的7个服务业项目业主 (不含房地产和自用部分低于建筑面积
30%的商业地产项目) 33.5万元。其中,山东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9商业
综合体项目11.52万元, 淄博贝瑞建设有限公司居然之家临淄店项目6.45万元,
山东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淄古玩城项目5.09万元,淄博开涞置业有限公司
临淄国际商会大厦项目4.8万元, 淄博硕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齐鲁花卉大世界项
目2.5万元, 山东亿家喜工贸有限公司渤海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项目1.64万
元,淄博众得利集团有限公司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1.5万元。
(二)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奖励2013年已竣工投产、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土地费用) 5000万元以上且生产性设备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7个战略性新
兴产业项目69.7万元。 其中,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万吨/年三聚氰胺浸渍
装饰原纸清洁生产项目一期工程29.09万元,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羟乙基淀粉
原料药及注射剂技术工艺提升项目11.05万元, 山东清田塑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
水产水利用土工合成材料一期项目7.03万元,淄博加华新材料资源有限公司3000
吨/年汽车尾气催化剂项目5.83万元, 山东鑫脉石化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年丁内
脂项目5.77万元, 山东华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树脂基复合材料设备制造项目
5.72万元,山东美陵化工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催化裂化烟气脱硫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5.21万元。
四、鼓励企业争先进位
(一)授予2013年度夺星创优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
有限公司、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金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北金集团有限公
司、阳煤集团淄博齐鲁第一化肥有限公司、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齐峰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轩生化有限公司、山东金顺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金鼎矿
业有限责任公司、淄博茂业商厦有限公司11家企业“明星企业”称号,各奖励企
业法人代表10万元,并颁发“明星企业家”奖杯。授予淄博诺奥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美陵化工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齐旺达集团有限公司、淄博加华新材料资源有限公司、
淄博正华助剂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英科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淄博王煤矿
业有限公司、淄博齐鲁比欧西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海湾大型设备吊装有限公
司、山东奥德隆集团有限公司、淄博诚意燃气有限公司、山东依厂物流有限公司
14家企业“优秀企业”称号,各奖励企业法人代表5万元,并颁发“优秀企业家”
奖杯。
(二) 授予2013年实现区内财政收入前100名的企业“全区地方纳税百强企
业”荣誉称号(具体名单见附表1)。
五、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根据2013年临淄区区级银行机构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共奖励538.54万元,区
级银行奖励372.76万元,市级以上银行奖励165.78万元。其中,中国农业银行临
淄支行46.58万元,市级以上银行20.43万元;中国工商银行临淄支行46.07万元,
市级以上银行20.86万元; 交通银行临淄支行44.62万元,市级以上银行17.61万
元;山东临淄农村商业银行37.39万元,市级以上银行13.26万元;招商银行临淄
支行34.53万元, 市级以上银行18.81万元;中国建设银行齐鲁石化支行28.29万
元, 市级以上银行11.32万元; 齐商银行齐都支行23.39万元, 市级以上银行
10.85万元;齐商银行临淄支行23万元,市级以上银行13.44万元;中国光大银行
临淄支行15.75万元, 市级以上银行6.3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临淄区支行
13.01万元,市级以上银行7.4万元;中国银行临淄支行2.79万元。根据各商业银
行奖金的平均水平,对中国人民银行临淄区支行、淄博银监分局临淄办事处各奖
励28.67万元,市级以上管理机构各奖励12.75万元。
六、鼓励镇(街道)加快科学发展
(一) 兑现2013年度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考核奖励资金100万
元。 其中,金山镇12万元、凤凰镇10.5万元、金岭回族镇10万元、稷下街道9.5
万元、辛店街道9万元、敬仲镇8.5万元、齐都镇8万元、齐陵街道7.5万元、朱台
镇7万元、闻韶街道6.5万元、雪宫街道6万元、皇城镇5.5万元。
(二) 兑现2013年度镇(街道)观摩点评考核奖励资金100万元。其中,金
山镇12万元、凤凰镇10.5万元、稷下街道10万元、齐陵街道9.5万元、辛店街道9
万元、朱台镇8.5万元、敬仲镇8万元、金岭回族镇7.5万元、齐都镇7万元、皇城
镇6.5万元、雪宫街道6万元、闻韶街道5.5万元。
(三) 兑现2013年度镇(街道)群众满意度测评考核奖励资金100万元。其
中, 朱台镇12万元、齐都镇10.5万元、齐陵街道10万元、敬仲镇9.5万元、皇城
镇9万元、金山镇8.5万元、稷下街道8万元、雪宫街道7.5万元、闻韶街道7万元、
辛店街道6.5万元、凤凰镇6万元、金岭回族镇5.5万元。
(四) 兑现2013年度镇(街道)财政收入考核奖励资金200万元(具体完成
情况见附表2) 。其中,齐都镇22.67万元、闻韶街道20.7万元、稷下街道19.03
万元、 雪宫街道18.13万元、辛店街道16.72万元、朱台镇16.45万元、金岭回族
镇16.23万元、 金山镇15.45万元、凤凰镇15.3万元、齐陵街道14.33万元、敬仲
镇13.19万元、皇城镇11.8万元。
七、鼓励区直部门服务科学发展
奖励2013年度区直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和评价考核优秀等次的区委统战部、区
总工会、区编办、区委群工部(信访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农工办、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交运局、临淄环保分局、区住建局、区安监局、临淄公安分局、区
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局、区
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广电局、区人口计生局、区科技局、区体育局人均1000元,
列入考核的其他区直部门、 开发区人均奖励500元。奖励2013年度被表彰为优秀
等次的临淄国土资源分局2万元。

2013年度全区重点骨干企业名单

山东北金集团有限公司 南金兆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金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齐峰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阳煤集团淄博齐鲁第一化肥有限公司 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金顺达集团有限公司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淄博加华新材料资源有限公司 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蓝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西召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依厂物流有限公司
山东齐旺达集团有限公司 淄博齐鲁比欧西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淄博诺奥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齐鲁石化建设有限公司
淄博东泰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王煤矿业有限公司
山东齐银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中轩生物有限公司
淄博正华助剂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市临淄区石化燃料有限公司
淄博鑫泰石化有限公司 淄博英科框业有限公司
齐鲁伊士曼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美陵化工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公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齐鲁物流有限公司 山东迅达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 山东巧媳妇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兴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诚意燃气有限公司
山东凯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胜利油田孚瑞特淄博热采装备分公司

第四届临淄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名单

王 冰 山东大地人(临淄)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王 宾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二中队科员
王荣利 临淄农村商业银行高阳支行行长
刘 群 齐鲁化学工业区国家税务局齐都分局副局长
孙夕宝 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办公室副主任
李 强 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委员、团支部书记
李学强 山东卓创资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张建勇 山东永聚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焦 冲 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曹元良 中共临淄区委宣传部新闻外宣科科长
(穆连玉)

临淄区巾帼十杰名单
勾希花 朱台镇宋桥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左文英 山东长志泵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 艳 山东奥德隆集团有限公司生肉柜组组长
李 静 临淄区人民医院干保科主任
国爱梅 闻韶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郑爱村 临淄区人民法院稷下法庭副庭长
赵新丽 临淄区广电局新闻中心主任
高 伟 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临淄分局副局长
常 燕 临淄区教育局教研室中学一级教师
梁荣云 临淄区财政局农财科科长
(赵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