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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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2年,区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
深化 “公信法院” 创建,依法履行职责,创新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各项
工作实现稳步发展。共受理各类案件5446件,审判执行结案5719件(含旧存)。
年内,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司法宣传先进单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
法院“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活动优秀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
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先进集体。 共有2个集体9名干警受到省以上表彰奖励,5
个集体、10名干警受到市级表彰奖励。

【刑事审判】 是年,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打击职能,全力营造稳定的治安环境。
共受理刑事一审案件444件686人,审结436件672人。依法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案件113件125人。其中,交通肇事78件82人,危险驾驶28件28人,重大责任事故
2件3人,破坏电力设备2件8人,放火、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等其他犯罪案件3件4人。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案件83件105人。其中,故意伤害56件69人,强奸
12件12人,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绑架、猥亵儿童、非法侵入住宅等各1件1
人, 非法拘禁10件19人。侵犯财产案件140件263人。其中,盗窃93件164人,抢
劫19件39人, 职务侵占8件27人,故意毁坏财物8件10人,敲诈勒索5件13人,诈
骗5件7人, 抢夺1件2人,挪用资金1件1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58件109人。
其中,寻衅滋事16件26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14件23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
墓葬6件12人,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6件10人,妨害公务3件10人,容留
他人吸毒3件3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2件6人,引诱、容留、介绍卖
淫2件2人,非法占用农用地2件6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1件6人,聚众斗殴1件3人,
其他2件2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7件51人。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
发票7件11人, 合同诈骗6件6人,信用卡诈骗4件4人,非法经营3件5人,强迫交
易2件14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件4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1件3人,隐匿、故
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1件3人,票据诈骗1件1人。贪污贿赂案件12件16人。
其中,贪污4件7人,受贿4件4人,行贿3件3人,挪用公款1件2人。渎职案件3件3
人。 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7人,三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123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78人,拘役31人,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365人,管制的1人,单处罚金
的23人, 免于刑事处分的13人。检察院撤诉的1人。案件审理中,坚持贯彻“严
打”方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认真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做到宽
严有度,罚当其罪。加强刑事和解工作,运用司法调解手段,妥善处理刑事附带
民事案件。依法适用缓刑和非监禁刑,积极推行未成年人轻罪“前科消灭”制度,
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民事审判】 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协调职能,全力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是年,
共受理各类一审民事案件1761件, 审结1766件(含旧存),审结标的额4723.71
万元。依法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765件。其中,离婚664件,抚养、扶养关系纠
纷38件,抚育费纠纷18件,扶养费纠纷13件,赡养纠纷13件,登记离婚后财产纠
纷10件, 婚约财产纠纷5件,解除收养关系、探视子女权、分家析产以及其他纠
纷共4件。依法审结继承纠纷案件22件。其中,法定继承19件,遗嘱继承3件。依
法审结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权利纠纷案件69件。其中,财产权属纠纷22件,财
产损害赔偿13件, 其他34件。依法审结人身权利纠纷案件798件。其中,人身损
害赔偿780件(含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748件,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5件,其
他人身损害赔偿27件),其他人身权18件。依法审结特殊侵权纠纷案件61件。其
中, 雇员受害赔偿35件,产品责任11件,雇佣人损害赔偿2件,动物致人损害赔
偿1件, 其他12件。依法审结票据纠纷案件7件。其中,票据返还请求权3件,票
据追索权2件,其他2件。依法审结股东权纠纷、不当得利、适用特别程序及其他
纠纷案件44件。案件审理中,牢固树立“民生司法”理念,坚持贯彻“调解优先,
调判结合”原则,以案结事了为工作目标,注重调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共调
解结案1022件, 裁定准予撤诉结案230件、终结2件,判决结案512件,调撤结案
率占总结案数的70.78%。

【商事审判】 充分发挥商事审判的理顺职能,全力营造规范的发展环境。是年,
共受理各类一审商事案件1456件,审结1480件(含旧存),审结诉讼标的总金额
17512.7万元。依法审结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942件。其中,买卖合
同纠纷271件,借款合同纠纷671件(含民间借贷纠纷537件,企业之间借款7件,
其他127件) 。依法审结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案件10件。其中,国有土地租
赁合同1件,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1件,其他8件。依法审结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案件42件。 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8件,其他4件。依法审结运输合
同纠纷案件33件。 其中,货运合同纠纷13件,客运合同纠纷8件,其他12件。依
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83件。 其中,劳动合同5件,其他78件。依法审结其他合同
纠纷案件370件。其中,担保合同纠纷162件,租赁合同纠纷46件,劳务合同40件,
服务合同20件,保险合同13件,承揽合同9件,委托合同4件,农村承包合同3件,
电信合同3件,信用卡纠纷2件,居间合同2件,赠与合同纠纷1件,融资租赁合同
纠纷1件, 其他64件。案件审理中,充分发挥经济发展“促进器”作用,坚持落
实“以调为主,调判结合”原则,创新调解方式,坚决制裁违法,维护诚实守信、
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 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共调解结案652件,裁定
准予撤诉结案241件、 驳回起诉结案4件,判决结案583件,调撤结案率占总结案
数的60.34%。

【行政审判】 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平衡职能,全力营造高效的服务环境。是年,
共受理行政一审诉讼案件156件,审结156件。在审结的案件中,不服公安治安管
理的9件,不服土地资源管理的10件,不服工商行政管理的6件,不服技术监督管
理的5件, 不服计划生育管理的32件,不服卫生管理的16件,不服环境保护管理
的3件,不服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的72件,其他的3件。按不服行政管理内容划分,
行政处罚59件, 行政裁决96件,履行法定职责1件。经审理,判决维持原行政裁
决3件。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2件,其他1件。裁定准许原告主动撤诉153件。其
中, 行政处罚59件,行政裁决93件,履行法定职责1件。是年,共受理行政非诉
审查与执行案件127件,结案127件。其中,自然资源110件,城建5件,其他12件。
裁定准予执行126件,不予执行1件。受理申请执行76件(含自然资源60件、城建
6件、 其他10件),执结76件,自动履行76件。在案件审执中,坚持以社会和谐
为价值追求,强化协调,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平等保护、利益平衡、民生
优先”原则,加大协调力度,积极推进行政纠纷多渠道、实质性解决。积极推行
行政首长到庭、执法人员旁听庭审、重点案件汇报制度,形成化解行政纠纷合力,
有效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执行工作】 充分发挥执行工作的威慑职能,全力营造高效的服务环境。是年,
共受理执行案件1413件,执结1413件,执结标的额1.3亿元。依法执结婚姻家庭、
继承案件91件。其中,自动履行义务结案49件,和解22件,强制执行20件。依法
执结权属、侵权案件249件。其中,自动履行义务结案114件,和解46件,强制执
行87件,终结2件。依法执结合同案件1073件。其中,自动履行义务结案443件,
和解175件,强制执行413件,终结42件。在案件执行中,坚持强制执行与执行和
解并举,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使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得到执行。坚
持充分利用执行和解措施, 达成和解协议243件。坚持用足用好查封、扣押、拍
卖、变卖、拘留、搜查、罚款等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
人,强制其履行义务,共拘留被执行人162人次,搜查132件次,罚款38人次。年
内,继续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对2010年以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进
行集中清理执行,执结237件,发放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512件。认真落实中办、
国办通知精神,扎实开展涉公权力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执结相关案件16
件,标的额450万元。4月16日,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区法院《关于全区民事执行工
作情况的汇报》 ,对近年来的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8月23日,市委政法委召
开现场会,推广了区法院专项清理涉公权力机关执行积案的经验做法。

【审判监督】 是年,共受理再审案件13件,结案12件。其中,受理刑事再审案
件4件,案件来源为指令再审1件,抗诉3件。审结刑事再审案件2件,改判或变更
原裁判2件,均加重了处罚。受理民事再审案件1件,案件来源为抗诉。审结民事
再审案件3件(含旧存) ,维持原判决结案1件,裁定准予撤诉结案1件,调解结
案1件。受理商事再审案件8件,案件来源为本院决定再审5件,抗诉3件。审结商
事再审案件7件,判决维持原判决1件,裁定发回重审5件,裁定终结再审程序1件。
依法审理再审案件,坚持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程序关等“四关”,
做到了该改判的坚决改判,该维持的坚决维持。继续做好案件卷宗质量评查工作,
共评查各类案件5691件。 其中, 刑事案件436件, 民事案件1766件,商事案件
1480件, 行政诉讼及非诉执行案件359件,执行案件1650件,做到了对已结案件
逐案评查卷宗质量,每月向全院通报一次评查结果。充分发挥案件再审和案件卷
宗质量评查的审判监督作用,有效地保证了各类案件审判和卷宗装订质量的提高。

【立案信访】 是年,共立案5446件。其中,刑事444件,民事1761件,商事1456
件,行政诉讼156件,行政非诉执行203件,执行1413件,再审13件。坚持将“能
动司法”原则引入案件受理工作,积极引导涉诉当事人优先选择其他途径解决纠
纷;对于法院不该管、不宜管,但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敏感复杂案件,及时向
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坚持依法立案、高效立案,既
保证了当事人诉权及时得到保护,又保证了案件审理得以依法顺利进行。积极做
好涉诉信访工作,共处理来访案件89件,信访案件22件。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涉
诉信访责任追究工作,实施涉诉信访终身负责制。深入开展排查化解涉诉重信重
访及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努力实现“事要解决、息诉罢访”目标要求。
对于排查出的信访案件,全部建立台账,逐案逐件分析,逐案制定解决方案,明
确责任人,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问题、包息诉罢访”责任制
度。对于司法手段解决不了的涉诉信访案件,在了解信访人具体困难的基础上,
及时提出给予司法救助、困难补助、社会救助或其他帮扶的工作方案和建议,积
极争取党委、政府的理解支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极力促成解决信访人的实际
困难。经审查确无问题的三级终结信访案件,经协调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等部
门,不再作为涉诉上访案件处理,逐步形成“法院管案件,政府管稳控”的良好
局面。强化特殊时期的稳控工作,全力维护特殊时期的安全稳定。在市、省、全
国召开人大、政协“两会”及党代会等重大敏感时期,对排查出的重点信访案件,
重点人员,采取“人盯人”的措施,靠上做工作,有效地遏制了进京赴省非正常
上访问题的发生。

【审判管理】 是年,区法院设有党组、审判委员会、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
委、办公室、工会、政治处、研究室、立案信访局(内设立案庭、信访处、技术
室)、涉案资产管理中心、审判管理处、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
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
行二庭、综合科)、法警大队、辛店人民法庭、稷下人民法庭、凤凰人民法庭、
齐都人民法庭,共30个内设机构和单位。审判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全院重大、疑难
案件的判处进行集体研究,提出主导意见。其他各机构和单位,均有明确分工,
各司其职。以工作制度化、执法标准化为抓手,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案件质效。
坚持每季度点评工作,形成了由审判管理、政务管理、纪检监察、政治工作四大
块组成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全院工作流程图,修订了绩效考核办法、奖励制度,
各个部门也相应制定了自己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审判、执行、信访、司法鉴
定流程操作规程》,将所有案件纳入流程管理,加强了对案件立案、审理、结案、
评查、执行、归档、统计全过程的“无缝隙管理”,并实现了对案件的中止、延
限、委托鉴定、变更承办人、转换程序、催办督办等各环节的“节点控制”。完
善了审判绩效考核机制,细化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所有案件实行电子档案和纸
质卷宗双重评查,每月通报评查情况。健全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对发回重
审和改判的案件,由审判责任追究小组和审委会逐案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并根
据责任性质和程度追究承办人责任。逐步形成了案前防范、案中规范、案后监督
的全方位监督制约机制,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制。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密
织便民服务网络。不断优化以立案和信访为主要职能,集导诉、立案审查、诉前
庭前调解、诉讼救助、查询咨询、法官约见、便民服务、涉诉信访等八项职能于
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规范的“一站式、集约
化”服务。不断规范法官便民工作站和便民诉讼服务点的建设,补充选聘了司法
联络员,在全区范围内构建起以庭、站、点、员“四点一线”纵向延伸,法庭与
司法所、派出所、基层调解组织“四位一体”横向对接的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网
络。

【队伍建设】 是年,区法院共有在岗干警132人。其中,男性99人,占总人数的
75%; 女性33人,占总人数的25%。具有研究生学历的6人,占总人数的4.5%;大
学学历的118人, 占总人数的89.4%;大专学历的8人,占总人数的6.1%。具有硕
士学位的4人, 学士学位的32人。具有法官资格的83人(含助理审判员13人)。
年内, 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
“人民法官为人民” “忠诚、 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
“创先争优”“为民清廉、公正司法”集中教育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
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服务社会大局、保障合法权益、维护稳定和谐的理念,
正确把握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司法权威与司法文明之间
的关系,有力地增强了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开展案件庭
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对全院审判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进行观摩考评活动,
以及组织40名法官和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审判经验交流、
疑难复杂案件研判工作,促进了法官队伍审判业务能力的提高。积极开展以争当
“办案能手”和“三零”竞赛活动为载体的评先树优活动,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营造创先争优氛围,涌现出了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申孝国这一先进典型,他21年扎
根基层法庭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在全市、全省政法系统得到宣传、推广。有17个
集体,38名干警受到区级以上表彰。(王爱明 康子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