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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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1年,区司法局围绕社会管理创新,以“法治临淄”建设为抓手,
不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基层基础、公证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和社区
矫正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
动以及“创先争优、争做临淄先锋”等活动,为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和法治
环境,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是年,区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表彰
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
进单位, 临淄区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06~2010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
县(市、区)。

【普法依法治理】 是年,是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开启之年。围绕“六五”普
法依法治理规划,结合“法治临淄”建设任务,充分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
日,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加大对宪法、消费者
权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残疾人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
护、环境保护、计划生育、道路交通安全、禁毒、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重点法
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编印《“法治临淄”建设简报》,宣传推广了普法依法
治理和“法治临淄”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印发实施《“法治临淄”建设纲要》
(2011~2020年),全面系统地规划了未来十年临淄的法治建设进程。5月20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家华、王世庆带领视察组到临淄区视察“法治”建设情况,
对全区的“法治”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12月29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五五”
普法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和“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启动大会,表彰了“五五”普法
先进集体75个, 先进个人135人;印发了《中共临淄区委、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
批转 〈中共临淄区委宣传部 临淄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共临淄区委关于认真组织实施〈临淄区依法
治区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临淄区人大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
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决议》,《临淄区人大关于批准〈临淄区依法治区第五
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决定》。

【基层工作】 注重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协调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
配齐配强司法所人员。制定下发2011年度司法所百分制考核细则,明确了司法所
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建设的标准和要求。抓好《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
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的通知》,分片
对调解员进行了《人民调解法》的专题集中培训,加强了对《人民调解法》的宣
传, 共编写宣传标语20余条,设立宣传站点13处,悬挂宣传条幅300条,张贴宣
传标语口号1000余张, 散发宣传材料3万余份。抓好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
的队伍建设。 2月,与临淄交警大队联合成立了“临淄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
调解委员会”,14名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兼任调解员,调解庭设在区交通
肇事管理科, 是年,成功调处了71起道路交通事故。4月下旬,针对村“两委”
换届,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安排的通知,就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
等工作作了重点部署。 5月,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重点开展了社区调委会规
范化建设指导工作。 全区7个镇、5个街道,463个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全部重新调整、充实到位并建立了人员台账,调解室和信息网络规范化建设稳步
推进。 是年,共组织开展了4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各级各类调解组织
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50起,调处成功1219起,调处成功率达98 %。注重培养品
牌调解员,有2人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能手,4人被评为全市人民调解能手。是年,
“12348”法律服务专线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304人次。在所有行政村(社区)设
置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公示牌。全区12个镇(街道)
全部设立了法律服务窗口,195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237个村(社区)
设置了综合法律服务公示牌,291个村(社区)设置了法制宣传栏。

【法律援助】 在180个村(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帮助困难群
众了解掌握申请法律援助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实现就近寻求法律援助。5月,组
织21名律师参加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悬挂横幅3条,展示图板6块,散发
传单700余份,解答咨询100余人次,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在全区范
围内开展严格的案件质量考核活动,力求把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办成精品。是年,
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 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87件。其中,民事案件51件,刑
事案件14件,非诉讼案件214件,公证8件,接待来访、来电咨询320余人次。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 是年,全区12个镇(街道)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全覆
盖,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7人。其中,解除矫正53人,仍在矫正34人。矫正期
间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无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矫正效果明显。以司
法所委托的方式,组织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参加不少于10小时的公益劳动。坚持每
月走访制度,对重点人员每月走访一次,积极为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解决一
些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期满对矫正对象进行解矫前最后一次谈话,将其列入安置
帮教范围,落实帮教措施,做到工作有始有终。
安置帮教工作顺畅有序。及时把接收回归社会的104名刑满释放人员以及9名
解除劳教人员的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制作了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通知书,
并与所在的司法所进行对接,全部落实了帮教责任人和帮教措施,实现了一对一
的跟踪帮教。及时对接、转交隶属于齐鲁石化公司管辖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档案,
确保户籍在临淄区的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进入帮教程序,无脱管和漏管现象发生。
加强对镇(街道)司法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理软件的应用,实现刑释解教
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规范化和网络化。

【公证工作】 实行疑难公证集体办公制度。在公证机构和公证员队伍中开展了
“三零”竞赛活动,提高了服务质量,提升了公证形象,切实达到了“零错证、
零投诉、零上访”的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公证员参加省公证协会开展的“公证工
作一、 二、三工程”(1篇论文,2篇案例,3篇信息),组织撰写的论文《公证
赔偿责任的几个问题与对策》荣获省一等奖。是年,共办理公证事项1907件。其
中,经济公证48件,民事公证1065件,涉外公证782件,涉港澳台公证12件。

【律师工作】 设立咨询点,为群众服务。5月12日,山东大地人(临淄)律师事
务所成为区政协社会事务委员会法律咨询点。 5月17日,有三家律师事务所设立
了临淄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 确定6名律师为全区首批行政复议便民
联络员,宣传行政复议法律知识,提供行政复议法律咨询,引导帮助群众通过行
政复议解决行政纠纷,协助行政复议机构对行政纠纷进行调解。
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 3月17日,各律师事务所顺利通过了市检查考
核验收,通过了年度考核。组织了由10名律师组成的临淄区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
4月12日开展了“走进厂矿,走进职工”法律服务日活动,共解答法律问题23个,
职工咨询67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09份。1名律师当选为省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代
表, 1名律师被授予振兴淄博劳动奖章。是年,所管辖内的律师共办理刑事案件
97件,民事案件574件,非诉讼事务23件,代写法律文书394件。
(吕良杰 李决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