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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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1年,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挂牌等多种
形式,全区共依法办理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交易项目288宗,成交金额26.93亿元,
节约资金1.37亿元, 资金节支率达4.84%,交易项目宗数和成交金额分别比上年
增长19.01%和51.22%;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28宗,成交金额2.41亿元。组织
招标文件会审、 招标文件答疑、开标、评标等相关会议760多场次,在各级媒体
发布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等信息400余条,为1500多家次招标、投标单位提供了
相关服务。张皇路道路改建工程、临淄大道雨污分流工程、2011农村饮水安全工
程等一批在全区有较大影响力的重点项目都顺利完成招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
评。

【招投标监督】 根据招投标工作开展情况,对招投标业务流程进行梳理、修订
和完善。进一步明晰各入驻部门在每个交易环节中的职责分工,确保各司其职,
分工协作。确定了既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要求,又有利于解决实际问题的规
范操作流程,用制度建设和流程管理推动招投标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效果,得到
社会各界的赞誉和支持。建立项目备案报批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确定招标方
式的选择标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审批核准程序及要求,对达到公开招标限
额的项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招标方式的,一律按照规定报批备案。实行信息公
开透明制度。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示等招投标信息一律在区招
投标中心网站和公示栏上同步公开发布,所有招投标的法律法规等全部上网公开,
所有企业的投标报价、信誉、业绩及对招标的响应情况均在开标大厅对所有投标
人公开,并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公开中标结果。建立健全评委动态管理制度。对专
家评委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出勤情况等进行日常考核,考核结果
计入专家信用档案,作为评标专家年度考核的依据;根据评标专家年度考核结果,
取消不合格专家评委资格;及时按照规定补充专家库,做好专家库的日常维护管
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坚持监督无缝隙。在招投标过程中,强化行业职能监督、
执法执纪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综合效应,通过建立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财政、
检察及发展和改革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对招投标过程的备案、招标文件会审、
现场巡视、受理投诉等各个关键环节进行规范管理,做到对各类招投标交易活动
进行事前、 事中、事后的多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招标结果的公平公正。 (郭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