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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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1年是全区实施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开局
之年。制定了《临淄区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二○一
一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对“五五”规划期间和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提出
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对全区10个“四五”依法行政红旗单位、40个依
法行政先进单位、 101个依法行政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
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区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制定了《临淄区二○一一年度依法
行政考核标准及细则》,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决策目标、执行责
任、考核监督”三个考核体系。是年,区政府法制局被国务院法制办表彰为全国
行政复议先进单位,被省政府法制办确定为山东省行政复议示范点创建单位,被
市政府表彰为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被“法制淄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
“法制淄博”建设示范单位。

【制度建设】 根据《临淄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做好规范性文
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32件,提出修改建议、意见50余条,
召开协调会、 听证会7次,出台29件,按要求全部备案。参与张皇路建设、太公
祠回收、齐文化博物院建设、临淄中学绿化、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乌河综合整治、
齐文化旅游节等重大项目建设和活动,审查各类合同、协议等政府及部门法律文
件77件(次) 。7月,根据《淄博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规定和市政府法制办要
求,在全区行政执法机关中建立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制度和行政执法案件统计报告
制度。 8月,在全区开展有关征地拆迁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专门成立领
导小组进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经区政府法制局检查汇总,全区未出台有关征
地拆迁的规范性文件。10月,协助市政府对《淄博市消防条例》和《淄博市酒类
流通管理条例》 两个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调研,召集立法调研会2次。在全区开
展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和有关行政强制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区政府审核确认
具备行政强制主体资格的部门和单位,由区政府统一向社会公布。

【行政执法】 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特别是对部分机构改革单位的执法职
能和职责做进一步理顺完善。 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4月,对2010年全区62名
考试成绩合格的新增执法人员进行证件办理的信息采集、导入和审核工作。5月,
全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完毕,对全区涉及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名
称更改等情况需要更换主卡的单位进行证件注销、 更改和办理工作。7月,对全
区47名新增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证件进行办理,对46个到期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
资格证进行审验。 9月,对全区有效期为2011年10月31日之前的行政执法证件办
理年审手续。12月,举办全区行政执法人员骨干培训班,邀请市政府法制办领导
进行授课,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
的相关知识,培训人员240余人。

【行政复议】 全年共接待行政复议咨询71件(次),立案办理55件,组织听证
会27件(次) ,到现场调查、勘验30余次,调解处理结案率达63%。加大行政复
议规范化建设力度,指导规范好全区各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工作。加强行政复议
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承诺制度》《行政复议应诉制度》《行政复议
听证制度》等。加强行政复议宣传,设计制作了《临淄行政复议》《临淄区行政
复议便民网络》宣传画册,印制了《行政复议便民联系卡》《行政复议明白纸》
等。 5月,在全区律师事务所设立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受到国内多家媒体的关
注, 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全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件,指导、协助责任单
位做好应诉工作,依法维护政府形象。

【法制宣传】 贯彻落实《淄博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3月22日,开展全区依法
行政宣传一条街活动, 组织全区23家执法部门上街宣传,共接待法律咨询300余
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做好国家《新法规汇编》和省《法律法规规章汇
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解读》的征订工作,按照分配数量完成了征
订任务。制定信息报送考核制度,设立政府法制信息专用信箱,在《临淄政务信
息》 每月编发一期《依法行政专刊》 。 全年共向上级报送政府法制信息280条
(市级媒体采用107条,省级媒体采用53条,国家级媒体采用42条),调研文章7
篇。政府法制信息报送量、采用量均稳居全市第一。(李 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