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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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 做好市民投诉和市民建议工作,及时发现带有预见性、倾向性、
苗头性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投诉受理作为工作的突
出重点,区政府领导定期听取投诉转办、受理情况汇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推
进全区投诉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全区12个镇(街道)和70多个部门建立起了投诉
工作网络,明确了投诉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做到投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全年
共受理市民投诉3260余件。 其中,“区长信箱”受理460余件,办理市政府转办
件380件, 市政府门户网站投诉件64件,接听电话投诉2400余个。协同安排接待
大型群众来访60余次。

【督查督办】 督查督办是提高市民投诉工作办事效率、促进投诉问题及时解决
的重要措施。市民投诉中心随时跟踪投诉事项在各责任单位的办理情况,并根据
需要加强督查督办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督办方式,确保每件投诉落实到位。对
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问题,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实行联合办理;对多次重复
投诉且难以解决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实行现场跟踪督办。定期对各网络单位
办理市民投诉工作情况以《市民投诉动态》的形式进行通报,并将办理情况同年
底部门绩效考核挂钩。

【决策服务】 市民投诉中心定期将市民投诉、建议反映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
梳理、汇总整理、分析加工,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供给区领导和有关
部门作为参考和依据。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出现的“急、难、新”问
题,深入实际、深入现场、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投诉的趋势变化。
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问题解决的可行性建议供领导决策。

【监督考核】 年初,召开以市民投诉工作为重要内容的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会
议。制定出台市民投诉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对投诉中心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
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细化考核细则,明确工作责任,加大奖惩力度,对受话、
转办、督办、反馈、回访等各个工作环节都进一步明确规范,制定出各项岗位责
任量化考核标准,并严格贯彻执行。将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全部纳入考核
范围,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孙新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