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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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1年,全区民政工作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
宗旨,弘扬“认真专业务实”作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
务落实,全区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民政兜底保障作用明显;双拥工作取得阶
段性成果,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谐社区建
设迈出新步伐;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老龄工作稳步推进。其它各项社会事务
管理工作也都取得新进展。临淄区婚姻登记信息专网系统正式开通,并按要求补
录了25032对1999年以前的婚姻登记数据。 认真办理各类登记业务,共办理结婚
登记4908对, 离婚登记986对,补领结婚证1126对,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4612
份,登记出证合格率仍保持100%。加强区划地名工作,完成了南王镇更名为金山
镇有关工作。在镇(街道)道路设置标准路牌48块,全面完成镇(街道)道路设
标工作。加强福利企业管理,投入4.8万元,为全区福利企业的6名肢体残疾职工
免费安装假肢。新增福利企业2家,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4家,安排11名残
疾人就业。全区共有福利企业35家,安置残疾职工956人,年销售收入16.16亿元,
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高。全区共办理收养登记37起。为全区59名
孤儿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600元,全年共计发放38.16万元,切实保护了他们
的合法权益。举行清明节悼念革命先烈活动,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修建高标准鲜花祭台,提倡文明祭奠,走出一条“破陋习、立新风、文明节俭祭
故人”的新路子。坚持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
理暂行条例》 为准则,依法审批。社会团体新增13个,变更5个,撤销41个,共
登记管理8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增30个,变更6个,撤销25个,共登记管理145
个。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工作已经启动,临淄区养老中心第二康复养老院已
投入使用。落实老年人优惠政策,组织老龄系列活动,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
质量。殡葬管理服务、信访等工作也都取得新成绩。

【创建“亲情民政·情暖临淄” 服务品牌】 在全区民政系统提出创建“亲情民
政·情暖临淄”服务品牌,更好的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
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创建活动开好头、起好步。专门举行启动仪式,
利用新闻媒体、政风行风热线、电话彩铃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增强服务品牌的
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结合“用心服务、公平服务、依法服务、创新服务”的要
求,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民政业务工作规范,形成了每项工作有基本制度、
有严格程序、有量化标准的有序衔接、无缝覆盖的制度体系,确保每一项业务工
作都有政策依据、每一个管理环节都有制度保障、每一个服务项目都有标准规范,
让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有所遵循、依法办事,让每一名服务对象都能期待而来、
满意而归。按照公平公开、科学实用的原则,建立创建活动绩效考评监督机制,
在为民服务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从服务态度、服务方式、服务效能等各个方
面,明确考核细则,细化考核标准,进行动态实时考评,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健
全内部监督机制,对一些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督导,发现问
题及时处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一些热点问题以及重点工作适时向社会公开,
实行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11月18日,市民政局局长耿衍飞带领全市建
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创建“亲情民政”服务品牌现场观摩会与会人员到临
淄观摩点评“亲情民政·情暖临淄”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先后到区烈士陵园和凤
凰镇东召西村老年公寓进行了观摩,对临淄的“亲情民政·情暖临淄”服务品牌
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10月,全区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1600元提高到每人
每年1800元,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区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289户7910人,
全年共发放低保金及各类补贴1015.46万元; 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286户2716人,
全年共发放低保金746.02万元。 为每户城市低保对象发放400元取暖补贴,共计
发放51.44万元。投入资金2万元,为100户城市低保发放200元“慈善超市”购物
卡。根据省民政厅统一部署,将全区低保信息录入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
进一步推进全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

【出台《临淄区贫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办法》 】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解决城乡弱势群体因病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出台了《临淄区贫困居民大病医疗
救助办法》,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普惠更多的困难群众。全年共发放
大病救助和临时性社会救济款237.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547人。投入36.3万元,
为全区农村低保对象全部办理参加新农合手续。

【“五保” 供养工作】 全区13个敬老院有8个被评为省1级,5个被评为省2级。
全区共有“五保” 对象822人,全部实现集中供养,供养标准平均每人每年4400
元。加强对敬老院的管理,制定《临淄区敬老院专项综合整治考评表》,对整治
范围、重点及标准作出了明确要求。各敬老院均按要求对基础设施、人员配备及
管理制度进行了整改和完善。 为全区13个敬老院分别发放安全“以奖代补”金5
万元,督促敬老院继续开展好安全措施建设工作。

【救济救灾及“慈心一日捐” 】 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和慈善捐助工作。在汛期前
对全区信息员骨干进行重点培训,部署制定镇(街道)、村(社区)级应急预案。
开展城乡困难家庭大学生救助活动,共救助70人、16.8万元。其中,城乡低保家
庭贫困大学本科新生14人,每人救助4000元;其他贫困家庭大学生56人,每人救
助2000元。 组织全区“慈心一日捐”活动,共有60个3万元以上单位进行举牌,
共接收捐款1082.44万元。

【成立临淄区拥军优属协会】 为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形成双拥工作整体合力,
进行大胆探索创新,成立全市首家区级拥军优属协会。协会下辖临淄区民营经济
组织拥军优属分会和临淄区社会团体组织拥军优属分会,包括区直有关双拥工作
的部门、单位及民营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56个会员单位。

【优抚政策全面落实】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残疾军人护理费、抚恤金,“三属”
定期抚恤金,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金,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金
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标准都大幅度提高。 全区共发放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700
余万元,各种抚恤金2054万余元。共办理带病回乡身份认定17人,参战身份认定
4人, 涉核身份认定70人。落实《临淄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为
全区优抚对象报销医药费用160.3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2.2万元,解决优抚对象
“三难” 问题。投入资金120余万元,及时为全区15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缴纳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职工医疗、居民医疗保障金,办理了参合手续,实施了门
诊全年定额、住院网上及时报销结算的“一站式”服务。为全区1516名落实60周
岁以上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金108万余元。先后组织2批共82名重点优抚对
象赴荣军医院疗养。春节、八一建军节前夕,区领导对全区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入
户走访,共送出10余万元,缓解优抚对象生活难问题。

【退役军人接收安置】 根据市里的统一部署,组织了2010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
2011年春季转业士官考核安置工作。全年共安置转业士官15人,退役士兵54人。
其中,52人选择了自谋职业,8人安置到相关事业单位,安置就业率继续保持100
%。共接收农村退役士兵226人,及时为他们办理了户口落户和档案转交手续。重
点做好农村退役军人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组织了全区农村退役士兵就业技能
培训,全区农村退役军人就业率达90%以上。

【顺利完成第十届村(居) 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省市要求和部署,3~4月
组织全区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做到了严格程
序、精心组织、规范操作,选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全
区465个村(社区) 全部按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步骤,推选
产生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设立各工作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配强配齐村
级配套组织。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
村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新一届班子任期目标
责任制,确保工作有效运转。《大众日报》对临淄区村“两委”换届工作经验在
头版予以报道。代表全市接受省检查验收,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评价。区举办村
主任培训班,镇(街道)举办村委会成员培训班,增强村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民主
法制观念,引导他们尽快进入角色,认真专业务实地抓好各项工作。

【加大村务公开力度】 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事
务“五代管”制度的意见(试行)》,制定出台《临淄区村级公章代管办法(试
行)》《临淄区村务公开工作办法(试行)》,加强村级公章管理和村务公开管
理工作。区民政局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规范
化建设,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通知》,明确村级各组织的工作职责和相互关
系,规范村级事务决策内容和程序,重大事项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实行民
主决策,全面推行“双联系双覆盖”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村干部、党员、
村民代表述职评议长效机制。6月,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现场会在临淄区召开。
11月,通过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检查验收。

【完善社区建设】 区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市要求和《临淄区关于加
快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临淄区社区建设三年规划》,制定下发《临淄区文明
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测评办法》,促进全区文明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开展示范
社区创建活动,要求每个镇(街道)年内至少树立一个在全市有一定影响、符合
《山东省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标准》的社区。实施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社区综合服
务中心改造提升工程,在对纯城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草拟了
《临淄区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农村社区建
设力度,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结合新农村建设,培育了皇城镇南卧石社区、石
槽社区两个农村社区新典型,促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康开展。

【社会组织管理以年检促党建】 区民政局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度社会组
织党建及年检的通知》,召开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及年检工作会议,要求全区社会
组织在做好年度检查的同时,抓好党建工作。把年检工作作为履行登记管理职能、
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途径,以年检促规范;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完
善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和社会组织联络员制度;严格执行年检标准,推进社会组
织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对连续两年拒不参加年检,多年不开展活动、名存实亡
的社会组织依法进行清理。通过党建与年检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社会组织
党建工作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党建工作是否落实,具备党组织组建条件的是
否及时建立了党组织,已建立的党组织是否有效发挥作用。

【信访稳定工作】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紧急情况随时处置。协调各镇(街
道)及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涉军人员逐一对接,落实帮包责任制,制定出应急措施。
同公安、 信访等部门紧密配合, 互通有无,做到信息畅通,上情下达。协同镇
(街道)对原8023部队、下岗转业志愿兵等涉军人员的上访事件依法进行妥善处
理,对其中生活、医疗确有困难的,及时办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措施,确保社
会稳定。(蒋春瑶 刘 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