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1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
创新机制,明确责任,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事故
起数和死亡人数较上年分别下降18.86%和14.58%。区安监局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安
委会表彰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 年初,区政府与与12个镇(街道)、24个部门签订目
标管理责任书和承诺书,并督促各镇(街道)、职能部门与所管辖企业、村(社
区)逐项分解控制指标,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体系。 区政府列支43.76万元专项资金对年内完成指标好、考核优秀的单位和
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促进了安全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制定出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补充规定》,
区领导、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巡查,并
实行排名末位通报批评和生产安全事故“说清楚”制度,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抓安
全的实效性和积极性。实行危化品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制度,研究出台《危化品
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工作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派驻
安全监督员的工作步骤、 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第一批8 9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和
剧毒化学品企业的267名驻厂安全监督员已全部派驻到位。
【隐患排查治理】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集中行动,着力突出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综
合整治,坚持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和个别抽查相结合,通过全面排查、专家会诊
等手段,全力查摆隐患,落实长效机制,极大地改善了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
在7~9月的安全生产集中督查行动中,实行企业分级管理和10天一汇总、通报制
度,严格责任追究,共督查企业1312家,查处隐患1889条,对企业累计罚款58.2
万元,停产整顿27家,关闭取缔37家,预防和遏制了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
生产专项整治。加大矿山企业采空区整治力度,聘请专家进行全面诊断性检查,
共检查企业32家次,查处隐患74条;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全区矿山企业实施停
产整顿,验收合格方可重新开工。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设计与操作、常压反应容
器安全、“五防”(防燃、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三危”(危险工艺、
危险物质、危险性作业)专项治理及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已上报企业40家,10
家通过三级复审验收。 完成了204个烟花爆竹临时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审核发
证工作,代存烟花爆竹933箱。
【事故调查处理】 是年,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监察局、区总工会、临淄公安分
局等部门及企业主管单位参加组成的区政府联合事故调查组,对发生的生产安全
事故, 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临淄区生产安全事故
“说清楚”制度》和《关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有关负责人在会上作表态发言、对事故企业及其主要负责
人依法采取顶格处罚和停产整顿、全员培训、增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措施进
行处理。
【宣传教育培训】 坚持把提高人的安全素质作为安全生产最有效、最基础的工
作,针对不同层面人员,突出抓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提高。以提高队伍素质为
重点,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先后组织了两期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三期法律法规
专题讲座。加大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力度,组织举办
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130期, 培训管理人员5000余人、特种作业人员3500余
人、一线职工7万人。继续实行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累计受理群众举报案件96起,
查实54起。 开展“安全生产月” 、安全示范班组创建等一系列活动,营造出了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谢 峰)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视图
【概况】 2011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
创新机制,明确责任,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事故
起数和死亡人数较上年分别下降18.86%和14.58%。区安监局被山东省人民政府安
委会表彰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 年初,区政府与与12个镇(街道)、24个部门签订目
标管理责任书和承诺书,并督促各镇(街道)、职能部门与所管辖企业、村(社
区)逐项分解控制指标,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体系。 区政府列支43.76万元专项资金对年内完成指标好、考核优秀的单位和
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促进了安全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制定出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补充规定》,
区领导、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巡查,并
实行排名末位通报批评和生产安全事故“说清楚”制度,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抓安
全的实效性和积极性。实行危化品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制度,研究出台《危化品
企业驻厂安全监督员工作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派驻
安全监督员的工作步骤、 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第一批8 9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和
剧毒化学品企业的267名驻厂安全监督员已全部派驻到位。
【隐患排查治理】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集中行动,着力突出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综
合整治,坚持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和个别抽查相结合,通过全面排查、专家会诊
等手段,全力查摆隐患,落实长效机制,极大地改善了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
在7~9月的安全生产集中督查行动中,实行企业分级管理和10天一汇总、通报制
度,严格责任追究,共督查企业1312家,查处隐患1889条,对企业累计罚款58.2
万元,停产整顿27家,关闭取缔37家,预防和遏制了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安全
生产专项整治。加大矿山企业采空区整治力度,聘请专家进行全面诊断性检查,
共检查企业32家次,查处隐患74条;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全区矿山企业实施停
产整顿,验收合格方可重新开工。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设计与操作、常压反应容
器安全、“五防”(防燃、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三危”(危险工艺、
危险物质、危险性作业)专项治理及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已上报企业40家,10
家通过三级复审验收。 完成了204个烟花爆竹临时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审核发
证工作,代存烟花爆竹933箱。
【事故调查处理】 是年,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监察局、区总工会、临淄公安分
局等部门及企业主管单位参加组成的区政府联合事故调查组,对发生的生产安全
事故, 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临淄区生产安全事故
“说清楚”制度》和《关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有关负责人在会上作表态发言、对事故企业及其主要负责
人依法采取顶格处罚和停产整顿、全员培训、增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措施进
行处理。
【宣传教育培训】 坚持把提高人的安全素质作为安全生产最有效、最基础的工
作,针对不同层面人员,突出抓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提高。以提高队伍素质为
重点,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先后组织了两期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三期法律法规
专题讲座。加大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力度,组织举办
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130期, 培训管理人员5000余人、特种作业人员3500余
人、一线职工7万人。继续实行安全生产举报制度,累计受理群众举报案件96起,
查实54起。 开展“安全生产月” 、安全示范班组创建等一系列活动,营造出了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谢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