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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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0年是林业改革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是贯穿全年的林业工作
重点。在搞好林权改革的同时突出重点工程建设,严格质量标准,重点实施了山
区造林、“二沿三环”绿化、农田林网和高标准绿化示范村镇建设等林业绿化工
程。全区共完成成片造林400万平方米,新建农田林网666.7万平方米,完善高标
准林带30千米,林业育苗133.33万平方米,有害生物防治面积2667万平方米。全
面或超额完成了市里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林权改革工作规范有序走在了全省的
前列。是年10月,临淄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验在全省林改现场会上交流推
广。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扎实有效,临淄区林业局被市政府授予创建全国
绿化模范城市集体三等功荣誉称号。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是年,全区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
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强化领导,细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
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制度之后的又一
重大改革政策,对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建设现代林业,促进农民增
收,创建生态文明和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林权改革的范围是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所有的林地和林木。林改的总体目标是2010年全区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明确经
营主体、确权发证等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是明晰产权、落实经营主体、明确承包期,确权发证。并进一步放活经营权,落
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确定承包责任。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林改工作,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专题组
织召开了林权改革动员会议,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
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对相关工作进
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为切实加强对林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由
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集体林权制度改
革领导小组,并在区林业局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具体
负责全区林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镇(街道)均按要求成立了组织领导
机构和专门的办公室,组建了林改工作队伍,负责组织本辖区的林改工作。各村
(社区)也都成立了林改领导小组,依法选举产生了林改工作组,具体落实各村
(社区) 的林改任务。全区共成立林改组织、工作机构458个,根据林改工作需
要, 在用好上级林改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区、镇两级财政列支100万元,配备了
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为林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环境。集体林权制度改
革是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求高。为此,区委
区政府把强化宣传培训作为林改基础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广播、电视、悬挂标
语、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针
政策和重要意义。 共悬挂横幅、张贴标语3000余条,发放明白纸1.5万余份,出
动宣传车100余台次。 同时,采取逐级培训、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现场培训等
形式,着力加强了对干部群众和林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先后举办各种培训班
45期,培训人员3000余人次,确保了每一位林改工作人员都能全面、正确地掌握
林改政策、业务知识和具体操作办法。林改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提出的“明晰
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以及“还权于民,还利于民,确
权到户”的核心要求,坚持把集体林地、林木能够均分到户的坚决分到户,不宜
分到户的采取均股均利方式将产权落实到户,在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初始
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实现利益分配的最大化。为确保林改工作落到实处,区政
府与各镇(街道)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把林改工作纳入对镇(街道)的年度目标
考核,实行区林改工作人员包镇(街道)、镇(街道)工作人员包片、片工作人
员包村(社区)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建立起了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镇(街
道)组织实施、村(社区)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指导服务的工作机制。为保证工
作成效,制定出台了《临淄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础改革检查验收办法》,建立
了林改定期报告制度、 通报制度和督导制度,各镇(街道)每月2次向区林改办
报告情况,区林改办及时对林改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归纳评议,适时通报,提高
了林改工作质量,确保了林改工作的稳步推进。截至2010年底,全区林改任务涉
及246个村(社区) 、6.64万户、20.8万人,林地5600万平方米。有林改任务的
村(社区)均按要求制定了林改方案,完成了实施阶段的工作任务,没有林改任
务的村(社区)也按规定的工作程序提交了相关材料和报告,参改林地、林木已
全部落实了产权。 其中,均股均利3466.67万平方米,家庭承包1400万平方米,
其他承包733.33万平方米。

【荒山造林工程】 是年,按照省林业监测设计院编制的《淄博市临淄区长江防
护林二期工程造林作业设计》要求,对临淄区长江防护林建设项目进行了工程招
标,建设单位与造林绿化队伍签订了造林合同,由专业队伍承包绿化,包栽包活
包管护。在南部山区完成荒山造林和补植333.33万平方米,同时,在南王镇完成
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项目83.33万平方米, 并对边河、南王等乡镇承担的333.33
万平方米长江防护林项目进行了补植完善, 确保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95%以
上。

【“二沿三环” 绿化工程】 “二沿三环”绿化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重
点绿化工程。年内,临淄区按照规划要求继续强化措施,精心组织。结合新农村
“五化”工程以及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重点抓了以沿主要道路以及沿淄河、乌河、
运粮河主要河道的绿化美化工程。严格按照规划标准要求,对2008年以来的“二
沿三环”绿化工程进行了查漏补缺完善提高,所绿化的树种一律选用相同规格的
优质壮苗,实行专业队造林施工,保证了造林质量。造林后认真落实林木管护责
任制,按照绿化任务落实好管理维护措施,确保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达到100%。

【村庄绿化美化工程】 是年,全区村镇绿化工程重点抓了金岭回族镇绿化示范
镇和镇内10个村的高标准绿化示范村建设。按照省市村庄绿化美化标准,对村庄
主要道路两侧、村庄空地、村民房前屋后和村庄四周,进行了绿化美化和完善提
高。其他各乡镇(街道)根据《临淄区村庄绿化规划方案》总体要求,本着“突
出重点、分类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进行了绿化
美化,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是年,朱台镇西单、宁王等5个村庄达到省级绿化示
范村建设标准并通过了验收。 至2010年底,全区已有1镇16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绿
化示范镇、示范村。

【美国白蛾防控工作】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美国白蛾防控工作,年初,专门召
开会议对美国白蛾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区政府制定印发了《二〇一〇年度
美国白蛾防控工作意见》,明确了防治目标和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疫情报
告、联防协作、督导检查、奖惩通报等制度,为各项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
坚实保障。区政府调整充实了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林业、农业、
财政、水利、交通、园林等部门和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工作指
挥部,并在齐城农业高新区设立了指挥部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专门
负责对美国白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为将防控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区政府与各镇(街道)、林业局、园林局等28个单位签订了《美国白蛾防控责任
书》,将美国白蛾防控工作纳入各镇(街道)责任目标管理,实行了美国白蛾防
控工作保证金制度, 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各缴纳2万元工作
保证金,待本年度美国白蛾防控结束,经区财政、审计、监察、发改、统计、林
业等部门联合检查验收后,按照验收办法,对完成防控任务目标的,全额退还保
证金, 并各奖励1万元;未完成防控任务目标的,扣罚保证金。对防治工作组织
不力,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全区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万余份,技术资料5000
余份,每个村(社区)悬挂3—5幅过街横幅,营造了浓厚的群防群治的防控氛围。
强化疫情监测、 科学指导综合防治。全区共设立监测点40余个,安置诱虫灯100
余盏, 性诱捕器2个,形成了网点密集,分布合理,动静结合的监测网络。适时
准确地预报美国白蛾疫情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技术意见,为实施有效防控
提供了科学依据。另外,严格开展了检疫工作,加强对调入、调出疫区苗木、木
材的检疫, 全年共完成产地检疫133.33万平方米,检疫各类苗木150万株,调运
检疫苗木3.3万株, 检疫率达到100%。加大资金投入,保证防控需要。区政府安
排专项资金76万元,主要用于疫情测报、器械购置、无公害药物防治、生物防治
及周氏啮小蜂繁育场的扩建和配套工作。各镇(街道)也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
积极配齐备足各类防治药械, 全区用于美国白蛾防控工作的各项费用达375.9万
元,全区已拥有高枝剪2000余把,装配各类机械化喷药车辆1000余台,达到了每
个村(社区)1~3台喷药机械、每个镇(街道)1辆多功能喷药车的要求,极大地
提高了防控效率。全区共完成美国白蛾防治面积7200万平方米。其中,无公害药
剂防治4667万平方米,生物防治1800万平方米,人工物理防治733.33万平方米。
无公害防治率、监测覆盖率、种苗产地检疫率、调运检疫率均达到100%。美国白
蛾有虫株率控制在1‰以内,基本遏制了美国白蛾蔓延的趋势。

【森林资源管理】 严格控制森林采伐限额,规范林木采伐和征占用林地审批手
续。全年办理林木采伐审批94件,核准采伐林木71622株,采伐蓄积7025立方米。
全面推广林木采伐公示制度,完善了有关手续,避免了林木采伐纠纷事件的发生,
实现了林木采伐工作零投诉。强化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管理,全区6个镇(街道)
成立森林消防中队6个,配备专职护林员230名,全部进行了防火扑火知识培训。
加大投入增强护林设施装备, 全年新设置维修固定封山育林宣传碑570块,喷刷
宣传标语325条, 印制区政府林木管护通告1000份,翻印《森林防火条例》2000
份,购置灭火机12台、防火服66套,维修灭火机17台。加强了对春节、清明节、
“五一节”以及庙会等重点时期、重点部位的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印
发阶段性通知,指导防火工作。在关键时期,安排专人靠上,落实防火措施,镇
(街道)与村(社区)与护林员、火灾危险源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合同书1000余
份,确保了2010年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集中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
物资源违法犯罪行动。检查经营单位38个,接警15起,立案10起。其中,移交当
地公安派出所处理1起,协调1起,处理8起。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森林火灾案件1起。
通过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了违法毁林和非法侵占林地的行为,有效地保护了林业
资源。

【淄博市森林公安局临淄区分局成立】 是年八月,根据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调整规范森林公安机构设置编制分配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精神,临
淄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了淄博市森林公安局临淄区分局,同时挂淄博市公
安局临淄分局森林警察大队的牌子。淄博市森林公安局临淄区分局既是淄博市临
淄区林业局的直属行政机构,同时列入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序列,实行林业和
公安部门双重领导,党政工作以林业部门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公安部门管
理为主。为正科级机构,编制5人。森林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查破全区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
政案件。监管、防控辖区内林业相关的特种行业,建立健全各种治安综合治理措
施和防范管理机制,组织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稳定。负责
落实警用装备购置、使用、管理以及封山育林、森林防火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承担《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实施森林消防监督,组织、
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 “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是市委市政府提出
的2009年社会发展重要目标,也是全市林业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2010年春季是
“创城”工作的最后攻坚阶段,作为全市创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临淄区按照
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创城”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在搞好重点绿化工
程,大力提高城乡绿化水平的基础上,先后组织开展了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广
告征集宣传,林业营造认建,绿化美化建名牌、创精品,知识讲座,调查问卷,
万人签名等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共建绿色家园的良好氛围。通过认真组织实施,
强化措施落实, 使各项“创城”工作内容都达到了创建标准和要求。是年4月,
淄博市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8月25日,淄博市委市政
府隆重召开全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
委会主任刘慧晏,全国绿委办秘书长曹清尧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揭牌。会议对创
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发了奖,临淄区林业局创城工作中成绩突出,被
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奖励。(朱桂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