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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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0年, 区司法局不断加强对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围绕推进
“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围绕“转
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不断深化落实“五五”普法和“四
五”依法治区规划。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证律师管理,
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 7月26日,召开了全区“法治临淄”建设动员大会,会上
下发了《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临淄”建设工作意见》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法治临淄”建设考核办法〉〈临淄区
“法治乡镇、街道建设考核标准”〉〈临淄区“法制单位”建设考核标准〉的通
知》,成立了全区“法治临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法治临淄”建设工作协调
指导组,法治创建全面展开。是年,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
进集体。

【普法依法治理】 是年,区司法局深入贯彻“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
规划,从关注民生、服务发展入手,强化普法教育,深化法治实践。把关注民生、
促进稳定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民生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
问题,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矛盾,实现了普法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紧密
结合,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的紧密结合,与服务群众利益工作的紧密结合。
以领导干部为龙头,围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加强领导干部和机关人员学法制度
建设,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和
考试考核等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青少
年学法培训,做到了法制教育“四落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培训,提
高企业应对金融危机、依法避免企业经营风险的能力。加强农民、村“两委”成
员的学法培训,培养一批懂法律、会管理、能带领群众致富的基层干部。同时,
在全区农村(社区)大力实施普法“六个一”工程(即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
律辅导员,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法制宣传计划,一支法制宣传队伍,一名法制
负责人)。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内涵、形式、载体上出新招、求实效,向科技化、
信息化、数字化方向发展,构建了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制宣传网络,提
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推进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大力加强
法治文化建设, 积极打造以“12·4”法制宣传日为核心、以各法律法规颁布日
(实施日)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法治节庆文化,进一步丰富法治文化的表现形式,
提升了法治文化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健全队伍保障机制,着力发挥“五支队伍”
作用(讲师团队伍,普法联络员队伍,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队伍,法律顾问团队
伍,普法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法治临淄”建设简报的作用,宣传全区的好
经验、好做法,到年底已刊发简报10期。8月6日,接受并顺利通过了淄博市“五
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组的验收。10月28日,联合区委宣传部、金岭回族镇
党委政府、清源集团举办了临淄区“清源杯”法治建设法律知识竞赛。11月10日,
代表淄博市接受省“五五”普法验收组的验收,全区普法依法治理情况,得到了
省验收组的高度肯定。评价全区工作具有四个鲜明特点:领导重视,思路清晰;
重点突出,措施扎实;机制健全,责任落实;保障到位,规范有序。12月25日,
组织了全区5000人参加的2010年度普法考试。

【基层工作】 大力加强行政业务建设,结合固本强基维稳工程,深入开展“基
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 活动,强化基层规范化建设。3月召开全区司法行政工作
会,总结上年工作,细化基层规范化建设标准和目标。巩固完善区、镇(街道)、
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调处网络,积极探索企事业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人民
调解组织建设,夯实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基础。全区已建立各级各类人民
调解委员会556个。 其中,企事业单位调委会70个。同时,积极开展工作人员培
训,提高队伍素质,全年共培训调解员1044人次。
组织开展了“12348”法律服务专线宣传活动。3月16日,全区共设立宣传站
点25个,出动宣传车辆24辆,发放宣传材料5.41万余份,展出宣传图板70块,当
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53人次。
坚持不懈地抓好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
意见》,统一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常态化。全年共开展集中排查调处活动4次。3月,在全区开展了人民调解化解矛
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 。4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区
域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全年梳理因历史遗留等因素尚未妥善解决的矛盾
纠纷积案58件, 不稳定因素24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36件,98%以上都及时进
行了调处。
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制定下发基层法律服务所百分制考核标准,强化法
律服务所基础建设。是年,全区11家法律服务所、39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注
册和年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及其他经
济组织担任法律顾问92家,与27家村(社区)结成法律服务对子,办理各类法律
事务738件。

【法律援助】 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围绕全区工作中心,积极开展
法律援助业务, 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3件。同
时,开展便民服务,发放法律援助绿卡4800份。利用“世界红十字日”“12·4”
“3·16”等组织广大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免费法律咨询活动,
发放宣传材料2000份,解答群众咨询340人次。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
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临淄公安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区试行社区矫正的
实施意见》,加强社区矫正业务流程和相关知识培训,联合临淄公安分局在对全
区监外服刑人员摸排的基础上确定了社区矫正对象名单,全年新接收社区矫正对
象25名, 为5名社区矫正对象办理了解除手续。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
工作,加强安置帮教档案管理、软件应用培训和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为刑释解教
人员回归后再教育和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化管理奠定基础。全年共接收回归社会刑
满释放人员54人,解除劳教人员16人。共建立安置帮教基地8个,其中新建3个。

【公证工作】 积极组织参与公益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深入开展公证事项工
作研究,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提高公证人员素质,积极组织参与
全区重大经济建设工程和事件的公证事项,为经济建设服务。全年,共办理公证
事项2054件。其中,民事公证1123件,经济公证185件,涉外公证745件,涉港澳
台1件。

【律师工作】 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
制度,实行一公示、五公开(即服务内容上墙公示,执业许可证公开,律师基本
情况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执业纪律公开,投诉渠道公开),积极组织法律志愿
者服务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工作考核,规范执业活
动。全年三家律师事务所43名执业律师共办理刑事案件119件,民事案件558件,
行政案件8件,非诉讼案件70件,法律咨询1854件,代写法律文书320件,为30家
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 (吕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