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9年,区司法局以建设“平安临淄”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围绕
“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区规划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做好普法
依法治理、基层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证律师管理、法律援助等各
项工作,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年内,区司法局被省
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并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山东省全民普法依
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
府授予全市“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先进集体、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优秀市暨实施固本强基慰问工程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普法依法治理】 是年,区司法局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配合固本强基
维稳工程,大力开展“法律五进”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了《临淄区“法律五进”
服务全区固本强基工作的检查标准》,坚持依法建制,规范管理,不断增强工作
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进机关”,
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
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
法制讲座、党校培训学法、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年内,组织全
区5000余名机关干部参加了2009年度全省普法考试。“法律进乡村”,进一步推
进农村法制辅导站、法律图书角、农民夜校、农村远程教育等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加强对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的法律知识培训,结合“民主法治村”创建活
动,进一步指导农村做好“四民主、两公开”,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法律
进社区”,以促进“和谐社区”为重点,在落实“六个一”要求基础上,结合居
民身边发生的事,利用社区法律学校、图书室、宣传栏等阵地,通过举办法制座
谈会、法制论坛、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进一步丰富了
“法律进社区”的内容和载体。“法律进学校”,以素质教育为重点,充分发挥
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狠抓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积
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
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开展生
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法律进企业”,围绕依法诚信经营,进一
步健全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深入
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完
善和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升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积极开展了多层
次的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围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制定
具体措施,明确创建标准,狠抓工作落实,促进了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制化管
理水平的提高。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广
“法德结合、文明理家”、村(社区)事务契约化管理等经验,进一步建立和规
范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依法建制、民主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基层
民主法制建设。扎实开展专项依法治理。结合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针对社
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管理、道路交通
安全、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卫生安全等专项治理活动,切实搞好法律
服务工作,有效疏导、化解了矛盾纠纷。
【基层工作】 是年,按照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司法所规范化
建设。调整司法所长3人,新增工作人员4人。进一步指导司法所健全各项规章制
度,制定完善管理目标和措施。围绕固本强基工作,进一步巩固完善了区、乡镇
(街道)、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重点抓好社区、村调解室规
范化建设指导工作,积极探索企事业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已在企事业单位建立调委会70个,全区已建立各类调解组织546个,调解人员
2063人。加强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调解技巧。结合《人
民调解组织委员会组织条例》颁布20周年,组织专项宣传活动,设立宣传咨询站
点19个,制作悬挂宣传横幅36条,张贴人民调解宣传标语1000余张,展出宣传展
板42块,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制定《矛盾纠纷排查
查调处工作指导意见》,统一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工作制度,使全区
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年内,全区各级人
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326起,调处成功1302起。认真做好“12348”法律
服务专线工作。3月16日,组织开展了“12348”法律服务专线宣传活动。共设立
宣传站点25个,出动宣传车辆23辆,散发宣传材料4.98万余份,展出宣传图板81
块,当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66人(次)。切实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内,
组织11个法律服务所、43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年检和注册。全区各基层法律服
务所共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及其他经济组织担任法律顾问102
家,办理各类事务443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422万元。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
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思路,强化帮教措施的落实,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
违法犯罪。年内,共排查刑释解教人员134人。年内,从监狱和劳教所接收回归
社会的刑满释放人员72人,解除劳教人员11人,及时进行了对接,全部落实了帮
教责任人和帮教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开展社区矫正,促进工作规范。年底,已为
22名社区矫正对象办理了解除手续,并及时列入帮教对象进行接茬帮教。加强刑
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为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再就业奠定基础。到
年底,已建立的5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充分发挥了作用。释放人员刘某
某、谭某某在帮教组织和帮教人员的具体帮教下,自主创业,为当地经济发展做
出了贡献, 6月13日被表彰为淄博市十佳创业青年能手。
【法律援助】 围绕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
这一主题,严格《条例》规定程序和条件,办理法律援助。年内,共办理法律援
助110件,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在各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
助工作联络站,到年底已在全区建立了联络站17个,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
训。
【律师工作】 围绕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积极组织律师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增强
社会责任,狠抓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
公开承诺活动,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促进了全区律师规范化管理。年内,全
区律师共办理刑事案件113件,民事案件495件,非诉讼事务55件,行政诉讼案2
件,代写法律文书1776件。
【公证工作】 树立大服务的思想,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保增长、
保民生、保稳定”为工作重点,积极开辟工作新领域,拓展工作新路子,积极研
究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开展了男到女方家庭、赡养老人、更改姓名、
抚养、遗赠抚养、旧村改造等关系民生的公证,土地经营权流转承包、荒山绿化、
果园承包、农业项目治理等关系农业的公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旧村搬迁改
造等关系社会稳定的公证,为全区新农村建设,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职能作用。
年内,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882件。其中,民事类1017件,经济类120件,涉外
类744件,涉港澳台1件。 (吕良杰)
司法行政
视图
【概况】 2009年,区司法局以建设“平安临淄”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围绕
“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区规划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做好普法
依法治理、基层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公证律师管理、法律援助等各
项工作,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年内,区司法局被省
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并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山东省全民普法依
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
府授予全市“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先进集体、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优秀市暨实施固本强基慰问工程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普法依法治理】 是年,区司法局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配合固本强基
维稳工程,大力开展“法律五进”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了《临淄区“法律五进”
服务全区固本强基工作的检查标准》,坚持依法建制,规范管理,不断增强工作
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进机关”,
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
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
法制讲座、党校培训学法、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年内,组织全
区5000余名机关干部参加了2009年度全省普法考试。“法律进乡村”,进一步推
进农村法制辅导站、法律图书角、农民夜校、农村远程教育等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加强对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的法律知识培训,结合“民主法治村”创建活
动,进一步指导农村做好“四民主、两公开”,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法律
进社区”,以促进“和谐社区”为重点,在落实“六个一”要求基础上,结合居
民身边发生的事,利用社区法律学校、图书室、宣传栏等阵地,通过举办法制座
谈会、法制论坛、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进一步丰富了
“法律进社区”的内容和载体。“法律进学校”,以素质教育为重点,充分发挥
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狠抓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积
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
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开展生
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法律进企业”,围绕依法诚信经营,进一
步健全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深入
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完
善和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提升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积极开展了多层
次的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围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制定
具体措施,明确创建标准,狠抓工作落实,促进了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制化管
理水平的提高。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广
“法德结合、文明理家”、村(社区)事务契约化管理等经验,进一步建立和规
范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依法建制、民主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基层
民主法制建设。扎实开展专项依法治理。结合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针对社
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管理、道路交通
安全、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卫生安全等专项治理活动,切实搞好法律
服务工作,有效疏导、化解了矛盾纠纷。
【基层工作】 是年,按照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司法所规范化
建设。调整司法所长3人,新增工作人员4人。进一步指导司法所健全各项规章制
度,制定完善管理目标和措施。围绕固本强基工作,进一步巩固完善了区、乡镇
(街道)、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重点抓好社区、村调解室规
范化建设指导工作,积极探索企事业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已在企事业单位建立调委会70个,全区已建立各类调解组织546个,调解人员
2063人。加强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调解技巧。结合《人
民调解组织委员会组织条例》颁布20周年,组织专项宣传活动,设立宣传咨询站
点19个,制作悬挂宣传横幅36条,张贴人民调解宣传标语1000余张,展出宣传展
板42块,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制定《矛盾纠纷排查
查调处工作指导意见》,统一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工作制度,使全区
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年内,全区各级人
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326起,调处成功1302起。认真做好“12348”法律
服务专线工作。3月16日,组织开展了“12348”法律服务专线宣传活动。共设立
宣传站点25个,出动宣传车辆23辆,散发宣传材料4.98万余份,展出宣传图板81
块,当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66人(次)。切实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内,
组织11个法律服务所、43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年检和注册。全区各基层法律服
务所共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及其他经济组织担任法律顾问102
家,办理各类事务443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422万元。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
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思路,强化帮教措施的落实,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
违法犯罪。年内,共排查刑释解教人员134人。年内,从监狱和劳教所接收回归
社会的刑满释放人员72人,解除劳教人员11人,及时进行了对接,全部落实了帮
教责任人和帮教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开展社区矫正,促进工作规范。年底,已为
22名社区矫正对象办理了解除手续,并及时列入帮教对象进行接茬帮教。加强刑
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为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再就业奠定基础。到
年底,已建立的5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充分发挥了作用。释放人员刘某
某、谭某某在帮教组织和帮教人员的具体帮教下,自主创业,为当地经济发展做
出了贡献, 6月13日被表彰为淄博市十佳创业青年能手。
【法律援助】 围绕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
这一主题,严格《条例》规定程序和条件,办理法律援助。年内,共办理法律援
助110件,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组织在各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
助工作联络站,到年底已在全区建立了联络站17个,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培
训。
【律师工作】 围绕固本强基维稳工程,积极组织律师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增强
社会责任,狠抓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
公开承诺活动,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促进了全区律师规范化管理。年内,全
区律师共办理刑事案件113件,民事案件495件,非诉讼事务55件,行政诉讼案2
件,代写法律文书1776件。
【公证工作】 树立大服务的思想,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保增长、
保民生、保稳定”为工作重点,积极开辟工作新领域,拓展工作新路子,积极研
究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开展了男到女方家庭、赡养老人、更改姓名、
抚养、遗赠抚养、旧村改造等关系民生的公证,土地经营权流转承包、荒山绿化、
果园承包、农业项目治理等关系农业的公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旧村搬迁改
造等关系社会稳定的公证,为全区新农村建设,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职能作用。
年内,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882件。其中,民事类1017件,经济类120件,涉外
类744件,涉港澳台1件。 (吕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