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9年,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认
真履行审判职责,有力地推进了“平安临淄”“和谐临淄”“诚信临淄”建设,
推进了官民和谐社会关系的建立。是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684件,审执结9022件
(含旧存),审执结标的4.2亿元,调解结案率、实际执行率、服判息诉率明显
上升。年内,被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表彰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被
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
优秀单位、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固本强基工程先进单
位,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市争创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度创建公
信法院活动先进集体。
【刑事审判】 是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13件650人,审结448件684人 (含旧存)。
依法审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共审结93件105人。其中,交通肇事80件84人,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4件6人,其他9件15人。依法审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共审结105件151人。其中,故意伤害72件95人,强奸16件25
人,非法拘禁7件12人,绑架4件10人,其他6件9人。依法审理侵犯财产犯罪案件,
共审结141件237人。其中,盗窃94件156人,抢劫15件35人,诈骗9件12人,敲诈
勒索8件10人,职务侵占7件14人,其他8件10人。依法审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
罪案件,共审结70件135人。其中,寻衅滋事29件66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
实施犯罪7件7人,走私1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5件7人,其他29件55人。依
法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共审结21件31人。其中,贪污8件16人,受贿8
件8人,行贿1件1人,渎职4件6人。全年依法判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10年以上有
期徒刑24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54人,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52人,3
年以下有期徒刑71人,拘役9人,有期徒刑、拘役缓刑427人,管制1人,单处罚
金13人,免予刑事处罚33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机关、学校、村
(社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4人(次),直接受教育人数2500余人。深入
开展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48条(次)。
【民事审判】 是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235件,审结2229件,审结标的
4855.34万元。依法审结婚姻家庭2件,继承纠纷案件996件。其中,审结离婚案
件834件,婚约财产纠纷6件,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20件,抚养、扶养关系纠纷36
件,抚育费纠纷22件,扶养费纠纷13件,赡养纠纷32件,解除收养关系、探视子
女权纠纷、分家析产等3件,继承纠纷30件。依法审结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权
利纠纷案件152件。其中,财产损害赔偿21件,相邻关系18件,财产权属纠纷1件,
其他112件。依法审结人身权纠纷案件956件。其中,人身损害赔偿中的道路交通
事故人身损害赔偿818件,医疗事故损害赔偿7件,工伤事故损害赔偿4件,其他
人身损害赔偿19件,名誉权、姓名权等人身权纠纷2件,其他人身权纠纷106件。
依法审结雇员受害赔偿、雇佣人损害赔偿、产品责任、及其他特殊侵权纠纷案件
60件。依法审结票据权益纠纷、股东权纠纷、不当得利、无因管理、适用特别程
序等其他民事纠纷案件65件。年内,强化调解工作,共调撤结案825件。其中,
调解结案757件,撤诉结案68件,调解、撤诉结案数占总结案的66.90%,有效地
实现了案结事了。
【商事审判】 是年,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3285件,审结3280件,审结标的1.9
亿元。其中,受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3285件,审结3276件;审理旧存破产案件9
件,审结4件。依法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共审结担保合同1249件,借款合同
559件(民间借贷428件,企业之间借款7件,其他124件),买卖合同531件,供
用电、水、气、热力合同190件,租赁合同110件,劳动争议108件,劳务合同77
件,服务合同63件,建设工程合同59件,运输合同58件,承揽合同44件,信用卡
纠纷39件,农村承包合同36件,委托合同29件,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27件,其他
合同9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商事纠纷。积极稳妥地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主
动与破产企业的主管部门和管理人协调,协助制定破产财产处理和职工安置方案,
最大限度地做好资产重组和职工稳定工作,共审结临淄区饲料公司、临淄人民商
场、临淄塑料厂、临淄饮食服务公司等破产案件4件,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650
人,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审慎应对金融危机引发的纠纷,深入开展“问
计求智解难”大调研活动,制定出《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十三项措施》,指
导审判工作以稳妥慎重的方式处理涉企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
结合。
【行政审判】 是年,共受理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45件,审执结506件。
其中,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20件,审结220件。在已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
不服土地管理62件,不服城建管理25件,不服交通管理65件,不服计划生育管理
10件,不服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8件,其他50件。按不服行政管理内容划分,不
服行政处罚的98件,不服行政许可的27件,不服行政裁决的18件,不服履行法定
职责管理的62件,要求履行义务的12件,其他的3件。经审理,裁定准许原告主
动撤诉的203件,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撤诉的15件,判决维持的2件。依
法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25件,审查并执结286件,执结标的559.39万元。依法
审执结行政诉讼与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既依法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
监督和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执行工作】 是年,共收执行案件1764件,执结2100件(含旧存),执结标的
1.49亿元。积极开展执行积案清理工作,从2008年12月开始,按照中央政法委统
一部署,构建起由区委政法委组织协调、法院主办、相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
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开展了为期十个月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活动中,
依法执结旧存案件813件,有效地破解了执行难问题。结合集中清理积案,努力
执结新收执行案件,共执结新收案件1287件,有效地避免了新生积案的形成。大
力改进执行工作管理,实施了执行款物统一过付,强制措施统一备案,查封扣押
物品统一保管,统一评估、拍卖,执行担保统一审查,中止、终结统一裁决等
“六个统一”。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做到了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坚决予以
执结;被执行人有部分履行能力的,予以部分执行,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
结案,未执结部分,留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重新立案予以执行。全年,坚持
了完善工作措施,多方化解矛盾,积极运用财产申报、公告执行、强制执行等多
种手段,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年内,共适用罚款、拘留等惩罚性措施
526件次,采取强制措施982件次,推动解决了一批“骨头案”。
【审判监督】 由审判监督庭专司审判监督之责,专门负责对重审、再审案件的
审理,以及对各类已结案件的卷宗进行评查等工作。是年,共受理重审、再审案
件57件,审结74件(含旧存)。依法审理二审发回重审案件,共受理48件,审结
58件(含旧存)。在审结的重审案件中,调解结案13件,裁定准予撤诉结案5件,
判决结案40件。依法审理再审案件,共受理9件,审结16件(含旧存)。在新受
理的再审案件中,抗诉的8件,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的1件。在审结的再审案件中,
调解结案1件,裁定准予撤诉结案1件,判决维持原判决13件,其它方式结案1件。
全年共计评查各类案件8944件。其中,刑事案件448件,民事案件2229件,普通
商事案件3276件,行政诉讼与非诉讼执行案件506件,执行案件2100件,司法鉴
定案件385件。对评查结果,每月一次通报全院,有效地保证了各类案件的审执
质量。
【立案信访工作】 是年,共立案8684件。其中,刑事413件,民事2235件,商
事3285件,行政诉讼220件,行政非诉讼执行325件,执行1764件,司法鉴定385
件,再审9件,二审发回重审48件。坚持按相关诉讼法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当事
人立案资格、起诉证据、诉讼请求、管辖权等事项,做到正确确立案由,当立则
立,不该立则不立,保证立案后能够依法审理。坚持对受理案件的时间、案由、
诉讼当事人、案件承办人等事项,准确的做好登记,并及时送达、转送相关人员。
积极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案件340件。坚持落实“首问责任
制”,对初信初访案件,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协调相关人员,全力做好工作,
尽可能减少重访和越级访。进一步建立健全“院长接访日”制度。自3月23日起,
每逢星期一,都由一名院领导负责接访。努力规范信访管理,在全省法院系统率
先研发并投入使用《信访管理软件》,对涉诉信访案件逐案建立“信访档案”,
实现信息化管理。按照“事要解决、息诉罢访”要求,对涉诉信访,加强源头治
理,强化排查化解,规范信访流程,完善终结机制,严格责任查究,实现了“司
法问题解决到位、责任问题查纠到位、出现困难解决到位、思想情绪疏导到位”。
【司法改革】 是年,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工作,以原立案大厅为基
础,成立起“诉讼服务中心”,从制度建设、功能设置、设施保障、管理服务等
方面入手,健全首问负责、办案公开、文明接待等制度,实现了导诉、立案审查、
诉讼费收缴、庭前调解、诉讼救助、诉讼材料收转、法官约见、案件款过付、信
访接待等一站式服务。在敬仲、朱台、边河等三个乡镇分别建起三个“法官便民
工作站”。9月,以辛店人民法庭为试点,从辖区乡镇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员、
人大代表、党员干部中聘请115人,担任“司法联络员”,构建起以院、庭、站、
员“四点一线”为纵向延伸,与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各大企业调解
组织横向对接的全方位能动司法服务网络,大量民事纠纷,通过诉讼外调解,得
到了妥善处理。进一步改革涉案物品管理工作。3月,成立起“涉案物品管理中
心”,选择专门场地,安排专人负责,对查封扣押的物品、账户和罚没物品逐件
登记,集中存放,实现规范化、专业化、人性化管理。对司法评估拍卖案件,实
行统一立案、统一委托,建立评估拍卖机构准入、考核和淘汰机制,坚持涉案物
品管理权与处置权相分离,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干警队伍】 是年,区法院共有在岗干警132人。其中,男性103人,占总人数
的78.03%;女性29人,占总人数的21.97%。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125人,占总人
数的94.70%;具有大专学历的7人,占总人数的5.30%。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36人,
具有法官资格的77人。年内,认真开展创建“公信法院”“学习与实践科学发展
观”“人民法官为人民” 等主题实践活动,查摆整改不适合科学发展的各类问
题。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争做“零错案、零投诉、
零上访”法官等一系列活动,及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鼓励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
育,鼓励不具备审判资格的干警参加司法考试,有力地提高了干警队伍的整体政
治、业务素质。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6月份,组织各部门签订《行为规范承诺书》;下半年,先后5次通过庭审观摩、
抽查庭审录像等形式,从庭前准备、庭审礼仪、庭审纪律、庭审作风、庭审程序、
庭审控制、庭审用语等七个方面进行庭审规范考评。全年,坚持运用正反两方面
的典型,不懈地抓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有力地增强了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年内,
全院有6名干警、5个集体受到省级表彰,16名干警、15个集体受到市级表彰。
(王爱明 康子森)
审 判
视图
【概况】 2009年,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认
真履行审判职责,有力地推进了“平安临淄”“和谐临淄”“诚信临淄”建设,
推进了官民和谐社会关系的建立。是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684件,审执结9022件
(含旧存),审执结标的4.2亿元,调解结案率、实际执行率、服判息诉率明显
上升。年内,被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表彰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被
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
优秀单位、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固本强基工程先进单
位,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市争创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单位、2008年度创建公
信法院活动先进集体。
【刑事审判】 是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13件650人,审结448件684人 (含旧存)。
依法审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共审结93件105人。其中,交通肇事80件84人,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4件6人,其他9件15人。依法审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共审结105件151人。其中,故意伤害72件95人,强奸16件25
人,非法拘禁7件12人,绑架4件10人,其他6件9人。依法审理侵犯财产犯罪案件,
共审结141件237人。其中,盗窃94件156人,抢劫15件35人,诈骗9件12人,敲诈
勒索8件10人,职务侵占7件14人,其他8件10人。依法审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
罪案件,共审结70件135人。其中,寻衅滋事29件66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
实施犯罪7件7人,走私1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5件7人,其他29件55人。依
法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共审结21件31人。其中,贪污8件16人,受贿8
件8人,行贿1件1人,渎职4件6人。全年依法判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10年以上有
期徒刑24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54人,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52人,3
年以下有期徒刑71人,拘役9人,有期徒刑、拘役缓刑427人,管制1人,单处罚
金13人,免予刑事处罚33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机关、学校、村
(社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4人(次),直接受教育人数2500余人。深入
开展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48条(次)。
【民事审判】 是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235件,审结2229件,审结标的
4855.34万元。依法审结婚姻家庭2件,继承纠纷案件996件。其中,审结离婚案
件834件,婚约财产纠纷6件,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20件,抚养、扶养关系纠纷36
件,抚育费纠纷22件,扶养费纠纷13件,赡养纠纷32件,解除收养关系、探视子
女权纠纷、分家析产等3件,继承纠纷30件。依法审结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权
利纠纷案件152件。其中,财产损害赔偿21件,相邻关系18件,财产权属纠纷1件,
其他112件。依法审结人身权纠纷案件956件。其中,人身损害赔偿中的道路交通
事故人身损害赔偿818件,医疗事故损害赔偿7件,工伤事故损害赔偿4件,其他
人身损害赔偿19件,名誉权、姓名权等人身权纠纷2件,其他人身权纠纷106件。
依法审结雇员受害赔偿、雇佣人损害赔偿、产品责任、及其他特殊侵权纠纷案件
60件。依法审结票据权益纠纷、股东权纠纷、不当得利、无因管理、适用特别程
序等其他民事纠纷案件65件。年内,强化调解工作,共调撤结案825件。其中,
调解结案757件,撤诉结案68件,调解、撤诉结案数占总结案的66.90%,有效地
实现了案结事了。
【商事审判】 是年,共受理各类商事案件3285件,审结3280件,审结标的1.9
亿元。其中,受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3285件,审结3276件;审理旧存破产案件9
件,审结4件。依法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共审结担保合同1249件,借款合同
559件(民间借贷428件,企业之间借款7件,其他124件),买卖合同531件,供
用电、水、气、热力合同190件,租赁合同110件,劳动争议108件,劳务合同77
件,服务合同63件,建设工程合同59件,运输合同58件,承揽合同44件,信用卡
纠纷39件,农村承包合同36件,委托合同29件,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27件,其他
合同9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商事纠纷。积极稳妥地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主
动与破产企业的主管部门和管理人协调,协助制定破产财产处理和职工安置方案,
最大限度地做好资产重组和职工稳定工作,共审结临淄区饲料公司、临淄人民商
场、临淄塑料厂、临淄饮食服务公司等破产案件4件,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650
人,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审慎应对金融危机引发的纠纷,深入开展“问
计求智解难”大调研活动,制定出《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十三项措施》,指
导审判工作以稳妥慎重的方式处理涉企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佳
结合。
【行政审判】 是年,共受理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545件,审执结506件。
其中,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20件,审结220件。在已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
不服土地管理62件,不服城建管理25件,不服交通管理65件,不服计划生育管理
10件,不服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8件,其他50件。按不服行政管理内容划分,不
服行政处罚的98件,不服行政许可的27件,不服行政裁决的18件,不服履行法定
职责管理的62件,要求履行义务的12件,其他的3件。经审理,裁定准许原告主
动撤诉的203件,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撤诉的15件,判决维持的2件。依
法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25件,审查并执结286件,执结标的559.39万元。依法
审执结行政诉讼与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既依法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
监督和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执行工作】 是年,共收执行案件1764件,执结2100件(含旧存),执结标的
1.49亿元。积极开展执行积案清理工作,从2008年12月开始,按照中央政法委统
一部署,构建起由区委政法委组织协调、法院主办、相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
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开展了为期十个月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活动中,
依法执结旧存案件813件,有效地破解了执行难问题。结合集中清理积案,努力
执结新收执行案件,共执结新收案件1287件,有效地避免了新生积案的形成。大
力改进执行工作管理,实施了执行款物统一过付,强制措施统一备案,查封扣押
物品统一保管,统一评估、拍卖,执行担保统一审查,中止、终结统一裁决等
“六个统一”。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做到了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坚决予以
执结;被执行人有部分履行能力的,予以部分执行,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
结案,未执结部分,留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重新立案予以执行。全年,坚持
了完善工作措施,多方化解矛盾,积极运用财产申报、公告执行、强制执行等多
种手段,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年内,共适用罚款、拘留等惩罚性措施
526件次,采取强制措施982件次,推动解决了一批“骨头案”。
【审判监督】 由审判监督庭专司审判监督之责,专门负责对重审、再审案件的
审理,以及对各类已结案件的卷宗进行评查等工作。是年,共受理重审、再审案
件57件,审结74件(含旧存)。依法审理二审发回重审案件,共受理48件,审结
58件(含旧存)。在审结的重审案件中,调解结案13件,裁定准予撤诉结案5件,
判决结案40件。依法审理再审案件,共受理9件,审结16件(含旧存)。在新受
理的再审案件中,抗诉的8件,本院决定提起再审的1件。在审结的再审案件中,
调解结案1件,裁定准予撤诉结案1件,判决维持原判决13件,其它方式结案1件。
全年共计评查各类案件8944件。其中,刑事案件448件,民事案件2229件,普通
商事案件3276件,行政诉讼与非诉讼执行案件506件,执行案件2100件,司法鉴
定案件385件。对评查结果,每月一次通报全院,有效地保证了各类案件的审执
质量。
【立案信访工作】 是年,共立案8684件。其中,刑事413件,民事2235件,商
事3285件,行政诉讼220件,行政非诉讼执行325件,执行1764件,司法鉴定385
件,再审9件,二审发回重审48件。坚持按相关诉讼法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当事
人立案资格、起诉证据、诉讼请求、管辖权等事项,做到正确确立案由,当立则
立,不该立则不立,保证立案后能够依法审理。坚持对受理案件的时间、案由、
诉讼当事人、案件承办人等事项,准确的做好登记,并及时送达、转送相关人员。
积极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共接待处理来信来访案件340件。坚持落实“首问责任
制”,对初信初访案件,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协调相关人员,全力做好工作,
尽可能减少重访和越级访。进一步建立健全“院长接访日”制度。自3月23日起,
每逢星期一,都由一名院领导负责接访。努力规范信访管理,在全省法院系统率
先研发并投入使用《信访管理软件》,对涉诉信访案件逐案建立“信访档案”,
实现信息化管理。按照“事要解决、息诉罢访”要求,对涉诉信访,加强源头治
理,强化排查化解,规范信访流程,完善终结机制,严格责任查究,实现了“司
法问题解决到位、责任问题查纠到位、出现困难解决到位、思想情绪疏导到位”。
【司法改革】 是年,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工作,以原立案大厅为基
础,成立起“诉讼服务中心”,从制度建设、功能设置、设施保障、管理服务等
方面入手,健全首问负责、办案公开、文明接待等制度,实现了导诉、立案审查、
诉讼费收缴、庭前调解、诉讼救助、诉讼材料收转、法官约见、案件款过付、信
访接待等一站式服务。在敬仲、朱台、边河等三个乡镇分别建起三个“法官便民
工作站”。9月,以辛店人民法庭为试点,从辖区乡镇村(社区)的人民调解员、
人大代表、党员干部中聘请115人,担任“司法联络员”,构建起以院、庭、站、
员“四点一线”为纵向延伸,与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各大企业调解
组织横向对接的全方位能动司法服务网络,大量民事纠纷,通过诉讼外调解,得
到了妥善处理。进一步改革涉案物品管理工作。3月,成立起“涉案物品管理中
心”,选择专门场地,安排专人负责,对查封扣押的物品、账户和罚没物品逐件
登记,集中存放,实现规范化、专业化、人性化管理。对司法评估拍卖案件,实
行统一立案、统一委托,建立评估拍卖机构准入、考核和淘汰机制,坚持涉案物
品管理权与处置权相分离,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干警队伍】 是年,区法院共有在岗干警132人。其中,男性103人,占总人数
的78.03%;女性29人,占总人数的21.97%。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125人,占总人
数的94.70%;具有大专学历的7人,占总人数的5.30%。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36人,
具有法官资格的77人。年内,认真开展创建“公信法院”“学习与实践科学发展
观”“人民法官为人民” 等主题实践活动,查摆整改不适合科学发展的各类问
题。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争做“零错案、零投诉、
零上访”法官等一系列活动,及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鼓励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
育,鼓励不具备审判资格的干警参加司法考试,有力地提高了干警队伍的整体政
治、业务素质。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
6月份,组织各部门签订《行为规范承诺书》;下半年,先后5次通过庭审观摩、
抽查庭审录像等形式,从庭前准备、庭审礼仪、庭审纪律、庭审作风、庭审程序、
庭审控制、庭审用语等七个方面进行庭审规范考评。全年,坚持运用正反两方面
的典型,不懈地抓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有力地增强了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年内,
全院有6名干警、5个集体受到省级表彰,16名干警、15个集体受到市级表彰。
(王爱明 康子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