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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9年,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素质提升年”活动,大力加强“检 察文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检察业务,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是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94件441人,不捕35件50人,依法起诉 417件645人,不起诉2件3人;立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31人,渎职 侵权等职务犯罪12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4件18人,追捕、追诉漏犯24人,追加 罪名9个,依法改变侦查机关移送罪名11个;提出抗诉刑事案件2件,提请和建议 提请抗诉民事行政案件29件,代表国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挽回经 济损失50万元。 【维护社会稳定】 是年,围绕“建国60周年”“全运安保”“固本强基维稳工 程建设”等重大任务,稳准狠地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依法批捕各类刑 事犯罪案269件404人,不捕35件50人。依法起诉417件645人。其中,批捕杀人、 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43件79人,起诉32件64人;批捕金融 诈骗、制假售假、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发票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9 件9人,起诉16件27人;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5件12人,起诉2件5人。从快批 捕起诉了张汉彬、商树花夫妇利用会道门组织骗奸妇女5名、诈骗钱财70余万元 案,姬秀群等11人流窜两省七市交叉结伙,实施绑架、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犯 罪,作案51起、案值80余万元案等一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犯罪案件。灵活运用 强制措施,坚持和谐执法,人性化办案,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对主观恶性小、犯 罪情节轻微的嫌疑人,可捕可不捕的不批准逮捕13人,可诉可不诉的不起诉10人; 依法对8名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犯、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对6起因邻里 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作出调解处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 开展法律“五进”服务,广泛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增强群众崇尚法治和 依法维权的意识,维护了全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用心化解矛盾纠纷,全 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03件,办理上级交办案件7件,妥善处理集体访1件,上访老 户2件,组织9次拉网式排查,确保工作做实、做细、不反复。是年,区检察院被 山东省综治委评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年内,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31人。其中,贪污案17人, 受贿案11人,行贿1人,单位受贿1人,挪用公款案1人。提起公诉31人,法院当 年判决31人。其中,10万元以上的11人,50万元以上的2人,100万元以上的1人。 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突出查办司法和行政执法领域的渎职 侵权犯罪案12人。其中,玩忽职守案5人,滥用职权案6人,非法搜查案1人,均 为重大案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制定出台了《临淄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全区经济平稳较 快发展的十八条措施》,全年进行以案释法警示教育25场次,发放到全区机关干 部,与临淄地税分局联合编制预防职务犯罪台历2000余份,在临淄电视台播报预 防职务犯罪电视公益广告200条(次)。加强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先后参 与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31场次,为相关单位提供行贿档案查询21件次,对投资3 亿多元的临淄中学建设工程、投资2000余万元的晏婴公园建设工程等15项社会关 注的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和重点预防。主动帮助企业堵漏建制,先后与涉 案企业召开座谈会11次,发出检察建议10份,提出规范管理的意见、建议17条, 为金融危机下企业的平稳发展提供了优质服务。 【诉讼监督】 加强诉讼监督工作,促进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是年, 共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14件18人,监督撤销案件11件11人。对不应追究刑事责 任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50人,通过审查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和追诉漏 犯24人,追诉罪名9个,对11件定性不准的案件依法改变移送罪名,均被法院作 出有罪判决。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 10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加强 审判监督,对1件重罪轻判刑事案件提出抗诉获得改判。对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 定提请或建议提请抗诉29件,全部被市法院采纳,再审改判8件,服判息诉12件。 代表国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太公湖水体污染案和支持起诉的一起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获法院支持,临淄区民政局已代无名氏向交通肇事人索赔 11.84万元。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全年开展各类检查84次,并对在押 人员体表状况进行了首次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发出书面纠正违法 通知书6份,书面检察建议5份。对2件不符合减刑、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案件依 法向监管部门提出变更意见,对1件刑期计算错误的案件依法监督纠正。实行在 押人员约见检察官、谈话教育制度,解答在押人员提出涉法问题340余次,积极 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检察技术和信息化建设】 是年,共办理各类检验鉴定和视听技术案件185件。 其中,出具各类鉴定书、文证审查意见书等材料147份,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 音录像38案172小时。积极推进综合信息平台的规范化应用,全年办理网上公文 流转514件,网上传阅公文1498件,发布各类信息671条,制定了《临淄区检察院 2009年度信息化工作考核办法》,规定了办文、办案、信息发布、邮件和综合事 物管理应用以及机要通道传阅公文和网络安全的各项考核标准,使网上公文流转 形式、网上办案数量和质量、绩效考核效果等明显提升。 【检察队伍和检察文化建设】 组织干警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对照检查与 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扎实开展向群众“问计、问需、问效” 的“三问”活动。在活动中走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400余人次,收集各类意见、 建议40余条,及时解决了影响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思想和行为因素。为更好地服 务“三农”,保障民生,先后向南王镇和凤凰镇派驻了检察室。进一步加强党风 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执法执纪监督员制度以及与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联系制度,先后3次以书面形式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工作,4次邀请 市、区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院党组成员与2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了直 接联系。围绕提升综合素质,举办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技巧、公诉庭审对抗、法 律文书说理、检察应用理论研究等14个专题讲座。围绕锻炼岗位技能,先后开展 了刑事案件论辩赛、法律文书制作现场赛、精品案件评选、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等 11项丰富多彩的技能比武。24人次在全市检察系统组织的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中 获奖。检察应用理论研究成果《论刑事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获第五届全省检察 理论研究年会暨第二届山东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年会一等奖,《未成年人犯罪不 起诉制度研究》获二等奖。是年,区检察院被国家检察官学院授为“教学示范基 地”。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临检精神、科室理念、人生格言” 文化创新活动,确定了“崇德、崇法、求实、求新”的八字“临检精神”,21个 科室制定了具有自身岗位特点的“工作理念”,102名检察人员确立了自己的 “人生格言”。创建了“文化走廊”, 按照科室的工作性质,将办公楼一至三层 分别确定为“崇德与廉政”“管理与激励”“崇法与公正”等三个文化主题,设 计了34块文化展板,将中外法律名家的名言、齐文化中的法学精华、警言警句汇 集其中,通过环境熏陶和影响,实现以文化引领思想,以理念规范行为,以精神 推动发展。是年,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孙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