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9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坚持“服务经济、提高效率、方便群众、
塑造形象”的服务宗旨,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加强
社会监督,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构建“廉洁、规范、便民、高效”的服务平台。
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3.2万件, 按期办结率100%,全年实现了零
投诉的目标。审批中心连续两次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年终考核全市位居第一。
【行政审批服务】 制订《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和《临淄区行政审批电子服务系统运行方案》,正式提出全区行政审批工作“集
中受理,网上审批,限时办结,高效服务”的运行机制,全区所有的行政审批服
务事项必须在规定的地点由规定的工作人员集中受理后,按规定程序由单位工作
人员在承诺时限内网上办理。全区保留的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及部分
服务事项全部进入行政审批电子服务系统办理。其中,25个部门在区行政审批服
务中心设立窗口, 办理事项302项;19个部门97项事项由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
立综合窗口代为办理; 9个部门自设大厅对本单位共77项事项集中办理。年内,
全区476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已经全部按照要求纳入全区行政审批电子服务系统
规范办理。
【制度建设】 为适应审批服务方式转变和监管范围扩大的工作需要,经反复调
查研究制定了《临淄区行政审批工作考核办法》,并对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多次
进行梳理,添加了《受理登记制度》《否定报备制度》《节假日预约服务制度》
和《失职追究制度》等内容,确定了28项中心日常监管制度,并重新汇编成册。
【监督管理】 继续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会议和服务对象评议
会,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中心各项工作;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行
政服务大厅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对有关部门设立的9个自设服务大厅,纳入区
行政审批中心监管范围;对审批中心综合窗口的19个代办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工
作纳入日常监管和年终考核范围,考核分数计入全区依法行政考核成绩。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年内,全区14个乡镇(街道)已经全部建立了乡镇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采取不定期抽查、办件定期报表、
信息报送等方式,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把乡镇便民中心的建设和
运行情况纳入全区乡镇年终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内容, 与考核成绩直接挂钩。
(董克娜)
#D341053f
. 招投标工作 .
【概况】 2009年,区招投标中心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
挂牌等多种形式,共依法办理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相关招投标业务
218宗,总成交金额14.85亿元,通过规范交易共增值及节约资金7761万元。其中,
建设工程56宗, 成交金额9.36亿元,节约资金3138万元;政府采购160宗,成交
金额5.39亿元, 节约资金4403万元;产权交易2宗,成交金额982.75万元,比挂
牌价增值220万元。
【招投标监督】 进一步健全行业、监察、检察、财政、发展和改革等部门组成
的招投标监督体系,不断完善互相约束的多级权力制衡机制,有效地杜绝了招投
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在防范和遏制招投标领域腐败、优化资源配置、
节约项目成本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组织各监督部门参加招标文件会审,实现
招投标监督关口前移。依托临淄区招投标中心网站建立招投标投诉专栏、开通招
投标投诉电话、设置投诉意见箱等形式,建立了全方位的招投标投诉系统,做到
专人负责,及时受理各类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专家库管理】 严格执行《临淄区招投标中心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对评标专
家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加强评标专家准入和清出动态管理。对各评标专家的业务
能力、工作态度、职业道德、考勤情况等方面进行日常考核,考核结果计入专家
信用档案,作为评标专家年度考核的依据。每年度根据考核结果取消不合格评委
专家资格,同时定期增补一批新的评委专家。加大对评标专家业务技能和法律法
规培训,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行为,保证评标过程公平公正。 (杜方达)
. 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
视图
【概况】 2009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坚持“服务经济、提高效率、方便群众、
塑造形象”的服务宗旨,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加强
社会监督,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构建“廉洁、规范、便民、高效”的服务平台。
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3.2万件, 按期办结率100%,全年实现了零
投诉的目标。审批中心连续两次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年终考核全市位居第一。
【行政审批服务】 制订《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和《临淄区行政审批电子服务系统运行方案》,正式提出全区行政审批工作“集
中受理,网上审批,限时办结,高效服务”的运行机制,全区所有的行政审批服
务事项必须在规定的地点由规定的工作人员集中受理后,按规定程序由单位工作
人员在承诺时限内网上办理。全区保留的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及部分
服务事项全部进入行政审批电子服务系统办理。其中,25个部门在区行政审批服
务中心设立窗口, 办理事项302项;19个部门97项事项由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
立综合窗口代为办理; 9个部门自设大厅对本单位共77项事项集中办理。年内,
全区476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已经全部按照要求纳入全区行政审批电子服务系统
规范办理。
【制度建设】 为适应审批服务方式转变和监管范围扩大的工作需要,经反复调
查研究制定了《临淄区行政审批工作考核办法》,并对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多次
进行梳理,添加了《受理登记制度》《否定报备制度》《节假日预约服务制度》
和《失职追究制度》等内容,确定了28项中心日常监管制度,并重新汇编成册。
【监督管理】 继续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会议和服务对象评议
会,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中心各项工作;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行
政服务大厅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对有关部门设立的9个自设服务大厅,纳入区
行政审批中心监管范围;对审批中心综合窗口的19个代办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工
作纳入日常监管和年终考核范围,考核分数计入全区依法行政考核成绩。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年内,全区14个乡镇(街道)已经全部建立了乡镇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采取不定期抽查、办件定期报表、
信息报送等方式,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把乡镇便民中心的建设和
运行情况纳入全区乡镇年终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内容, 与考核成绩直接挂钩。
(董克娜)
#D341053f
. 招投标工作 .
【概况】 2009年,区招投标中心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
挂牌等多种形式,共依法办理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相关招投标业务
218宗,总成交金额14.85亿元,通过规范交易共增值及节约资金7761万元。其中,
建设工程56宗, 成交金额9.36亿元,节约资金3138万元;政府采购160宗,成交
金额5.39亿元, 节约资金4403万元;产权交易2宗,成交金额982.75万元,比挂
牌价增值220万元。
【招投标监督】 进一步健全行业、监察、检察、财政、发展和改革等部门组成
的招投标监督体系,不断完善互相约束的多级权力制衡机制,有效地杜绝了招投
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在防范和遏制招投标领域腐败、优化资源配置、
节约项目成本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组织各监督部门参加招标文件会审,实现
招投标监督关口前移。依托临淄区招投标中心网站建立招投标投诉专栏、开通招
投标投诉电话、设置投诉意见箱等形式,建立了全方位的招投标投诉系统,做到
专人负责,及时受理各类投诉,接受社会监督。
【专家库管理】 严格执行《临淄区招投标中心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对评标专
家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加强评标专家准入和清出动态管理。对各评标专家的业务
能力、工作态度、职业道德、考勤情况等方面进行日常考核,考核结果计入专家
信用档案,作为评标专家年度考核的依据。每年度根据考核结果取消不合格评委
专家资格,同时定期增补一批新的评委专家。加大对评标专家业务技能和法律法
规培训,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行为,保证评标过程公平公正。 (杜方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