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4&A=1&rec=67&run=13

【历史概况】 1954年4月成立临淄县人民检察署。同年12月更名为临淄县人民检
察院。1958年并入益都县,1961年恢复临淄县人民检察院。“文化大革命”期间,
检察工作一度中断。 1978年10月,临淄区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时有检察人员7
人。1979年后,全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并把打击贪污贿赂等严重职务犯罪作为
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重点。至2002年,共查处职务犯罪案件793起855人,通过办案
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5649万元。 2002年临淄区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全
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

【综述】2003年,区检察院共受理提请批捕刑事案件327件460人。其中受理公安
机关提请批捕案件302件435人,本院自侦案件25件25人。经审查做出批准逮捕决
定266件373人,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5件8人,无一起错捕、漏捕案件发生。受理
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37件54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35件534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工作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果调整,案件质量创历史最高水平。全年共办理立案监
督案件37件39人,有32件33人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判决率为903%。追捕
犯罪嫌疑人6人, 追诉13人。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68件,比上年增加了12件,
立案审查36件, 比上年增加了5件。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实现检察系统内“零”越
级上访。

【职务犯罪查办工作】区检察院将2003年度定为案件质量年,首次把案件质量作
为考核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8件28人,
其中贪污案11件11人, 受贿案16件16人,挪用公款案1件1人,大案22件,要案6
件6人,大要案率100%;年内侦查终结28件28人,起诉28件28人,侦结率和起诉
率均为100%;经法院审理年内已做出判决的26件26人,有罪判决率100%,其中最
高刑期11年。案件的大要案率、结案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名列全市第一,是
建院以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质量最高的一年。立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权”渎
职犯罪案件6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严打”整治斗争】是年受理提请批捕刑事案件327件460人。其中受理公安机
关提请批捕案件302件435人,本院自侦案件25件25人。无一起错捕、漏捕案件发
生。 坚持实行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制度,提前介入率为95%。受理移送审查起诉
案件337件54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35件534人,上提市院1件2人,不起诉3件3人,
建议侦查部门撤案8件27人,抗诉1件1人,判决265件419人,适用简易程序112件,
所起诉案件法院均做了有罪判决,判决率达100%。9月,区检察院被淄博市委、
市政府评为全市“严打”斗争先进集体。

【诉讼监督】全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7件39人。有32件33人被法院依法判处有
期徒刑,判决率为903%。对2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进行了立案监督,省、
市院及高检院先后以信息形式转发了这一经验。以防错防漏和不枉不纵为监督重
点, 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共追捕犯罪嫌疑人6人,追诉13人。批捕环节防
止错捕5件8人,公诉环节防止错诉8件27人。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
依法纠正超期羁押和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问题,向监管单位提
出书面检察建议12份,均被采纳。以纠正裁判不公为重点,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
督。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68件,比上年增加了12件,立案审查36件,比上年
增加了5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34件,比上年增加了7件,被上级检察院采纳20
件,改判7件,和解4件,建议撤销原裁定1件。办理国有资产流失案件6件,胜诉
1件,审查和解3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4万元,发检察建议7份,均被采纳。处
理服判息诉案件29起,据其中一案撰写的信息《上访八年,一朝释疑》先后被省、
市院转发。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是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70件。其中来信96件, 来访
174件, 参加联合接访12次。共接待群众来访162件次,妥善处理集体访18件,告
急访1件。 实行“首办责任制”,控申干警轮流接访,对群众所有来访,件件责
任落实到人,由接待人跟踪负责,妥善处理,在检察环节没有发生越级上访的情
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管辖范围对举报线索积极开展案件线索的初查工作,全
年共初查案件线索48件。下半年开展超期羁押和服刑人员申诉清理专项活动,对
清理出的12起久拖不决案件, 及时督促有关部门结案。8月份开展的“信访专项
治理月” 活动,对近几年来的所有来信来访进行了排查梳理,对可能发生的7个
越级上访苗头问题,及时妥善进行了处理。年内,通过了“全国文明接待室”检
查验收。

【预防职务犯罪】年内,对全区总造价235亿元的106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及投
资总额达183亿元的22条道路建设工程的公开招标、 投标,进行了现场监督,
保证了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开透明。对华能辛店电厂改扩建工程和齐鲁乙烯改扩
建工程、 管仲纪念馆等9个重点工程,进行了跟区检察院干警深入学校进行法制
教育踪预防。针对招投标、资金运作、原材料采购、工程监理等容易诱发职务犯
罪的关键环节,提出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的措施,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工程建设
的同步健康发展。在金融、税务、建委、国有企业等系统开展了系统预防。在保
险、工商银行、国税、地税系统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月活动,预防和遏制了
职务犯罪的发生。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给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并对检察
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全年共落实个案
预防24件,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89份,推动有关单位建章立制143条。此外,
还对法院作出判决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深刻剖析,采取送法进企、召开座谈会、
观看警示教育录象、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积极主动地开展预防职务犯
罪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犯罪。

【检察技术工作】 是年,共受理各类技术案件235件,比上年增加18件。其中法
医学检验102件(包括文证审查17件) ,文痕检现场勘察37件,视听技术64件,
司法会计鉴定11件, 保险理赔案件6件。出具各类鉴定书、报告书、分析意见书
135份,为检察办案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队伍建设】是年,作为全省10个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之一,区检察
院开展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编印了《检察工作规范》一书,使干警在执法
活动中循有规,蹈有矩。并加强外部监督,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
通过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工作、发征求意见信和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
座谈会和老干部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外部监督。对征求到的意见和
建议,及时进行了反馈和整改。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教育活动和临淄区开展的创建“学习型机关”的
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各种法律知识、世贸组织规则和计算机、外语、现代科
技等, 干警的执法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同时,招进8名本科法律毕业生,充实干
警队伍。年内,在全市检察系统12项业务对口评比中,获得9个第一、2个第二、1
个第三; 先后取得28项国家、 省、市级集体荣誉,78人次受到各级表彰奖励。
(孙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