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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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项督查。重点搞好区党代会、人代会、区委全委(扩大)会议确定的
重点工作的督查。对重点工作进行了分解立项,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加强对重点
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及时上报对省、市工作
会议和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在本区的贯彻落实情况,上报《督查专报》35期,其
中市委《淄博督查》《淄博督查专报》采用15篇;及时跟踪调度各部门、各单位
对全区工作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编发《临淄督查》25期。二、专项查办质量。
全年共收到市委督查室转办领导批示件60件次, 收到省、市信访局转办件8件,
区委领导批示件124件次。 对领导批示件建立了从登记、会签、转办、督办到反
馈、归档的办理程序。对办理结果经审核有疑问或处理结果有矛盾不扎实的、处
理结果不完善的等,及时向承办单位反馈,并提出建议,进行补办。对完备的处
理结果,呈送领导签阅。对省、市转办的批示件以报告的形式行文上报。对区委
领导批示件,以《督查专报》(特刊)形式呈送批示领导。年内印报《督查专报》
(特刊)40期。(郭亦华路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