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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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概况】 1948年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立文化教育科。 1962年设文化教育局。
1969~1976年, 文化工作由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宣传组负责。1977年成立文化体
育局。1993年改称临淄区文化体育委员会。1994年称文化旅游局。2001年12月文
化旅游分家,称文化局,辖文化馆、图书馆、齐国故城遗址博物馆、中国古车博
物馆、 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临淄影剧院、封神演义宫7个企事业单位。临淄区先
后被授予全国社会文化先进县,全国文物保护先进单位,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等荣
誉称号。

【综述】2003年,文化工作以重大节日为契机,成功组织了全区大型群众文化活
动及文艺演出8场,稷下吕剧团等民间艺术团体演出近400场。春节期间,来自全
区15个乡镇(街道) 的94支文体表演队,104支民间艺术表演队参加了临淄区庆
十六大文体表演、民间艺术展演等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元宵节期间,在人民广场
举办了大型焰火晚会。集中开展了以宣传党的十六大精神为主题的文化下乡活动。
组织文艺、图书、书画、电影到全区各乡镇(街道)农村进行宣传演出。举行了
大型金秋文艺晚会,400余人参加了演出,观众达8万人次。联合公安、工商等部
门, 对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了集中整治。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单位300余处,取缔
非法经营场所3家。 在参加淄博市第二次违法音像制品统一销毁活动中,共销毁
各类违法音像制品10万余张。建立健全了文物保护责任体系。依法实施文物调查、
勘探40余项,调查勘探面积约70万平方米。会同区人大、公安分局等单位对全区
的文物保护工作进行了大检查。对重要古遗址竖立了石碑,进行了维修、绿化。
12月,临淄区被国家文物局授予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孙燕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