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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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1981年(不含“文革”期间),由淄博市林业局及所属科室不定期进
行会计汇审。1982年实行企业核算后,淄博市林业局正式对下属单位进行一年一
次的会计汇审。1986年市审计局对原山林场进行首次全面审计。1990年淄博市审
计局委托博山审计局对林场进行审计。
1999年4月, 原山林场请淄博市博山区审计师事务所对全场1997~1998年资
产负债状况进行了审计。
2000年12月,经淄博市林业局批准,成立了原山林场审计办公室,设办公室
主任1名。 林场领导也越来越重视审计工作,经常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批阅审计
工作文件,出席审计工作会议。
审计办公室认真贯彻《审计条例》、《审计法》赋予的职能。围绕经济效益、
承包经营、基建预决算等项目,由分管财务的副场长任组长的审计小组每年不定
期对下属各经营单位进行财务工作审计,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给予了指正和
帮助,对审计结果以文件或报告的形式在全场进行公布。有力地保障了全场经济
工作的顺利开展。
2001年12月, 原山林场成立了由5人组成的审计小组,对全场财务计划、核
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进行了全面审计。客观实际地反映出林场经济业务的发生及
变化情况,综合评价了原山林场五年来的财务运行状况。
2003年3月, 淄博市审计局专职审计小组对林场财务工作进行了历时15天的
审计。对原山林场的财务工作基本予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