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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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1981年期间,林场未专设财务科室,财务工作由林场办公室人员兼职。
1982年统一执行山东省财政厅《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制度。1984年经淄博
市林业局批准正式设立计划财务科,由4人组成,下设科长1名,会计1名,出纳1
名, 办事员1名。 以山东省林业厅下发的《财务管理办法》 为依据开展工作。
1995年,计财科业务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国有林场与苗圃财
务会计制度(暂行)》。1997年由一名副场长分管计财科工作。2005年设计财科、
审计办公室。全场有会计师1名,会计员6名,均持会计资格证书上岗。
建场初期,财务监督一般是上级定期检查,年终向单位领导报告。2005年,
原山林场财务监督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 上级监督。 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林业局每年不定期对林场财务工作进
行检查。林场对上级部门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2. 民主监督。 财务科人员每周把各经营单位财务工作情况以数字报表的形
式上交场财务领导小组,由各分管场长对一周数字进行审核分析。在历届职工代
表大会上由财务人员将财务工作进行全面汇报,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每季度、
每年度都召开经济工作分析会议,分管场长向全场干部职工进行经济工作汇报,
并形成文件下发,进一步体现了财务监督的民主化和公开化。
3. 平时监督。 计财科通过审批各单位年度收支计划,及时掌握各单位财务
情况进行监督。计财科对各单位财务收支日报、周报、月报进行审核,及时纠正
或处理不合理和违纪行为。计财科每年组织人员不定期深入各经营单位对其财务
工作进行抽查,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