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地方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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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缺乏病

历史上博山区碘缺乏病发病区域广泛, 发病率高。 《续修博山县志》就有
“东南山区,人颌下多结瘿,女子尤甚”的记载。当时曾流传民谣:“苦难鲁山
脚,十人九粗脖,呆傻处处见,有苦没处说”“一代粗、两代傻、三代连根拔”。
真实反映了碘缺乏病对广大山区群众造成的严重危害。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碘缺乏病的防治工作,早在1956年《全国
农村发展纲要(草案)》即将碘缺乏病列为积极防治的疾病。
1964年,博山区开展碘缺乏病流行区域及发病情况的大规模普查工作。区卫
生防疫部门对全区18个人民公社, 279个生产大队的381647人进行了碘缺乏病调
查。查出现症病人41981人,患病率为11%,李家、池上、源泉、南博山、郭庄五
个公社是碘缺乏病的高发区,患病率平均为28.72%,其中李家、池上公社患病率
分别高达51.7%和41.08%。
1966年,博山区制定《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的工作意见》,成立防治工作领
导机构,提出具体任务目标。根据防治工作需要,逐步建立起一支以卫生防疫为
主、各有关部门配合参与的区、社、队三级碘缺乏病专业防治队伍。对全区不同
类型的碘缺乏病患者分别建立病历卡片,由公社卫生院统一管理。自1966年起,
对李家、池上、源泉、南博山、郭庄等公社的人口开始供应碘盐,同时辅以口服
碘化钾进行治疗。1976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有关食盐加碘的布告,全面推广
含碘食盐。区卫生防疫站坚持对食盐加碘情况进行监测,每月监测一次,并形成
制度。同年,省、市卫生防疫部门对博山区碘缺乏病防治进行检查考核,全区发
病率由1964年的11%,下降到1.99%,其中李家人民公社从51.76%下降到3.4%,池
上人民公社从41.08%下降到1.93%,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1985年7月, 由国家卫生部组织的“京、津、冀、鲁四省市地方病防治检查
验收团”来博山考核验收碘缺乏病防治工作。通过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主
要查7~14岁中小学生甲状腺生理增大及碘盐供应情况) 等,考核确定博山区已
达到卫生部规定的基本控制碘缺乏病的标准。1987年,博山区碘缺乏病防治继续
坚持以食用碘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对全区新老碘缺乏病患者服用碘油胶丸
治疗,所需药物均由政府拨款,区卫生防疫站统一购买,发至乡镇卫生院,卫生
院再发至村卫生室,由乡村医生发给患者,免费治疗。在做好碘盐供应和监测的
基础上,卫生、供销、教育、文化等部门密切配合,利用宣传栏、宣传单、广告
等形式广泛宣传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坚持食用碘盐,同心协力
消灭碘缺乏病。 1989年,博山区卫生防疫站对李家、池上、源泉3个乡镇18个村
进行碘缺乏病复查, 计4881户,14675人。受检人数13019人,受检率88.2%。查
出患者222人, 患病率为1.71%;生理肿大31 9人,肿大率为2.45%。全年监测碘
盐1670份,含碘率为94.19%。
1990年,进一步加强盐业市场管理及碘盐监测工作,区卫生防疫站会同盐业、
公安等部门,多次对城区尤其是农村乡镇食盐经销网点进行监督检查,杜绝私盐
进入市场及居民家庭。同时,加大稽查私盐工作力度,查获私盐4000余公斤。全
年监测食盐2983份, 含碘2794份,含碘率93.7%。区卫生防疫站对池上乡的花林
村、七峪村进行甲状腺肿大率调查。1992年,博山区碘盐监测工作进一步规范严
格,各乡镇每月食盐检测数均在30份以上,全年共监测5040份,有碘的4775份,
含碘率94.75%。1994年,开展全区重点人群口服碘油胶丸补碘工作,巩固提高碘
缺乏病防治成果。1995年,在博山区池上乡进行了尿碘监测,共查40人(份)成
人尿,平均尿碘为117.26Vg/L。

疟 疾

疟疾,俗称“打摆子”,是一种危害十分严重的寄生虫病。据《左传》记载,
春秋战国时代齐国境内(博山当时为齐国属地)就有疟疾流行。
新中国成立后,山东省即开展了对疟疾的流行病学调查及防治工作。在全省
流行的疟疾均为间日疟,其传播媒介为中华按蚊。1956年11月15日,省卫生厅按
照卫生部指示,将疟疾、钩虫病、丝虫病等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范畴,制定了管
理实施细则。 1957年4月30日,省卫生厅印发了《关于下达1957年疟疾防治工作
的通知》,博山区卫生防疫站按照通知要求,成立相应的防治机构,设置专人负
责疟疾的防治工作,并组织各乡联合诊所、医药社、保健站等广泛开展疟疾的预
防和治疗。20世纪50年代,博山区疟疾发病率比较平稳。20世纪60年代初经济困
难时期, 博山区疟疾发病人数显著增多, 出现流行趋势。1961年,全区共发病
400人。 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抗疟措施中断,疟疾发病又呈现高发期,
1973年, 全区共报告疟疾患者786例,为历史记载之最高。且发病范围广,全区
18处人民公社有14处发生疟疾。
为消灭疟疾,博山区采取一系列防治措施。成立疟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
全区、公社、生产大队三级疟疾防治网。充实加强卫生防疫队伍,各公社卫生院
分管疟防工作医务人员计34人,培训大批赤脚医生,全区各生产大队卫生室有兼
职疟防人员271名,驻地厂矿医疗机构兼职疟防医生126人。卫生、教育、宣传等
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报纸、广播、文艺宣传队广泛宣传疟防知识,动员城乡居
民,掀起群众性的抗疟运动。各级医疗机构建立了门诊登记制度,完善和落实疟
疾疫情报告。加强基层抗疟组织建设,1973年,全区建立31个疟原虫镜检站,区
卫生防疫站设立中心镜检站, 培训技术人员113人,广泛开展发热病人血检,发
现传染源及时治疗。 为提高基层疟防队伍技术水平,区卫生局相继举办6期疟疾
流行病学学习班,参加人员293人。加强3~5月份疟疾抗复发治疗和对现疟病人、
重点人群及流动人口的管理,深入细致地做好病例诊查和病灶点处理,结合农田
水利建设和农村新村建设,改良环境,清除蚊蝇孳生地,增加防蚊设施,防蚊叮
咬,保护易感人群。广泛开展疟防医学科普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防治疟疾
的基本知识。1974年,苏、鲁、豫、皖、鄂五省对疟疾实行协同联防,疟疾防治
工作进一步加强。博山区对疟疾病人采取休止期集体治疗,在流行季节,对重点
疫区开展全民预防服药,有效地控制了疟疾的发病和流行,发病率逐年大幅度下
降。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人民生活
水平普遍提高。通过宣传教育,使新建住房加强通风,安装有效防蚊设施,纠正
居民露宿习惯。因地制宜,改造环境,彻底清除蚊蝇孳生地,减少人蚊接触机会。
继续坚持领导、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三结合抗疟方针,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
下,疟防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各有关部门相互协作支持;加强技术培训,
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队伍,严格落实传染源检索、传播媒介防治、病灶点处
理、重点人群管理等工作;广泛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抗疟活动。各医疗
机构不断强化和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巩固疟疾防治成果。1981年后,全区发病率
连续5年控制在1/万以下。
1985年11月19日,经山东省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博山区疟防工作考核验
收,疟疾发病率已降至0.1/万,符合卫生部(84)卫防字第46号文件要求,达到
基本消灭疟疾病的标准。
1986年以后,为巩固疟疾防治成果,博山区继续坚持思想不松、队伍不散、
措施不减、工作不停的原则,全力做好后期的监测和防治。区卫生防疫站每年在
6月份定期对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疟疾防治工作检查, 监督指导和全面落实疟防
工作。加强各乡镇卫生院疟疾镜检人员培训,提高镜检技术水平。认真做好“三
热”病人的血检疟原虫工作,严格要求在疟疾流行季节,血检率要达到本地区总
人口的0.5%, 覆盖面达95%以上。区卫生防疫站对各乡镇卫生院镜检站每月一次
定期检查,其检查内容包括登记、编号、涂片、制片数量与质量等,无镜检条件
的单位采片送区卫生防疫站中心镜检站检验。与此同时,坚持不懈加强对流动人
口的管理,防止传染源输入和扩散。各级疟防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淄博市疟疾防
治流动人口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对往来于高疟区的人员、民工、商贩、
复转退伍军人、大中专院校学生、旅馆来客及出差人员等,逐一进行摸底登记,
按要求使用“大冷可乐”进行预防服药,并做到送药看服、看服到肚,确保服药
效果。1986年至2002年,除1993年有一例疟疾病例发生外,其他年份无疟疾病例
发生。
1956—1985年博山区疟疾发病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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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发病数 │ 发病率 │ 病死数 │ 病死率 ┃
┃ │ │(/10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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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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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7 │ 2 │ 1.1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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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8 │ 8 │ 2.3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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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9 │ 45 │ 12.2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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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0 │ 210 │ 59.02 │ │ ┃
┠─────┼─────┼─────┼─────┼─────┨
┃ 1961 │ 400 │ 121.54 │ │ ┃
┠─────┼─────┼─────┼─────┼─────┨
┃ 1962 │ 345 │ 93.8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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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3 │ 107 │ 28.3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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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4 │ 129 │ 33.8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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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5 │ 265 │ 68.7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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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6 │ 378 │ 97.0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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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7 │ 281 │ 75.1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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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8 │ 83 │ 20.8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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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9 │ 187 │ 46.4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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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0 │ 660 │ 161.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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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1 │ 701 │ 169.3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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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2 │ 367 │ 183.9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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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3 │ 786 │ 186.32 │ 1 │ 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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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4 │ 347 │ 82.0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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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5 │ 134 │ 31.4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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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6 │ 112 │ 26.3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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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7 │ 87 │ 20.3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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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 │ 105 │ 24.3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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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 │ 68 │ 15.6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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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 │ 51 │ 11.7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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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1 │ 19 │ 4.3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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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2 │ 16 │ 3.6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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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 │ 12 │ 2.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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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 │ 4 │ 0.8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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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 │ 5 │ 1.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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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 虫 病

据现有资料记载,博山区感染丝虫病患者不多,且局限于个别乡村。
1957年,山东省丝虫病防治所在博山区的源泉、泉河头、郑家三个村进行丝
虫病普查, 共检查1007人,查出微丝蚴阳性13例,同时,解剖库蚊317只,发现
各期幼虫阳性21只, 蚊媒自然感染率为6.62%。在省丝虫病防治所指导下,区卫
生防疫站对微丝蚴阳性患者给予海群生等药物治疗,取得良好效果。并宣传动员
农村群众,大力改善环境卫生,消除蚊虫孳生地,做好防蚊灭蚊工作。
1977年,博山区卫生防疫站配合省寄生虫病防治所和市卫生防疫站,分别对
原发病区进行了全民普查,共检查2375人,均未查出微丝蚴阳性者。1979年,省、
市卫生防疫部门联合在博山区与沂源县、临朐县交界的原丝虫病流行区域再次进
行调查,应查2958人,实查2883人,未发现微丝蚴阳性患者。1983年,市、区卫
生防疫站组成丝虫病流行病学调查小组,对博山区源泉村进行丝虫病调查,检查
村民3293人,未查出微丝蚴阳性患者。1984年11月,经山东省卫生厅考核验收,
博山区丝虫病防治,已达到国家卫生部规定的基本消灭标准。1985年以后,博山
区卫生防疫站又多次对重点乡村及村民进行观察和监测,均未发现微丝蚴阳性者。
2002年,市、区卫生防疫联合对博山区源泉镇源泉村进行丝虫病调查和监测,
接受血测1108人,未发现微丝蚴阳性者;解剖库蚊3085只,无丝虫感染阳性蚊。
同年,经省、市级考核验收,博山区丝虫病防治达到消灭丝虫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