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细菌性传染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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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霍 乱

新中国成立前,博山境内曾多次发生霍乱流行,但无详细记载。
1946年9月, 山东省政府主席黎玉签署发布《山东省政府关于防治霍乱的指
示》,要求各县、市成立防疫指挥部,做好霍乱的防治、治疗和隔离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至2002年,博山区未再发生霍乱。
1962年,我国广东、浙江等省相继发生霍乱疫情,山东省面临霍乱传入的潜
在危险。为此,各级人民政府要求卫生部门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副霍乱传入。
同年,博山区成立了由卫生、商业、供销、水产、交通、公安等部门参加的副霍
乱防疫领导小组,分管卫生工作的区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博山区医院、博城人民公社医院等
医疗单位建立了肠道病专科门诊,集中诊治、筛查肠道疾病,以利于早期及时发
现霍乱病人。1964年,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加强当前防疫工作的紧急通
知》,博山区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对来自上海、
福建、广东、天津、河北等副霍乱疫区省、市的车辆进行严格的检疫,对上述地
区来博人员逐人查验霍乱菌苗注射证,发现病人,立即隔离留验。加强疫情监测
和管理,凡吐泻病人在2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疫情。
1978年,博山区公社以上医院及驻地厂矿企业医疗机构全部建立了肠道门诊,
配备腹泻病专科大夫。每年从5月1日开诊,10月31日结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对腹泻病人认真做好登记,检验粪便,发现疑似病人就地隔离治疗,并立即上报
区卫生防疫站。
1983年, 市卫生防疫站举办副霍乱防治及SPA快速检验诊断学习班,博山区
组织各医疗单位的卫生防疫及检验人员参加了培训。随后,各医院对原因不明的
腹泻病人全部实行SPA快速检验诊断, 对及早发现和控制副霍乱提供了切实有效
的工作措施。1985年,省卫生厅制定下发了《山东省副霍乱防治方案》,博山区
根据《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防治工作领导,认真做好“思想、组织、技术、
物质”四落实。区医院、区卫生防疫站及部分厂矿医院建立了副霍乱防治机动小
分队,24小时待岗,严阵以待,一旦发现疫情,迅速扑灭,消除隐患,杜绝蔓延。
区卫生局加强对各医疗单位肠道门诊建设的监督检查,完善工作制度,配备专职
医生,坚持昼夜值班,落实消毒措施。区卫生防疫站认真抓好疫情报告管理,及
时分析、监测疫情动态,指导基层单位做好防治工作。肠道门诊加强对腹泻病人
的管理,严格落实“有泻必登,有泻必检,有泻必报,有泻必治”的原则。对从
疫区来的流动人员进行登记和预防服药。是年,全区共报告腹泻病人1892例,粪
检1867例,镜检率达98.6%,其中SPA快速检验诊断68人次。1986年,博山区卫生
局印发了《1986年霍乱防治工作意见》。要求各医疗单位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
识,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建章立制,逐项落实,从根本上控制副霍乱的发生和
流行。市第一医院、区医院、区卫生防疫站、山机医院的机动小分队要充实调整,
做到人员、技术、物资三落实。保持高度警惕,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或疫情。区卫
生防疫站按照区卫生局提出的工作意见,认真做好对流行病学、临床、检验等专
业人员的培训,达到能防、能诊、能治,在全区范围建立起副霍乱防治医疗网。
各医疗单位重视肠道门诊工作,对所有腹泻病人一律按照程序作好登记和化验检
查, 对诊断不明的腹泻病人,同时进行SPA快速检验,防止漏诊和误诊。设置留
验观察室,配备消毒、洗手、防蝇等设施,病人吐泻物存于专用容器,并及时消
毒处理。 6月,省副霍乱、肝炎防治工作检查团对博山区的霍乱防治工作进行了
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措施、疫情报告、档案资料、机动小分
队建设、肠道门诊、腹泻病人的诊断治疗及管理、霍乱防治知识宣传等。通过检
查,省检查团对博山区霍乱防治工作给予了良好评价和充分肯定。
1989年3月, 博山区卫生局下发(89)博卫字第15号文件,提出本年度霍乱
防治工作意见。 4月27日,召开了全区各医疗单位负责人会议,安排布署全年防
治工作。区卫生局对全区四支机动小分队的应急处理能力和状态进行了检查,并
采用随机抽调方法, 进行了实战演习,效果良好。5月中旬,区卫生防疫站对城
区旅馆、招待所的义务疫情报告员进行了培训,加强对流动人群管理,从疫区来
的人员均认真做好登记和预防服药工作。为加强疫源监测和管理,区卫生防疫站
从5月份起,对区内的石马水库、樵岭前水库陆续采水样74份,经检验均为阴性。
全年博山区共报告腹泻病人2094例, 粪检2064例,镜检率为98.6%,可疑病人均
作了大便细菌培养和SPA快速检验诊断。
1990年以后,博山区继续坚持加强霍乱防治工作。区卫生局每年都制定印发
霍乱病防治工作意见,指出:博山区虽然多年无霍乱病发生,但传入因素依然存
在,各医疗的单位必须克服麻痹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严格落
实各项防治措施。按照《山东省医疗单位腹泻病门诊规程》,做好腹泻病人的诊
断、治疗、登记和管理。镜检率区级以上医院要达到90%,乡镇医院达85%以上。
疑似病人必须进行SPA快速检验诊断。 机动小分队人员、设备齐全,保持高度戒
备状态,随时处理突发疫情。健全完善疫情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管理和监测。各
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区卫生局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大防治工作力度,巩固全区霍
乱防治成果。 1998年4月,山东省再次发现霍乱病例,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加
强霍乱防治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博山区各有关部门在区政府的统
一领导下,按照卫生部《霍乱防治方案》和省卫生厅《山东省夏秋季传染病防治
方案》的要求,相互协调,积极配合,进一步加强霍乱防治组织建设。做好临床
医生、防疫人员、检验人员等各类专业人员培训,充实防治霍乱所需的药品和器
械。结合以“三管一灭”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
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全民自我保健意识。卫生防疫部门加强对食品、水
源等外环境的检测及疫源检索,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准确掌握霍乱疫情动态。
各医疗单位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医疗单位腹泻病门诊工作规程》,抓好腹泻病人
的登记、筛查和治疗,应用SPA快速诊断,加强霍乱病人检索。
2000~2002年,博山区的霍乱防治已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工
作重点为:加强霍乱防治组织建设,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准备;建立健全腹泻
病门诊,发挥其前哨阵地作用;认真搞好疫源地检索,控制疫情发生;加强疫情
报告,严格疫情管理;加大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促进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
状况好转;大力开展肠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使广大群众自觉保持良
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健能力。

细菌性痢疾

细菌性痢疾居博山区报告传染病发病的第一位。该病一年四季都会发生,但
具有明显的季节性。 据全区疫情报告统计,11月至次年发病数很少,6月份发病
增多,7月明显升高,8、9月达高峰,以后下降。7~10月份发病数占全年总发病
数的80%。
1956年,博山区建立细菌性痢疾疫情报告统计制度。1956~1967年,全区细
菌性痢疾年平均发病率为452.32/10万,病死31人,病死率为0.26%。
1968~1970年,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破坏,疫情报告统计一度中断。
1971~1974年, 全区共报告细菌性痢疾2092例,年平均发病率为124.43/10
万。
1975~1986年,博山区细菌性痢疾呈现持续高发病率状态。12年间,全区共
报告细菌性痢疾病例56182例,年平均发病率为1076.09/10万。
1987~2002年,全区细菌性痢疾逐步得以控制。其间每年发病人数虽有波动,
但整体呈现显著下降趋势, 年平均发病率为187.30/10万。与发病高峰期的1975
~1986年相比,发病率下降了82.49%。
博山区防治细菌性痢疾的主要措施是:普遍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防治菌
痢知识,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做到“四要三不”。即:要彻底消灭苍蝇,饭前
便后要洗手,生吃瓜果要洗净,得了痢疾要早治疗;不吃不洁的食物,不喝生水,
不随地大小便。区卫生防疫站及各级医疗单位,根据细菌性疾病发病传播的季节
性特点,把每年分为冬春季、夏季、秋季三个防治阶段。冬春季病例较少,是菌
痢流行间歇期,防治重点是追查上一年有病史者,并作粪便培养,发现慢性菌痢
病人后及时给予治疗,消除传染源。第二季度是细菌性痢疾流行前期,在此期间,
动员各行各业,城乡居民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搞
好环境卫生,消灭苍蝇及其孳生地,全面加强对饮食行业和集体食堂、农贸市场、
食品摊贩的卫生监督管理。提高疫源地处理质量,防止疾病扩散。做好疫情上报、
统计、分析工作,密切注意流行动态,对发病率较高的单位或村居,认真分析原
因,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各级医疗单位设立规范的肠道门诊,每年5月1日至
10月31日定期开诊,在第三季度流行高峰期,充分发挥肠道门诊的作用,严格执
行“有泻必登、有泻必检、有泻必报、有泻必治”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细菌性
痢疾的诊断标准,正确运用实验室诊断方法,提高诊断质量。对确诊的病人系统
观察,彻底治疗,并指导患者家庭的隔离消毒。对慢性病人实行登记,定期进行
观察和细菌学检查。区卫生防疫站加强疫情报告制度的监督检查,降低漏报率,
准确掌握全区细菌性痢疾的发病、传播、流行态势,重点监控发病率较高的单位、
村居等疫源地,防止及控制暴发和流行。

1956—2002年博山区细菌性痢疾发病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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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发病数 │ 发病率 │ 病死数 │ 病死率 ┃
┃ │ │(/10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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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6 │ 1066 │ 657.71 │ 1 │ 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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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7 │ 1527 │ 845.63 │ 3 │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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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8 │ 429 │ 128.31 │ 2 │ 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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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9 │ 3663 │ 997.92 │ 3 │ 0.08 ┃
┠─────┼─────┼─────┼─────┼─────┨
┃ 1960 │ 1715 │ 481.98 │ 2 │ 0.12 ┃
┠─────┼─────┼─────┼─────┼─────┨
┃ 1961 │ 1113 │ 338.18 │ │ ┃
┠─────┼─────┼─────┼─────┼─────┨
┃ 1962 │ 580 │ 157.05 │ 3 │ 0.52 ┃
┠─────┼─────┼─────┼─────┼─────┨
┃ 1963 │ 1212 │ 321.62 │ 3 │ 0.25 ┃
┠─────┼─────┼─────┼─────┼─────┨
┃ 1964 │ 1982 │ 520.37 │ 9 │ 0.45 ┃
┠─────┼─────┼─────┼─────┼─────┨
┃ 1965 │ 1689 │ 438.46 │ 3 │ 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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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6 │ 1158 │ 297.44 │ │ ┃
┠─────┼─────┼─────┼─────┼─────┨
┃ 1967 │ 909 │ 243.16 │ 2 │ 0.22 ┃
┠─────┼─────┼─────┼─────┼─────┨
┃ 1971 │ 338 │ 81.77 │ 4 │ 1.18 ┃
┠─────┼─────┼─────┼─────┼─────┨
┃ 1972 │ 272 │ 65.22 │ │ ┃
┠─────┼─────┼─────┼─────┼─────┨
┃ 1973 │ 685 │ 162.37 │ 1 │ 0.15 ┃
┠─────┼─────┼─────┼─────┼─────┨
┃ 1974 │ 797 │ 188.47 │ │ ┃
┠─────┼─────┼─────┼─────┼─────┨
┃ 1975 │ 4304 │ 1010.80 │ │ ┃
┠─────┼─────┼─────┼─────┼─────┨
┃ 1976 │ 3863 │ 908.48 │ │ ┃
┠─────┼─────┼─────┼─────┼─────┨
┃ 1977 │ 7230 │ 1692.55 │ │ ┃
┠─────┼─────┼─────┼─────┼─────┨
┃ 1978 │ 5072 │ 1177.93 │ │ ┃
┠─────┼─────┼─────┼─────┼─────┨
┃ 1979 │ 4136 │ 950.89 │ │ ┃
┠─────┼─────┼─────┼─────┼─────┨
┃ 1980 │ 4807 │ 1103.92 │ │ ┃
┠─────┼─────┼─────┼─────┼─────┨
┃ 1981 │ 6887 │ 1570.09 │ │ ┃
┠─────┼─────┼─────┼─────┼─────┨
┃ 1982 │ 5464 │ 1236.84 │ │ ┃
┠─────┼─────┼─────┼─────┼─────┨
┃ 1983 │ 5028 │ 1170.59 │ │ ┃
┠─────┼─────┼─────┼─────┼─────┨
┃ 1984 │ 3790 │ 846.41 │ │ ┃
┠─────┼─────┼─────┼─────┼─────┨
┃ 1985 │ 3325 │ 738.89 │ │ ┃
┠─────┼─────┼─────┼─────┼─────┨
┃ 1986 │ 2276 │ 505.78 │ │ ┃
┠─────┼─────┼─────┼─────┼─────┨
┃ 1987 │ 1441 │ 315.32 │ │ ┃
┠─────┼─────┼─────┼─────┼─────┨
┃ 1988 │ 1535 │ 331.53 │ │ ┃
┠─────┼─────┼─────┼─────┼─────┨
┃ 1989 │ 905 │ 195.04 │ │ ┃
┠─────┼─────┼─────┼─────┼─────┨
┃ 1990 │ 613 │ 130.32 │ │ ┃
┠─────┼─────┼─────┼─────┼─────┨
┃ 1991 │ 538 │ 114.83 │ │ ┃
┠─────┼─────┼─────┼─────┼─────┨
┃ 1992 │ 689 │ 146.38 │ │ ┃
┠─────┼─────┼─────┼─────┼─────┨
┃ 1993 │ 233 │ 49.49 │ │ ┃
┠─────┼─────┼─────┼─────┼─────┨
┃ 1994 │ 577 │ 121.97 │ 1 │ 0.17 ┃
┠─────┼─────┼─────┼─────┼─────┨
┃ 1995 │ 764 │ 161.49 │ │ ┃
┠─────┼─────┼─────┼─────┼─────┨
┃ 1996 │ 880 │ 186.02 │ │ ┃
┠─────┼─────┼─────┼─────┼─────┨
┃ 1997 │ 1247 │ 263.59 │ │ ┃
┠─────┼─────┼─────┼─────┼─────┨
┃ 1998 │ 688 │ 145.01 │ │ ┃
┠─────┼─────┼─────┼─────┼─────┨
┃ 1999 │ 664 │ 139.95 │ │ ┃
┠─────┼─────┼─────┼─────┼─────┨
┃ 2000 │ 791 │ 166.70 │ │ ┃
┠─────┼─────┼─────┼─────┼─────┨
┃ 2001 │ 1208 │ 254.58 │ │ ┃
┠─────┼─────┼─────┼─────┼─────┨
┃ 2002 │ 723 │ 152.8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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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新中国成立前,博山区无流行性脑脊髓炎(简称流脑)流行史料记载。
20世纪50年代初期,博山区流脑发病率较低。
1956年, 全区流脑发病人数为6人,发病率3.70/10万,病死1人,病死率为
16.67%。1957年,全区报告流脑病例11人,发病率为6.09/10万,病死2人。1958
年,博山区共发生流脑病例18例,发病率为5.38/10万,病死1例。1959年,博山
区出现第一次流脑流行高峰, 发病261例,发病率升至71.11/10万,病死27例,
病死率为10.34%。
1960~1964年,流脑在博山区的流行呈下降趋势,年平均发病率为25.34/10
万, 病死28人,病死率为7.56%。1964~1967年,博山区发生第二次流脑流行高
峰。 三年间,共发病2129例,年平均发病率高达185.64/10万,死亡78人,病死
率为3.67%。 1967年,全国流脑防治会议召开,周恩来总理亲自出席会议,并作
了重要指示。此后,省、市、区卫生主管部门组织了大批医务人员,深入疫区,
和各级卫生防疫、医疗单位的医务人员一起开展流脑防治工作,对降低流脑发病,
减少死亡起了很大作用。是年,山东省卫生防疫站编写了流脑防治手册,发放到
各基层医疗单位。博山区卫生局举办流脑防治学习班,培训、交流、推广流脑的
诊断、治疗、预防先进技术和经验,推动博山区流脑防治工作全面开展。
1968~1980年,博山区流脑发病人数逐步下降,并处于相对稳定的水平。在
此期间,共报告流脑病例1642例,年平均发病率为30.03/10万。病死53人,病死
率为3.23%。
自1980年起,博山区在15岁以下儿童中,广泛进行流脑菌苗接种,有效控制
了流脑的发生、传播和流行,发病率显著下降。1981~1983年,全区发生流脑病
例77例,年平均发病率为5.82/10万。病死3人,病死率为3.9%。1984~1994年,
博山区流脑发病率进一步下降,11年间,共报告流脑病例46例,年平均发病率为
0.91/10万。 1995~2002年,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在博山区基本得以控制, 仅于
1999年发生1例流脑病例,其余年份无流脑病例报告。
综合博山区流脑防治的历史经验,其主要防治措施是:
查治不典型病人。20世纪60年代,博山区卫生防疫部门及医疗单位普遍在流
脑流行季节、流行区域查治不典型病人,即在发生流脑疫情后,对患者周围的人
群中进行调查。1965年2~5月,博山区卫生防疫站在调查流脑病人的密切接触者
中,发现很多人有皮肤淤点伴轻微上呼吸道其他症状。被调查的1291名流脑接触
者中, 发现上述非典型病人252例,罹患率21.3%。对其中100例用磺胺二甲基嘧
啶治疗,2天后皮肤淤点消失者占44%,3~5天消失者占26%,6天消失者占3%。在
皮肤淤点消失的同时,其他症状也先后消失。其余27%的病人,在6天内,虽然症
状消失,但皮肤淤点未能全部消退。该站在全省首先提出,在流脑流行区,预防
服药的重点应当是不典型病人,不必采用全民预防服药。此后,乳山县、新泰县、
济阳县的流脑防治试点,参照博山区卫生防疫站防治经验,对有皮肤淤点病人在
流脑预防中的作用进行系统研究。不典型病人不仅可以发展成典型病人,而且又
是流脑流行时期最重要的传染源,因此是重点预防对象。(注:此项研究成果载
入《山东省预防医学历史经验》一书)。
使用药物预防。1980年前,由于尚未开展流脑菌苗免疫接种,博山区曾使用
多种药物预防流脑。其方法有:淡盐水漱口,吃生大蒜,喝中草药大锅汤,2~3
%黄连素、0.3%呋喃西林或1:3000杜灭芬滴鼻或喷喉,以及应用磺胺药物、青霉
素等。
接种流脑菌苗预防自1980年起,博山区开始进行流脑菌苗预防接种,并逐年
扩大接种范围。 至2002年,应接种人群接种率已达95%以上。由于在人群中大量
接种流脑菌苗,对降低发病率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从而使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在博山区基本得到控制。

1956—2002年博山区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发病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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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发病数 │ 发病率 │ 病死数 │ 病死率 ┃
┃ │ │(/10万) │ │ (%) ┃
┠─────┼─────┼─────┼─────┼─────┨
┃ 1956 │ 6 │ 3.70 │ 1 │ 16.67 ┃
┠─────┼─────┼─────┼─────┼─────┨
┃ 1957 │ 11 │ 6.09 │ 2 │ 18.18 ┃
┠─────┼─────┼─────┼─────┼─────┨
┃ 1958 │ 18 │ 5.38 │ 1 │ 5.56 ┃
┠─────┼─────┼─────┼─────┼─────┨
┃ 1959 │ 261 │ 71.11 │ 27 │ 10.34 ┃
┠─────┼─────┼─────┼─────┼─────┨
┃ 1960 │ 107 │ 30.07 │ 11 │ 10.28 ┃
┠─────┼─────┼─────┼─────┼─────┨
┃ 1961 │ 45 │ 13.67 │ │ ┃
┠─────┼─────┼─────┼─────┼─────┨
┃ 1962 │ 61 │ 16.59 │ 6 │ 9.84 ┃
┠─────┼─────┼─────┼─────┼─────┨
┃ 1963 │ 74 │ 19.64 │ 5 │ 6.67 ┃
┠─────┼─────┼─────┼─────┼─────┨
┃ 1964 │ 178 │ 46.73 │ 6 │ 3.37 ┃
┠─────┼─────┼─────┼─────┼─────┨
┃ 1965 │ 772 │ 200.41 │ 28 │ 3.63 ┃
┠─────┼─────┼─────┼─────┼─────┨
┃ 1966 │ 609 │ 156.42 │ 22 │ 3.61 ┃
┠─────┼─────┼─────┼─────┼─────┨
┃ 1967 │ 748 │ 200.09 │ 28 │ 3.76 ┃
┠─────┼─────┼─────┼─────┼─────┨
┃ 1968 │ 120 │ 30.11 │ 4 │ 3.33 ┃
┠─────┼─────┼─────┼─────┼─────┨
┃ 1969 │ 42 │ 10.44 │ │ ┃
┠─────┼─────┼─────┼─────┼─────┨
┃ 1970 │ 186 │ 45.43 │ 10 │ 5.38 ┃
┠─────┼─────┼─────┼─────┼─────┨
┃ 1971 │ 107 │ 25.85 │ 1 │ 0.93 ┃
┠─────┼─────┼─────┼─────┼─────┨
┃ 1972 │ 90 │ 21.58 │ 6 │ 6.67 ┃
┠─────┼─────┼─────┼─────┼─────┨
┃ 1973 │ 240 │ 56.89 │ 9 │ 3.25 ┃
┠─────┼─────┼─────┼─────┼─────┨
┃ 1974 │ 88 │ 20.81 │ 5 │ 5.68 ┃
┠─────┼─────┼─────┼─────┼─────┨
┃ 1975 │ 174 │ 40.86 │ 6 │ 3.45 ┃
┠─────┼─────┼─────┼─────┼─────┨
┃ 1976 │ 117 │ 27.52 │ │ ┃
┠─────┼─────┼─────┼─────┼─────┨
┃ 1977 │ 122 │ 28.56 │ 4 │ 3.28 ┃
┠─────┼─────┼─────┼─────┼─────┨
┃ 1978 │ 209 │ 48.54 │ 4 │ 2.39 ┃
┠─────┼─────┼─────┼─────┼─────┨
┃ 1979 │ 48 │ 11.04 │ │ ┃
┠─────┼─────┼─────┼─────┼─────┨
┃ 1980 │ 99 │ 22.74 │ 4 │ 4.04 ┃
┠─────┼─────┼─────┼─────┼─────┨
┃ 1981 │ 38 │ 8.66 │ 1 │ 2.63 ┃
┠─────┼─────┼─────┼─────┼─────┨
┃ 1982 │ 26 │ 5.89 │ 2 │ 7.69 ┃
┠─────┼─────┼─────┼─────┼─────┨
┃ 1983 │ 13 │ 2.92 │ │ ┃
┠─────┼─────┼─────┼─────┼─────┨
┃ 1984 │ 8 │ 1.79 │ │ ┃
┠─────┼─────┼─────┼─────┼─────┨
┃ 1985 │ 6 │ 1.32 │ │ ┃
┠─────┼─────┼─────┼─────┼─────┨
┃ 1986 │ 6 │ 1.32 │ │ ┃
┠─────┼─────┼─────┼─────┼─────┨
┃ 1987 │ 4 │ 0.88 │ │ ┃
┠─────┼─────┼─────┼─────┼─────┨
┃ 1988 │ 6 │ 1.29 │ │ ┃
┠─────┼─────┼─────┼─────┼─────┨
┃ 1989 │ 6 │ 1.29 │ │ ┃
┠─────┼─────┼─────┼─────┼─────┨
┃ 1990 │ 4 │ 0.85 │ │ ┃
┠─────┼─────┼─────┼─────┼─────┨
┃ 1991 │ │ │ │ ┃
┠─────┼─────┼─────┼─────┼─────┨
┃ 1992 │ 2 │ 0.42 │ │ ┃
┠─────┼─────┼─────┼─────┼─────┨
┃ 1993 │ 3 │ 0.64 │ 1 │ 33.33 ┃
┠─────┼─────┼─────┼─────┼─────┨
┃ 1994 │ 1 │ 0.21 │ 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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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 喉

新中国成立前, 博山区白喉发病无正式记载。1958年,全区报告白喉病例3
例, 发病率为0.9/10万,病死1例。1959年,全区白喉发病7例,发病率为1.91/
10万。 病死1例,病死率为14.29%。60年代,博山区白喉流行。1960年博山区白
喉发病上升到18例,发病数从8月份开始增多,9、10月份达到高峰。1961年,发
病495例。发病率高达150.41/10万,病死7例,病死率为1.41%,是建国以来博山
区最高水平。1962~1963年,白喉发病仍维持较高水平,分别为1 50例和118例,
年平均发病率为36.05/10万。
自1959年起, 博山区开展白喉类毒素预防接种。由于按常规8周岁以下儿童
可以直接接种, 而8岁以上儿童必须先做克氏试验,试验结果阳性者才予接种,
但实际上不可能都做克氏试验,结果是将接种对象限制于8岁以下,8~15岁儿童
得不到免疫,致使人群免疫力提高不显著,不能全面预防和控制白喉流行。
山东省于1962年在烟台地区试点, 对8~15岁儿童不做克氏试验直接接种白
喉类毒素,观察结果两组接种后反应无显著差别。同年,博山区推广这一经验,
接种率及人群免疫水平迅速提高,白喉发病率逐年下降。与此同时,区卫生防疫
站和各级医疗单位加强疫情报告及疫点处理工作,做到疫情报告及时,发现病人
立即住院隔离治疗,对患者家庭及时进行终末消毒,并对与其接触者进行医学观
察。必要时,对一定范围内15岁以下儿童进行应急接种,减少家庭内传播,预防
续发病例。在疫情较重、医务力量薄弱得农村地区,区卫生局及时组织和派遣医
疗队,在公社或生产大队成立临时隔离室。医疗队除积极抢救危重病人外,还开
展卫生宣传,普及防病知识,将工作重点放在早期发现病人和及时做好疫点处理
工作上,防止疫情扩大蔓延。
1964~1968年,全区共报告白喉142例,年平均发病率为6.17/10万,病死率
为4.23%。
1971年,山东省开始实行分片轮流加强免疫,即在搞好百白破(百日咳菌苗、
白喉类毒素、破伤风类毒素)三联制剂初次免疫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将全省划
分为五片,每年接种一片,每5年轮流对3~15岁儿童加强免疫一次,以巩固免疫
效果。1979年,根据卫生部统一规定,博山区对白喉预防接种实行计划免疫,其
免疫程序是:3~6个月的婴儿以百白破三联制剂进行初次免疫,第2年加强免疫,
在6周岁和11周岁时, 吸附精致白喉类毒素各加强免疫一次。区卫生防疫站及各
乡镇防保站加强计划免疫的科学管理,培训和提高预防接种人员的技术水平,积
极搞好冷链装备,设立常年接种门诊,提高接种率,切实做好对婴幼儿的基础免
疫以及青少年的加强免疫。1968~2002年,博山区无白喉病例报告。

1956—1968年博山区白喉病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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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份 │ 发病数 │ 发病率 │ 病死数 │ 病死率 ┃
┃ │ │(/10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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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8 │ 3 │ 0.9 │ 1 │ 33.33 ┃
┠─────┼─────┼─────┼─────┼─────┨
┃ 1959 │ 7 │ 1.91 │ 1 │ 14.29 ┃
┠─────┼─────┼─────┼─────┼─────┨
┃ 1960 │ 18 │ 5.06 │ │ ┃
┠─────┼─────┼─────┼─────┼─────┨
┃ 1961 │ 495 │ 150.41 │ 7 │ 1.41 ┃
┠─────┼─────┼─────┼─────┼─────┨
┃ 1962 │ 150 │ 40.78 │ 5 │ 3.33 ┃
┠─────┼─────┼─────┼─────┼─────┨
┃ 1963 │ 118 │ 30.31 │ 4 │ 3.39 ┃
┠─────┼─────┼─────┼─────┼─────┨
┃ 1964 │ 45 │ 11.81 │ 5 │ 11.11 ┃
┠─────┼─────┼─────┼─────┼─────┨
┃ 1965 │ 47 │ 12.2 │ │ ┃
┠─────┼─────┼─────┼─────┼─────┨
┃ 1966 │ 25 │ 6.42 │ │ ┃
┠─────┼─────┼─────┼─────┼─────┨
┃ 1967 │ 21 │ 5.62 │ 1 │ 4.76 ┃
┠─────┼─────┼─────┼─────┼─────┨
┃ 1968 │ 4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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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核 病

新中国成立前,结核病流行猖獗,死亡率高,有“十痨九死”之说。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人民健康,支持防痨事业。1951年,省级
防痨机构成立,开展卡介苗接种,进行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工作研究,培
训基层专业防治人员,防痨工作由城市逐步向农村扩展,结核病疫情初步得以控
制。
1962年,博山区博城公社结核病防治站成立,组织医务人员,每年两次到学
校、托儿所、幼儿园对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卡介苗,并对全区所有有接生能力的医
疗单位,进行新生儿卡介苗接种业务技术指导,免费提供疫苗。新生儿和少年儿
童结核病免疫水平显著提高,控制了结核病的发病率。经检查确诊的结核病人,
原则上住院治疗,控制传染源。运用有效抗痨药物给予积极治疗,患者及时得以
康复。全区结核病疫情呈直线下降趋势,人们谈“痨”色变渐成历史。
“文化大革命”期间,博山区防痨工作遭到破坏,结核病防治站亦在其中。
1971年,原博城公社结核病防治站划归博山区卫生局领导,更名为博山区结
核病防治站,结防工作逐步恢复。重视结核病人的发现工作,消灭传染源,控制
传播流行。加强卡介苗接种工作,当时采取的接种方式是适龄儿童轮流普种,组
织基层医务人员,集中时间,对15岁以下儿童进行突击普种,间隔3~4年再普种
一次。 1980年以后,根据国家计划免疫规划,逐步实行新生儿、7岁、12岁固定
年龄组免疫程序(1995年以后7岁、12岁免疫程序取消)。落实现症病人的治疗,
遵循“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的化疗原则,以初治排菌结核病人为重
点,提高治疗质量,兼顾复治。加强结核病登记管理,全面落实农村及工矿结核
病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凡经过检查确诊的结核病人,在未恢复健康前,均列入登
记管理范围。
1976年,博山区源泉镇麻峪村结核病暴发流行。疫情发生后,结核病防治站
立即派出医护人员, 配备X光机和发电机前往该村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疫情控制
工作。 对全村400余名村民逐一进行全面检查,确诊肺结核病人18例。查找传染
源,采取综合措施,及时控制了疫情。对查出的肺结核患者,给以积极治疗,并
跟踪观察。至1979年,确认该村结核病疫情解除。该站医务人员据此撰写的“麻
峪村结核病暴发流行跟踪观察”一文,在国家级医学刊物《中华结核呼吸杂志》
上发表。1979年,区结核病防治站在博山城区新村居委会和池上人民公社开展结
核病流行病学调查,被调查者计3000余人。
1981年,博山区建立区、镇、村三级防痨网,调动全社会力量,及时发现、
治疗、管理结核病人。三级防痨网的建立显著提高了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全区
结核病患病率逐年下降。全国著名防痨专家、原山东省结核病防治院院长王德理
数次来博山区就三级防痨网工作进行调研,并将其经验推荐给世界卫生组织亚太
地区结核病控制中心。 该中心于1983年5月派出官员来博山区实地考察,对博山
区结核病防治经验和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1984年,区结核病防治站对城区报恩
寺委员会、 池上镇大南峪等5个自然村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共计调查4000余人。
同年,区结核病防治站制定了链霉素、异烟肼、利富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等
药联合治疗初、复治排菌肺结核病人6~8个月的短期方案,取得良好治疗效果。
1986年,区结核病防治站根据国家计划免疫规划要求,将卡介苗接种业务移交给
博山区卫生防疫站。1988年,区结核病防治站分别在源泉、池上、南博山等镇进
行结核病线索调查,对有低烧、咳嗽、咳痰、咯血等症状及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
者逐一调查和查体, 进一步做好疫情控制工作。同年7月,博山区卫生局转发省
卫生厅《关于实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此
项工作,坚持“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原则,凡发现肺结核病人要在24小时
内填写“急性传染病报告卡” 速报区结防站。 1989年4月, 博山区卫生局印发
“结核病防治工作意见”,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切实加强结核病防治网建设,进
一步做好重点人群的调查、初、复排病人的管理以及登记报告工作,巩固防治成
果。
1992年7月,博山区在全市率先启动“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卫生V
项目) ”,1995年7月进行中期评价,至2001年12月末结束,历时10年。项目实
施前,博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布告5000份,在城镇街道、村庄、各公共场所及医疗
卫生单位广泛张贴。区政府分管区长在区电视台对项目实施发表讲话。区卫生局
及区结核病防治所项目科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5000余份。 区政府分别召开全区乡
镇长会议和驻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会议,签订目标责任书。项目实施
期间,上级卫生部门和地方政府先后投入专项资金和配套经费55万余元,对全区
疑似病人免费查体(胸透、拍片),共检查确诊各类肺结核病人1232人,对其中
575名病人实行全程督导化疗的(DOTS) 策略,采取统一化疗方案(短程间歇疗
法、隔日用药一次、双日用药)进行免费治疗与管理。至2001年,全区结核病患
病率由1992年的49/10万下降至16.6/10万,其他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世界银行贷
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标准。
1994年12月博山区被确定为省痰检质量控制试点区(县),1997年又被选定
为中国山东结核菌耐药监测点, 对36例病人进行初始耐药监测和为期2年的远期
疗效观察,为相关部门研发新技术、新药物提供了第一手真实可靠资料。
2002年初,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结束后,山东省人民政府及卫生主
管部门划拨资金,启动“山东省结核病控制项目”,博山区结核病控制工作顺利
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