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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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冬, 广东省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型肺炎) 病例。
2003年逐渐蔓延至全国各地,并在部分地区呈爆发流行趋势。中共博山区委、区
政府自4月11日接到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
作通知后,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按照“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
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采取各项综合措施防治“非
典型肺炎”,实现“堵住源头不输入,一旦输入不扩散,医务人员不感染,及时
救治不死亡”的目标。
4月14日, 博山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学习国务院全国防治“非典型肺炎”
工作会议精神。以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方针、政策,作为全区防治“非典型肺炎”
工作的行动纲领。
同月15日,成立了以李树民区长为组长,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翟乃翠,副
区长王长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交通、宣传、卫生、广播、财政、防
疫、区医疗卫生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非典型肺炎”防治领导小组。李树民区
长主持召开了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传达贯彻省、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安排部
署全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任务。
同月16日,博山区卫生局印发(2003)20号《关于加强非典型肺炎工作的紧
急通知》、(2003)21号《博山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控制应急处理预案》和卫生
部有关“非典型肺炎”防治技术方案。成立卫生系统“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
导小组,防治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向社会公布区卫生局、区卫生防疫站疾病控制
科,防治“非典型肺炎”办公室咨询电话。
17日,中共博山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全面部署“非典型肺
炎”防治工作。
21日,中共博山区委书记闫西国,区长李树民主持召开全区“非典型肺炎”
防治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区卫生局成立3个督导组,对全区11处镇(中心)卫
生院, 1处开发区卫生院,10处区管企业医院的“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进行督
导检查。区卫生局派专人到外资、合资企业向外国专家通报“非典型肺炎”防治
情况,要求企业做好外国专家的预防工作。区卫生防疫站成立的督导组,到宾馆、
商场,饭店等公共场所督导消毒管理工作。
22日,中共博山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会后,区委书记闫西
国,区长李树民及其他领导干部崔振德、翟乃翠、王长春、王勇分别视察机关、
医院、厂矿、学校、幼儿园、社区、旅馆、酒店、商场。区财政局拨专款28万元,
用于购置药品、消毒剂、医疗器械。
23日,区长李树民主持召开全区“非典型肺炎”防治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
对“非典型肺炎” 几项重要的防治工作做了部署,同时印发(2003)1号《关于
切实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几项重要工作的通知》。要求立即贯彻到各有关
单位。
24日,区长李树民主持召开全区“非典型肺炎”防治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
通报全国、省、市会议精神,对全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进行了强调和部署。
区卫生局召开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 对与会320名驻地各类医疗机构负责
人,业务骨干进行“非典型肺炎”防治知识培训。同时印发了博卫发(2003)25
号《博山区关于加强基层社区和农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2003)2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发放“非
典型肺炎”防治宣传材料7000份。区卫生局、公安局、交通局、交警队、卫生防
疫站派人组成检查组,赴博莱高速公路博山路口,对驶入驶出的车辆进行消毒处
理,对沿途下车乘客进行健康检查。
25日,区长李树民主持召开全区“非典型肺炎”防治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
传达学习全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确定贯彻落实意见。印发
(2003) 2号《关于公布全区镇办、开发区、各大系统疫情报告人的通知》。区
长李树民与镇办、区直有关部门签署《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带领
有关领导到市第一医院督导检查。
26日,区长李树民,区纪委、区政法委领导陪同市委副书记岳长志到白塔镇
中日合资华瑞制衣有限公司检查“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区卫生局与区直医疗
卫生单位签署“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各镇办、开发区及有关部门
相继与下属村委会、企业单位签署《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下午,
区卫生局召开全区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会议,要求各单位立即成立流行病调查队,
对外来、外出归来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非典型肺炎”
防治督导工作紧急会议, 成立5个由五大班子领导任组长的督导组。发放张贴市
政府《关于作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告》和区政府印制的《致全区人民的一
封信》一万份。
28日,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周清利带领市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督导
组一行7人, 在区领导闫西国、李树民、翟乃翠、李继唐、徐磊、王长春等陪同
下,对博山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29日,全区“非典型肺炎”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各镇办、开发区、区直有关
部门、驻博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60余人,在区政府会议中心一楼会议
室,收看全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电视会议。会后,区长李树民带领副区长
王长春,区卫生局长张云春一行到城东、城西办事处和夏家庄镇督导检查“非典
型肺炎”防治工作和部门领导夜间值班情况。
30日上午,区长李树民主持召开区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对全区“非典型肺
炎”防治工作提出新要求,会后,区委有关领导带领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负
责人到博莱高速公路博山路口、长途汽车站、火车站等单位督导“非典型肺炎”
防治工作,慰问“一线”“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人员。下午,市委副书记、市
纪委书记刘池水,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陈家金在区领导闫西国、李树民等负
责人的陪同下,到博莱高速公路博山路口“非典型肺炎”检查站慰问检查人员。
5月1日, 市长刘慧晏一行8人在区领导闫西国、李树民、徐磊、刘荣喜、王
长春陪同下,先后视察了淄博万杰制药有限公司、博山制药有限公司、淄博旭硝
子电熔材料有限公司的“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
2日, 博山区建立区级“非典型肺炎”防治用物资储备库,对驻地各级各类
医院“非典型肺炎”防治物资进行分配,区级储备物资由全区统一调度和使用。
同日,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非典型肺炎”防治期间,
一律不准举办婚宴和大型活动,各宾馆、饭店、招待所暂停接待来自北京、山西、
广东、内蒙、天津、河北、河南等地来博客人。因要事来博客人要登记上报,进
行医学观察。区长李树民、副区长王长春分别到池上、源泉、崮山、南博山、北
博山镇视察。
3日, 区长李树民主持召开区“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及各镇办、开发区领
导会议,听取汇报,对节日期间的“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
求各部门、各医疗单位要坚持值班制度,节日不休息,把所有精力集中到“非典
型肺炎”防治工作,确保节日期间无疫情发生。
4日~8日,区长李树民等领导,代表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办公室接受淄博
泰和实业有限公司捐款5万元, 博山电机厂捐款2万元、万杰集团捐款5万元、全
区共捐款31万元。 区政府拨专款3.6万元,购买了360套防护服,分发到全区180
个村卫生室,供村卫生室医务人员专用。市委副书记魏绍水等由闫西国、李树民
等陪同到博莱高速公路博山路口、博山实验中学、华瑞制衣有限公司、城东办事
处北岭社区、市第一医院等单位督导检查“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听取区委书
记闫西国、 区长李树民关于博山区“非典型肺炎” 防治和经济工作的汇报。区
“非典型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全区“非典型肺炎”预防和应
急救治措施。
10日,全区“非典型肺炎”防治领导小组、专家组、驻博医疗机构负责人和
技术骨干收看全国“非典型肺炎”电视会议,听取广州呼吸病研究所所长钟南山
教授主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断治疗讲座》。翌日,转发卫生部、交通部、铁
道部、 民航总局(2003)9号公告《交通工具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及疑似病人密
切接触者的判定及处理原则(试行)》卫生部(2003)11号公告《传染性非典型
肺炎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试行)》。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
村学校非典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翌日,研究讨论《博山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疫情重点区域隔离控制应急处理预案(草案)》。
13日,成立博山区“非典型肺炎”防治指挥部,区长李树民任总指挥,指挥
部下设办公室,防治检疫组、后勤保障组、农村组、宣传组、治安交通组、外企
旅游组、市场管理组等9个工作组。
16日,成立区“非典型肺炎”防治时期货物运输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
转发省政府办公厅省防治“非典型肺炎”货物运输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家
五部委通知精神,确保防治“非典”货物运输畅通的紧急通知》。
17日,市委书记张建国在市委常委、秘书长侯法生、博山区领导闫西国、李
树民、徐磊陪同下,先后到原山集团、博山万杰集团进行调研,慰问工业生产干
部职工,听取区委书记闫西国关于博山“非典型肺炎”防治和经济工作汇报。印
发《关于强化监管医院废水、医疗垃圾和客运垃圾工作的通知》。翌日,区“非
典型肺炎”防治指挥部转发《淄博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突发应急处置预案》,
印发《传染病防治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传染性非典
型肺炎防治文件汇编》和温家宝总理在贯彻实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条例》座谈会上的讲话。
20日,区“非典型肺炎”防治指挥部转发《山东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消毒隔
离实施方案(试行) 》,召开35个驻博医疗机构510名负责人会议。传达市“非
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全区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
原因,提出解决措施。翌日,全区2000名医护、医技人员参加“非典型肺炎”防
治知识考试。
22~23日,区“非典型肺炎”防治指挥部对来自定点医院、防疫、交通、公
安等系统的4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转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落实防治非典型肺炎各项措施的通知》。制定下发《关于落实非典型肺炎
防治措施、加强三夏期间农机跨区作业管理的通知》。
6月4日,博山区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对前段工作进行总结,全区累计印发
各类宣传材料70万份, 对全区2000名医护、医技人员考试,全部合格。筹资200
万元,给各医疗卫生单位配齐30毫安床边X光机,给170个村卫生室配置手提式电
热高压消毒锅。 区非典型肺炎防治物资储备库储存猴服1030套, 一次性隔离服
4368套, 防护服1200套,12层以上口罩15000个,一次性乳胶手套8000副,防护
眼镜410副,各种消毒药剂1万公斤及治疗药品25万支,诊断设备80台套,抢救设
备138套,急救救护车辆36部。
博山区发热门诊自5月10日开始统计,至6月23日结束,共计44天,全区32处
发热门诊上报发热病人1185例, 其中,163人来自疫区,1022人为本市人。1158
人无接触史, 25人接触史不详,1人有间接接触史,1人有直接接触史,225人被
医学观察, 960人接受跟踪观察。按照卫生部颁布标准对1185例发热病人管理,
观察期限全部满14天。
中共博山区委、 博山区人民政府于2003年7月30日通报表彰全区非典型肺炎
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区卫生局局长张云春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记个人
三等功,区卫生局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区卫生防疫站、区医院被淄博
市委、市政府授予“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李仲利、亓庆
良、韩祥华、张玉强、郇宜森、亓恒梁、丁修敬、孙兆清、陈松波被淄博市委、
市政府记个人三等功。源泉中心卫生院、池上中心卫生院、山头镇卫生院、石马
镇卫生院、南博山镇卫生院、岳庄中心卫生院、北博山中心卫生院、白塔镇卫生
院、夏家庄镇卫生院、开发区卫生院、博山区中医院被博山区委、区政府记集体
三等功。于永坤、翟军德、何晋杰、高永德、石良、丁小平、侯超、孙静、李桂
兰、崔克春、马述波被博山区委、区政府记个人三等功;张彪、董学增、宗起鹏、
樊文、任纪旺、于荣江、孙建功、刘心贞、赵亮、王新民、孙治广、孙俊岭、张
惠被博山区委、区政府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

当前,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已成为全国上下一项十分紧急的重要任务。对此,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组织机构,启动了疫情控制网络和医疗救护
网络,落实了定点医院,储备了防治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各项综合性防
治措施已经落实到位,请全区人民放心。非典型肺炎可防、可控、可治,但是稍
有疏忽,就可能发生输入性疫情,各级各部门及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既不要惊慌,
更不能麻痹大意,放松警惕。
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告》精神,请全区居
民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打扫环境
卫生,勤换衣服,勤晒被褥;要注意休息,多参加户外活动,加强锻炼,增强体
质;户内要经常消毒、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要避免到人多密集的公共场所,
减少聚会,近期最好不要外出。
二是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关爱生命,关爱他人,是每一个居民应有的素质。
为了保证每一个居民的安全,请出现发热、全身酸痛、干咳等症状的居民,及时
到就近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发现他人有上述症状的要劝其抓紧时间查体、就医。
对外出返回者要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填写《健康申报登记表》;要谢绝外地朋友来
博请求,不要邀请疫区朋友来博旅游。要劝阻在外地上学、打工的亲人、朋友按
国家规定就地学习、务工,不要返乡,避免因乘飞机、火车、汽车在途中感染。
凡两周内曾到过“非典”病例发生地区的人员,一律抓紧时间到当地政府及防疫
部门登记、查体,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区卫生部门报告,提供有关信息,一经
证实为“非典”临床诊断病例或疑似病例,对报告者给予奖励。这既是对自己负
责,也是对他人负责,更是对全区48万人民负责。
三是增强法律意识。非典型肺炎为甲类传染病,控制、治疗将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要求广大居民自觉按照法律规定和市政
府《关于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告》履行应尽的义务。对故意隐瞒
病情并传播疾病的“非典”临床诊断病人或疑似病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防治非典型肺炎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离不开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
与支持和自我保护。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
下,在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博山区的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一定会取
得全面胜利。
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4139120
区卫生局值班咨询电话: 4182287 4183307(夜间)
区卫生防疫站疫情专报电话:4165367
咨询电话:4180694转8017
值班电话:4180694转8011
市第一医院值班电话:4250287 4253312
区医院值班电话:4264012 4264211

博山区人民政府
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中共博山区委
博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博委[2003]130号
(2003年7月30日)

自去年冬季以来,我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了非典型肺炎疫情,在党中央、国
务院的直接领导下,全国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英勇奋战,科学防治,取得
了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阶段性胜利,全国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博山区的非典
型肺炎防治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下,也
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截止目前,全区没有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在这场没
有硝烟的战争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勇于牺牲和奉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
彰先进,激励全区上下继续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取得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
的最终胜利,经研究,决定对淄博市第一医院等37个在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做
出突出成绩的单位记集体三等功,授予山东省轻工美术学校等58个在非典型肺炎
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全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对黄毅等44名在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同志记个人三等功,授予
孙启连等151名在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同志 “全区非典型肺炎
防治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勇于奉献,再立
新功。全区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沉着应对、措施
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的工作要求,坚持一手抓非
典防治,一手抓经济发展,力争取得防治非典和经济发展“双胜利”,确保圆满
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附:1、全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集体三等功名单
2、全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3、全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个人三等功名单
4、全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1、全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集体三等功名单(37个)
淄博市第一医院 山东省淄博第一中学
淄博原山集团有限公司 华能白杨河电厂
山东玻璃集团 山东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博山区人大办公室 博山区政协办公室
中共博山区委组织部 博山区交通局
博山区建设局 博山区文化局
博山区教育局 博山区广播电视局
博山区经济贸易局 博山区工商分局
博山区计划生育局 博山宾馆
淄博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泰和实业有限公司
淄博先广集团 博山经济开发区卫生院
源泉中心卫生院 岳庄中心卫生院
池上中心卫生院 北博山中心卫生院
山头镇卫生院 白塔镇卫生院
石马镇卫生院 夏家庄镇卫生院
南博山镇卫生院 博山区中医院
山东祥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城东街道办事处北岭社区居委会
城东街道办事处三元社区居委会
城西街道办事处白虎山社区居委会
城西街道办事处税务街社区居委会

2、全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名单(58个)
山东省轻工美术学校 山东耐火材料厂
淄博第二中学 淄博工陶耐火材料有限
公司
淄博交运公司博山分公司 淄博凯达医院有限责任
公司
淄博矿业集团夏庄煤矿 中共博山区委办公室
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博山区人武部办公室
中共博山区委政法委 中共博山区委宣传部
中共博山区委统战部 博山区监察局
博山区统计局 博山区环卫局
淄博移动通讯公司博山分公司 淄博博港型材有限公司
纳西姆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淄博华绵制衣有限公司
博山区第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淄博丽纳尔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博山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公室
博山电机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水环真空泵厂有限公司
博山经济开发区南域城村 博山经济开发区大庄村
池上镇东池村 池上镇上小峰村
源泉镇西高村 崮山镇岱庄西村
崮山镇南崮山南村 南博山镇教育办公室
北博山镇盆泉村 博山区第一中学
北博山镇中学 山东博山助剂厂
石马镇桥东村 八陡镇卫生院
八陡镇北峰峪村 八陡镇东顶村
博山光明实业公司 山头镇中心小学
山头镇冯八峪村 博山区第八中学
白塔镇饮马村 白塔镇白塔村
夏家庄镇后峪社区居委会 域城镇大峪口村
域城镇卫生院 博山区实验小学
博山区自来水公司
城东街道办事处城中社区居委会
城东街道办事处荆山社区居委会
城西街道办事处李家窑社区居委会
城西街道办事处西寨社区居委会
城西街道办事处龙泽园社区居委会

3、全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个人三等功名单(44个)
黄 毅 杨玉峰 陈进国 薛玉国
张俊清 王 忱(女)司志荣 于永坤
刘持森 徐学军 崔 贇(女)李 涛
王维顺 赵新清(女)周庆伟 魏汝俊
翟军德 何晋杰 张 静(女)赵方宁
高永德 石 良 孙文冲 任平文(女)
丁小平 翟大厚 孙即刚 舒玉芬(女)
赵宗梅(女)张学文 曹其云(女)侯 超
孙 静(女)李桂兰(女)崔克春 马述波
李治本 高延弟 胡 波 温迎新
郭 平 张 冰 任小曼(女)李军卫

4、全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先进个人(151个)
孙启连 李吉军 王新生(女)苏胜祥
段民太 张 琦 郭 峰 刘 萍(女)
李昌宏 陈 雷 徐志国 王在靖
刘持忠 高 洁 孙玉军 张 彪
宋乐宝 王功勋 董学增 宗起鹏
樊 文(女)魏 健 刘 斌 李军勇
任纪旺 刘宣庆 阚兴华 苏新刚
国成平 孙 军 于荣江 王忠梅(女)
司志永 国 杰 王建照 石 磊
崔昌明 田立俊 冯延增 岳本瑞
白念兴 焦玉星 曲庆禹 穆文剑(女)
刘宗深 岳隆国 张纪霞(女)谢惠芳(女)
丁 谦(女)韩祥军 董汉久 岳 雷
张德连 燕和堂 李维波 孙建功
刘心贞 孙即发 张曰竹 徐久文
李 锋 孙兆贵 王敦海 于新利
刘传汉 任民生 于 勇 谢 静(女)
刘洪金 岳 稷 张永华 王立政
梁佩江 蒋绪友 王玉禄 夏艳华(女)
周先仲 徐爱玲(女)赵慎会(女)邢春光
张汝美(女)刘加海 李 丽(女)王桂芝(女)
昃宗本 王艳荣(女)范玉凤(女)王 琴(女)
蒋华滨 朱训岩 段化伟 刘持恒
李宝琴(女)杨 华(女)赵 博 李 燕(女)
孙庆霞(女)宋媛媛(女)周先胜 郇正军
王芝刚 李恩华 李 杰(女)孙兆峰
胡云辉 孙国华 孙显云(女)许慧芹(女)
代其铭 杨延根 朱 玲(女)毕婉华(女)
赵 亮 王新民 孙治广 周成梅(女)
孙俊岭 张 惠(女)陶 泮 翟慎忠
朱传广 赵成永 孙传芳 唐忠生
郭传圣 张 鹏 王培华 梁文胜
马永军 穆克杰 李林新 方向义
刘长杰 孙连吉 朱彦胜 袁永江
王延春 陈立忠 康忠伟 赵建军
杨治国 许 军 杨长贵 刘持永
迟德强 任 宏 郭经林 焦方恒
李安广 孙启铭 刘延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