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食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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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监督

新中国成立前,博山地区没有食品卫生监督检测机构,食品卫生管理情况无
记载。
新中国成立后, 食品卫生工作受到重视。1955年6月,博山区行业卫生管理
委员会成立,制定了行业卫生管理办法和卫生标准,对饮食服务业实行卫生监督
和检查。博山各食品加工点、销售点都制定了卫生公约,建立了自查制度,自觉
执行卫生标准,改正不卫生习惯,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1956~1957年,博山区卫生防疫站多次召开食品卫生工作会议,对全区所有
餐饮业户、食品经销点的生产条件、卫生状况、食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1957年
3月, 博山区委、区人委颁布《关于行业卫生几项规定》,对饮食服务、食品加
工等行业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1963年,博山区开始执行《饮食卫生五四制》,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卫生和
集市摊点的管理。重点监督食品加工、销售供应单位的卫生状况,组织从业人员
轮流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增强卫生意识,保证食品卫生质量。各食品加工、
饮食服务单位和机关、厂矿企业食堂都积极做好防蝇、防尘、防污染工作,配置
相应的设施,并建立饮食餐具煮沸消毒或漂白粉消毒制度。同时,根据《山东省
集市卫生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农村集市的生肉销售,饮食摊点开展食品卫
生监督管理。1966年,在全区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销售行业深入贯彻落实《饮食
卫生五四制》和“淄博市食品卫生十项要求”,各饮食服务单位张贴《五洁四无
标准》,广泛宣传。
1972年6月, 博山区卫生局、商业局联合发出《博山区饮食服务行业的卫生
要求》。同年,博山区卫生防疫站协同区饮食服务公司,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
卫生大检查, 监督指导有关单位进一步做好食品卫生工作。1975年6月,博山区
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成立,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管理全区食品卫生工作。1976
年,根据淄博市革委会指示,博山区在饮食服务行业开始实行“卫生许可证”制
度。博山区卫生防疫站按照《淄博市食品卫生许可证暂行标准》,对全区所有饭
店、饮食摊点、代销点;经营水果、副食、粮油的商店、摊点;各类食品生产、
加工及储运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合格者,核发“卫生许可证”,不符合标准的,
限期整改,重新验收。1979年,博山区卫生防疫站成立食品卫生科,专职负责全
区食品卫生监督和管理。
1983年,博山区食品卫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在全区饮食服务行业广泛
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以下简称《食
品卫生法》)活动。对区内生产、销售、加工、储运食品的单位和个体业户开展
普遍性的卫生监督和执法检查。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八十余家
单位和个体业户,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停业、罚款等行政
处罚。 加强全区冷饮生产、销售的整顿、监测工作,采样检测547份,合格率为
87.42%。冷饮销售人员全部健康查体,核发冷饮卫生许可证1621个。同年11月,
博山区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成立。1985年,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
生法(试行)》的宣传、普法教育工作,共举办《食品卫生法》培训学习班26期,
参加学习的食品行业从业人员计900余人。1986年,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全区4
大系统24名分管食品卫生工作的负责人被确定为食品卫生兼职监督员。全区共举
办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班10期,参加培训900余人。设立食品卫生宣传牌500余
块,宣传橱窗20个,张贴《食品卫生法》宣传标语5000余张,编辑食品卫生工作
简报6期。 审核换发《食品卫生许可证》939个,处理违法、违规业户222家,其
中处以停业整顿26户(次) ,限期改进52户(次),罚款144户(次)。没收销
毁各类不合格食品货值13000元, 采样检测各种食品64份。 从业人员健康查体
17115人, “五病”调离人员112名。送样检测冷饮制品60份,合格率为80%。区
卫生防疫站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区39处农贸市场进行划行规市,整顿卫生管理秩
序,调查处理食物中毒2起(均为家庭聚餐)。
1987年6月, 全区24个乡镇卫生院中从事卫生防疫工作的38名医务人员,被
博山区政府批准为“食品卫生检查员”。乡镇食品卫生检查员队伍的建立,使基
层食品卫生监督得以加强和完善。年内,对全区食品行业的4007个单位、个体业
户进行《卫生许可证》 的验证复核,从业人员健康查体20339人,查出肝炎或乙
肝病毒携带者292人,活动性肺结核病80人,皮肤病4人,均全部调离食品工作岗
位。调查处理食物中毒事件4起。同年7月,博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212名市、区、
乡镇人大代表,对全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情况进
行视察, 共视察食品单位286家。区卫生防疫站根据人大代表在视察中发现提出
的违法违规问题, 随即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1988年3月, 淄博市卫生局印发了
《淄博市罐头、瓶装酒等食品施行索证凭据暂行管理办法》。区卫生防疫站召开
了食品生产、批发、零售单位负责人会议,布置索证工作。发放索证凭据近40万
个。 5月份,对尚未办理索证手续的食品进行检查,禁止销售。在一定程度上控
制了伪劣食品进入市场。
1990年,博山区卫生防疫站年内共监督食品从业单位2815户(次),其中停
业23户(次) , 限期整改187户(次) ,罚款95户(次),没收销毁伪劣食品
4300公斤,监测各类食品410份,合格率为86.8%。复核卫生许可证3530个,新办
卫生许可证387个, 建立完善食品卫生监督文书档案。1992年,开展“食品卫生
达标县(市、区)”活动。博山区成立了食品卫生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区政府印
发了《关于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卫生达标区活动的实施意见》。各食品行业单位积
极行动,成立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员工培训,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
对照标准查找问题, 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全区食品卫生设施配置、改造投资近
600万元,改善食品生产、加工、制作卫生环境条件,镶贴墙壁瓷砖5万余平方米。
区卫生防疫站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检查措施,监督食品行业单位、业户
8792户(次),发现问题坚决纠正处罚,检测各类食品834份,合格率为87.4%。
制作“食品卫生法挂图” 、 “食品卫生制度挂图”、“食品卫生五四制挂图”
2000余套,指导食品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和管理工作记录。同年10月,博
山区顺利通过省级食品卫生达标区考核验收,获食品卫生达标区称号。1993年,
博山区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颁布10周年活动,进一
步宣传和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在福门憩园设立了《食品卫生法》普法宣传
一条街, 出动宣传车6辆,布置宣传版面2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组织
了宣传《食品卫生法》的专场文艺晚会,观看演出群众1000余人。通过开展宣传
活动,促进了全社会《食品卫生法》的普法教育,增强了食品行业依法经营的法
制观念,提高了人民群众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1994年,淄博市开展创建国
家卫生城市。博山区政府、区卫生局多次召开有关部门及单位专题会议,研究讨
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对食品卫生提出了具
体的要求。区人大、区政协领导深入基层,考察《食品卫生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提出依法经营的指导意见。全区食品行业单位均建立了食品卫生管理机构,配备
了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食品生产、制作、加工场所,全部实现瓷砖化。
饮食服务单位按要求配备了冰箱、冰柜、消毒车(柜),食品冷藏及餐具消毒率
100%。年内,共监督食品行业的单位、业户10360户(次);监测各类食品712份,
合格率为89.3%; 监测餐具945份,合格率为93.6%。1997年,博山区举办“食品
卫生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各食品单位、业户积极参与,按照评选标准要求,
改进完善卫生条件和管理措施,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强化
食品卫生质量标准,争创“食品卫生信得过单位”。评选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
获得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博山区食物中毒事故案例
一、 1960年7月3日,博山区7个单位,共计1466人,因食用博山食品商店秋
谷肉食品加工厂制作的被细菌污染的羊下货, 造成107人食物中毒,其中,重症
患者35人,经淄博市第一医院等单位全力救治,无人员死亡。
二、 1979年9月,博山区五龙人民公社后峪生产大队曲某,用被细菌污染的
菜刀、案板切制豆腐块,自制豆腐乳,食用后,全家四口人全部出现食物中毒症
状,转送淄博市第一医院救治,均痊愈出院。经检测分析,属肉毒梭菌毒素食物
中毒。
三、1983年9月5日,长春电影制片厂《一路顺风》摄制组25名演职员,在淄
博市第二招待所因食用不洁食物,造成食物中毒,23人住院治疗,无死亡病例。
博山区卫生防疫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严肃处理了肇
事单位,并通报全市。

保健食品监督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保健食品逐渐进入市场和人
民生活之中。1996年以前,因对保健食品的卫生标准、卫生监督尚无相应的法律、
法规,保健食品质量参差不齐,卫生监督无法可依,市场管理比较混乱。
1996年3月15日, 国家卫生部颁布实施《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并相继制定
了一系列与之配套的技术标准和规定,保健食品市场卫生监督无法可依、管理混
乱的局面被遏制。博山区开始全面整顿治理保健食品市场,依法对保健食品的卫
生标准监督检测。举办培训学习班,加强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单位人员有关法律、
法规、卫生标准和技术标准知识的培训,对保健食品的生产、经销单位和业户核
发《卫生许可证》,建立卫生监督管理档案,从业人员健康查体。有关部门相互
配合,联合执法,强化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开展经常性的保健食品卫生监
督和监测工作,对不符合保健食品要求标准的一律清除出市场,并依法严肃处理。
2001年,查处含有“西地那非”的“都瑞口服液”,予以没收销毁,对当事
人作出行政处罚。 同年8月,对违规宣传医疗效果的“海狗鞭特补胶囊”等24种
保健食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上述违反《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的保健食品
全部查处封存, 集中销毁。2002年3月,对经销曲阜市孔府酒厂的启阳牌“补元
酒”和“聚安康粉”等保健食品的业户进行监督检测。经检验,上述产品非法添
加违禁药物,依法予以没收销毁和行政处罚。

餐具消毒监督

餐具消毒是防止疾病传播的重要措施。
饮食业的餐具消毒是食品卫生监督的重要内容。
博山区餐具消毒监督始于1963年。同年,博山区开始贯彻执行《食品卫生五
四制》,餐具消毒列入饮食业卫生监督的范围。要求各饮食服务单位对餐具落实
“四过关”消毒法,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大部分饮食业户采用的是
煮沸消毒。制定了餐具消毒制度。区卫生防疫站经常性对饮食单位的餐具消毒设
施、消毒方法、消毒效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1990年以后,进一步加强餐具消毒的监督工作。随着创建省级食品卫生达标
区活动的开展以及《餐具卫生标准》的贯彻实施,餐具消毒被列为重要监督内容,
消毒措施更加规范。区卫生防疫站要求并指导各饮食服务单位、业户购置配备了
适合经营要求的消毒车(柜),保洁橱等,保证餐具消毒效果。制定完善餐具消
毒制度,较大规模餐饮单位都安排专人负责餐具消毒工作,作好消毒记录。为保
证餐具消毒不走形式、真实有效,区卫生防疫站每年都多次组织开展餐具消毒专
项监督检查,结合经常性的餐具采样检测,把餐具消毒监督落到实处,对餐具消
毒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饮食单位和个体业户依法予以处罚,促进博山区餐具消毒监
督逐步形成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1990~2002年,对全区餐具消毒采样
检测资料,合格率均保持在92%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