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为全区1860名优抚对象发放各类抚恤定补资金947万元,支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147万元,为381名义务兵发
放优待金679.74万元,为142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90.8万元,为18名随军家属发放货币化安置费6.48万
元,安置率达100%。救助困难优抚对象67人,发放救助金14.6万元。实施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安居工程”,为全区百名重点优
抚对象危陋房屋改造提供每户4000~8000元修缮资金。
【优抚安置工作】
2016年,为全区1860名优抚对象发放各类抚恤定补资金947万元,支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147万元,为381名义务兵发
放优待金679.74万元,为142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290.8万元,为18名随军家属发放货币化安置费6.48万
元,安置率达100%。救助困难优抚对象67人,发放救助金14.6万元。实施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安居工程”,为全区百名重点优
抚对象危陋房屋改造提供每户4000~8000元修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