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
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范围的决定。3月23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提交的关于向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区政府关于向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
限公司融资的报告的决定。5月31日,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2015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经过认
真审查,作出关于批准博山区2015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7月2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提交
的关于淄博市博山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融资有关问题的报告、关于追加预算支出的议案以及区法院提交的关于对
区人大代表周连群采取强制措施和刑事审判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博山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融资有关问题的报告
的决定、关于批准区政府追加预算支出的议案的决议和关于许可对区人大代表周连群采取强制措施和刑事审判的决定。9月29
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提交的关于将博山姚家峪生态养老中心PPP项目融资本息纳入预算的
议案,作出关于批准博山姚家峪生态养老中心PPP项目融资本息纳入预算的决议。11月18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提交换届选举有关事项,表决通过关于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关于成立博山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关
于成立各镇选举委员会暨各镇、街道、开发区选举工作指导组的决定。
2016年,常委会依法决定24名同志的职务任免,其中任命14人次,免职10人次。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
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组织被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宣誓。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
1月7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
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列席范围的决定。3月23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提交的关于向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区政府关于向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
限公司融资的报告的决定。5月31日,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2015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经过认
真审查,作出关于批准博山区2015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7月2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提交
的关于淄博市博山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融资有关问题的报告、关于追加预算支出的议案以及区法院提交的关于对
区人大代表周连群采取强制措施和刑事审判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博山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融资有关问题的报告
的决定、关于批准区政府追加预算支出的议案的决议和关于许可对区人大代表周连群采取强制措施和刑事审判的决定。9月29
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区政府提交的关于将博山姚家峪生态养老中心PPP项目融资本息纳入预算的
议案,作出关于批准博山姚家峪生态养老中心PPP项目融资本息纳入预算的决议。11月18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提交换届选举有关事项,表决通过关于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关于成立博山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关
于成立各镇选举委员会暨各镇、街道、开发区选举工作指导组的决定。
2016年,常委会依法决定24名同志的职务任免,其中任命14人次,免职10人次。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
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组织被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