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月7日举行。21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
大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3月23日举行。20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
会2016年工作要点;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投票确定2016年专项工作评
议被评议部门;提交区政府有关融资报告,表决通过相应决议。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5月31日举行。18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区政
府关于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博山区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城管执法
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区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2015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博山区2015
年度财政决算;依法任免有关人员。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7月29日举行。19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区政
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提交区政府关于淄博市博山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融资
有关问题的报告、关于追加预算支出的议案和区法院关于对区人大代表周连群采取强制措施和刑事审判的报告,表决通过相应
决议决定。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9月29日举行。23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对区公安分局、区司法
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房产管理局进行专项工作评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区政府关于“六五”普法
“五五”依法治区情况和“七五”普法 “六五”依法治区规划的报告,批准《博山区依法治区第六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就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作出相应决议;提交区政府关于将博山姚家峪生态养老中心PPP项目融资本
息纳入预算的议案,表决通过相应决议;依法任免有关人员。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11月18日举行。18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关于
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草案)、关于成立博山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关于成立各镇选举委员会暨
各镇、街道、开发区选举工作指导组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相应决定;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区政府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重
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12月26日举行。23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提交并表决通过有关人
事辞职和任免职事项。
【重要会议】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1月7日举行。21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
大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3月23日举行。20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
会2016年工作要点;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投票确定2016年专项工作评
议被评议部门;提交区政府有关融资报告,表决通过相应决议。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5月31日举行。18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区政
府关于2015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博山区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城管执法
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区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2015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博山区2015
年度财政决算;依法任免有关人员。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7月29日举行。19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区政
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提交区政府关于淄博市博山区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融资
有关问题的报告、关于追加预算支出的议案和区法院关于对区人大代表周连群采取强制措施和刑事审判的报告,表决通过相应
决议决定。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9月29日举行。23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对区公安分局、区司法
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区房产管理局进行专项工作评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区政府关于“六五”普法
“五五”依法治区情况和“七五”普法 “六五”依法治区规划的报告,批准《博山区依法治区第六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就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作出相应决议;提交区政府关于将博山姚家峪生态养老中心PPP项目融资本
息纳入预算的议案,表决通过相应决议;依法任免有关人员。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11月18日举行。18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关于
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草案)、关于成立博山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关于成立各镇选举委员会暨
各镇、街道、开发区选举工作指导组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相应决定;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区政府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重
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12月26日举行。23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提交并表决通过有关人
事辞职和任免职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