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章 税务 资料库:博山区情资料库 章节:博山区志(1986-200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2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2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24/article/7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24/article/7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章 税务
1987年11月,博山区税务局下设人事秘书股、会计股、税政股、政工股、稽 征一所、稽征二所、博城税务所、夏庄税务所、白塔税务所、山头税务所、八陡 税务所、北博山税务所、源泉税务所和稽查队,12月成立监察股。 1993年5月, 成立博山区税务局西山分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10月成立淄 博税务事务所博山分所,为事业性质法人单位,定编12人,经费自收自支,隶属 区税务局领导。 1994年8月,国、地税机构分设,成立博山区国税局和博山区地 税局。 第一节 国家税务 机构 博山区国税局为正科级单位,隶属于淄博市国税局,市国税局对区国税局实 行人、财、物三垂直管理体制。根据淄国税发(1994)13号文件,设立博山区国 税局纪检组、涉外征收管理科、稽查局、征收一分局、征收二分局、开发区分局、 城西税务所、城东税务所、夏庄税务所、白塔税务所、山头税务所、八陡税务所、 源泉税务所和北博山税务所,区局内设办公室、税收管理科、征收管理科、计划 财务科、人事政工科和淄博市国家税务局税务事务所博山分所。 1996年11月,撤销基层税务所,成立八个分局,分别是城区分局、涉外分局、 开发区分局、白塔分局、山头分局、八陡分局、北博山分局、源泉分局。 2002年,博山区国税局内设5个征收科室,2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单位和7个 管理分局,分别是: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室、税收管理科、征收管理科、 稽查局、计划征收局、信息中心、城区分局、开发区分局、白塔分局、山头分局、 八陡分局、 北博山分局、源泉分局。人员编制132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行政 征收编制100人,事业编制6人。 博山区税务局历任领导人任职表(1987.11~1994.9) 表1 ┏━━━━━━┯━━━━━━┯━━━━━━━━━━━━┓ ┃ 姓名 │ 职务 │ 任职时间 ┃ ┠──────┼──────┼────────────┨ ┃ 曲福顺 │副局长 │1987.11~1988.7 ┃ ┠──────┼──────┼────────────┨ ┃ 曲福顺 │局长 │1988.7~1994.2 ┃ ┠──────┼──────┼────────────┨ ┃ 崔玉桐 │局长 │1994.2~1994.9 ┃ ┠──────┼──────┼────────────┨ ┃ 张荣孔 │副局长 │1987.11~1991.1 ┃ ┠──────┼──────┼────────────┨ ┃ 孙启敏 │副局长 │1988.7~1994.9 ┃ ┠──────┼──────┼────────────┨ ┃ 任继岳 │副局长 │1987.11~1991.1 ┃ ┠──────┼──────┼────────────┨ ┃ 崔玉桐 │副局长 │1991.1~1993.2 ┃ ┠──────┼──────┼────────────┨ ┃ 李兆廷 │副局长 │1992.3~1994.9 ┃ ┗━━━━━━┷━━━━━━┷━━━━━━━━━━━━┛ 博山区国家税务局历任领导人任职表(1994.9~2002.12) 表2 ┏━━━━━━━┯━━━━━━━┯━━━━━━━━━━━━┓ ┃ 姓名 │ 职务 │ 任职时间 ┃ ┠───────┼───────┼────────────┨ ┃ 崔玉桐 │ 局长 │ 1994.9~1997.10 ┃ ┠───────┼───────┼────────────┨ ┃ 段昌孝 │ 局长 │ 1997.10~1998.8 ┃ ┠───────┼───────┼────────────┨ ┃ 刘书海 │ 局长 │ 1998.8~2002.12 ┃ ┠───────┼───────┼────────────┨ ┃ 孙启敏 │ 副局长 │ 1994.9~2002.12 ┃ ┠───────┼───────┼────────────┨ ┃ 常泉 │ 副局长 │ 1994.9~1997.10 ┃ ┠───────┼───────┼────────────┨ ┃ 司书剑 │ 副局长 │ 1997.10~2002.12 ┃ ┠───────┼───────┼────────────┨ ┃ 李奉海 │ 副局长 │ 1999.4~2002.12 ┃ ┗━━━━━━━┷━━━━━━━┷━━━━━━━━━━━━┛ 税种税率 国税局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和内 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税款征收工作,所征税款全部上缴国库。 博山区国税局管辖的税种、税率明细表 表3 ┏━━━━━━━┯━━━━━━━━━━━━┯━━━━━━┯━━━━━━━━━━━━━━━━━━┓ ┃税种 │税 目 │税率 │适用范围 ┃ ┠───────┼────────────┼──────┼──────────────────┨ ┃1、增值税 │ │17% │销售或进口货物,加工修理 ┃ ┃ │ │ │修配业一般纳税人 ┃ ┃ │ │13% │ ┃ ┃ │ │零税率 │出口货物 ┃ ┃ │ │6% │小规模工业企业纳税人 ┃ ┃ │ │4% │小规模商业企业纳税人 ┃ ┠───────┼────────────┼──────┼──────────────────┨ ┃2、消费税 │烟: │ │ ┃ ┃ │甲类卷烟 │45% │ ┃ ┃ │乙类卷烟 │40% │ ┃ ┃ │雪茄烟 │40% │ ┃ ┃ │烟丝 │30% │ ┃ ┃ │酒及酒精: │ │ ┃ ┃ │粮食白酒 │25% │ ┃ ┃ │薯类白酒 │15% │ ┃ ┃ │黄酒 │240元/吨 │ ┃ ┃ │啤酒 │220元/吨 │ ┃ ┃ │其他酒 │10% │ ┃ ┃ │酒精 │5% │ ┃ ┃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0% │ ┃ ┃ │汽油 │0.2元/升 │ ┃ ┃ │柴油 │0.1元/升 │ ┃ ┠───────┼────────────┼──────┼──────────────────┨ ┃3、营业税 │金融保险 │8% │其中3%归国税局,5%归地税局 ┃ ┠───────┼────────────┼──────┼──────────────────┨ ┃4、内资所得税 │应税所得税额 │18% │(3万元以下) ┃ ┃ │ │27% │(3万元-10万元) ┃ ┃ │ │33% │(10万元以上) ┃ ┠───────┼────────────┼──────┴──────────────────┨ ┃5、外资所得税 │ │基本税率30%,地方所得税3%,沿海地区24% ┃ ┗━━━━━━━┷━━━━━━━━━━━━┷━━━━━━━━━━━━━━━━━━━━━━━━━┛ 征收管理 1994年开始, 区国税局坚持每3年进行一次税务登记换证工作。1996年,全 区登记换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达5668户。通过税务登记换证,进一步摸清了税 源底数,避免了错征漏征。自1995年开始,区国税局实行税收征管新举措:实施 和完善纳税申报制度;建立健全纳税资料档案;实行微机数字管理。 1996年至1998年,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 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模式。 1999年至2000年,在全局实行规范化管理,提高依法治税和税收征管质量。 在普通发票领域实行商业零售发票抽奖活动,鼓励消费者要支票,提高纳税人主 动开具发票的自觉性。在个体双定业户中实行银行网点代扣代缴征收办法,方便 了纳税人申报。在全区加油站推行税控加油机或加装税控装置,加强了加油站税 收的管理。 2001年7月1日, CTAIS(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征管软件正式上线运行, 为税收信息化提供了有效的平台。在现代网络技术支撑下,新的申报征收方式全 面推行,极大地提高了征管的工作效率。大力推行电子报税、建立起以银行网点、 电话申报、网上申报三种电子报税方式为主的多元化申报体系。截止2002年,全 区个体双定业户全部实行银行网点申报,小规模纳税企业全面推行电话报税,稳 步推行一般纳税人客户端网上报税,。通过多种电子报税方式的推行,提高了办 税效率。 2001年5月1日,修定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颁布实施。全 局坚持文明办税,建立健全包括限时服务,首问负责以及文明礼貌在内的服务规 范和服务质量的考核评价体系,开通12366电话语音服务热线。 税源监控 自2002年起,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重点企业税源监控数据 库。重点税源企业的确定,分别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为对象,以 企业上年实际税收完成情况为依据,逐级确定重点税源户标准和名单。目前,该 局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分两类, 一类是年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共47户;另 一类是年税额在50万元以上, 100万元以下的企业,共43户。重点税源企业的管 理以纳税人为对象,以全国税收系统统一的计算机大系统为依托,应用全国统一 计算机软件,统一的税务登记编码、统一的指标体系建立重点税源数据库。重点 税源数据库报表的数据来源以企业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和纳税申报附表的数据 为基础填报。 税款征收 1994年8月, 国税局与地税局分设后,国税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税收征收管理法》,转变和建立新的税收征管横式,迅速实现了新税制的正常 运转, 确保了国税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1994年至2002年, 共完成税收收入 204698万元。 1994~2002年税收收入情况统计表 表4 ┏━━━━━━━━━━━━━━━━━━━━━┯━━━━━━━━━━━━━━━━━━━━━┓ ┃ 年度 │ 税收收入(万元) ┃ ┠─────────────────────┼─────────────────────┨ ┃ 1994 │ 19442 ┃ ┃ 1995 │ 21290 ┃ ┃ 1996 │ 20943 ┃ ┃ 1997 │ 16697 ┃ ┃ 1998 │ 17963 ┃ ┃ 1999 │ 20288 ┃ ┃ 2000 │ 22284 ┃ ┃ 2001 │ 29774 ┃ ┃ 2002 │ 36017 ┃ ┠─────────────────────┼─────────────────────┨ ┃ 合计 │ 204698 ┃ ┗━━━━━━━━━━━━━━━━━━━━━┷━━━━━━━━━━━━━━━━━━━━━┛ 税务稽查 1986~1995年,稽查局在稽查执法中做到"四个坚持":坚持稽查与税务文书 同步,做到实际送达时间与答收时间一致;坚持税务处理通知与告知事项同步, 对每一起税务违法案件下发处理通知时,均详细告知当事人可享有陈述、申辩、 听证等权利;坚持执法责任制与错案追究制同步,要求稽查人员严格按税收政策 和稽查规程开展检查工作。对稽查手续不规范、程序不合法、定性和处罚欠合理 的,一经发现,当即要求稽查人员纠正;对稽查、审理工作中出现失误的,根据 《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严格追究责任;坚持稽查处理与稽查建议同步。 1996~1999年,发挥税务稽查的基本职能,从制度上建立新型的税务稽查管 理机制。在每年开展的全国范围内税收执法检查中增加了对稽查工作的检查。从 2002年开始,加大了内部监督制约的力度,制定了《税务稽查错案追究制度》、 《交叉稽查制度》、《大要案会审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促使稽查人员努力 做到恪尽职守、秉公执法,进一步提高了税务稽查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创造了 良好的内部执法环境。 涉外税收 随着博山区涉外企业较快发展,1994年10月成立涉外税收征收分局。在涉外 税收管理中,税务人员正确处理开展服务与维护国家利益的关系,落实优惠政策 与加强征管,创造宽松的投资环境与依法治税的关系,严格执法,热情为外资企 业服务,不折不扣地将涉外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优化了外商投资环境,增加 了外资企业经济实力。同时也促进了涉外税收的大幅增长。涉外税收入由1994年 的300万元增长到2002年的6726万元, 1994年至2002年,累计涉外税收总额已达 18755万元。 1994年~2002年涉外税收收入统计表 表5 ┏━━━━━━━━━━━━━━━━┯━━━━━━━━━━━━━━━━━━━━━━━━━━┓ ┃年度 │涉外税收收入(万元) ┃ ┠────────────────┼──────────────────────────┨ ┃1994 │300 ┃ ┠────────────────┼──────────────────────────┨ ┃1995 │759 ┃ ┠────────────────┼──────────────────────────┨ ┃1996 │716 ┃ ┠────────────────┼──────────────────────────┨ ┃1997 │872 ┃ ┠────────────────┼──────────────────────────┨ ┃1998 │908 ┃ ┠────────────────┼──────────────────────────┨ ┃1999 │1052 ┃ ┠────────────────┼──────────────────────────┨ ┃2000 │1011 ┃ ┠────────────────┼──────────────────────────┨ ┃2001 │6411 ┃ ┠────────────────┼──────────────────────────┨ ┃2002 │6726 ┃ ┠────────────────┼──────────────────────────┨ ┃合计 │18755 ┃ ┗━━━━━━━━━━━━━━━━┷━━━━━━━━━━━━━━━━━━━━━━━━━━┛ 第二节 地方税务 机构 1994年8月, 博山区地方税务局成立。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58人。局机 关内部机构设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税政科、征管科、计划财会科、集体企 业财务管理科和地方税务局稽查分局。下属单位有: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开发 区分局、城东税务所、城西税务局、夏家庄税务所、白塔税务所、山头税务所、 八陡税务所、北博山税务所和源泉税务所。 1995年6月,设立内部机构征税中心和涉外征收分局。 1997年5月, 撤销8个税务所,下属单位改为征税中心和9个分局:城中一分 局、城中二分局、开发区分局、白塔分局、山头分局、八陡分局、北博山分局、 源泉分局和涉外分局。1998年10月1日,实行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垂直管理, 受淄博市地方税务局直接领导,编制121人,下设7个科室、9个分局、1个征税中 心。2000年3月设立机构综合研究室,2002年9月该机构撤销。 2002年,共有科室7个、基层分局10个,正式干部职工106人。 博山区地税局历任领导人任职表(1994~2002年) 表1 ┏━━━━━━━━━━┯━━━━━━┯━━━━━━━━━━━━━━┓ ┃姓名 │职务 │任 期 ┃ ┠──────────┼──────┼──────────────┨ ┃李兆廷 │局长 │1994.9~1999.3 ┃ ┠──────────┼──────┼──────────────┨ ┃张彪 │局长 │1999.3~2002.11 ┃ ┠──────────┼──────┼──────────────┨ ┃许俊 │局长 │2002.11~2002.12 ┃ ┠──────────┼──────┼──────────────┨ ┃李同军 │副局长 │1994.9~1997.4 ┃ ┠──────────┼──────┼──────────────┨ ┃王志明 │副局长 │1994.9~2001.3 ┃ ┠──────────┼──────┼──────────────┨ ┃岳唯光 │副局长 │1997.4~2000.3 ┃ ┠──────────┼──────┼──────────────┨ ┃赵红 │副局长 │2000.2~2002.12 ┃ ┠──────────┼──────┼──────────────┨ ┃谭守华 │副局长 │2001.3~2002.12 ┃ ┠──────────┼──────┼──────────────┨ ┃魏其林 │副局长 │2002.10~2002.12 ┃ ┠──────────┼──────┼──────────────┨ ┃宋本文 │纪检组长 │2002.10~2002.12 ┃ ┗━━━━━━━━━━┷━━━━━━┷━━━━━━━━━━━━━━┛ 税种税率 负责征收地方税种包括:营业税(不含银行总行、铁道、保险总公司的营业税), 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 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遗产和赠与税,土地增 值税。 具体内容为: 博山区地税局管辖的税种、税率明细表 表2 ┏━━━━━━━━┯━━━━━━━━━━━━━━━━━━━━━━━━━━┯━━━━━━━━━━┓ ┃税种 │ 税目 │税率 ┃ ┠────────┼──────────────────────────┼──────────┨ ┃营业税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 │3% ┃ ┃ ├──────────────────────────┼──────────┨ ┃ │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5% ┃ ┠────────┼──────────────────────────┼──────────┨ ┃ │娱乐业 │10%-20% ┃ ┠────────┼──────────────────────────┼──────────┨ ┃企业所得税 │ │33% ┃ ┠────────┼──────────────────────────┼──────────┨ ┃ │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所得 │累进税率 ┃ ┃个人所得税 ├──────────────────────────┼──────────┨ ┃ │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转│20% ┃ ┃ │让所得 │ ┃ ┠────────┼──────────────────────────┼──────────┨ ┃房产税 │ │1.2% ┃ ┃ ├──────────────────────────┼──────────┨ ┃ │租赁房产 │12% ┃ ┠────────┼──────────────────────────┼──────────┨ ┃车船使用税 │ │从量定额 ┃ ┠────────┼──────────────────────────┼──────────┨ ┃土地使用税 │大城市年每平方米 │0.5-10元 ┃ ┃ │中等城市年每平方米 │0.4-8元 ┃ ┃ │小城市年每平方米 │0.3-6元 ┃ ┃ │县、镇、工矿区 │0.2-4元 ┃ ┠────────┼──────────────────────────┼──────────┨ ┃ │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技术合同 │万分之三 ┃ ┃ ├──────────────────────────┼──────────┨ ┃ │加工承揽、建筑设计、货物运输、产权转移、资金类帐簿 │万分之五 ┃ ┃印花税 │ │ ┃ ┠────────┼──────────────────────────┼──────────┨ ┃ │财产租赁、仓储保管、财产保险 │千分之一 ┃ ┠────────┼──────────────────────────┼──────────┨ ┃ │借款合同 │万分之零点五 ┃ ┠────────┼──────────────────────────┼──────────┨ ┃ │帐薄权力许可证照 │每件五元 ┃ ┠────────┼──────────────────────────┼──────────┨ ┃土地增值税 │ │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市区 │7% ┃ ┃ │县城、镇 │5% ┃ ┃ │不在市、县、镇 │1% ┃ ┠────────┼──────────────────────────┼──────────┨ ┃屠宰税 │ │从量定额 ┃ ┠────────┼──────────────────────────┼──────────┨ ┃教育费附加 │ │3% ┃ ┠────────┼──────────────────────────┼──────────┨ ┃资源税 │ │地区幅度定额 ┃ ┗━━━━━━━━┷━━━━━━━━━━━━━━━━━━━━━━━━━━┷━━━━━━━━━━┛ 征收管理 征管改革 1994-1997年加大征管改革力度, 在实现征管现代化方面迈出了 新的一步,1994年,全国进行了税收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了分税制,博山区地税 局着重抓了新税制的学习、培训、辅导、实施工作,顺利推行了新税制和实现了 机构分设,正式开始了对全区地方税收的征管。 1995年,建成了一座符合现代化征管要求的标准化征收大厅,为基层征收单 位全部配备了微机,并加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微机培训,全面提高了微机操作能 力,完成了借助微机进行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入库、滞纳欠税、税务稽查、 企业财务管理等现代化、全方位征管格局。 1997年该局根据市局提出的市局、区局、分局三级联网方案,经过实际考察, 综合论证,在计算机网络建设方面采用了总线形结构和模拟信道传输方式,率先 在全市顺利构建了局域网、广域网、实现了税收信息资源共享、信息集中处理、 快速传输和综合信息服务。 1999年所有分局及机关科室计算机全面实施联网,推动了税收征管的现代化 进程。2000年又实施了"科技兴税"工程,逐步推广电话报税及网上报税。 依法治税 1994年,强化征管措施:(1)强化税收任务的落实,将各项任务 层层分解,逐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及时地落实到各基层税收单位,并实行了局 长与机关科室分片挂包征收单位的措施。 使全局的各项收入任务落到了实处。 (2) 严格纳税和税款入库管理。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对逾期申报 和逾期缴纳的纳税人进行处罚并加收滞纳金, 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3) 强化计划调度,坚持实行激励机制。在组织收入过程中,始终坚持月计划、旬分 析、日调度、季考核制度,并严格实行税收计划和两费一金单项奖惩办法,把完 成任务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与评先树优政绩考核紧密结合。(4)加大清 理欠税的力度。将欠税企业由征收单位按清欠难易程度逐一分类排队,与企业法 人签订清欠计划; 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5)强化地方四小税的征收 管理。集少成多,坚持专项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地方四小税的及 时足额入库。与工商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施联合办公,及时为纳税户办理 税务登记。 地税收入 从1994年机构独立,税收收入连年稳步增长,1994年完成4994万元,1995年 完成6084万元,同比增长21.83%;1996年完成8149万元,同比增长33.94%,1997 年完成7861万元,同比下降3.53%;1998年完成 8385万元,同比增长6.67%,1999 年完成9828万元, 同比增长17.21%;2000年完成11286万元,同比增长14.84%; 2001年完成13833万元, 同比增长22.57%; 2002年完成16592万元, 同比增长 19.95%;是1994年3.3倍。 税务稽查 稽查局2000年4月成立。 认真执行《税务稽查规程》,坚持和实行全面检查 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建立稽查廉政回访制度,向被查对象发放回访卡,由 企业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对稽查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进行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 法;加强执法风险防范意识,坚持依法稽查、按程序办案,从根本上防范稽查执 法风险,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坚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 把税收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大了对涉税违法案件 的查处力度,在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开展税收专项稽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从 严、从快查处举报案件。 与公安、国税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扰乱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成立了"111"服务中心,开设了服务热线电话,配备了"111"服务车,方便了 群众举报。截止2002年,共查办稽查案件192起,查补入库各项收入15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