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章 人民防空 资料库:博山区情资料库 章节:博山区志(1986-200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2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2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24/article/3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24/article/3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章 人民防空

    
                             第一节  机  构
    
    博山区防空机构最初设立于1958年10月, 始称"博山区人民防空指挥部", 
1962年改称"博山区人民防空股",设在博山区公安局,对外称人民防空办公室。
1965年重新调整后, 复称"防空指挥部"。1969年9月成立"人防战备领导小组"。
1972年6月设立常设办事机构博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独立办公。1985年,博山
区重设人民防空指挥部。指挥部由指挥、政委、副指挥、副政委组成。下设对空
射击、 消防、卫生救护、抢修抢运、通信、交通运输、"三防"等7种防空专业队
伍,共计1035人,50台车。
    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正局级机关单位。1987年11月,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
制20人。 1993年5月,根据博机编发(1993)11号文件,区人防办归属博山区城
乡建设委员会领导。2002年6月,根据博发(2002)22号文件,"区人民防空办公
室为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区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设在
区建设局。"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一章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同
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的规定, 区人防办受区人民政府和
区人民武装部的双重领导。 至2002年12月,区人防办内设5个科、站、所,分别
是:综合科、工程指挥科、财务科、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站、收费所。其中行政编
制8人,事业编制13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主任科员1人,大中专毕业生14
人、退役军人9人。

                 第二节   人防工程和专业队伍
    
    人民防空 人民防空工程是为保障战时城市防空袭组织指挥、 人员隐蔽、物
资储存、保护战争潜力的重要措施;是城市整体防卫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城
市抗灾抗毁能力、增强城市综合发展能力的重要措施。根据现代化战争的特点,
主要是防高技术兵器下的局部战争。因此,建设与其它防空设施相协调的完整配
套的人防工程体系,是为城市防空袭斗争提供可靠的工程保障。
    博山区为全国二类人防重点城市。1986年~2002年,全区人防工程分布于52
个单位。城区人口27.12万人,人均占有人防工事面积为0.19平方米。
    根据"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人防建设方针,结合全区人防工作
现状及未来战争的需要,在"重点建设,点面结合"的思想指导下,结合城市规划
建设,有计划的建设和利用各类人防工程。1992年经投资将东口人防工事进行改
建整修, 于1993年2月成立博山人防加油站,主要经营汽、柴油、汽车修理等,
年均营业额440万元,上缴税金8.5万元,安排就业人员30余人。1986年~1990年
投资40万元,对原博山地下商场进行了扩建,建筑面积由原来的3212平方米,增
加到4137平方米,防护等级为五级工事。
    1986~2002年,坚持经济建设与人防建设相结合的原则,适应市场变化,拓
宽平战结合工作的新路子, 认真抓了人防工程及其设施的开发利用,本着"谁投
资、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对人防工程进行必要改造,转为从事餐饮、娱乐、
仓储、食用菌养殖、干鲜果品加工集散、加油站等多种经营,不断扩大经营规模
和项目。
    防空专业队伍  博山区人民防空指挥部根据部门行业特点组建了阵容强大的
群众性防空专业队伍。
    抢险抢修专业队。包括工程抢险抢修队(由区建委负责编成),道桥抢险抢
修队(由市政公司负责编成),供电抢险抢修队(由区供电局负责编成),供水
抢险抢修队(由区自来水公司负责编成)。
    医疗救护专业队伍。由区卫生局负责编成。
    防化专业队伍。由区环保局、区防疫站负责编成。
    通信专业队伍。由区电信局和人防通信站负责编成。
    运输专业队伍。由区交通局负责编成。
    消防专业队伍。由区消防科负责编成。
    治安专业队伍。由区公安分局编成。

                           第三节  人防教育

    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和国家人防委、国家教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初
级中学进行人民防空知识教育》通知精神,在省、市人防办的具体指导下,在城
区初中二年级开设人防知识(防核武器、防化学武器、防生物武器)教育课。会
同区教育部门认真组织落实各年度人防知识教育的各项工作,重点抓了教学内容、
课程安排、考核办法、信息反馈及教材征订等工作。1986年以来,先后重点培训
人防知识教育授课教师五十余名,征订教材近五万册,使城区内中学生的人防知
识教育面达100%,优秀率达98%。2001年5月,组织区人防委成员、机关、企事业
单位主要领导及负责人防知识教育的教师、学生观看了由中央电视台播放的纪念
人防工作50周年为专题的《铸就和平之盾》的大型电视系列片,收到了良好的效
果。2002年10月,组队(抽调在校人防知识教育授课教师2名,区人防办1名)参
加了淄博市举办的人防知识竞赛,荣获参赛优胜奖和组织奖两项荣誉。1986年以
来, 区人防办连续9年被省、市人防办评为"三防"教育先进单位。1999年,博山
七中被省教育厅、省人防办评为人防知识教育先进单位。2001年,区教委被省教
育厅、省人防办评为人防知识教育先进单位。人防知识教育的开展为普及和提高
全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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