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章 人民武装部 资料库:博山区情资料库 章节:博山区志(1986-200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2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2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24/article/3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3/section/24/article/3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章 人民武装部

    
                         第一节   建制机构
    
    博山区人民武装部创建于1949年10月, 时称博山县人民武装部, 1953年至
1954年曾称兵役局, 自1959年称博山区人民武装部至今。1986年7月博山区人民
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 设部长、 政委、副部长各一人。下设军事科、政工科,
1989年10月设后勤科。
    1996年4月, 博山区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博山区
人民武装部。设部长、政委、副部长各一人。下设军事科、政工科和后勤科。同
时,成立博山区民兵军事训练基地和博山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为副科级事业单
位。
    乡镇、厂矿武装部,从1958年开始组建。至1980年初,全区共有基层人民武
装部48个, 其中乡镇人武部20个,办事处人武部4个,厂、矿企业人武部24个,
专武干部67人。至2002年12月,博山区13个镇和办事处都设有人民武装部。

    博山区人民武装部历任领导人任职表(1986~2002)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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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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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仁方                │部长                    │1986.2~198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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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明                │部长                    │1988.10~1996.3         ┃
┠───────────┼────────────┼────────────┨
┃杨建军                │政委                    │1986.3~19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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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明                │副部长                  │1985.12~198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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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殿恩                │副部长                  │1989.10~19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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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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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         │         职务         │            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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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玉永        │         部长         │       1996.3~1997.3       ┃
          ┠───────────┼───────────┼──────────────┨
          ┃        乔荣刚        │         部长         │       1997.3~1999.1       ┃
          ┠───────────┼───────────┼──────────────┨
          ┃         魏跃         │         部长         │       1999.1~2001.1       ┃
          ┠───────────┼───────────┼──────────────┨
          ┃        李光亮        │         部长         │       2001.1~2002.2       ┃
          ┠───────────┼───────────┼──────────────┨
          ┃        任英华        │         部长         │      2002.2~2002.12       ┃
          ┠───────────┼───────────┼──────────────┨
          ┃        张绪洋        │         政委         │       1996.3~1999.1       ┃
          ┗━━━━━━━━━━━┷━━━━━━━━━━━┷━━━━━━━━━━━━━━┛
          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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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         │         职务         │            任期            ┃
          ┠───────────┼───────────┼──────────────┨
          ┃        曹继明        │         政委         │      1999.1~2002.12       ┃
          ┠───────────┼───────────┼──────────────┨
          ┃        李建和        │        副部长        │       1996.4~1998.8       ┃
          ┠───────────┼───────────┼──────────────┨
          ┃        任英华        │        副部长        │       1998.8~2001.9       ┃
          ┠───────────┼───────────┼──────────────┨
          ┃        陈传义        │        副部长        │       1998.2~1999.3       ┃
          ┠───────────┼───────────┼──────────────┨
          ┃        马志刚        │        副部长        │      1999.10~2002.12      ┃
          ┠───────────┼───────────┼──────────────┨
          ┃        张丰敬        │        副部长        │       2002.2~2002.9       ┃
          ┠───────────┼───────────┼──────────────┨
          ┃        张学明        │        副部长        │      2002.9~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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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正规化建设

    机关正规化建设 1986年开始全面建立正规化管理秩序。 此后每年的3月"条
令月"活动都和正规化建设紧密结合。
    1987年~1989年, 坚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全面带动民兵预备役工
作发展"的方针, 建立健全了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实行机关工作岗位责任制。 
1990年被省军区评为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先后有近120多个单位前来参观学习,
同年被省政府省军区评为"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 1991年至1992年,投资200万
元建起了正规的征兵体检楼和武装部宿舍楼。 1992年2月,按照军分区的统一部
署,更进一步推进正规化建设。首先着眼于执行任务,抓快速反应能力的提高。
从建立正规的战备秩序出发,从基本建设抓起,配套和完善了值班室、作战室、
动员资料室、战备器材室、保密室和仓库值班室,完善了相应的资料、制度,达
到了功能齐全;从军事机关的性质、任务入手,实行领导带头,严格制度,实行
机关值班24小时不间断,装备仓库警卫24小时保持在职在位,达到了秩序正规;
从应付突发事件出发, 制定了6套战备方案,达到有备无患。其次,着眼于长远
建设,狠抓硬件和软件的建设质量。注意处理好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的关系,逐
步做到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同步发展,设施建设与制度建设并举。在硬件建设上,
坚持从实际出发,抓总体布局和配套完善,初步形成了以战备秩序为基础,以工
作秩序为重点,以训练和生活秩序为辅助的全方位正规化格局;在软件建设上,
注重保持军事机关的高度统一,把"四个秩序"细化、量化,把相关资料规范化,
把相应的制度经常化,达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再是着眼于全面建设,综合治理。坚持从严治军的方针,讲学习,抓教育,
注重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办事效率,注重快、准、细、严作风的养成。认真学习
新条令, 抓职责,抓纪律,抓管理,全面落实"机关按条令运转,人员按条令行
动"的口号,做到一日生活条令化,持之以恒抓养成,不断提高正规化建设水平。
1991年被淄博军分区评为"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

    基层武装部正规化建设 从1988年开始, 开展基层武装部正规化建设活动。
基本内容和要求是:政治思想进步、组织健全落实、业务素质优良、作风纪律严
明、基本设施完善、各种资料完备、制度健全落实,同时开展民兵基层建设和民
兵连、营活动阵地建设。1998年对基层武装部正规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工作任务
作出调整。基本内容包括:专武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健全、思想建设、业务建设、
作风建设);基本设施建设(办公设施、图表张贴、档案资料);规章制度建设
(学习制度、办公制度、计划制度、例会制度、值班制度、报告制度、总结制度、
请、销假制度)。
    建设标准是:政治进步、组织健全、业务熟练、资料完备、工作扎实、民兵
组织活动经常。
    工作任务是:围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开展民兵工作,做好民兵整组工作,
验收合格率和基干民兵到点率分别达到90%以上; 落实人员,组织民兵带建、参
加军事训练;按上级人武部门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兵役登记工作和征兵任务;
平时组织民兵担负战备和维护社会治安勤务,战时组织民兵参军参战,保卫后方,
支援前线;抓好全民的国防教育和民兵政治教育制度落实,组织民兵积极参加社
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坚决执行上级
的命令和指示,行动迅速,工作效率高,任务完成好。

 第三节  民兵

    1992年,全区在扩大民兵组织建设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基干民兵的组织建设,
解决基干民兵"空白村"以及城镇民兵编组面偏窄的问题。 全区有行政村209个,
村村建立了民兵组织,组建面达100%。进一步加强民兵应急分队建设,落实人员
和应急行动方案,进行必要的训练、演练,增强其防暴、机动能力。组建了博山
区应急分队。认真选配民兵连长,落实好民兵连长进"两委"班子。
    民兵军事训练 根据军委(1998) 18号文件和省军区科技练兵三年规划的要
求,突出以军事训练为中心,以提高训练质量为核心,以干部、首长机关、民兵
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兵训练为重点,严格按纲施训。一是认真抓机关军事科技知
识,军事理论、战术,微机操作的训练,加大教员队伍的培养力度。1987年在军
分区组织的参谋业务竞赛中夺得全市第一名。2000年,在军分区组织的专武干部
考核和民兵教练员比武中,均获得全市第三名。二是按照新颁布的《民兵军事训
练大纲》,于1998~1999年分别组织民兵专业技术分队,专武干部和新任民兵干
部在市民兵训练中心进行军事训练。经考核,合格率达100%,优秀率在40%以上。
按济南军区印发的《民兵应急分队建设规定》,年年组织训练,使民兵应急分队
应付突发事件能力明显提高。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战备工作指示,着眼于社会
稳定和职能任务,狠抓战备建设。重新研究、制定了民兵应急分队护林防火、抢
险救灾、维护社会稳定等实施方案。民兵专业技术分队重点训练新"三打三防",
加大训练力度和科技含量。1999年和2000年,结合"八一"区大班子军事活动,分
别组织民兵"反空袭"、"步兵进攻战术"等汇报表演,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

第四节  兵役

    1985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了《征兵工作条例》,从兵役登记、体格检查、
政治审查、审定新兵、交接新兵和运输新兵等方面做出了系统的规定,为兵役工
作提供了法律保证。
    兵役机构 博山区每年征兵前期均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由分管兵役工作
的副区长任组长,成员由区纪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广播电视局、
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成。征兵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区人武部长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区的征兵工作。
    兵役登记1985年,博山区开始实施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
岁的男性公民在当年9月30日以前, 按兵役机关的安排, 进行兵役登记。 根据
《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和《山东省兵役登记办法》,博山区征兵工作领导
小组着眼于征兵抓登记,登记保征兵,规范登记内容和程序,加强了兵役登记与
征兵准备工作的衔接,保证了年度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2000~2002年逐年完善
了征兵决策辅助系统,将兵役登记资料输入微机,并建立了预征对象考查制度,
对预征对象进行跟踪考查与监督, 从而保证了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 1999年和
2000年,博山区征兵登记工作在省军区、军分区的检查中受到表彰。
    兵役征集1986年~2002年期间,征兵的具体政策和规定略有变化,但总的工
作步骤、工作内容变动不大。从1990年冬开始将春季征集改为冬季征集(当年征
集两次)。兵员征集完成,由接兵部队派干部来接兵。
    兵员征集工作:一是统一领导。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征兵领导
小组,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1996年,实行区和镇(办)征兵领导小
组之间,镇(办)与村(居)之间,公安及卫生部门与所属派出所、卫生院之间
的责任制。二是思想发动。将征员宣传教育纳入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中,全区
每年都抽调人员组成宣传队,开展"征兵宣传月"活动。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采
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地进行《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征兵政策法规的
宣传。制定出台优抚安置政策,鼓励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参军。三是政审、体检。
兵员政审工作由人武部和公安部门共同负责。1990年以来实行区、镇、村三级负
责制,采取"三查"(查本人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四走访" (走访应
征青年的家庭、所在学校、村两委、老党员)的方法。普遍实行"四老"评议和"两
委"推荐, 区、镇、村和被政审对象层层签订政审合格的合同,按照国防部征兵
办公室的规定,统一规范新兵档案材料。政审合格的应征青年集中到区体检站体
检。1991年实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1997
年在进行征兵体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时,开始采用酶标法。至2002年全区无
一人因政审或体检不合格退兵。四是择优定兵和送兵。召开由区人武部、镇(办)
武装部、 接兵部队、公安和卫生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定兵会,坚持"集体定兵"、"
择优定兵"、 "公开定兵"的原则,确实把思想好、身体素质强、文化程度高的青
年征入部队。新兵审完后,认真搞好役前教育,按起运通知要求,到武装部换装,
交接起运。区委、区政府和区人武部组织新兵欢送仪式。
    落实优抚政策。1991年冬,使用新式《入伍通知书》,新兵凭《入伍通知书》
注销户口,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实行三书(入伍通知书、优待金发放保证书、
就业安排保证书)一齐发放。城市应征青年优待金统一筹集发放,每年"八一"建
军节前一次性兑现。
    1999年,博山区被山东省政府、山东省军区表彰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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