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8月,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简称"严打")
的斗争,至1986年,在为期三年的"严打"斗争中,博山公安分局先后组织了三大
战役, 共收捕了各类违法犯罪分子899人,"严打"斗争有效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
嚣张气焰,遏制了刑事案件高发态势,维护了社会秩序稳定。90年代,改革开放
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博山区公安分局按照公安部"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
平安"的工作思路, 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深入开展"文明管理,优质服务"活
动,有力地促进了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开展。1996年,博山公安分局建立
了110接警服务台,受理社会各方面的报警和求助,公开向社会承诺"有警必接、
有难必帮、 有灾必救、有求必应"。1997年,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后,改革刑
侦工作机制,建立覆盖社会面的刑警中队,完善破案责任制。1998年和1999年,
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实现公安各类信息传输数字化、综合化、智能化。进入21世
纪,博山公安分局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敌斗争,强化情报
信息和专案侦查工作,深化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加大对刑事犯罪活动
的打击力度,铲除了一批黑恶势力团伙。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把
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措施来抓,维护了全区社会稳定。随着形势
的发展和公安工作的需要,博山公安分局逐步建立健全政治工作机构和各项规章
制度。通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纪律作风教育、立功创模等工作,推动公安队伍
建设,增强队伍战斗力,确保完成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任务。广大公安民警经受了
改革开放的考验,经受了国内外政治风波的考验,在危急关头经受了血与火、生
与死的考验,在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保护人民、抢险救灾的斗争中
屡建功勋,涌现出大批先进典型。全区有一名民警荣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称
号,有一名民警荣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一名被评为全国优秀派出所长,有
988人(次) 立功受奖。全局连续八年无违法违纪案件,1999年和2002年,博山
公安分局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全省基层党组织、全省政法系统创满意先
进单位。
第一节 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为正局级单位,隶属市公安局和中共博山区委、区政
府领导。1986年1月,全局共有民警228名,有局长1名,副局长3名,副政委1名,
纪检组长1名。8月,经区委组织部、区纪律委检查委员会批准,原纪检小组改建
为博山公安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局内设:秘书科、政工科、治安科、户籍科、政保科、保卫科、预审科、政
研室、看守所、行拘所、自行车管理所、刑警队。下设:城里、大街、西冶街、
人民路、蕉庄、夏家庄、白塔、赵庄、羊栏河、神头、山头、石炭坞、八陡、福
山、岳庄、源泉、池上、石马、北博山、南博山、原山林场和鲁山林场等22处派
出所。
2002年末,分局机构设置: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办公室、秘书科、通讯科、
政工科、宣传科、纪委、监察科、督察室、老干科、信访科、法制科、技防办、
保卫科、治安科、财审科、行政科、国保大队、刑警大队、巡警大队、经侦大队、
看守所、行拘所、车管所、保安公司、服务公司。下设派出所:城里、大街、西
冶街、人民路、神头、山头、石炭坞、八陡、福山、崮山、源泉、池上、北博山、
南博山、 石马、蕉庄、夏家庄、白塔、赵庄、中心所、羊栏河、石门(8月民警
调离, 业务归属羊栏河所)、乐疃(8月民警调离,业务归属神头所)。是年,
全局有民警324名, 其中有副县级1名,正科级16名,副科级48名,科员257名。
有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4名、副政委1名、纪委书记1名。
1986至2002年博山公安分局局长、政委任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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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职务 │ 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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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敦超 │ 局 长 │ 1981~1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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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家峰 │ 局 长 │ 1990~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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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福仁 │ 局 长 │ 1996~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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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姬生智 │ 局 长 │ 1998~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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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兆义 │ 政 委 │ 1987~1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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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敦超 │ 政 委 │ 1990~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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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福仁 │ 政 委 │ 1992~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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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敬国 │ 政 委 │ 1996~1998.8 ┃
┠──────────┼──────────┼──────────────────────────┨
┃ 张少克 │ 政 委 │ 1998.8~2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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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海明 │ 政 委 │ 2000.8~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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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至2002年博山公安分局副局长、副政委任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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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职务 │ 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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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华东 │ 副局长 │ 1984~19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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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家峰 │ 副局长 │ 1980~1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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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福仁 │ 副局长 │ 1976.5~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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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祖晨 │ 副局长 │ 1988~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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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信发 │ 副局长 │ 1990.8~2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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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全文 │ 副局长 │ 1992.7~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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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翟慎民 │ 副局长 │ 1992.12~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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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善仁 │ 副局长 │ 1996.12~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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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忠华 │ 副局长 │ 1999.7~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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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东殿 │ 副局长 │ 2000.9~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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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兆义 │ 副政委 │ 1984.4~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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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敬国 │ 副政委 │ 1992.12~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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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持森 │ 副政委 │ 1996.12~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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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治安管理
1986年,国务院颁布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博山区公安分局根据《条
例》加强治安管理。是年,查处治安案件262起,治安处罚457人,其中行政拘留
433人。治安案件中城市多于农村,发生在城区的227起,占全部治安案件的86.6
%。1991年,开展治安警"达标"竞赛活动,提高民警整体素质。坚持治安管理从
严方针,查处治安案件208起,治安处罚182人。1997年,加大治安案件查处力度,
一般案件5日内办结,后果严重、情况复杂的在15日内办结,是年治安处罚575人,
其中拘留98人, 警告45人,罚款432人。2002年,落实各项治安措施,增强防控
能力,共受理治安行政案件934起,其中扰乱社会秩序案件109起,危害公共安全
案件17起,侵犯人身权利案件698起,侵犯公私财物案件105起,妨害社会管理案
件1起,其他案件4起,查结916起,查结率为98%。共治安处罚279人,其中治安
拘留91人,罚款5人,警告183人。实行治安案件查处公开承诺制度,公开处理的
占查结案件的62%。
公共场所管理 按照公共场所"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共娱乐场所进
行管理。1986年,全区治安案件上升。夏季,旅游区、公园、饭店等公共娱乐场
所酗酒滋事、聚众斗殴、持刀伤人、调戏妇女等案件不断发生。博山公安分局及
时调整充实四类场所的治保组织,加强保卫工作。国庆节前对旅游区、影剧院、
旱冰场等公共娱乐场所全面进行安全检查, 及时查处了发生在旅游区的5起治安
案件, 收容、劳动教养3人,治安处罚19人。对饮食服务场所印发《关于维护饮
食服务场所公共秩序的通告》,维护饭店、旅馆等饮食服务场所秩序。春节、元
宵节等大型节日及活动期间,严密组织、落实措施,均未发生治安问题。1987年,
对全区66处公共场所进行检查整顿备案登记。入夏,台球摊点遍布城区大街小巷,
赌博、殴斗案件屡屡发生。5月12日,博山公安分局集中统一行动进行取缔整改,
及时刹住了这股歪风。 7月,集中开展禁养区的家犬捕杀,捕杀家犬3547只,消
除了危害群众的隐患。1988年,改革治安管理。公共场所管理依靠主办单位和从
业人员控制和预防犯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1989年,强化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措
施,19处较大公共场所设立治安联防办公室,有专职治安员79人。下半年,两次
统一行动, 开展清理文化市场工作,共缴获淫秽录像带237盘,淫秽书刊、画册
45本, 淫秽扑克46副,查封各类内容不健康的非法刊物720册。1990年,第十一
届亚运会在北京举行,淄博市举办陶瓷琉璃艺术节,治安保卫任务繁重,博山公
安分局加大工作力度,对公共场所进行整顿,严格管理,车站、集贸市场、文化
娱乐场所治安秩序良好。
1993年, 坚持"治安管理从严"方针,开展公共娱乐场所专项治理。对474家
符合安全标准的舞厅、饭店换发安全审查合格证。加强对博山陶琉大观园、樵岭
前风景区等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1994年,对公共场所开展专项治理,依法取缔
非法营业户7家, 对18家问题较多的歌舞厅、电子游戏厅下发《隐患通知书》,
限期整改。 1994年,查处传播、贩卖淫秽物品案件,收缴淫秽书刊750余本,录
相带31盘。1996年,针对公共场所出现的新问题,对公共场所进行全面验证。清
理整顿台球市场,取缔无证摊点40余家。1997年,加大对路边店、电子游戏厅、
集贸市场的管理, 净化社会环境。2001年,开展专项治安行动,对455家公共场
所进行集中整顿,发现整改隐患61条,关停录像厅6家,停业整顿4家,抓获赌博
者4人, 治安处罚8人。2002年,全区共有公共场所422家,8月份起进行为期3个
月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取缔游戏厅4家,歌舞厅4家,桑拿浴3家,对26家洗头
房、44家饭店停业整顿。10月,以派出所为单位,对公共场所业主和从业人员进
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法制意识,促进守法经营。
特种行业管理 1986年,强化特种行业管理。根据上级规定,对全区的旅店、
刻字及旧货等特种行业,进行清理整顿,核发《特种行业登记证》109件。11月,
举办两期旅店业安全业务骨干培训班, 培训骨干120名。1988年,加强从业人员
的安全教育。 1989年对49处废旧物品收购点进行检查,对7处不合格的收购点责
令停业整顿,取缔无营业执照的个体收购人员。1990年,明令取缔和停业整顿非
法经营及问题严重的站、点和个体收购业户17个。1993年,加强旧货业管理,对
违反规定的24家业主做了处理,查收废旧钢铁30吨。检查督促旅店业落实安全防
范措施,与博山保险公司联合开展"旅店人身安全综合保险"业务,有20家旅店评
为市级安全旅店。1994年,大力整顿废旧金属收购网点,查扣废旧金属50余吨,
依法处理违法犯罪人员9名。1995年,换发全国统一制式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加强特种行业日常管理。 1996年,对全区316家特种行业进行年检验证,严厉打
击特种行业中的销赃、窝赃、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共治安拘留10人,罚款4人,
责令停业整顿6家,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8家。1997年5、6月份,对全区99家废旧
金属收购点进行全面整顿,取缔非法业户3家,停业整顿4家,堵塞了犯罪销赃渠
道。2001年,严格特种行业管理。对全区废旧金属收购点进行经常性检查,与业
主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 255份。2002年,开展专项治安行动,对全区废旧金
属收购点进行经常性检查, 与业主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120份,停业整顿废
旧收购点24家。
危险物品管理 1986年, 贯彻公安部《关于严防犯罪分子制造恶性爆炸案件
的紧急通知》,结合重大节日的安全保卫,对生产、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各个
环节,进行了4次全面检查。6月,联合区煤炭公司对地方煤井爆炸物品的使用管
理进行系统检查, 发现整改不安全因素174条。培训放炮员,对考试合格的77名
发了《放炮员作业证》,对原有的1100名放炮员进行审核验证,吊销了71名不适
应工作人员的放炮证书。 取缔5家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单位,查处19名违反
爆炸物品管理人员。1987年,在元宵节、五一节及十三大前夕,与有关部门密切
配合,分三次对全区爆炸物品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发
现并整改隐患142条。对散存在社会上的爆炸物品进行清理收缴,共收缴炸药151
公斤, 雷管451发,导火索120米,查处违法分子22名,其中劳动教养1名,行政
拘留19名, 罚款2名。1988年,加强对爆炸物品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在夏家庄镇试点,全区推广实行"一站两队"管理爆炸物品办
法,"一站两队"即爆炸物品管理站,专业运输队和爆破专业队。1989年,推行爆
炸物品专业化管理,全区13个使用爆炸物品的乡镇成立"一站两队",实现了生产、
运输、 储存、使用"一条龙"管理服务。收缴散存在社会上的爆炸物品,查处6起
违反爆炸物品管理案件,治安处罚11人。
1991年,对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和登记验收,收缴炸药
121公斤,没收非法持有猎枪、气枪、土枪66支,消除了治安隐患。1992年,7月,
组成工作组进驻白塔镇,加强爆炸物品管理,扭转了该地区爆炸物品管理使用不
善的被动局面。 是年,全区查处违反爆炸物品管理使用单位5个,治安处罚23名
违法人员。 收缴炸药1120公斤、 雷管136枚,导火索250米。1993年,分两期对
173名管理爆炸物品人员进行培训。 收缴炸药1500公斤, 雷管1300枚, 导火索
1100米。 1995年,严格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理,查处违反爆炸物品管理案件7
起,收缴非法制造和贩卖的炸药470公斤,雷管300枚,逮捕1人,治安处罚7人。
按照市政府禁放烟花爆竹通告要求,重点检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基本杜绝城区
燃放烟花爆竹。1996年,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开
展经常性检查。组成收缴非法枪支战斗队,实施"印发一封信、设立一个检举箱、
签订一份责任书、 组织一次集中行动"的"四个一工程",对散失在社会上的非法
枪支弹药进行集中收缴,共收缴各类枪支1425支、炸药920公斤、雷管2100余枚、
管制刀具500余件。 1997年,3月至6月,对全区爆炸物品管理秩序进行专项治安
整顿, 收缴炸药459公斤、雷管720枚、导火索269米。2001年,开展治爆缉枪专
项斗争。 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和治理整顿,发现整改隐患78条。与104家涉爆单位
签订《涉爆单位具结责任书》,民警登门入户,与户主签订《爆炸物品枪支弹药
具结保证书》 15万余份。处理违反爆炸物品管理的违法犯罪人员102名。收缴炸
药1548公斤、雷管2721枚、导火索288米、枪支94支、子弹4548发、手榴弹8枚。
2002年,开展涉爆、危险物品安全检查。共检查涉爆单位116家、剧毒单位3家、
放射源使用单位9家, 发现整改隐患120条,下发《检查督察记录》128份。收缴
炸药48公斤、 雷管530枚、枪支9支。对全区449支公务用枪进行检查,发现整改
隐患9条。
保安服务 1988年, 淄博市保安服务公司博山分公司成立。1989年公司下设
办公室、政训科、业务科。有工作人员60名,其中公安民警4名。
1989年, 保安服务以企业安全保卫为重点,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1
月, 首批保安队员派驻到用户单位开展保安服务。4月21日夜,驻柳杭保安队抓
获一名专门在偏僻街巷拦截、侵害妇女作案20余起的流氓犯罪分子。11月,公司
成立保安消防器材经销部,面向厂企内保部门经营各类保安、消防、防盗报警器
材。1990年,在全区推广安装防盗门窗业务。开展技术防范,协助用户保卫部门
查隐患、堵漏洞,及时查处各类治安案件和制止犯罪,年内抓获违法犯罪分子58
名, 破获各类案件84起,防止事故隐患13条,提出建设性防范措施200余条,80
%以上被采纳利用。为1500多户居民安装了安全门。1991年,开展技防、物防业
务,为厂矿企业财务室和居民安装安全防盗门1203个。安装变压器防盗锁210件。
是年,获市公司内务管理第一名。1992年,按照省公安厅要求,与车辆管理部门
联合开展汽车、 摩托车防盗报警装置的安装。1993年,新建6层1200平方米办公
楼和400多平方米的简易厂房竣工投入使用。 是年,积极开展保安服务业务,保
安用户63家。年内,抓获违法犯罪分子77名,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万元。
预防和制止各类案件98起,做好人好事351件。是年,获市公司年度考核第一名。
1994年,开展保安业务,保安用户69个企事业单位。年内抓获违法犯罪分子48名,
防止各类事故34起。 1995年4月,驻博山造纸厂保安队员,面对身携炸药威胁厂
长的犯罪嫌疑人,挺身而出,将其制服,避免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1996年,
根据市场需求, 开展消防栓箱、 灭火器箱的生产、销售,和灭火器维修业务。
1997年, 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2起,查处治安案件
16起,为用户提出合理化建议126条,为群众做好事417件。是年,获市公司年度
考核内务、岗勤管理第一名。1998年,在保安服务中,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协
助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3起,查处治安案件38起,发现整改不安全因素7条,提
出安全防范措施86条。是年,获市公司年度考核岗勤管理第一名。1999年,博山
区连续发生盗割电缆线案件,1月,驻博山供电局保安队通过连续5天的守候,将
盗割电缆线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经公安部门审查,挖出一个犯罪团伙,
破获同类案件8起。 12月,博山区某医院因一起医疗事故引起纠纷,面对死者家
属十几人的打、砸、骂,保安人员文明值勤,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对闹事者晓
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他们主动撤离医院。医院给保安公司送去"人民安全卫士,
社会稳定基石"的锦旗。 是年,获市公司年度考核岗勤管理第一名。2000年,全
面强化保安服务。 12月9日夜,博山宾馆机关餐厅因设备老化,炉具漏油引起火
灾,保安队员巡逻发现后,不顾被沸油烫伤双手,迅速用灭火器将火扑灭,避免
了一场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2001年,引进技术先进的技防器材和设备,实行销
售、安装、维修"一条龙"服务,创收近10万元。2002年,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
协助公安机关破案26起,查处、调处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83起,为用户挽回经济
损失35万元。 为用户安装固定型泡沫灭火系统、 雨淋系统、 报警系统100余套
13000余件,售出灭火器5000余具,维修灭火器4000余具。是年,实现总收入251
万元,利税18万元,超额完成年度指标的25%,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步增
长。被市公司评为全市保安系统先进单位。是年,保安分公司设办公室、经营部、
保安科、财务科,工作人员189人,其中公安民警2人。
技术预防 1992年, 博山公安分局增设技术预防办公室,负责技术预防产品
监督管理和开发利用,提高治安防范水平,减少案件发生。
1993年,会同有关部门推广安装各类报警器材和防盗装置。1995年会同有关
部门开展应用防盗器材,全区安装防盗门42000户,占楼房住户的80%。1996年,
加强物防工作,以安装防盗门为主,增强居民自我防范能力。技防工作,金融系
统防盗报警装置安装率达100%。 2001年,结合深化"创安"活动,加大防盗门安
装力度,全区防盗门安装率达98.5%。有条件的小区和住房推行安装电子对话门、
电子报警器,年内安装对讲门2700余户,报警器216台。
2002年,大力加强技术防范措施,印发《致全区社会各界关于安全技术防范
一封信》,翻印公安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广泛宣传技术防范重要
性。对14家生产、销售技术预防器材进行检查,按照规定送省检验,换发生产许
可证。 会同有关部门推行防范措施,年内竣工的81座住宅楼324个单元3888户全
部安装了防盗门, 1850户旧楼安装防盗门,102家企业购置了保险柜。对工商银
行、区联社6个基层单位技防设施状况进行了检查。
第三节 打击刑事犯罪
20世纪80年代,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成为整个公安工作的重点。经过"严
打"斗争, 流氓犯罪团伙肆意扰乱社会治安的现象有了改观,群众的安全感明显
增强。
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进行刑侦体制改革,1993年,博山公安分局刑警队更
名为刑警大队。1999年,建立起以刑警为骨干,以派出所和内保部门为基础,各
警种部门共同参与的大刑侦格局。
21世纪初,有组织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爆炸、杀人、抢劫、
投毒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案件突出,严重影响社会
治安稳定。刑侦部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对发生的大要案全力侦破,使全区刑
事案件发案率总体处于平稳,刑事案件上升势头得到遏制。
刑事侦查 1986年, 贯彻中央"从重从快"方针,以侦破杀人、强奸等恶性案
件作为工作重点。 侦破刑事案件78起,其中重大案件17起,破年前积案8起,协
助外地公安机关破案30余起。 打击处理犯罪分子154名。1989年强化侦查措施,
侦破143起,其中重特大案件50起。11月2日晚,石炭坞红卫照相馆发生重大杀人
抢劫案,作案手段残忍。博山公安分局组织40余名民警,发动群众揭发检举与秘
密侦查相结合, 于15日将两作案分子抓捕归案。1990年,以"挖团伙,破大案,
追逃犯,打流窜"为主攻方向,全面排查打击对象。侦破147起,其中重大案件45
起,打击犯罪分子195名。8月31日,组织30余名力量,奋战七昼夜,挖出一个内
外勾结、雇用拖拉机为作案工具,盗窃工业用铜2000多公斤的10人犯罪团伙。
1993年,把侦破杀人、伤害、盗窃、车匪路霸等恶性案件作为工作重点,破
获刑事案件913起, 其中为外地区破获127起,挖出犯罪团伙24个,成员156人,
缴获赃物折款80余万元。 1994年,共侦破刑事案件246起,其中重大刑事案件91
起, 打击处理犯罪分子148名。1995年2月5日夏家庄镇安上村某村民一家四口人
被杀。刑警大队、夏家庄派出所克服发案时间长、案情曲折复杂等困难,于20日
将罪犯抓捕归案。 是年,共侦破刑事案件172起,其中重大案件64起,共打击处
理人犯118名,挖出犯罪团伙27个,成员141名。
1997年,改革侦查破案体制,取消预审科,将预审业务并入刑警大队,实行
侦审一体化,设立责任区刑警中队。是年,共破获刑事案件769起,其中大案360
起。挖出团伙16个成员59名。缴获赃物折款90余万元。2002年,完善刑侦工作机
制,提高破案侦查能力,对发生的重大恶性案件,组织精兵强将快速侦破。破获
2月2日杀人碎尸案,2月4日池上镇投毒杀人案,7月12日杀人焚尸案,7月31日,
破获西关街赵某专撬防盗门入户盗窃作案40余起系列案件。年内共侦破刑事案件
9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0名,打掉犯罪团伙17个成员74名,缴获赃物折款78万
元。
专项斗争 1987年4月, 开展打击盗窃犯罪斗争,5月,开展统一行动,打击
流氓犯罪活动,6月,集中开展打击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斗争,7、8、9月
开展"挖团伙、端窝子、打流窜、破大案"的专项斗争,年末,又开展反盗窃的专
项斗争。依法收捕各类违法犯罪分子72名,摧毁犯罪团伙7个成员27人。1988年5、
6月, 以维护夏季治安秩序为中心,开展"打流氓、反扒窃、挖团伙、破案件"的
专项治理,年末,开展打击流窜犯的斗争。采取阵地控制、跟车上线、架网守候、
布建耳目等方法, 共抓获各类流窜犯160名。1991年3、4月,开展打击盗窃自行
车、摩托车,盗窃破坏农田水电设施的专项斗争,6、7月,开展打击流氓、强奸、
伤害犯罪专项斗争,挖出犯罪团伙21个成员96名,缴获赃物折款40万元。1992年,
树立刑事大侦查意识, 3、4月,开展反盗窃专项斗争,5月开展缉捕逃犯统一行
动。年末,开展破案会战,印发《通缉令》、《布告》、《致犯罪分子亲属一封
信》 ,组织专人巡回进行法制宣传,收到群众检举线索246条,干部群众扭送违
法犯罪分子139名, 重大抢劫犯唐某及其他28名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是年,
破获刑事案件795起,其中重大案件92起,抓获逃犯8名,挖出犯罪团伙26个成员
142名。
1996年,以破大案、追逃犯、打团伙、除霸治乱为重点,组织开展春季严打
专项斗争、冬季严打攻势、严打突击月等多项活动,共破获刑事案件1001起,其
中大案297起。 打击处理人犯169名。挖出犯罪团伙34个,成员150名,缴获赃物
折款110.8万元。2001年,开展以"打黑除恶"为主的严打整治斗争和"冬季行动",
严厉打击各类流氓恶势力和集团犯罪,及时侦破南博山镇下庄村投毒杀人案、开
发区杨家村村民被绑架杀害案、犯罪分子制火枪枪杀案。采取架网守候、外出追
捕、网上追逃、亲属规劝等方法抓获逃犯43名。是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95
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335名,缴获赃物折款192万余元。
经济犯罪侦查 1997年, 新的《刑事诉讼法》颁布,原属检察机关管辖的走
私犯罪等五类经济犯罪案件归公安机关管辖。公安分局在刑警大队设立经济犯罪
侦查中队,开展对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1999年,侦办经济犯罪案件12起,涉
案金额700.56万元,为国家和企业挽回损失127.57万元。协助中行博山支行堵截
500万元假汇票一张。2000年,侦办经济案件15起,追回赃款及赃物折款480万元,
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
2000年,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成立,对发生的经济犯罪案件,坚持快查快破,
严厉打击, 共侦办经济犯罪案件49起,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89.9万元。
重点严惩偷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危害税收征管秩序犯罪,追交税款
165万元。 2002年,共侦办经济犯罪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为国家和
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90余万元,追缴税款111万元,维护了全区经济秩序。
第四节 经济文化保卫
1986年,博山公安分局管辖的市及区属厂矿企业发展到63个,设保卫科38个,
有保卫干部130人。
1986年至1988年,指导内部单位完善安全岗位责任制、制定《治安奖惩实施
细则》,逐步把治安保卫与职工经济利益挂钩。先后对1732名干部职工进行奖励;
对扰乱内部秩序,违反管理制度的2360名职工进行了处罚,罚金达148000元。
1988年至1997年,经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批准,全区组建经济民警队28支,
计676人。至2001年有24支,计375人。
1989年4月, 公安分局加强防范工作,在全区开展"创建安全财务室活动",
按照六项标准, 对607个单位进行摸底登记,验收颁发《安全财务室证书》1228
个。创建活动中,厂企内部投资25万元,安装报警器250台、购置安全包400个。
技术防范进一步加强。
1990年,贯彻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在全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
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的通知》 (以下简称"创安"),区内列管的163个单位,
均成立领导小组,实行"创安"与基层基础工作、"严打"斗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相结合。 全区投资82万元,整改落实防范措施。是年,131个单位均无重大灾害
事故、 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职工犯罪,占列管单位的80%。8月30日市
政府召开会议,推广博山"创安"经验。"创安"活动持续至1992年。
1999年,根据市局指示,对工作范围的单位由管辖改称为联系单位。确定重
点联系单位133个,确定要害部位565处。分局工作重点主要是抓好党政机关、金
融系统、 供水、 供电、供气等重要单位的保卫。其他国有企业强调自主管理。
2002年, 博山发展到397个单位,其中党政机关及较大企业单位204个、学校160
所、医院33家。有117个单位经分局批准建立保卫组织。有46个单位由分局负责,
其余单位由派出所负责。
2002年,开展企业保卫、金融保卫、学校保卫及经济民警队伍改革等专题调
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为上级公安机关决策提供依据。
组织公安民警、经济民警、保卫干部500人(次),开展5次安全大检查,发现整
改隐患277处。对34个存有危险品的单位采取控制防范措施。组织开展历时5个月
的大检查,对全区139个金融营业网点及8个金库、业务库、18辆运钞车进行普查,
实施安全防范设施达标工作,对金融押运员进行专业培训。
第五节 户政管理
1986年,博山公安分局逐步完善常住人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户口迁移规定,
控制城市人口增长。健全和加强城镇暂住人口管理制度。1988年启用居民身份证。
1989年起,按照现实表现和对社会危害程度,对人口分层次进行管理。1994年,
实行地方城镇居民户口制度,占地农民转为地方城镇居民户口。1999年,对暂住
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清理整顿。 6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停止执行子女落户随
母的规定,实行子女落户自愿随父随母的规定。2000年3~6月,开展第五次全国
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重点解决人户分离问题,为普查工作做准备。2002
年,强化工作对象信息资料管理。
常住人口管理 1989年,实行公开办理户口农转非审批制度。1994年至次年,
按照省政府 《实施地方城镇居民户口有关问题的通知》 , 有5个村的占地农民
6753人转为山东省地方城镇居民户口(城西办事处柳杭村1310人,域城镇羊栏河
村703人,张家庄村525人,夏家庄镇五龙村1723人,蕉庄镇岜山村2492人)。经
市公安局批准,民办教师、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务工、合同工及病残人员转地方
城镇户口852人。 1994年,区政府决定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池上乡、李家乡等
地19个村1134户3193人的户口迁入城区及近郊。是年,在大街、神头和人民路三
个派出所进行人口信息微机化管理试点。1995年,全区47万常住人口信息输入微
机,22个派出所实现微机前台办公。1996年底实现全区微机联网。1997年实现全
市微机联网。1999年进入"全国百城联网"。2000年,实现人像数字化采集系统与
人口信息系统联网。2002年,实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严格城镇居民户口审批,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审批城镇居民入户24户38人。
暂住人口管理 1986年, 贯彻《山东省城镇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各派出所
成立暂住人口管理站, 对暂住人口调查登记和发证。 是年,全区共有暂住户口
12777人。 1988年,开展对劳务团体的登记发证。推广夏家庄派出所辖区五龙、
后峪、安上三个煤矿实行暂住人口公寓式管理经验。1989年,开展广泛宣传教育,
从办理暂住证入手,强化管理措施,从暂住人口中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分子31名,
其中逮捕4名,劳动教养5名,治安处罚22名。1991年,强化暂住人口管理,要求
派出所户籍警对暂住人口要做到知基本情况、经济收入、结交人员、现实表现和
历史前科等"六知"。 是年,通过对暂住人口管理,提供线索,破获大小案件191
起,打击处理犯罪分子53名。1992年,对外来务工经商的暂住人口,主动上门登
记查验,新办证10763人,实行与暂住人口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联系制度。年内,
发信函3500封,获取犯罪线索240余条,破获案件131起。通过函查,为外地抓获
了山东省泗水县批捕在逃犯梅某、 黑龙江省在逃杀人犯张某等一批犯罪分子。
1993年, 登记暂住人口13022人,发暂住人口调查函5000余封,通过内查外调,
抓获沂南县批捕在逃两年之久的强奸、抢劫团伙主犯孙某等违法犯罪分子55名。
1994年, 登记暂住人口12547人,办理暂住证12025个,办证率达95%以上。
1995年,办理暂住人口登记证13465个,办证率达98%。1996年,办理暂住人口登
记证12000个,办证率达90%以上。1997年,推广八陡、人民路派出所暂住人口管
理经验,强化暂住人口清理整顿和函查工作,发函率达100%。2001年,加强暂住
人口和租赁房屋管理。 与出租房屋户签订《治安责任书》,4月组织民警集中对
部分 暂住人口居住地进行大规模清查, 督促办理暂住证,暂住人口登记率达到
98%,办证率达到95%。对市外暂住人口全部上网比对,无合法有效证件的逐一发
函调查,通过暂住人口管理,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9名,破获案件23起。2002年,
推广城里派出所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设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站20个、
分站78个、专职管理员114名,兼职协管人员127名。至年末共有出租房屋1793户,
登记暂住人口12881人, 办理暂住证9632人。通过暂住人口管理破获案件98起,
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
居民身份证管理 1987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建立居
民身份证管理制度, 对16岁以上公民颁发身份证。1月,区政府从区直部门抽调
31名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公安分局一名副局长靠上,在税务街办事处进行试点。
1988年末,将三十九万八千人的居民身份证全部发到公民手中。1989年,居民身
份证工作列入公安分局正常户口管理内容。1991年,博山区公安分局身份证管理
工作被省人事局、 省公安厅评为先进集体。1997年4月,对有效期10年的居民身
份证进行换证。 2000年改革身份证编码,由15位码上升为18位码。2001年1月,
按照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军队和武警部队人员公民身份证号码编制工作的通知》
要求,开始为军人编制公民身份证号码。2002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居民身份证发
证率达98%以上。
第六节 消防
1986年,中国人民武警部队淄博市支队博山二中队(简称博山公安消防队)
有干部、战士34人,有大型消防设备解放牌水罐车2部,黄河水罐车1部,解放牌
泡沫车1部, 轻便干粉车1部。企业专职消防队2个,49人,有大型设备解放牌水
罐车6部,解放牌泡沫车2部。博山公安分局消防科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1986年,全区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实行每年两次的
消防安全检查,敦促有关单位消除火灾隐患。是年,举办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重点
单位人员培训班。组织二、三级防火重点单位防火员换证培训。组织防火演习,
增强企业的消防自救能力。 坚持每年开展的"119"宣传活动。1987年,以新年、
春节、 五一、国庆节防火为重点,对全区129个区属以上厂企单位,37个重点消
防单位, 65个门市部,286个乡镇办企业,先后组织七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整
改火灾隐患886条。协助145个乡镇企业消防重点单位建立防火档案。对全区95个
新建、 扩建项目进行防火审核。招收22名消防民警开始工作。是年,发生火灾4
起, 火警66起,经济损失35000元。1988年,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防火责任制和
安全防范措施, 加强专职和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是年,火灾事故5起,没有造成
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1100元。1989年,火灾事故共发生6起,直接经济损失
177万元。 1月2日颜山百货大楼发生特大火灾,经济损失80余万元。10月25日,
淄博塑料三厂一车间发生特大火灾,经济损失89万元。
1990年,开展安全检查和防火宣传,增强职工群众防火安全知识,博山区参
加全市"火与法"知识竞赛名列榜首。1991年,组织公安干部892人次对165个区属
以上厂企单位进行11次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内容的安全检
查。1992年,举办第一届"消防保险杯"体育运动会,有45个单位900名代表参加。
是年, 开展消防检查监督,下达整改隐患通知书230份,整改率95.8%,。1993
年,开展"安保杯"冬季消防安全竞赛活动。严格依法监督检查整改隐患,麦收期
间没有发生火警。1994年,对96个公共场所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12月,对全
区38个重点消防单位、23处公共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整改隐患151条。1996年5月,
对全区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专项治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是月,博山五岭路小学
成立全省第一家"红领巾消防学校",《人民日报》、《山东画报》刊登消息。
1997年,努力提高消防监督水平和灭火战斗能力。对公共场所、金融系统、
化工单位、 建筑工程等重点行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查改隐患747处。与防火单
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年,成功扑救火灾156
起,出动车辆305次,参战人数2387人次,保护物资价值1300万元。是年3月,中
队与博山公安分局消防科合并成立博山公安消防大队。1998年,按照市政府《关
于对城区消防安全治理整顿实施意见》,会同城建、规划、市政、自来水公司等
部门筹措资金30多万元,在城区主要街道安装消防栓80个,使全区消防栓总数达
到115个。 2001年,加大对重点防火单位检查监督力度,开展防火专项治理,检
查公共娱乐场所90处, 查改隐患270条。2002年,将部分单位授权派出所监督管
理。检查93处公共娱乐场,44家重点防火单位,56家网吧,发现整改隐患190条,
依法查处违反消防监督管理案件18起。 是年, 共扑救各类火灾和参加抢险救援
238起,出动消防车辆482台次,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近千万元。火灾起数比上年
下降10%,财产损失数比上年下降20%。2002年,消防大队有监督执法干部4名,
二中队有干部4名、 战士32名。有东风牌水罐车5辆,东风牌泡沫车1辆。有企业
专职消防队2个。
自1990年以来, 该队一直保持着市支队"先进中队"的荣誉。先后有9人荣立
三等功。1990年,原中队代理副队长汪达军同志为打捞博山区蕉庄村落水群众,
英勇献身,被公安部追授"爱民模范"荣誉称号,并获三级英模奖章。1992年中队
荣立二等功1次,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基层先进中队",1995年被省消防总队评为"
标兵中队"。 1996年,中队党支部被中共淄博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支部"。1998
年至2002年连续5年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先进消防中队。
博山区1986年至2002年重大火灾简录:
1986年11月28日晚,博山区域城镇小乔村草绳厂稻草垛自燃起火,共烧毁稻
草220万斤,直接损失12.3万余元。
1988年11月27日凌晨3时, 博山陶瓷包装制品厂仓库发生火灾,造成间接损
失4万余元。
1989年1月2日,颜山百货大楼发生特大火灾,经济损失80余万元。
1989年10月25日下午5时50分,淄博塑料三厂发生特大火灾,3间厂房、设备、
产品等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9万元。
1991年3月7日凌晨,博山日用电器厂仓库因线路超负荷发生火灾,损失3.56
万元。
1991年3月19日中午, 李家乡紫峪村农民刘同恩(男,73岁)在山上烧堰边
时引起山火,过火面积400亩,烧毁树木2万余株。
1993年2月4日下午,博山轻工化学厂环氧丙烷罐发生爆炸,炸死2人,伤6人,
经济损失3万余元。
1993年4月18日下午, 淄博长城联合化工厂(白塔镇小店村村办企业)切片
车间因变压器产生火花造成火灾,烧掉"精萘"38吨,半成品51吨,厂房12间及部
分仪器设备,损失38.53万元。
1996年3月3日下午6点30分, 博山陶琉大观园因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烧毁营
业房26间及商品一宗,经济损失61万元。
2000年1月2日,博山区新建三路一个体火烧铺因火炉温度过高,引起炉体爆
裂,店主之妻被烧死,店主及群众9人受轻伤。
第七节 群防群治
1986年,博山公安分局针对盗窃案件突出,治安案件上升的情况,加强治保
组织建设,总结推广白塔镇整训经验,采取以乡镇为单位分片训练的方法,整训
治保会458个,治保人员1954人。全区评出先进治保会94个,先进个人210名。加
强治安巡逻活动,采取公开与秘密,群众联防与中心巡逻相结合等办法,开展多
种形式的巡逻活动。村居以治保干部和积极分子为骨干成立联防巡逻队,市区属
以上厂企单位有60个单位成立护厂巡逻队,城乡形成巡逻网络。是年,全区共有
联防巡逻队319个,巡逻人员2150人。1987年,强化治安巡逻活动。4月份开始,
结合打击盗窃、流氓犯罪,公安分局从各队、所、交通、武警、消防、厂企保卫
科和驻军部队抽调摩托车和人员,形成多警种的武装巡逻队,以城区、旅游区和
公共场所的偏僻路段为重点,与查处治安案件、纠正违章、安全防范相结合开展
治安巡逻活动。 是年,全区有中心巡逻队18支,治安联防巡逻队56支222人,护
厂巡逻队49支196人, 护村巡逻队154支470人。通过巡逻活动,抓获违法犯罪分
子225名, 遏制了案件的高发势头。1989年,强化治安联防巡逻活动,分局成立
10人治安队, 常年坚持武装巡逻。各派出所均设中心巡逻队,共27支227人,厂
企护厂巡逻队120支660人,社会上联防巡逻队247支814人,在治安问题较多地域
设立8个治安岗亭, 19处较大公共场所设立了治安联防办公室,形成上下结合、
内外结合、动静结合,立体式、全方位的治安联防网络。是年,通过联防巡逻抓
获违法犯罪分子360名,其中逮捕16名,劳动教养11名,治安处罚144名。1990年,
加强治保组织建设, 对全区549个治保会,2131名治保人员进行整顿训练,表彰
了66个先进集体和119名先进个人。新建专职治安巡逻队2支25人,治安岗亭5个。
年内抓获违法犯罪分子204名, 从中打击处理32名。10月30日凌晨,淄博橡胶厂
胡某尾随一妇女至博山新博路段,伤害抢劫作案时,被神头地区专职巡逻队当场
抓获, 经审查,破获了博山自1989年3月至1990年10月之间发生的19起重大流氓
伤害妇女面容系列案件。
1991年末, 全区分五片召开治保工作会议,表彰69个先进集体和122名先进
个人。全区共建立专职巡逻队22支163人,有护厂、护矿、楼群门卫人员1230人。
治安联防为重大节日保卫和第二届中国陶瓷琉璃艺术节安全保卫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2年,总结推广夏家庄镇、源泉镇及人民路派出所组建巡逻队,设立治安办公
室,充实治保组织的工作经验,全区形成以公安分局治安队为龙头,村镇两级巡
逻队为主体、治保会为基础的社会防范体系。年内,通过治安巡逻共抓获违法犯
罪人员604名, 打击处理38名,其中逮捕30名。1993年,加强治保队伍建设,以
纯洁组织、提高素质为重点,全面整顿治保队伍,完善制度。是年,全区有治保
会553个,治保干部2041名。1995年,加强治保会规范化建设。以落实"位子、房
子、 牌子、机子、车子"为内容的"五子"突破口,进一步提高治保组织的地位,
使其更好的发挥治安联防作用。全区313个村、居87.7%的治保主任进入两委班子,
享受副村级待遇。72.5%的治保会落实了办公地点,183个治保会安装了电话,解
决了交通工具。
1996年7至10月, 在全区治保组织、治安联防队伍中开展治安联防百日竞赛
活动。全区567个治保会2014名治保干部,13支治安联防队260名联防队员,在维
护社会治安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期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3名,破获刑事案
件60余起。年底,开展争创"五星级"治保会活动,将治保会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
求量化分解,激发了治保干部的热情与斗志。2000年,八陡派出所根据辖区住户
分散,不少人白天上班后家中无人照看,时常发生入户盗窃的情况,发动群众献
计献策, 因地制宜,建立一支146人组成的"三老"(老党员、老干部、老退休工
人)治安联防巡逻队,派出所筹集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年终评比表彰奖励。这一
治安巡逻活动扎实有效。2001年,博山公安分局根据治安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报经区政府转发《关于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继续完善城区抓防范、近郊
抓共建、农村抓特色的治安防控体系。治保会、联防巡逻队作为重要力量参与工
作,发挥了重要作用。2002年,严密城乡一体的治安防控体系,以城区居委会和
近郊治保会为主体,组建村居巡逻队、集贸市场巡逻队、护厂队等群众性义务巡
逻队425支, 对城乡结合部、城区偏僻路段进行"小区域"治安巡逻,严密社会面
的控制,减少了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是年,推广西冶街"百户联防"经验。西冶街
派出所把108户业主组织起来,分为36个治安巡逻小组,配发巡逻袖章,制定"百
户联防"巡逻制度,每晚10时至次日4时沿街巡逻检查,总计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10起,减少了案件发生。
第八节 110报警服务
110报警服务台的前身是110报警电话。建国初期,为适应社会治安需要,公
安分局开设了报警电话"00",亦称盗警电话,专门接受群众对刑事案件的报案。
80年代电话普遍升位, 逐步成为110。1996年,按照"快速、高效、权威、统一"
的方针,选拔有实践经验、有指挥调度能力、写作能力和处理问题果断的民警组
建队伍。是年11月11日开通了"110"报警服务台(亦称110指挥中心),昼夜值班,
履行"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的承诺。
1997年, 为加强110报警服务建设,抽调19名精干民警充实到指挥中心,区
政府拨给资金64万元更新110报警服务台设备和特警中队建设。110报警服务改革
创新,由单一的巡警处警向各警种配套联动延伸。在城区,特警中队、人民路派
出所、 神头派出所机动队接到指令后,5分钟赶赴现场。武警大队、城区及近郊
14个派出所均设110值班室,建立110机动队,配备出警车辆、程控电话、对话座
机, 保证配套联动,快速出警。拓宽接警区域,由城区向农村延伸,8个农村派
出所设立110值班室,配备电话、车辆,实现城乡联动,实现以指挥中心为龙头,
110为枢纽,巡警为骨干,派出所为基础的治安防控网络。公安110向社会各窗口
延伸,分别与供电、邮电、交通、卫生等部门签订110共建协议,初步实现110社
会联动。 是年,共接受报警求助2926次。5月8日上午11点30分,110报警服务台
接到张店出租公司女司机韩某报案:在博山西过境公路姚家峪路段被租车的两名
男青年以威逼手段抢去现金90余元及摩托罗拉BP机一个, 价值1000余元。110报
警服务台指令羊栏河派出所机动队出警,派出所迅速对现场周围的饭店、旅馆进
行清查,设卡堵截。13点30分,将两名作案嫌疑人抓获。经审查,两名犯罪嫌疑
人在此前用同样手段作案5起, 抢劫现金400余元。110报警服务还为群众寻求帮
助和救援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9月6日下午,八陡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八陡青
石关附近有两辆三轮车相撞,两位司机伤势严重。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出事现场,
将伤者送到市第一医院救治。 由于抢救及时,伤者很快病愈出院。110报警服务
赢得了群众广泛赞誉, 年内共收到群众赠送的锦旗、镜匾43面,感谢信104封,
近百人到公安分局登门致谢。
2001年,加强110接处警工作,开展110监督投诉热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1~6月, 共接警1787次,通过110接处警破获刑事案件102起,查处治安案件156
起, 救助群众262人(次)。2002年,指挥中心设秘书科、通讯科、信访科及指
挥中心办公室;担负文字撰写、档案管理、指挥调度、110报警服务。年内筹资7
万元, 对110报警服务系统及机房进行更新改造。是年,共接警5022起,其中刑
事警情760起, 治安警情834起,群众求助990起,调解各类纠纷1424起,受理群
众举报125起,其他警情884起,救助群众237人(次),为群众办好事300余件。
第九节 巡警工作
1994年8月, 博山公安分局根据公安部关于《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成立
巡警大队, 由30名民警组成,其中分局抽调2名,从社会上招收28名。聘请武警
为训练指导员,组织进行擒敌、射击、查缉、攀岩、防爆等科目的全员素质培训。
由治安、法制、指挥中心等业务部门领导为民警上课,提高办案业务能力,实现
一警多能。
1998年,开展"巡察热线"活动。针对博山城区、近郊下夜班的女士和下晚自
习学生经常受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主动提供巡逻保护。是年,共抓获违法犯
罪嫌疑人189名,破获各类案件152起,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
2000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民警体能训练,9月份在全市巡警技能比武中,
博山巡警大队在五个项目比赛中夺得三个单项第一名,9人次进入前6名,获得团
体第一名,有4名民警代表市巡警支队赴省公安厅参加选拔赛。
2001年3月19日, 副教导员王勤利在查缉公安部通缉要犯靳如超的行动中,
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塞,不幸以身殉职,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
英雄。
2002年,改革警务运行机制。实行机动车与徒步相结合的方式,昼夜流动巡
察,增加街面巡逻频率和巡警的可见率,使巡警多点就近出警,缩短接警和处警
时间,极大方便了群众的报警求助。在城区处警达到3分钟内赶到现场。7、8、9
三个月,在全区开展的维护夏季社会治安专项斗争中,调整巡逻方式,与武装部
军人及武警战士组成联合巡逻队,对城区主要街道、案件多发地段和时间段,开
展昼夜巡逻,是年接处警236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30名,破获各类案件42起,
处置突发事件34起, 为群众办实事、好事419件,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是年,
巡警大队下设巡警一、二、三中队、特警中队共有民警40名,平均年龄28岁。配
备警车3辆、三轮摩托车4辆,对讲机12部、车载对讲机2部。
第十节 看守所管理
1985年,博山看守所由大街迁往郑家峪,当时有大小监室18间,办公室6间,
设有放风场。 1986年,看守所有所长1人、指导员1人、民警5人。武警中队编制
40人负责看守所内部和外围武装警戒。看守所民警定期对犯人进行思想和法律教
育。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组织留所执行的短刑犯、拘役犯从事糊纸
盒等生产劳动,促使其改邪归正,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创收所得资金主要用
于补充看守所办公经费和补贴犯人伙食。
1989年,制定防脱逃、防暴狱预案。按照预案要求,每半年一次及重要节目、
重大活动前由看守所民警和驻所武警联合行动进行演练活动,以提高突发事件的
应对能力。1990年3月,贯彻实施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使看守所工作向制度化、法律化迈进。1991年,贯彻实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
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1993年, 看守所由郑家峪移至昃家庄村东。看守所占地面积1.5公顷,建筑
面积4290平方米(含刑警大队、行政拘留所和武警营房)。设有监室20间、办公
室6间、 犯人食堂及放风场。1994年,看守所增设管教一科、管教二科、管教三
科,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教育工作。是年,武警中队撤销内部警戒,只负责外围警
戒任务。
2002年,看守所仍设三个科,干警职工18人,其中所长1人,教导员1人,副
所长1人。 配有囚车1辆,生活用车1辆。是年,为在押人员上大课20次,个别谈
话6千人次, 进行监规、法律、道德教育。开展政治攻势,敦促在押人员认罪伏
法, 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有9名在押人员揭发违法犯罪线索10条,协助破获一批
案件。全年清查监室30次,排除事故隐患。9月,省厅拨款11万元,分局筹资5万
元, 购置按装1套覆盖全所的监控设备,增设了周界标准电网。至2002年看守所
已连续8年无责任事故,连续4年被公安部评为三级看守所。
第十一节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机构 1986年, 博山交通民警中队隶属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民
警36人。 1987年5月,博山交通民警中队改制为博山区交通警察队,升为科级单
位,下设秘书股、设施股、肇事处理股和车辆管理分所,执勤分队和路查分队。
1989年7月, 组建岳庄、乐疃、白塔公安交通警察分队,1990年10月,博山区交
通警察队改为博山交通警察大队。1991年12月,岳庄、乐疃、白塔分队改为公安
交通警察中队, 城区设一、二中队。1996年3月,博山交通警察大队全称改为淄
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博山区大队,同年4月,组建源泉中队。
1997年5月,加挂博山区公路巡逻民警大队牌子。1998年4月,内设各股改为
科的称谓。 2002年12月,博山区交通警察大队有民警83人,设大队长1人,教导
员1人,副大队长3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设施科、宣传科、勘查科、案审科、
调处科、车管分所、交通安全办公室、城区中队、白塔中队、乐疃中队、岳庄中
队、 源泉中队、高速公路中队。交通秩序管理 1986年,博山区在神头、福门桥
和铁路桥设固定岗3个,均用自动控制信号灯,有路查岗3个,负责指挥道路交通。
是年10月,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城乡道路交通由
公安机关负责统一管理。
1988年,根据博山道路分布特点,因地制宜,改革勤务制度,将多年沿袭下
来的"七人两岗制"改成定人、 定岗、定路段的"三定"承包责任制,采取"高峰站
点, 低峰巡线,责任时间清路段"的方法,责任到人,灵活多样的指挥交通。在
南庄、乐疃建立了两个昼夜检查站。1989年,设固定岗2个,路段岗4个,检查站
两处。是年,开展"整顿道路交通秩序"、"春运安全大检查"、"交通安全突击月"
和"交通安全百日竞赛"活动,针对各个时期的不同特点,解决交通秩序存在的突
出问题。 1990年实行全方位流动巡逻,在流动中纠处各种交通违章。510月,开
展"防事故保安全"活动,城区突出解决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不各行其道,不
按信号灯通行;郊区,解决车辆超速超载及在路面上堆物作业、打场晒粮等问题。
1990年发生交通事故261起, 死亡13人,伤150人,直接经济损失51800元。交通
事故四项指标分别比上年下降56.71%、51.85%、59.78%、55.82%。
1991年,实行勤务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大队包区、中队包片、班组包段、
民警包岗"的办法, 层层签定岗位责任书,落实目标管理。1992年,开展查客运
安全、查严重违章、查重点路段、突出整顿城区秩序的"三查一整"活动。1993年
开展"客运、 小汽车专项治理"、"摩托车专项治理"和"非交通占道专项治理"、"
整顿城乡交通秩序"等专项活动。1994年,城区勤务管理采取"高峰站点、低峰巡
线、 动静结合、区域管理"的方法,中队干警全部投入路面管理。19951996年,
强化道路交通管理,设固定岗2个、路段岗、流动岗12个、时间岗3个。增设交通
隔离护栏3646米、 交通标志牌35块, 漆划交通标线1157米,刷新交通隔离护栏
15684米。开展摩托车、拖拉机等专项治理。创建安全村64个,与全区180个有车
单位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8000份, 逐级落实措施。1996年,共发生交通事故133
起,死亡31人,伤105人,事故数及死伤人数为1986年以来最低数。
1998年,博山区旅游事业蓬勃发展,但与其相关的交通事故有所上升。为此
开展了"旅游区交通秩序整顿",对险峻道路和事故多发地段及时设置交通标志,
加大警力投入,实施路面控制,狠刹交通违章,严禁病车上路,保证游客的交通
安全。19992000年,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增设交通安全标志牌、黄闪灯、
施划交通标线,加强流动巡逻,严查违章,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强化路面管理控
制, 取得良好效果。2002年,实施"畅通工程",开展"整顿交通秩序,遏制重特
大交通事故"、"无牌无证机动车"等专项治理,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
车辆管理 1986年,淄博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博山分所(简称博山车管分所)
负责全区机动车管理业务。是年,在全区办理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简易三轮车驾
驶证和拖拉机驾驶证。
1989年,严格机动车检验,提高车辆完好率。全年办理机动车落户1469台,
检验机动车13786台, 检审合格率达97.2%,办理报废车129台。1991年,全区有
各类机动车22240台。 是年办理机动车落户3358台,审验各类机动车6458台,合
格率达96.7%, 办理报废车51台。1992年,建成全自动微机控制机动车安全检测
线,标志着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车辆进行检测提高到一个新水平。1995年,摩托
车自动检测线投入使用。1996年,总结机动车检测线和摩托车检测线运转工作情
况, 实行一条龙服务。年内审验机动车22077台,办理机动车落户7578台。1999
年,明确乡镇中队车管业务范围,负责辖区摩托车、简易三轮车的落户及日常管
理工作。全区共办理机动车落户4429台,年审机动车35424台,办理报废车291台。
2000年2001年, 车管分所增设电脑选号机,实行年审上门服务,深入开展"
创满意"活动, 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政法系统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自
2001年开始,规定汽车按车牌尾号参加年审。2002年,在光明摩托车销售中心设
立车管业务服务站, 相关手续就地办理。年内检审车辆15880台,办理机动车落
户7292台。截止年底,全区共有各类机动车76297辆。
驾驶员管理 1986年, 博山车管分所依法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管理,驾驶员协
会作为群众团体组织负责发展会员,组织驾驶员开展,辅助管理教育。1987年,
开展百日交通安全竞赛活动,举办实习转正、军换证、农村机动车驾驶员学习班,
提高驾驶员素质。1988年成立博山区交通安全办公室,1989年,在乡镇建立交通
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基层有关单位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对驾驶员的安全
教育。 是年,驾驶员考试合格1268名,考核驾驶员6450人,合格率为96.8%。举
办驾驶员学习班17期,学员729人。1990年,全区有机动车驾驶员12064名。举办
驾驶员学习班70期, 学员4142名,审核驾驶员9173名,合格率为99.8%,评出优
秀驾驶员670名,占驾驶员总数的7.1%。1994年,改革机动车、驾驶员年审办法,
对驾驶员的年审,由过去车管部门包揽一切改为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交通安全联
组自审,交通管理机关负责监督检查。将驾驶员年审与违章、肇事情况挂钩,加
强了对驾驶员的约束力。1995年,加强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在抓好乡镇安办
建设的同时,将企事业单位的交通安全联组改建为交通安全办公室,在乡镇建立"
片区工作室", 做到人员、办公地点、制度三落实,对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教育
得以加强。1996年年初,车客分所与全区180个有车单位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
各基层交通安全办公室、有车单位及所属机动车驾驶员层层签定责任书,强化监
督检查。1998年,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审验,由各单位交通安全办公室对驾驶员组
织学习教育后,到车管分所进行审验签证。2000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公用机
动车、私家车剧增,机动车驾驶员新手增多,交通事故大幅度上升。交警大队、
区交通安全办公室,加大工作力度,与全区有车单位及机动车驾驶员签定《交通
安全责任书》 31405份。大队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对违章驾驶员进行交通安
全学习教育,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2002年,规范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时间、标准进行培训,年内,共培训驾驶员3698名。
交通事故处理 1986年, 肇事处理股负责交通事故处理。1987年,国家、地
方政府及公安机关先后颁发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事故处理工作逐步走
向正规。 1992年1月1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公布实施,8月10日公安部公
布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在处理事故中,坚持"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分清责任"、"以责论处"的原则,履行"处理事
故现场,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职
责。1994年,博山在淄博市第一医院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急救中心,负责对交
通事故伤员的急救工作。1995年,贯彻执行《淄博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要求肇事处理干警接到报案后,须立即赶赴现场,到现场时限为城区10分钟,效
区15分钟。责任认定时限为轻微事故在5日内作出,一般事故7日,重大特大事故
10日,特殊情况不得超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时限。当事人申请责任
重新认定的, 须在20日内作出责任重新认定书,对于责任重新认定书要求在5日
内向当事人宣布。轻微事故适用简易程序的当场调解处理,一般以上事故,赔偿
时限为20日,两次调解未达成协议的,须制作调解终结书不得再作调解,由当事
人持调解终结书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998年11月,实行事故责任公开认定
和调解。 2001年2月,将交通肇事处理科分为现场勘查科(简称勘查科)、案件
审理科(简称案审科)和调解处理科(简称调处科)。勘查科具体负责交通接处
警、现场勘查、痕迹物证鉴定、调查取证、制作事故卷宗。案审科负责对勘查科
移交的卷宗进行审查归档、事故统计分析、行政处罚及重大事故移诉。调处科负
责对已宣布责任的事故进行公开调解、调解终结。2002年,贯彻执行重新修订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范》,提高处警速度和办理质量,建立事故处理例会、联
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接访制度。80年代,总要求是:追究肇事责任严,对肇事逃逸
案件实行快侦快破,对肇事逃逸驾驶员从重从快惩处,以儆效尤。几个主要的年
份是: 1989年,发生肇事逃逸案12起,侦破11起,破案率为91.7%,对肇事驾驶
员追究刑事责任的11人。1991年,发生16起,侦破13起,破案率为81.25%,对驾
驶员追究刑事责任的13人。 1992年,发生20起,侦破17起,破案率85%。追究刑
事责任的12人。 1993年,发生19起,侦破18起,破案率为94.7%。追究刑事责任
的15人。1995年发生26起,侦破24起,破案率为92.3% ,追究刑事责任的24人。
1999年发生16起, 侦破14起,破案率为84.7%,追究刑事责任的14人。2002年,
发生16起, 侦破15起,破案率为93.8%,追究刑事责任的15人。查处的交通肇事
逃逸案件,做到了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
1986年至2002年博山区交通事故统计表
┏━━━━━━┯━━━━━┯━━━━━━━┯━━━━━━━┯━━━━━━━━━━┓
┃年份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伤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元) ┃
┠──────┼─────┼───────┼───────┼──────────┨
┃1986 │490 │52 │402 │155891 ┃
┠──────┼─────┼───────┼───────┼──────────┨
┃1987 │607 │43 │423 │96185 ┃
┠──────┼─────┼───────┼───────┼──────────┨
┃1988 │809 │42 │519 │169701 ┃
┠──────┼─────┼───────┼───────┼──────────┨
┃1989 │603 │27 │373 │117264 ┃
┠──────┼─────┼───────┼───────┼──────────┨
┃1990 │261 │13 │150 │51800 ┃
┠──────┼─────┼───────┼───────┼──────────┨
┃1991 │744 │44 │295 │84250 ┃
┠──────┼─────┼───────┼───────┼──────────┨
┃1992 │826 │33 │368 │216440 ┃
┠──────┼─────┼───────┼───────┼──────────┨
┃1993 │154 │31 │128 │133650 ┃
┠──────┼─────┼───────┼───────┼──────────┨
┃1994 │145 │32 │119 │120100 ┃
┠──────┼─────┼───────┼───────┼──────────┨
┃1995 │139 │31 │115 │115800 ┃
┠──────┼─────┼───────┼───────┼──────────┨
┃1996 │133 │31 │105 │140000 ┃
┠──────┼─────┼───────┼───────┼──────────┨
┃1997 │870 │46 │604 │890650 ┃
┠──────┼─────┼───────┼───────┼──────────┨
┃1998 │1067 │58 │694 │890650 ┃
┠──────┼─────┼───────┼───────┼──────────┨
┃1999 │1194 │82 │669 │1063490 ┃
┠──────┼─────┼───────┼───────┼──────────┨
┃2000 │1306 │81 │1006 │972520 ┃
┠──────┼─────┼───────┼───────┼──────────┨
┃2001 │1278 │92 │1009 │1937350 ┃
┠──────┼─────┼───────┼───────┼──────────┨
┃2002 │1169 │63 │1000 │1404808 ┃
┗━━━━━━┷━━━━━┷━━━━━━━┷━━━━━━━┷━━━━━━━━━━┛
交通安全宣传 1986年, 开展百日交通安全竞赛和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为
全区47所中小学上交通安全课。举办农村个体户机动车驾驶员学习班,全区机动
车驾驶员违章肇事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989年,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
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与教育局联
合编印学习材料, 为全区中小学校上交通安全果26场,受教育人数15000人;组
织宣传车7部,设交通安全宣传站3处,组织交通安全专场演出18场,发放《条例》
4500份, 绘制图牌、张贴宣传标语,受教育人数达40万人次。1990年6月,与博
山保险公司联合举办"交通安全保险杯"乒乓球赛,有12个专业车队的70余名运动
员参加。1991年开始,在博山区电视台开辟了《交通与生活》电视节目。1993年
4月5日, 开展摩托车专项治理宣传活动。这次活动共有300余人参加,出动宣传
车3辆,设立宣传站18个,制作宣传牌41个,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1994年10月,
在博山区西治街小学建成全省第一家红领巾交通警察学校, 3~5年级520名学生
成为首批学员。 各路口和执勤岗台成为学习的第二课堂。1995年5月,开展交通
安全宣传周。以城乡道路为基点,面向社会,设立宣传站20个,悬挂横幅80条,
张贴标语400余条, 制作宣传版面、图片14面,发放宣传材料万余份,收到良好
社会效果。1998年5月1日,开展"爱我博山、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签名承诺"活动,
倡导交通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全区各车单位1500余人参加签名活动,11所学校
千余名学生举行向团旗宣誓仪式,许多群众纷纷签名承诺。2000年,与博山区人
民广播电台联办《交通与生活》节目,组织开展交通事故报警服务宣传日、创建"
平安大道"、 实施"畅通工程"启动宣传日、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周、教育日活
动。举办"柳杭杯"《道路呼唤平安与畅通》摄影大赛摄影作品展评活动。征集摄
影作品400余幅, 深入厂矿、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巡回展览。与区教委、区
体委联合举行第七届"交通安全杯"长跑比赛,与区农行联合举办第四届"农行杯"
交通安全登山比赛。在博山公园举办交通安全游园活动,利用丰富多彩的活动宣
传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是年,交警大队有404篇稿件被市级以上新闻单位采用。
2002年,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交通安全活动。春节期间,与区委宣传部等
部门联合举办"交警之春"文艺晚会。举行了第九届"交通安全杯"健身长跑比赛。
举办第二届"人保杯"交通安全知识电视挑战赛。坚持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在东
海幼儿园建立全市首家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基地。举办"压事故、保安全、迎国庆"
交通安全书画展活动。全年编播《交通与生活》26期,被市级以上新闻单位采用
交通安全宣传稿件414篇。
第二章 公 安
视图
1983年8月,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简称"严打")
的斗争,至1986年,在为期三年的"严打"斗争中,博山公安分局先后组织了三大
战役, 共收捕了各类违法犯罪分子899人,"严打"斗争有效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
嚣张气焰,遏制了刑事案件高发态势,维护了社会秩序稳定。90年代,改革开放
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博山区公安分局按照公安部"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
平安"的工作思路, 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深入开展"文明管理,优质服务"活
动,有力地促进了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的开展。1996年,博山公安分局建立
了110接警服务台,受理社会各方面的报警和求助,公开向社会承诺"有警必接、
有难必帮、 有灾必救、有求必应"。1997年,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后,改革刑
侦工作机制,建立覆盖社会面的刑警中队,完善破案责任制。1998年和1999年,
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实现公安各类信息传输数字化、综合化、智能化。进入21世
纪,博山公安分局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敌斗争,强化情报
信息和专案侦查工作,深化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加大对刑事犯罪活动
的打击力度,铲除了一批黑恶势力团伙。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把
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措施来抓,维护了全区社会稳定。随着形势
的发展和公安工作的需要,博山公安分局逐步建立健全政治工作机构和各项规章
制度。通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纪律作风教育、立功创模等工作,推动公安队伍
建设,增强队伍战斗力,确保完成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任务。广大公安民警经受了
改革开放的考验,经受了国内外政治风波的考验,在危急关头经受了血与火、生
与死的考验,在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稳定、保护人民、抢险救灾的斗争中
屡建功勋,涌现出大批先进典型。全区有一名民警荣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称
号,有一名民警荣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一名被评为全国优秀派出所长,有
988人(次) 立功受奖。全局连续八年无违法违纪案件,1999年和2002年,博山
公安分局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全省基层党组织、全省政法系统创满意先
进单位。
第一节 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为正局级单位,隶属市公安局和中共博山区委、区政
府领导。1986年1月,全局共有民警228名,有局长1名,副局长3名,副政委1名,
纪检组长1名。8月,经区委组织部、区纪律委检查委员会批准,原纪检小组改建
为博山公安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局内设:秘书科、政工科、治安科、户籍科、政保科、保卫科、预审科、政
研室、看守所、行拘所、自行车管理所、刑警队。下设:城里、大街、西冶街、
人民路、蕉庄、夏家庄、白塔、赵庄、羊栏河、神头、山头、石炭坞、八陡、福
山、岳庄、源泉、池上、石马、北博山、南博山、原山林场和鲁山林场等22处派
出所。
2002年末,分局机构设置: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办公室、秘书科、通讯科、
政工科、宣传科、纪委、监察科、督察室、老干科、信访科、法制科、技防办、
保卫科、治安科、财审科、行政科、国保大队、刑警大队、巡警大队、经侦大队、
看守所、行拘所、车管所、保安公司、服务公司。下设派出所:城里、大街、西
冶街、人民路、神头、山头、石炭坞、八陡、福山、崮山、源泉、池上、北博山、
南博山、 石马、蕉庄、夏家庄、白塔、赵庄、中心所、羊栏河、石门(8月民警
调离, 业务归属羊栏河所)、乐疃(8月民警调离,业务归属神头所)。是年,
全局有民警324名, 其中有副县级1名,正科级16名,副科级48名,科员257名。
有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4名、副政委1名、纪委书记1名。
1986至2002年博山公安分局局长、政委任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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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职务 │ 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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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敦超 │ 局 长 │ 1981~1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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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家峰 │ 局 长 │ 1990~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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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福仁 │ 局 长 │ 1996~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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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姬生智 │ 局 长 │ 1998~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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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兆义 │ 政 委 │ 1987~1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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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敦超 │ 政 委 │ 1990~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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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福仁 │ 政 委 │ 1992~1996 ┃
┠──────────┼──────────┼──────────────────────────┨
┃ 王敬国 │ 政 委 │ 1996~1998.8 ┃
┠──────────┼──────────┼──────────────────────────┨
┃ 张少克 │ 政 委 │ 1998.8~2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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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海明 │ 政 委 │ 2000.8~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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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至2002年博山公安分局副局长、副政委任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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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职务 │ 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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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华东 │ 副局长 │ 1984~19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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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家峰 │ 副局长 │ 1980~1990 ┃
┠──────────┼──────────┼──────────────────────────┨
┃ 王福仁 │ 副局长 │ 1976.5~1992 ┃
┠──────────┼──────────┼──────────────────────────┨
┃ 周祖晨 │ 副局长 │ 1988~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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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信发 │ 副局长 │ 1990.8~2002.9 ┃
┠──────────┼──────────┼──────────────────────────┨
┃ 赵全文 │ 副局长 │ 1992.7~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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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翟慎民 │ 副局长 │ 1992.12~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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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善仁 │ 副局长 │ 1996.12~2002.12 ┃
┠──────────┼──────────┼──────────────────────────┨
┃ 郭忠华 │ 副局长 │ 1999.7~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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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东殿 │ 副局长 │ 2000.9~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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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兆义 │ 副政委 │ 1984.4~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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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敬国 │ 副政委 │ 1992.12~1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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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持森 │ 副政委 │ 1996.12~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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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治安管理
1986年,国务院颁布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博山区公安分局根据《条
例》加强治安管理。是年,查处治安案件262起,治安处罚457人,其中行政拘留
433人。治安案件中城市多于农村,发生在城区的227起,占全部治安案件的86.6
%。1991年,开展治安警"达标"竞赛活动,提高民警整体素质。坚持治安管理从
严方针,查处治安案件208起,治安处罚182人。1997年,加大治安案件查处力度,
一般案件5日内办结,后果严重、情况复杂的在15日内办结,是年治安处罚575人,
其中拘留98人, 警告45人,罚款432人。2002年,落实各项治安措施,增强防控
能力,共受理治安行政案件934起,其中扰乱社会秩序案件109起,危害公共安全
案件17起,侵犯人身权利案件698起,侵犯公私财物案件105起,妨害社会管理案
件1起,其他案件4起,查结916起,查结率为98%。共治安处罚279人,其中治安
拘留91人,罚款5人,警告183人。实行治安案件查处公开承诺制度,公开处理的
占查结案件的62%。
公共场所管理 按照公共场所"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共娱乐场所进
行管理。1986年,全区治安案件上升。夏季,旅游区、公园、饭店等公共娱乐场
所酗酒滋事、聚众斗殴、持刀伤人、调戏妇女等案件不断发生。博山公安分局及
时调整充实四类场所的治保组织,加强保卫工作。国庆节前对旅游区、影剧院、
旱冰场等公共娱乐场所全面进行安全检查, 及时查处了发生在旅游区的5起治安
案件, 收容、劳动教养3人,治安处罚19人。对饮食服务场所印发《关于维护饮
食服务场所公共秩序的通告》,维护饭店、旅馆等饮食服务场所秩序。春节、元
宵节等大型节日及活动期间,严密组织、落实措施,均未发生治安问题。1987年,
对全区66处公共场所进行检查整顿备案登记。入夏,台球摊点遍布城区大街小巷,
赌博、殴斗案件屡屡发生。5月12日,博山公安分局集中统一行动进行取缔整改,
及时刹住了这股歪风。 7月,集中开展禁养区的家犬捕杀,捕杀家犬3547只,消
除了危害群众的隐患。1988年,改革治安管理。公共场所管理依靠主办单位和从
业人员控制和预防犯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1989年,强化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措
施,19处较大公共场所设立治安联防办公室,有专职治安员79人。下半年,两次
统一行动, 开展清理文化市场工作,共缴获淫秽录像带237盘,淫秽书刊、画册
45本, 淫秽扑克46副,查封各类内容不健康的非法刊物720册。1990年,第十一
届亚运会在北京举行,淄博市举办陶瓷琉璃艺术节,治安保卫任务繁重,博山公
安分局加大工作力度,对公共场所进行整顿,严格管理,车站、集贸市场、文化
娱乐场所治安秩序良好。
1993年, 坚持"治安管理从严"方针,开展公共娱乐场所专项治理。对474家
符合安全标准的舞厅、饭店换发安全审查合格证。加强对博山陶琉大观园、樵岭
前风景区等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1994年,对公共场所开展专项治理,依法取缔
非法营业户7家, 对18家问题较多的歌舞厅、电子游戏厅下发《隐患通知书》,
限期整改。 1994年,查处传播、贩卖淫秽物品案件,收缴淫秽书刊750余本,录
相带31盘。1996年,针对公共场所出现的新问题,对公共场所进行全面验证。清
理整顿台球市场,取缔无证摊点40余家。1997年,加大对路边店、电子游戏厅、
集贸市场的管理, 净化社会环境。2001年,开展专项治安行动,对455家公共场
所进行集中整顿,发现整改隐患61条,关停录像厅6家,停业整顿4家,抓获赌博
者4人, 治安处罚8人。2002年,全区共有公共场所422家,8月份起进行为期3个
月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取缔游戏厅4家,歌舞厅4家,桑拿浴3家,对26家洗头
房、44家饭店停业整顿。10月,以派出所为单位,对公共场所业主和从业人员进
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法制意识,促进守法经营。
特种行业管理 1986年,强化特种行业管理。根据上级规定,对全区的旅店、
刻字及旧货等特种行业,进行清理整顿,核发《特种行业登记证》109件。11月,
举办两期旅店业安全业务骨干培训班, 培训骨干120名。1988年,加强从业人员
的安全教育。 1989年对49处废旧物品收购点进行检查,对7处不合格的收购点责
令停业整顿,取缔无营业执照的个体收购人员。1990年,明令取缔和停业整顿非
法经营及问题严重的站、点和个体收购业户17个。1993年,加强旧货业管理,对
违反规定的24家业主做了处理,查收废旧钢铁30吨。检查督促旅店业落实安全防
范措施,与博山保险公司联合开展"旅店人身安全综合保险"业务,有20家旅店评
为市级安全旅店。1994年,大力整顿废旧金属收购网点,查扣废旧金属50余吨,
依法处理违法犯罪人员9名。1995年,换发全国统一制式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加强特种行业日常管理。 1996年,对全区316家特种行业进行年检验证,严厉打
击特种行业中的销赃、窝赃、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共治安拘留10人,罚款4人,
责令停业整顿6家,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8家。1997年5、6月份,对全区99家废旧
金属收购点进行全面整顿,取缔非法业户3家,停业整顿4家,堵塞了犯罪销赃渠
道。2001年,严格特种行业管理。对全区废旧金属收购点进行经常性检查,与业
主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 255份。2002年,开展专项治安行动,对全区废旧金
属收购点进行经常性检查, 与业主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120份,停业整顿废
旧收购点24家。
危险物品管理 1986年, 贯彻公安部《关于严防犯罪分子制造恶性爆炸案件
的紧急通知》,结合重大节日的安全保卫,对生产、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各个
环节,进行了4次全面检查。6月,联合区煤炭公司对地方煤井爆炸物品的使用管
理进行系统检查, 发现整改不安全因素174条。培训放炮员,对考试合格的77名
发了《放炮员作业证》,对原有的1100名放炮员进行审核验证,吊销了71名不适
应工作人员的放炮证书。 取缔5家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单位,查处19名违反
爆炸物品管理人员。1987年,在元宵节、五一节及十三大前夕,与有关部门密切
配合,分三次对全区爆炸物品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发
现并整改隐患142条。对散存在社会上的爆炸物品进行清理收缴,共收缴炸药151
公斤, 雷管451发,导火索120米,查处违法分子22名,其中劳动教养1名,行政
拘留19名, 罚款2名。1988年,加强对爆炸物品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在夏家庄镇试点,全区推广实行"一站两队"管理爆炸物品办
法,"一站两队"即爆炸物品管理站,专业运输队和爆破专业队。1989年,推行爆
炸物品专业化管理,全区13个使用爆炸物品的乡镇成立"一站两队",实现了生产、
运输、 储存、使用"一条龙"管理服务。收缴散存在社会上的爆炸物品,查处6起
违反爆炸物品管理案件,治安处罚11人。
1991年,对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和登记验收,收缴炸药
121公斤,没收非法持有猎枪、气枪、土枪66支,消除了治安隐患。1992年,7月,
组成工作组进驻白塔镇,加强爆炸物品管理,扭转了该地区爆炸物品管理使用不
善的被动局面。 是年,全区查处违反爆炸物品管理使用单位5个,治安处罚23名
违法人员。 收缴炸药1120公斤、 雷管136枚,导火索250米。1993年,分两期对
173名管理爆炸物品人员进行培训。 收缴炸药1500公斤, 雷管1300枚, 导火索
1100米。 1995年,严格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理,查处违反爆炸物品管理案件7
起,收缴非法制造和贩卖的炸药470公斤,雷管300枚,逮捕1人,治安处罚7人。
按照市政府禁放烟花爆竹通告要求,重点检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基本杜绝城区
燃放烟花爆竹。1996年,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开
展经常性检查。组成收缴非法枪支战斗队,实施"印发一封信、设立一个检举箱、
签订一份责任书、 组织一次集中行动"的"四个一工程",对散失在社会上的非法
枪支弹药进行集中收缴,共收缴各类枪支1425支、炸药920公斤、雷管2100余枚、
管制刀具500余件。 1997年,3月至6月,对全区爆炸物品管理秩序进行专项治安
整顿, 收缴炸药459公斤、雷管720枚、导火索269米。2001年,开展治爆缉枪专
项斗争。 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和治理整顿,发现整改隐患78条。与104家涉爆单位
签订《涉爆单位具结责任书》,民警登门入户,与户主签订《爆炸物品枪支弹药
具结保证书》 15万余份。处理违反爆炸物品管理的违法犯罪人员102名。收缴炸
药1548公斤、雷管2721枚、导火索288米、枪支94支、子弹4548发、手榴弹8枚。
2002年,开展涉爆、危险物品安全检查。共检查涉爆单位116家、剧毒单位3家、
放射源使用单位9家, 发现整改隐患120条,下发《检查督察记录》128份。收缴
炸药48公斤、 雷管530枚、枪支9支。对全区449支公务用枪进行检查,发现整改
隐患9条。
保安服务 1988年, 淄博市保安服务公司博山分公司成立。1989年公司下设
办公室、政训科、业务科。有工作人员60名,其中公安民警4名。
1989年, 保安服务以企业安全保卫为重点,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1
月, 首批保安队员派驻到用户单位开展保安服务。4月21日夜,驻柳杭保安队抓
获一名专门在偏僻街巷拦截、侵害妇女作案20余起的流氓犯罪分子。11月,公司
成立保安消防器材经销部,面向厂企内保部门经营各类保安、消防、防盗报警器
材。1990年,在全区推广安装防盗门窗业务。开展技术防范,协助用户保卫部门
查隐患、堵漏洞,及时查处各类治安案件和制止犯罪,年内抓获违法犯罪分子58
名, 破获各类案件84起,防止事故隐患13条,提出建设性防范措施200余条,80
%以上被采纳利用。为1500多户居民安装了安全门。1991年,开展技防、物防业
务,为厂矿企业财务室和居民安装安全防盗门1203个。安装变压器防盗锁210件。
是年,获市公司内务管理第一名。1992年,按照省公安厅要求,与车辆管理部门
联合开展汽车、 摩托车防盗报警装置的安装。1993年,新建6层1200平方米办公
楼和400多平方米的简易厂房竣工投入使用。 是年,积极开展保安服务业务,保
安用户63家。年内,抓获违法犯罪分子77名,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6万元。
预防和制止各类案件98起,做好人好事351件。是年,获市公司年度考核第一名。
1994年,开展保安业务,保安用户69个企事业单位。年内抓获违法犯罪分子48名,
防止各类事故34起。 1995年4月,驻博山造纸厂保安队员,面对身携炸药威胁厂
长的犯罪嫌疑人,挺身而出,将其制服,避免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1996年,
根据市场需求, 开展消防栓箱、 灭火器箱的生产、销售,和灭火器维修业务。
1997年, 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2起,查处治安案件
16起,为用户提出合理化建议126条,为群众做好事417件。是年,获市公司年度
考核内务、岗勤管理第一名。1998年,在保安服务中,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协
助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3起,查处治安案件38起,发现整改不安全因素7条,提
出安全防范措施86条。是年,获市公司年度考核岗勤管理第一名。1999年,博山
区连续发生盗割电缆线案件,1月,驻博山供电局保安队通过连续5天的守候,将
盗割电缆线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经公安部门审查,挖出一个犯罪团伙,
破获同类案件8起。 12月,博山区某医院因一起医疗事故引起纠纷,面对死者家
属十几人的打、砸、骂,保安人员文明值勤,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对闹事者晓
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他们主动撤离医院。医院给保安公司送去"人民安全卫士,
社会稳定基石"的锦旗。 是年,获市公司年度考核岗勤管理第一名。2000年,全
面强化保安服务。 12月9日夜,博山宾馆机关餐厅因设备老化,炉具漏油引起火
灾,保安队员巡逻发现后,不顾被沸油烫伤双手,迅速用灭火器将火扑灭,避免
了一场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2001年,引进技术先进的技防器材和设备,实行销
售、安装、维修"一条龙"服务,创收近10万元。2002年,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
协助公安机关破案26起,查处、调处治安案件和民事纠纷83起,为用户挽回经济
损失35万元。 为用户安装固定型泡沫灭火系统、 雨淋系统、 报警系统100余套
13000余件,售出灭火器5000余具,维修灭火器4000余具。是年,实现总收入251
万元,利税18万元,超额完成年度指标的25%,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步增
长。被市公司评为全市保安系统先进单位。是年,保安分公司设办公室、经营部、
保安科、财务科,工作人员189人,其中公安民警2人。
技术预防 1992年, 博山公安分局增设技术预防办公室,负责技术预防产品
监督管理和开发利用,提高治安防范水平,减少案件发生。
1993年,会同有关部门推广安装各类报警器材和防盗装置。1995年会同有关
部门开展应用防盗器材,全区安装防盗门42000户,占楼房住户的80%。1996年,
加强物防工作,以安装防盗门为主,增强居民自我防范能力。技防工作,金融系
统防盗报警装置安装率达100%。 2001年,结合深化"创安"活动,加大防盗门安
装力度,全区防盗门安装率达98.5%。有条件的小区和住房推行安装电子对话门、
电子报警器,年内安装对讲门2700余户,报警器216台。
2002年,大力加强技术防范措施,印发《致全区社会各界关于安全技术防范
一封信》,翻印公安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管理办法》,广泛宣传技术防范重要
性。对14家生产、销售技术预防器材进行检查,按照规定送省检验,换发生产许
可证。 会同有关部门推行防范措施,年内竣工的81座住宅楼324个单元3888户全
部安装了防盗门, 1850户旧楼安装防盗门,102家企业购置了保险柜。对工商银
行、区联社6个基层单位技防设施状况进行了检查。
第三节 打击刑事犯罪
20世纪80年代,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成为整个公安工作的重点。经过"严
打"斗争, 流氓犯罪团伙肆意扰乱社会治安的现象有了改观,群众的安全感明显
增强。
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进行刑侦体制改革,1993年,博山公安分局刑警队更
名为刑警大队。1999年,建立起以刑警为骨干,以派出所和内保部门为基础,各
警种部门共同参与的大刑侦格局。
21世纪初,有组织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爆炸、杀人、抢劫、
投毒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案件突出,严重影响社会
治安稳定。刑侦部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对发生的大要案全力侦破,使全区刑
事案件发案率总体处于平稳,刑事案件上升势头得到遏制。
刑事侦查 1986年, 贯彻中央"从重从快"方针,以侦破杀人、强奸等恶性案
件作为工作重点。 侦破刑事案件78起,其中重大案件17起,破年前积案8起,协
助外地公安机关破案30余起。 打击处理犯罪分子154名。1989年强化侦查措施,
侦破143起,其中重特大案件50起。11月2日晚,石炭坞红卫照相馆发生重大杀人
抢劫案,作案手段残忍。博山公安分局组织40余名民警,发动群众揭发检举与秘
密侦查相结合, 于15日将两作案分子抓捕归案。1990年,以"挖团伙,破大案,
追逃犯,打流窜"为主攻方向,全面排查打击对象。侦破147起,其中重大案件45
起,打击犯罪分子195名。8月31日,组织30余名力量,奋战七昼夜,挖出一个内
外勾结、雇用拖拉机为作案工具,盗窃工业用铜2000多公斤的10人犯罪团伙。
1993年,把侦破杀人、伤害、盗窃、车匪路霸等恶性案件作为工作重点,破
获刑事案件913起, 其中为外地区破获127起,挖出犯罪团伙24个,成员156人,
缴获赃物折款80余万元。 1994年,共侦破刑事案件246起,其中重大刑事案件91
起, 打击处理犯罪分子148名。1995年2月5日夏家庄镇安上村某村民一家四口人
被杀。刑警大队、夏家庄派出所克服发案时间长、案情曲折复杂等困难,于20日
将罪犯抓捕归案。 是年,共侦破刑事案件172起,其中重大案件64起,共打击处
理人犯118名,挖出犯罪团伙27个,成员141名。
1997年,改革侦查破案体制,取消预审科,将预审业务并入刑警大队,实行
侦审一体化,设立责任区刑警中队。是年,共破获刑事案件769起,其中大案360
起。挖出团伙16个成员59名。缴获赃物折款90余万元。2002年,完善刑侦工作机
制,提高破案侦查能力,对发生的重大恶性案件,组织精兵强将快速侦破。破获
2月2日杀人碎尸案,2月4日池上镇投毒杀人案,7月12日杀人焚尸案,7月31日,
破获西关街赵某专撬防盗门入户盗窃作案40余起系列案件。年内共侦破刑事案件
9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10名,打掉犯罪团伙17个成员74名,缴获赃物折款78万
元。
专项斗争 1987年4月, 开展打击盗窃犯罪斗争,5月,开展统一行动,打击
流氓犯罪活动,6月,集中开展打击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斗争,7、8、9月
开展"挖团伙、端窝子、打流窜、破大案"的专项斗争,年末,又开展反盗窃的专
项斗争。依法收捕各类违法犯罪分子72名,摧毁犯罪团伙7个成员27人。1988年5、
6月, 以维护夏季治安秩序为中心,开展"打流氓、反扒窃、挖团伙、破案件"的
专项治理,年末,开展打击流窜犯的斗争。采取阵地控制、跟车上线、架网守候、
布建耳目等方法, 共抓获各类流窜犯160名。1991年3、4月,开展打击盗窃自行
车、摩托车,盗窃破坏农田水电设施的专项斗争,6、7月,开展打击流氓、强奸、
伤害犯罪专项斗争,挖出犯罪团伙21个成员96名,缴获赃物折款40万元。1992年,
树立刑事大侦查意识, 3、4月,开展反盗窃专项斗争,5月开展缉捕逃犯统一行
动。年末,开展破案会战,印发《通缉令》、《布告》、《致犯罪分子亲属一封
信》 ,组织专人巡回进行法制宣传,收到群众检举线索246条,干部群众扭送违
法犯罪分子139名, 重大抢劫犯唐某及其他28名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是年,
破获刑事案件795起,其中重大案件92起,抓获逃犯8名,挖出犯罪团伙26个成员
142名。
1996年,以破大案、追逃犯、打团伙、除霸治乱为重点,组织开展春季严打
专项斗争、冬季严打攻势、严打突击月等多项活动,共破获刑事案件1001起,其
中大案297起。 打击处理人犯169名。挖出犯罪团伙34个,成员150名,缴获赃物
折款110.8万元。2001年,开展以"打黑除恶"为主的严打整治斗争和"冬季行动",
严厉打击各类流氓恶势力和集团犯罪,及时侦破南博山镇下庄村投毒杀人案、开
发区杨家村村民被绑架杀害案、犯罪分子制火枪枪杀案。采取架网守候、外出追
捕、网上追逃、亲属规劝等方法抓获逃犯43名。是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195
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335名,缴获赃物折款192万余元。
经济犯罪侦查 1997年, 新的《刑事诉讼法》颁布,原属检察机关管辖的走
私犯罪等五类经济犯罪案件归公安机关管辖。公安分局在刑警大队设立经济犯罪
侦查中队,开展对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1999年,侦办经济犯罪案件12起,涉
案金额700.56万元,为国家和企业挽回损失127.57万元。协助中行博山支行堵截
500万元假汇票一张。2000年,侦办经济案件15起,追回赃款及赃物折款480万元,
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
2000年,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成立,对发生的经济犯罪案件,坚持快查快破,
严厉打击, 共侦办经济犯罪案件49起,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89.9万元。
重点严惩偷税、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危害税收征管秩序犯罪,追交税款
165万元。 2002年,共侦办经济犯罪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为国家和
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90余万元,追缴税款111万元,维护了全区经济秩序。
第四节 经济文化保卫
1986年,博山公安分局管辖的市及区属厂矿企业发展到63个,设保卫科38个,
有保卫干部130人。
1986年至1988年,指导内部单位完善安全岗位责任制、制定《治安奖惩实施
细则》,逐步把治安保卫与职工经济利益挂钩。先后对1732名干部职工进行奖励;
对扰乱内部秩序,违反管理制度的2360名职工进行了处罚,罚金达148000元。
1988年至1997年,经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批准,全区组建经济民警队28支,
计676人。至2001年有24支,计375人。
1989年4月, 公安分局加强防范工作,在全区开展"创建安全财务室活动",
按照六项标准, 对607个单位进行摸底登记,验收颁发《安全财务室证书》1228
个。创建活动中,厂企内部投资25万元,安装报警器250台、购置安全包400个。
技术防范进一步加强。
1990年,贯彻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在全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
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的通知》 (以下简称"创安"),区内列管的163个单位,
均成立领导小组,实行"创安"与基层基础工作、"严打"斗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相结合。 全区投资82万元,整改落实防范措施。是年,131个单位均无重大灾害
事故、 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职工犯罪,占列管单位的80%。8月30日市
政府召开会议,推广博山"创安"经验。"创安"活动持续至1992年。
1999年,根据市局指示,对工作范围的单位由管辖改称为联系单位。确定重
点联系单位133个,确定要害部位565处。分局工作重点主要是抓好党政机关、金
融系统、 供水、 供电、供气等重要单位的保卫。其他国有企业强调自主管理。
2002年, 博山发展到397个单位,其中党政机关及较大企业单位204个、学校160
所、医院33家。有117个单位经分局批准建立保卫组织。有46个单位由分局负责,
其余单位由派出所负责。
2002年,开展企业保卫、金融保卫、学校保卫及经济民警队伍改革等专题调
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为上级公安机关决策提供依据。
组织公安民警、经济民警、保卫干部500人(次),开展5次安全大检查,发现整
改隐患277处。对34个存有危险品的单位采取控制防范措施。组织开展历时5个月
的大检查,对全区139个金融营业网点及8个金库、业务库、18辆运钞车进行普查,
实施安全防范设施达标工作,对金融押运员进行专业培训。
第五节 户政管理
1986年,博山公安分局逐步完善常住人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户口迁移规定,
控制城市人口增长。健全和加强城镇暂住人口管理制度。1988年启用居民身份证。
1989年起,按照现实表现和对社会危害程度,对人口分层次进行管理。1994年,
实行地方城镇居民户口制度,占地农民转为地方城镇居民户口。1999年,对暂住
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清理整顿。 6月,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停止执行子女落户随
母的规定,实行子女落户自愿随父随母的规定。2000年3~6月,开展第五次全国
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重点解决人户分离问题,为普查工作做准备。2002
年,强化工作对象信息资料管理。
常住人口管理 1989年,实行公开办理户口农转非审批制度。1994年至次年,
按照省政府 《实施地方城镇居民户口有关问题的通知》 , 有5个村的占地农民
6753人转为山东省地方城镇居民户口(城西办事处柳杭村1310人,域城镇羊栏河
村703人,张家庄村525人,夏家庄镇五龙村1723人,蕉庄镇岜山村2492人)。经
市公安局批准,民办教师、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务工、合同工及病残人员转地方
城镇户口852人。 1994年,区政府决定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池上乡、李家乡等
地19个村1134户3193人的户口迁入城区及近郊。是年,在大街、神头和人民路三
个派出所进行人口信息微机化管理试点。1995年,全区47万常住人口信息输入微
机,22个派出所实现微机前台办公。1996年底实现全区微机联网。1997年实现全
市微机联网。1999年进入"全国百城联网"。2000年,实现人像数字化采集系统与
人口信息系统联网。2002年,实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严格城镇居民户口审批,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审批城镇居民入户24户38人。
暂住人口管理 1986年, 贯彻《山东省城镇暂住人口管理办法》,各派出所
成立暂住人口管理站, 对暂住人口调查登记和发证。 是年,全区共有暂住户口
12777人。 1988年,开展对劳务团体的登记发证。推广夏家庄派出所辖区五龙、
后峪、安上三个煤矿实行暂住人口公寓式管理经验。1989年,开展广泛宣传教育,
从办理暂住证入手,强化管理措施,从暂住人口中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分子31名,
其中逮捕4名,劳动教养5名,治安处罚22名。1991年,强化暂住人口管理,要求
派出所户籍警对暂住人口要做到知基本情况、经济收入、结交人员、现实表现和
历史前科等"六知"。 是年,通过对暂住人口管理,提供线索,破获大小案件191
起,打击处理犯罪分子53名。1992年,对外来务工经商的暂住人口,主动上门登
记查验,新办证10763人,实行与暂住人口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联系制度。年内,
发信函3500封,获取犯罪线索240余条,破获案件131起。通过函查,为外地抓获
了山东省泗水县批捕在逃犯梅某、 黑龙江省在逃杀人犯张某等一批犯罪分子。
1993年, 登记暂住人口13022人,发暂住人口调查函5000余封,通过内查外调,
抓获沂南县批捕在逃两年之久的强奸、抢劫团伙主犯孙某等违法犯罪分子55名。
1994年, 登记暂住人口12547人,办理暂住证12025个,办证率达95%以上。
1995年,办理暂住人口登记证13465个,办证率达98%。1996年,办理暂住人口登
记证12000个,办证率达90%以上。1997年,推广八陡、人民路派出所暂住人口管
理经验,强化暂住人口清理整顿和函查工作,发函率达100%。2001年,加强暂住
人口和租赁房屋管理。 与出租房屋户签订《治安责任书》,4月组织民警集中对
部分 暂住人口居住地进行大规模清查, 督促办理暂住证,暂住人口登记率达到
98%,办证率达到95%。对市外暂住人口全部上网比对,无合法有效证件的逐一发
函调查,通过暂住人口管理,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9名,破获案件23起。2002年,
推广城里派出所工作经验,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设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站20个、
分站78个、专职管理员114名,兼职协管人员127名。至年末共有出租房屋1793户,
登记暂住人口12881人, 办理暂住证9632人。通过暂住人口管理破获案件98起,
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
居民身份证管理 1987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建立居
民身份证管理制度, 对16岁以上公民颁发身份证。1月,区政府从区直部门抽调
31名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公安分局一名副局长靠上,在税务街办事处进行试点。
1988年末,将三十九万八千人的居民身份证全部发到公民手中。1989年,居民身
份证工作列入公安分局正常户口管理内容。1991年,博山区公安分局身份证管理
工作被省人事局、 省公安厅评为先进集体。1997年4月,对有效期10年的居民身
份证进行换证。 2000年改革身份证编码,由15位码上升为18位码。2001年1月,
按照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军队和武警部队人员公民身份证号码编制工作的通知》
要求,开始为军人编制公民身份证号码。2002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居民身份证发
证率达98%以上。
第六节 消防
1986年,中国人民武警部队淄博市支队博山二中队(简称博山公安消防队)
有干部、战士34人,有大型消防设备解放牌水罐车2部,黄河水罐车1部,解放牌
泡沫车1部, 轻便干粉车1部。企业专职消防队2个,49人,有大型设备解放牌水
罐车6部,解放牌泡沫车2部。博山公安分局消防科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1986年,全区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实行每年两次的
消防安全检查,敦促有关单位消除火灾隐患。是年,举办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重点
单位人员培训班。组织二、三级防火重点单位防火员换证培训。组织防火演习,
增强企业的消防自救能力。 坚持每年开展的"119"宣传活动。1987年,以新年、
春节、 五一、国庆节防火为重点,对全区129个区属以上厂企单位,37个重点消
防单位, 65个门市部,286个乡镇办企业,先后组织七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整
改火灾隐患886条。协助145个乡镇企业消防重点单位建立防火档案。对全区95个
新建、 扩建项目进行防火审核。招收22名消防民警开始工作。是年,发生火灾4
起, 火警66起,经济损失35000元。1988年,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防火责任制和
安全防范措施, 加强专职和义务消防队伍建设。是年,火灾事故5起,没有造成
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1100元。1989年,火灾事故共发生6起,直接经济损失
177万元。 1月2日颜山百货大楼发生特大火灾,经济损失80余万元。10月25日,
淄博塑料三厂一车间发生特大火灾,经济损失89万元。
1990年,开展安全检查和防火宣传,增强职工群众防火安全知识,博山区参
加全市"火与法"知识竞赛名列榜首。1991年,组织公安干部892人次对165个区属
以上厂企单位进行11次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内容的安全检
查。1992年,举办第一届"消防保险杯"体育运动会,有45个单位900名代表参加。
是年, 开展消防检查监督,下达整改隐患通知书230份,整改率95.8%,。1993
年,开展"安保杯"冬季消防安全竞赛活动。严格依法监督检查整改隐患,麦收期
间没有发生火警。1994年,对96个公共场所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12月,对全
区38个重点消防单位、23处公共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整改隐患151条。1996年5月,
对全区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专项治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是月,博山五岭路小学
成立全省第一家"红领巾消防学校",《人民日报》、《山东画报》刊登消息。
1997年,努力提高消防监督水平和灭火战斗能力。对公共场所、金融系统、
化工单位、 建筑工程等重点行业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查改隐患747处。与防火单
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年,成功扑救火灾156
起,出动车辆305次,参战人数2387人次,保护物资价值1300万元。是年3月,中
队与博山公安分局消防科合并成立博山公安消防大队。1998年,按照市政府《关
于对城区消防安全治理整顿实施意见》,会同城建、规划、市政、自来水公司等
部门筹措资金30多万元,在城区主要街道安装消防栓80个,使全区消防栓总数达
到115个。 2001年,加大对重点防火单位检查监督力度,开展防火专项治理,检
查公共娱乐场所90处, 查改隐患270条。2002年,将部分单位授权派出所监督管
理。检查93处公共娱乐场,44家重点防火单位,56家网吧,发现整改隐患190条,
依法查处违反消防监督管理案件18起。 是年, 共扑救各类火灾和参加抢险救援
238起,出动消防车辆482台次,抢救和保护财产价值近千万元。火灾起数比上年
下降10%,财产损失数比上年下降20%。2002年,消防大队有监督执法干部4名,
二中队有干部4名、 战士32名。有东风牌水罐车5辆,东风牌泡沫车1辆。有企业
专职消防队2个。
自1990年以来, 该队一直保持着市支队"先进中队"的荣誉。先后有9人荣立
三等功。1990年,原中队代理副队长汪达军同志为打捞博山区蕉庄村落水群众,
英勇献身,被公安部追授"爱民模范"荣誉称号,并获三级英模奖章。1992年中队
荣立二等功1次,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基层先进中队",1995年被省消防总队评为"
标兵中队"。 1996年,中队党支部被中共淄博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支部"。1998
年至2002年连续5年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先进消防中队。
博山区1986年至2002年重大火灾简录:
1986年11月28日晚,博山区域城镇小乔村草绳厂稻草垛自燃起火,共烧毁稻
草220万斤,直接损失12.3万余元。
1988年11月27日凌晨3时, 博山陶瓷包装制品厂仓库发生火灾,造成间接损
失4万余元。
1989年1月2日,颜山百货大楼发生特大火灾,经济损失80余万元。
1989年10月25日下午5时50分,淄博塑料三厂发生特大火灾,3间厂房、设备、
产品等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9万元。
1991年3月7日凌晨,博山日用电器厂仓库因线路超负荷发生火灾,损失3.56
万元。
1991年3月19日中午, 李家乡紫峪村农民刘同恩(男,73岁)在山上烧堰边
时引起山火,过火面积400亩,烧毁树木2万余株。
1993年2月4日下午,博山轻工化学厂环氧丙烷罐发生爆炸,炸死2人,伤6人,
经济损失3万余元。
1993年4月18日下午, 淄博长城联合化工厂(白塔镇小店村村办企业)切片
车间因变压器产生火花造成火灾,烧掉"精萘"38吨,半成品51吨,厂房12间及部
分仪器设备,损失38.53万元。
1996年3月3日下午6点30分, 博山陶琉大观园因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烧毁营
业房26间及商品一宗,经济损失61万元。
2000年1月2日,博山区新建三路一个体火烧铺因火炉温度过高,引起炉体爆
裂,店主之妻被烧死,店主及群众9人受轻伤。
第七节 群防群治
1986年,博山公安分局针对盗窃案件突出,治安案件上升的情况,加强治保
组织建设,总结推广白塔镇整训经验,采取以乡镇为单位分片训练的方法,整训
治保会458个,治保人员1954人。全区评出先进治保会94个,先进个人210名。加
强治安巡逻活动,采取公开与秘密,群众联防与中心巡逻相结合等办法,开展多
种形式的巡逻活动。村居以治保干部和积极分子为骨干成立联防巡逻队,市区属
以上厂企单位有60个单位成立护厂巡逻队,城乡形成巡逻网络。是年,全区共有
联防巡逻队319个,巡逻人员2150人。1987年,强化治安巡逻活动。4月份开始,
结合打击盗窃、流氓犯罪,公安分局从各队、所、交通、武警、消防、厂企保卫
科和驻军部队抽调摩托车和人员,形成多警种的武装巡逻队,以城区、旅游区和
公共场所的偏僻路段为重点,与查处治安案件、纠正违章、安全防范相结合开展
治安巡逻活动。 是年,全区有中心巡逻队18支,治安联防巡逻队56支222人,护
厂巡逻队49支196人, 护村巡逻队154支470人。通过巡逻活动,抓获违法犯罪分
子225名, 遏制了案件的高发势头。1989年,强化治安联防巡逻活动,分局成立
10人治安队, 常年坚持武装巡逻。各派出所均设中心巡逻队,共27支227人,厂
企护厂巡逻队120支660人,社会上联防巡逻队247支814人,在治安问题较多地域
设立8个治安岗亭, 19处较大公共场所设立了治安联防办公室,形成上下结合、
内外结合、动静结合,立体式、全方位的治安联防网络。是年,通过联防巡逻抓
获违法犯罪分子360名,其中逮捕16名,劳动教养11名,治安处罚144名。1990年,
加强治保组织建设, 对全区549个治保会,2131名治保人员进行整顿训练,表彰
了66个先进集体和119名先进个人。新建专职治安巡逻队2支25人,治安岗亭5个。
年内抓获违法犯罪分子204名, 从中打击处理32名。10月30日凌晨,淄博橡胶厂
胡某尾随一妇女至博山新博路段,伤害抢劫作案时,被神头地区专职巡逻队当场
抓获, 经审查,破获了博山自1989年3月至1990年10月之间发生的19起重大流氓
伤害妇女面容系列案件。
1991年末, 全区分五片召开治保工作会议,表彰69个先进集体和122名先进
个人。全区共建立专职巡逻队22支163人,有护厂、护矿、楼群门卫人员1230人。
治安联防为重大节日保卫和第二届中国陶瓷琉璃艺术节安全保卫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2年,总结推广夏家庄镇、源泉镇及人民路派出所组建巡逻队,设立治安办公
室,充实治保组织的工作经验,全区形成以公安分局治安队为龙头,村镇两级巡
逻队为主体、治保会为基础的社会防范体系。年内,通过治安巡逻共抓获违法犯
罪人员604名, 打击处理38名,其中逮捕30名。1993年,加强治保队伍建设,以
纯洁组织、提高素质为重点,全面整顿治保队伍,完善制度。是年,全区有治保
会553个,治保干部2041名。1995年,加强治保会规范化建设。以落实"位子、房
子、 牌子、机子、车子"为内容的"五子"突破口,进一步提高治保组织的地位,
使其更好的发挥治安联防作用。全区313个村、居87.7%的治保主任进入两委班子,
享受副村级待遇。72.5%的治保会落实了办公地点,183个治保会安装了电话,解
决了交通工具。
1996年7至10月, 在全区治保组织、治安联防队伍中开展治安联防百日竞赛
活动。全区567个治保会2014名治保干部,13支治安联防队260名联防队员,在维
护社会治安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期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3名,破获刑事案
件60余起。年底,开展争创"五星级"治保会活动,将治保会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
求量化分解,激发了治保干部的热情与斗志。2000年,八陡派出所根据辖区住户
分散,不少人白天上班后家中无人照看,时常发生入户盗窃的情况,发动群众献
计献策, 因地制宜,建立一支146人组成的"三老"(老党员、老干部、老退休工
人)治安联防巡逻队,派出所筹集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年终评比表彰奖励。这一
治安巡逻活动扎实有效。2001年,博山公安分局根据治安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报经区政府转发《关于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见》,继续完善城区抓防范、近郊
抓共建、农村抓特色的治安防控体系。治保会、联防巡逻队作为重要力量参与工
作,发挥了重要作用。2002年,严密城乡一体的治安防控体系,以城区居委会和
近郊治保会为主体,组建村居巡逻队、集贸市场巡逻队、护厂队等群众性义务巡
逻队425支, 对城乡结合部、城区偏僻路段进行"小区域"治安巡逻,严密社会面
的控制,减少了可防性案件的发生。是年,推广西冶街"百户联防"经验。西冶街
派出所把108户业主组织起来,分为36个治安巡逻小组,配发巡逻袖章,制定"百
户联防"巡逻制度,每晚10时至次日4时沿街巡逻检查,总计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10起,减少了案件发生。
第八节 110报警服务
110报警服务台的前身是110报警电话。建国初期,为适应社会治安需要,公
安分局开设了报警电话"00",亦称盗警电话,专门接受群众对刑事案件的报案。
80年代电话普遍升位, 逐步成为110。1996年,按照"快速、高效、权威、统一"
的方针,选拔有实践经验、有指挥调度能力、写作能力和处理问题果断的民警组
建队伍。是年11月11日开通了"110"报警服务台(亦称110指挥中心),昼夜值班,
履行"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的承诺。
1997年, 为加强110报警服务建设,抽调19名精干民警充实到指挥中心,区
政府拨给资金64万元更新110报警服务台设备和特警中队建设。110报警服务改革
创新,由单一的巡警处警向各警种配套联动延伸。在城区,特警中队、人民路派
出所、 神头派出所机动队接到指令后,5分钟赶赴现场。武警大队、城区及近郊
14个派出所均设110值班室,建立110机动队,配备出警车辆、程控电话、对话座
机, 保证配套联动,快速出警。拓宽接警区域,由城区向农村延伸,8个农村派
出所设立110值班室,配备电话、车辆,实现城乡联动,实现以指挥中心为龙头,
110为枢纽,巡警为骨干,派出所为基础的治安防控网络。公安110向社会各窗口
延伸,分别与供电、邮电、交通、卫生等部门签订110共建协议,初步实现110社
会联动。 是年,共接受报警求助2926次。5月8日上午11点30分,110报警服务台
接到张店出租公司女司机韩某报案:在博山西过境公路姚家峪路段被租车的两名
男青年以威逼手段抢去现金90余元及摩托罗拉BP机一个, 价值1000余元。110报
警服务台指令羊栏河派出所机动队出警,派出所迅速对现场周围的饭店、旅馆进
行清查,设卡堵截。13点30分,将两名作案嫌疑人抓获。经审查,两名犯罪嫌疑
人在此前用同样手段作案5起, 抢劫现金400余元。110报警服务还为群众寻求帮
助和救援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9月6日下午,八陡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八陡青
石关附近有两辆三轮车相撞,两位司机伤势严重。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出事现场,
将伤者送到市第一医院救治。 由于抢救及时,伤者很快病愈出院。110报警服务
赢得了群众广泛赞誉, 年内共收到群众赠送的锦旗、镜匾43面,感谢信104封,
近百人到公安分局登门致谢。
2001年,加强110接处警工作,开展110监督投诉热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1~6月, 共接警1787次,通过110接处警破获刑事案件102起,查处治安案件156
起, 救助群众262人(次)。2002年,指挥中心设秘书科、通讯科、信访科及指
挥中心办公室;担负文字撰写、档案管理、指挥调度、110报警服务。年内筹资7
万元, 对110报警服务系统及机房进行更新改造。是年,共接警5022起,其中刑
事警情760起, 治安警情834起,群众求助990起,调解各类纠纷1424起,受理群
众举报125起,其他警情884起,救助群众237人(次),为群众办好事300余件。
第九节 巡警工作
1994年8月, 博山公安分局根据公安部关于《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成立
巡警大队, 由30名民警组成,其中分局抽调2名,从社会上招收28名。聘请武警
为训练指导员,组织进行擒敌、射击、查缉、攀岩、防爆等科目的全员素质培训。
由治安、法制、指挥中心等业务部门领导为民警上课,提高办案业务能力,实现
一警多能。
1998年,开展"巡察热线"活动。针对博山城区、近郊下夜班的女士和下晚自
习学生经常受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主动提供巡逻保护。是年,共抓获违法犯
罪嫌疑人189名,破获各类案件152起,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
2000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民警体能训练,9月份在全市巡警技能比武中,
博山巡警大队在五个项目比赛中夺得三个单项第一名,9人次进入前6名,获得团
体第一名,有4名民警代表市巡警支队赴省公安厅参加选拔赛。
2001年3月19日, 副教导员王勤利在查缉公安部通缉要犯靳如超的行动中,
因劳累过度,突发心肌梗塞,不幸以身殉职,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
英雄。
2002年,改革警务运行机制。实行机动车与徒步相结合的方式,昼夜流动巡
察,增加街面巡逻频率和巡警的可见率,使巡警多点就近出警,缩短接警和处警
时间,极大方便了群众的报警求助。在城区处警达到3分钟内赶到现场。7、8、9
三个月,在全区开展的维护夏季社会治安专项斗争中,调整巡逻方式,与武装部
军人及武警战士组成联合巡逻队,对城区主要街道、案件多发地段和时间段,开
展昼夜巡逻,是年接处警236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30名,破获各类案件42起,
处置突发事件34起, 为群众办实事、好事419件,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是年,
巡警大队下设巡警一、二、三中队、特警中队共有民警40名,平均年龄28岁。配
备警车3辆、三轮摩托车4辆,对讲机12部、车载对讲机2部。
第十节 看守所管理
1985年,博山看守所由大街迁往郑家峪,当时有大小监室18间,办公室6间,
设有放风场。 1986年,看守所有所长1人、指导员1人、民警5人。武警中队编制
40人负责看守所内部和外围武装警戒。看守所民警定期对犯人进行思想和法律教
育。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组织留所执行的短刑犯、拘役犯从事糊纸
盒等生产劳动,促使其改邪归正,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创收所得资金主要用
于补充看守所办公经费和补贴犯人伙食。
1989年,制定防脱逃、防暴狱预案。按照预案要求,每半年一次及重要节目、
重大活动前由看守所民警和驻所武警联合行动进行演练活动,以提高突发事件的
应对能力。1990年3月,贯彻实施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使看守所工作向制度化、法律化迈进。1991年,贯彻实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
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1993年, 看守所由郑家峪移至昃家庄村东。看守所占地面积1.5公顷,建筑
面积4290平方米(含刑警大队、行政拘留所和武警营房)。设有监室20间、办公
室6间、 犯人食堂及放风场。1994年,看守所增设管教一科、管教二科、管教三
科,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教育工作。是年,武警中队撤销内部警戒,只负责外围警
戒任务。
2002年,看守所仍设三个科,干警职工18人,其中所长1人,教导员1人,副
所长1人。 配有囚车1辆,生活用车1辆。是年,为在押人员上大课20次,个别谈
话6千人次, 进行监规、法律、道德教育。开展政治攻势,敦促在押人员认罪伏
法, 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有9名在押人员揭发违法犯罪线索10条,协助破获一批
案件。全年清查监室30次,排除事故隐患。9月,省厅拨款11万元,分局筹资5万
元, 购置按装1套覆盖全所的监控设备,增设了周界标准电网。至2002年看守所
已连续8年无责任事故,连续4年被公安部评为三级看守所。
第十一节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机构 1986年, 博山交通民警中队隶属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民
警36人。 1987年5月,博山交通民警中队改制为博山区交通警察队,升为科级单
位,下设秘书股、设施股、肇事处理股和车辆管理分所,执勤分队和路查分队。
1989年7月, 组建岳庄、乐疃、白塔公安交通警察分队,1990年10月,博山区交
通警察队改为博山交通警察大队。1991年12月,岳庄、乐疃、白塔分队改为公安
交通警察中队, 城区设一、二中队。1996年3月,博山交通警察大队全称改为淄
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博山区大队,同年4月,组建源泉中队。
1997年5月,加挂博山区公路巡逻民警大队牌子。1998年4月,内设各股改为
科的称谓。 2002年12月,博山区交通警察大队有民警83人,设大队长1人,教导
员1人,副大队长3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设施科、宣传科、勘查科、案审科、
调处科、车管分所、交通安全办公室、城区中队、白塔中队、乐疃中队、岳庄中
队、 源泉中队、高速公路中队。交通秩序管理 1986年,博山区在神头、福门桥
和铁路桥设固定岗3个,均用自动控制信号灯,有路查岗3个,负责指挥道路交通。
是年10月,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的通知》,城乡道路交通由
公安机关负责统一管理。
1988年,根据博山道路分布特点,因地制宜,改革勤务制度,将多年沿袭下
来的"七人两岗制"改成定人、 定岗、定路段的"三定"承包责任制,采取"高峰站
点, 低峰巡线,责任时间清路段"的方法,责任到人,灵活多样的指挥交通。在
南庄、乐疃建立了两个昼夜检查站。1989年,设固定岗2个,路段岗4个,检查站
两处。是年,开展"整顿道路交通秩序"、"春运安全大检查"、"交通安全突击月"
和"交通安全百日竞赛"活动,针对各个时期的不同特点,解决交通秩序存在的突
出问题。 1990年实行全方位流动巡逻,在流动中纠处各种交通违章。510月,开
展"防事故保安全"活动,城区突出解决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不各行其道,不
按信号灯通行;郊区,解决车辆超速超载及在路面上堆物作业、打场晒粮等问题。
1990年发生交通事故261起, 死亡13人,伤150人,直接经济损失51800元。交通
事故四项指标分别比上年下降56.71%、51.85%、59.78%、55.82%。
1991年,实行勤务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大队包区、中队包片、班组包段、
民警包岗"的办法, 层层签定岗位责任书,落实目标管理。1992年,开展查客运
安全、查严重违章、查重点路段、突出整顿城区秩序的"三查一整"活动。1993年
开展"客运、 小汽车专项治理"、"摩托车专项治理"和"非交通占道专项治理"、"
整顿城乡交通秩序"等专项活动。1994年,城区勤务管理采取"高峰站点、低峰巡
线、 动静结合、区域管理"的方法,中队干警全部投入路面管理。19951996年,
强化道路交通管理,设固定岗2个、路段岗、流动岗12个、时间岗3个。增设交通
隔离护栏3646米、 交通标志牌35块, 漆划交通标线1157米,刷新交通隔离护栏
15684米。开展摩托车、拖拉机等专项治理。创建安全村64个,与全区180个有车
单位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8000份, 逐级落实措施。1996年,共发生交通事故133
起,死亡31人,伤105人,事故数及死伤人数为1986年以来最低数。
1998年,博山区旅游事业蓬勃发展,但与其相关的交通事故有所上升。为此
开展了"旅游区交通秩序整顿",对险峻道路和事故多发地段及时设置交通标志,
加大警力投入,实施路面控制,狠刹交通违章,严禁病车上路,保证游客的交通
安全。19992000年,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增设交通安全标志牌、黄闪灯、
施划交通标线,加强流动巡逻,严查违章,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强化路面管理控
制, 取得良好效果。2002年,实施"畅通工程",开展"整顿交通秩序,遏制重特
大交通事故"、"无牌无证机动车"等专项治理,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
车辆管理 1986年,淄博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博山分所(简称博山车管分所)
负责全区机动车管理业务。是年,在全区办理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简易三轮车驾
驶证和拖拉机驾驶证。
1989年,严格机动车检验,提高车辆完好率。全年办理机动车落户1469台,
检验机动车13786台, 检审合格率达97.2%,办理报废车129台。1991年,全区有
各类机动车22240台。 是年办理机动车落户3358台,审验各类机动车6458台,合
格率达96.7%, 办理报废车51台。1992年,建成全自动微机控制机动车安全检测
线,标志着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车辆进行检测提高到一个新水平。1995年,摩托
车自动检测线投入使用。1996年,总结机动车检测线和摩托车检测线运转工作情
况, 实行一条龙服务。年内审验机动车22077台,办理机动车落户7578台。1999
年,明确乡镇中队车管业务范围,负责辖区摩托车、简易三轮车的落户及日常管
理工作。全区共办理机动车落户4429台,年审机动车35424台,办理报废车291台。
2000年2001年, 车管分所增设电脑选号机,实行年审上门服务,深入开展"
创满意"活动, 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政法系统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自
2001年开始,规定汽车按车牌尾号参加年审。2002年,在光明摩托车销售中心设
立车管业务服务站, 相关手续就地办理。年内检审车辆15880台,办理机动车落
户7292台。截止年底,全区共有各类机动车76297辆。
驾驶员管理 1986年, 博山车管分所依法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管理,驾驶员协
会作为群众团体组织负责发展会员,组织驾驶员开展,辅助管理教育。1987年,
开展百日交通安全竞赛活动,举办实习转正、军换证、农村机动车驾驶员学习班,
提高驾驶员素质。1988年成立博山区交通安全办公室,1989年,在乡镇建立交通
安全办公室,负责对基层有关单位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对驾驶员的安全
教育。 是年,驾驶员考试合格1268名,考核驾驶员6450人,合格率为96.8%。举
办驾驶员学习班17期,学员729人。1990年,全区有机动车驾驶员12064名。举办
驾驶员学习班70期, 学员4142名,审核驾驶员9173名,合格率为99.8%,评出优
秀驾驶员670名,占驾驶员总数的7.1%。1994年,改革机动车、驾驶员年审办法,
对驾驶员的年审,由过去车管部门包揽一切改为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交通安全联
组自审,交通管理机关负责监督检查。将驾驶员年审与违章、肇事情况挂钩,加
强了对驾驶员的约束力。1995年,加强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在抓好乡镇安办
建设的同时,将企事业单位的交通安全联组改建为交通安全办公室,在乡镇建立"
片区工作室", 做到人员、办公地点、制度三落实,对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教育
得以加强。1996年年初,车客分所与全区180个有车单位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
各基层交通安全办公室、有车单位及所属机动车驾驶员层层签定责任书,强化监
督检查。1998年,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审验,由各单位交通安全办公室对驾驶员组
织学习教育后,到车管分所进行审验签证。2000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公用机
动车、私家车剧增,机动车驾驶员新手增多,交通事故大幅度上升。交警大队、
区交通安全办公室,加大工作力度,与全区有车单位及机动车驾驶员签定《交通
安全责任书》 31405份。大队成立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对违章驾驶员进行交通安
全学习教育,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2002年,规范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时间、标准进行培训,年内,共培训驾驶员3698名。
交通事故处理 1986年, 肇事处理股负责交通事故处理。1987年,国家、地
方政府及公安机关先后颁发关于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事故处理工作逐步走
向正规。 1992年1月1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公布实施,8月10日公安部公
布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在处理事故中,坚持"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分清责任"、"以责论处"的原则,履行"处理事
故现场,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职
责。1994年,博山在淄博市第一医院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急救中心,负责对交
通事故伤员的急救工作。1995年,贯彻执行《淄博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要求肇事处理干警接到报案后,须立即赶赴现场,到现场时限为城区10分钟,效
区15分钟。责任认定时限为轻微事故在5日内作出,一般事故7日,重大特大事故
10日,特殊情况不得超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时限。当事人申请责任
重新认定的, 须在20日内作出责任重新认定书,对于责任重新认定书要求在5日
内向当事人宣布。轻微事故适用简易程序的当场调解处理,一般以上事故,赔偿
时限为20日,两次调解未达成协议的,须制作调解终结书不得再作调解,由当事
人持调解终结书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998年11月,实行事故责任公开认定
和调解。 2001年2月,将交通肇事处理科分为现场勘查科(简称勘查科)、案件
审理科(简称案审科)和调解处理科(简称调处科)。勘查科具体负责交通接处
警、现场勘查、痕迹物证鉴定、调查取证、制作事故卷宗。案审科负责对勘查科
移交的卷宗进行审查归档、事故统计分析、行政处罚及重大事故移诉。调处科负
责对已宣布责任的事故进行公开调解、调解终结。2002年,贯彻执行重新修订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范》,提高处警速度和办理质量,建立事故处理例会、联
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接访制度。80年代,总要求是:追究肇事责任严,对肇事逃逸
案件实行快侦快破,对肇事逃逸驾驶员从重从快惩处,以儆效尤。几个主要的年
份是: 1989年,发生肇事逃逸案12起,侦破11起,破案率为91.7%,对肇事驾驶
员追究刑事责任的11人。1991年,发生16起,侦破13起,破案率为81.25%,对驾
驶员追究刑事责任的13人。 1992年,发生20起,侦破17起,破案率85%。追究刑
事责任的12人。 1993年,发生19起,侦破18起,破案率为94.7%。追究刑事责任
的15人。1995年发生26起,侦破24起,破案率为92.3% ,追究刑事责任的24人。
1999年发生16起, 侦破14起,破案率为84.7%,追究刑事责任的14人。2002年,
发生16起, 侦破15起,破案率为93.8%,追究刑事责任的15人。查处的交通肇事
逃逸案件,做到了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
1986年至2002年博山区交通事故统计表
┏━━━━━━┯━━━━━┯━━━━━━━┯━━━━━━━┯━━━━━━━━━━┓
┃年份 │事故起数 │死亡人数 │伤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元) ┃
┠──────┼─────┼───────┼───────┼──────────┨
┃1986 │490 │52 │402 │155891 ┃
┠──────┼─────┼───────┼───────┼──────────┨
┃1987 │607 │43 │423 │96185 ┃
┠──────┼─────┼───────┼───────┼──────────┨
┃1988 │809 │42 │519 │169701 ┃
┠──────┼─────┼───────┼───────┼──────────┨
┃1989 │603 │27 │373 │117264 ┃
┠──────┼─────┼───────┼───────┼──────────┨
┃1990 │261 │13 │150 │51800 ┃
┠──────┼─────┼───────┼───────┼──────────┨
┃1991 │744 │44 │295 │84250 ┃
┠──────┼─────┼───────┼───────┼──────────┨
┃1992 │826 │33 │368 │216440 ┃
┠──────┼─────┼───────┼───────┼──────────┨
┃1993 │154 │31 │128 │133650 ┃
┠──────┼─────┼───────┼───────┼──────────┨
┃1994 │145 │32 │119 │120100 ┃
┠──────┼─────┼───────┼───────┼──────────┨
┃1995 │139 │31 │115 │115800 ┃
┠──────┼─────┼───────┼───────┼──────────┨
┃1996 │133 │31 │105 │140000 ┃
┠──────┼─────┼───────┼───────┼──────────┨
┃1997 │870 │46 │604 │890650 ┃
┠──────┼─────┼───────┼───────┼──────────┨
┃1998 │1067 │58 │694 │890650 ┃
┠──────┼─────┼───────┼───────┼──────────┨
┃1999 │1194 │82 │669 │1063490 ┃
┠──────┼─────┼───────┼───────┼──────────┨
┃2000 │1306 │81 │1006 │972520 ┃
┠──────┼─────┼───────┼───────┼──────────┨
┃2001 │1278 │92 │1009 │1937350 ┃
┠──────┼─────┼───────┼───────┼──────────┨
┃2002 │1169 │63 │1000 │1404808 ┃
┗━━━━━━┷━━━━━┷━━━━━━━┷━━━━━━━┷━━━━━━━━━━┛
交通安全宣传 1986年, 开展百日交通安全竞赛和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为
全区47所中小学上交通安全课。举办农村个体户机动车驾驶员学习班,全区机动
车驾驶员违章肇事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989年,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
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与教育局联
合编印学习材料, 为全区中小学校上交通安全果26场,受教育人数15000人;组
织宣传车7部,设交通安全宣传站3处,组织交通安全专场演出18场,发放《条例》
4500份, 绘制图牌、张贴宣传标语,受教育人数达40万人次。1990年6月,与博
山保险公司联合举办"交通安全保险杯"乒乓球赛,有12个专业车队的70余名运动
员参加。1991年开始,在博山区电视台开辟了《交通与生活》电视节目。1993年
4月5日, 开展摩托车专项治理宣传活动。这次活动共有300余人参加,出动宣传
车3辆,设立宣传站18个,制作宣传牌41个,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1994年10月,
在博山区西治街小学建成全省第一家红领巾交通警察学校, 3~5年级520名学生
成为首批学员。 各路口和执勤岗台成为学习的第二课堂。1995年5月,开展交通
安全宣传周。以城乡道路为基点,面向社会,设立宣传站20个,悬挂横幅80条,
张贴标语400余条, 制作宣传版面、图片14面,发放宣传材料万余份,收到良好
社会效果。1998年5月1日,开展"爱我博山、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签名承诺"活动,
倡导交通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全区各车单位1500余人参加签名活动,11所学校
千余名学生举行向团旗宣誓仪式,许多群众纷纷签名承诺。2000年,与博山区人
民广播电台联办《交通与生活》节目,组织开展交通事故报警服务宣传日、创建"
平安大道"、 实施"畅通工程"启动宣传日、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周、教育日活
动。举办"柳杭杯"《道路呼唤平安与畅通》摄影大赛摄影作品展评活动。征集摄
影作品400余幅, 深入厂矿、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巡回展览。与区教委、区
体委联合举行第七届"交通安全杯"长跑比赛,与区农行联合举办第四届"农行杯"
交通安全登山比赛。在博山公园举办交通安全游园活动,利用丰富多彩的活动宣
传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是年,交警大队有404篇稿件被市级以上新闻单位采用。
2002年,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交通安全活动。春节期间,与区委宣传部等
部门联合举办"交警之春"文艺晚会。举行了第九届"交通安全杯"健身长跑比赛。
举办第二届"人保杯"交通安全知识电视挑战赛。坚持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在东
海幼儿园建立全市首家幼儿交通安全教育基地。举办"压事故、保安全、迎国庆"
交通安全书画展活动。全年编播《交通与生活》26期,被市级以上新闻单位采用
交通安全宣传稿件41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