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党员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博山区第四次代表大会 1984年6月28日~7月1日在区政府礼堂召
开, 出席会议代表350人。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肖永蕃代表中共博山区第三届
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
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博山区第四届委员会和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
委员会, 选出区委委员31人,候补委员4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人。
中国共产党博山区第五次代表大会 1987年8月10日~12日,在区政府礼堂召
开, 出席会议代表350人。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邹大民代表中共博山区第四届
委员会所作的题为《团结实干、改革创新、把全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
了中国共产党博山区第五届委员会和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区委委员
31人, 候补委员4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人。在中共博山区五届一次全委
会上,选举邹大民、韩其诰、李祖晨、张玉武、王钦佩、焦仁方、高京乾、房宽
惠、张继红(女)为区委常委,邹大民为区委书记,韩其诰、李祖晨、张玉武为
区委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博山区第六次代表大会 1990年5月20日~23日,在区政府礼堂召
开, 出席会议代表377人。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邹大民代表中共博山区第五届
委员会所作的题为《同心同德,艰苦创业,为建设文明、开放、富庶、发达的博
山而奋斗》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会
议选举产生了中共博山区第六届委员会和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区委
委员30人, 候补委员4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人。在中共博山区六届一次
全委会上,选举邹大民、张玉武、贺连春、高京乾、焦仁方、杨建军、孙金栋、
岳公伟、王世庆、张继红(女)为区委常委,邹大民为区委书记、张玉武、贺连
春、高京乾为区委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博山区第七次代表大会 1995年3月24日~27日,在区政府礼堂召
开, 出席会议的代表390人。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贺连春代表中共博山区第六
届委员会所作的题为《解放思想,同心同德,励精图治,为加快我区改革开放和
现代化建设步伐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
员会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博山区第七届委员会和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
委员会, 选出区委委员31人,候补委员4人。在中共博山区七届一次全委会上,
选举贺连春、王书坚、刘少村、王世庆、孙金栋、杨建军、岳公伟、闫西国、张
洪亮、宋元爱(女)、崔振德为区委常委,贺连春为区委书记,王书坚、刘少村、
王世庆、孙金栋为区委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博山区第八次代表大会 1998年4月27日~29日,在区政府礼堂召
开, 出席会议的代表316人。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高峰岭代表中共博山区第七届
委员会所作的题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充满生机活力的博山全面推向
二十一世纪》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博山区第八届委员会和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
区委委员25人, 候补委员5人。在中共博山区八届一次全委会上,选举高峰岭、
马平昌、闫西国、张洪亮、崔振德、张洪兴、宋元爱(女)、张绪洋、许子森、
孙永绥、李继唐、孙启玉为区委常委,高峰岭为区委书记,马平昌、闫西国、孙
启玉、张洪亮、崔振德为区委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博山区第九次代表大会 2003年1月23日~25日,在区政府礼堂召
开, 出席会议代表347人。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闫西国代表中共博山区第八届委
员会所作题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
了中国共产党博山区第九届委员会和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区委委员
25人, 候补委员5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人。在中共博山区九届一次全委
会上,选举闫西国、李树民、崔振德、刘荣喜、翟乃翠、李继唐、徐磊、曹继明、
陈德诚、韩克新、刘书宝为区委常委,闫西国为区委书记,李树民、崔振德、刘
荣喜、翟乃翠为区委副书记。
中共博山区委四至八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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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 次 │ 委 员 │ 候 补 委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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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 │肖永蕃、韩其诰、岳经一、尹连朴、梁岱诚、王永恒、王│ 崔景柱、陈魁聚、董兆庆、 ┃
┃ │风舜、王钦佩、张继红、石绍庆、朱玉俊、张环仪、房金│黄希俭 ┃
┃ │宽、柴启连、廖 旭、丁耀昌、王德新、刘光先、刘持 │ ┃
┃ │芳、刘绍厚、张树盛、李治森、谢同章、蔡敦超、吕宜 │ ┃
┃ │全、孙启林、赵德珍(女)、徐 超、王兹水、张聿贵、│ ┃
┃ │苏启梅(女) │ ┃
┠──────┼─────────────────────────┼────────────────┨
┃ 第五届 │丁耀昌、王兹水、王钦佩、石绍庆、田超云、曲伯华、朱│张洪升、吴立胜、崔景柱、 ┃
┃ │玉俊、吕宜全、刘持芳、邹大民、张玉武、张环仪、张聿│董兆庆 ┃
┃ │贵、张继红(女)李治森、李祖晨、岳公伟、罗兴奎、房│ ┃
┃ │金宽、房宽惠、赵德珍(女)徐 超、高永利、高京乾、│ ┃
┃ │柴启连、殷保金、焦仁方、程钦远、谢同章、韩其诰、蔡│ ┃
┃ │敦超、岳华东、杨建军、贺连春、赵光胜 │ ┃
┠──────┼─────────────────────────┼────────────────┨
┃ 第六届 │丁耀昌、王立万、王永恒、王贵珍、刘革吾、刘持芳、刘│范存义、曹在顺、魏东弟、 ┃
┃ │持靖、刘博来、孙丰佩、孙金栋、李治森、邹大民、张玉│翟阳厚 ┃
┃ │武、张聿贵、张环仪、张继红(女)、岳公伟、孟宪亭、│ ┃
┃ │周允福、杨建军、贺连春、赵德珍(女)、高京乾、徐 │ ┃
┃ │超、闫西国、董兆庆、韩森师、焦仁方、程钦远、蔡敦 │ ┃
┃ │超、张环仪、刘少村、岑安邦、田锡富、王书坚、邹鲁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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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 │贺连春、王书坚、刘少村、王世庆、孙金栋、张广宽、李│迟培光、黄汝丰、许子森、 ┃
┃ │祖晨、杨建军、岳公伟、闫西国、张洪亮、宋元爱 │李秀兰(女) ┃
┃ │(女)、崔振德、王兹水、杨爱群、肖金星、曹在顺、贺│ ┃
┃ │鸿雁、孟宪亭、王家峰、刘博来、马基新、翟乃翠 │ ┃
┃ │(女)、张文荣、孙昆峰、李治庆、魏东弟、丁耀昌、燕│ ┃
┃ │鸿杰、刘持太、孙启玉、张绪洋、高峰岭、马平昌、张洪│ ┃
┃ │兴、许子森、孙永绥、李继唐、邹鲁阳 │ ┃
┠──────┼─────────────────────────┼────────────────┨
┃ 第八届 │丁耀昌、马平昌、马基新、邓迎春(女)、许子森、孙永│许身英(女)、孙迎水、 ┃
┃ │绥、孙启玉、孙即凯、孙金栋、孙昆华、李玉森、李祖 │张永晨、贾生树、薛玉国 ┃
┃ │晨、李继唐、宋元爱(女)、张洪兴、张洪亮、张绪洋、│ ┃
┃ │岳公伟、高峰岭、曹在顺、崔振德、鹿子林、闫西国、韩│ ┃
┃ │克忠、翟乃翠(女)、崔洪刚、曹继明、刘丙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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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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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产生时间 │ 委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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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6月中共博山区 │岳经一、张树盛、贺鸿雁、孙即文、徐依忠、王玉杰、曲伯华、吕宜全、杜精忠、张家┃
┃第四次代表大会 │政、聂观鸾 ┃
┠──────────┼──────────────────────────────────────┨
┃1987年11月中共博山区│吕宜全、贺鸿雁、刘同泉、孙即文、徐依忠、聂观鸾、戴长法、王玉杰、孙其录、李成┃
┃第五次代表大会 │新、赵清淮 ┃
┠──────────┼──────────────────────────────────────┨
┃1990年5月中共博山区 │岳公伟、贺鸿雁、刘同泉、聂观鸾、赵冠华、孙即文、王永祥、马基新、刘传章、孙其┃
┃第六次代表大会 │录、李成新 ┃
┠──────────┼──────────────────────────────────────┨
┃1995年3月中共博山区 │丁云安、王以民、王文秀、刘同泉、刘祥进、孙即文、孙兆进、李昌宏、范存义、岳公┃
┃第七次代表大会 │伟、岳继香、周祖宏、韩森师 ┃
┠──────────┼──────────────────────────────────────┨
┃1998年4月中共博山区 │宋元爱、冯乃国、盖 新、李昌宏、丁万隆、王博源、刘祥进、毕德厚、苏文明、李吉┃
┃第八次代表大会 │军、段民太、常跃之、逯维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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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区委工作机构
1986年,区委下设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
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区委企业政治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员会、区直机关党委、区
委老干部局等工作机构。 1988年,撤销区委企业政治工作部,1990年6月,区信
访局更名为中共博山区委、 博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隶属区委口。1992年成立"
博山区保密局", 与区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受区委、区政府双重管理机
构,挂靠区委办公室,为正局级行政单位。1993年对台办改为中共博山区委台湾
工作办公室, 列区委口,正局级机构。1993年4月,区司法局与区委政法委员会
合署办公,区史志局、区档案局归属区委办公室领导,区老干部局归属区委组织
部领导。1993年1月成立博山报社为正科级事业单位。1993年4月,区纪委、监察
局合署办公。 1997年3月单设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为正局级行政单位。
2002年6月, 区直机关机构改革,区委设工作机构7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区委
派出机构4个, 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局合署),区委办公室、组织部、
宣传部(内设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与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管理机构
有区信访局、区委老干部局;区委派出机构:即区委经济贸易工作委员会,中共
博山经济开发区委员会,中共城东街道办事处委员会,中共城西街道办事处委员
会。
1986年,中共博山区委下设石门乡、岭西乡、下庄乡、石马乡、崮山乡、郭
庄乡、北博山乡、池上乡、李家乡、夏家庄镇、白塔镇、蕉庄镇、域城镇、乐疃
镇、山头镇、福山镇、八陡镇、岳庄镇、源泉镇、南博山镇20个乡镇党委,城里
街道办事处、 大街街道办事处、西冶街街道办事处、税务街街道办事处4个街道
办事处党委,1个区直机关党委。2002年,中共博山区委辖62个党委、114个党总
支,1165个党支部。
中共博山区委四至八届书记、副书记、常委任期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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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 次 │ 职 务 │ 姓 名 │ 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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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 │ 书记 │ 肖永蕃 │ 1980.3~1987.1 ┃
┃ ├────┼───────┼─────────────────┨
┃ │ 副 │ 韩其诰 │ 1984.2~1987.8 ┃
┃ │ 书 ├───────┼─────────────────┨
┃ │ 记 │ 尹连朴 │ 1984.3~1987.2 ┃
┠─────┼────┼───────┼─────────────────┨
┃ │ │ 邹大民 │ 1987.1~1987.8 ┃
┠─────┼────┼───────┼─────────────────┨
┃ │ │ 岳经一 │ 1984.6~1987.7 ┃
┠─────┼────┼───────┼─────────────────┨
┃ 第 │ 书记 │ 邹大民 │ 1987.8~1990.5 ┃
┃ ├────┼───────┼─────────────────┨
┃ │ 副 │ 韩其诰 │ 1987.8~1990.2 ┃
┃ │ ├───────┼─────────────────┨
┃ │ 书 │ 李祖晨 │ 1987.8~1989.11 ┃
┃ 五 │ │ │ ┃
┃ │ 记 │ │ ┃
┃ │ │ │ ┃
┃ │ │ │ ┃
┃ │ │ │ ┃
┃ 届 │ │ │ ┃
┠─────┼────┼───────┼─────────────────┨
┃ │ │ 张玉武 │ 1987.8~1990.5 ┃
┠─────┼────┼───────┼─────────────────┨
┃ │ │ 贺连春 │ 1989.11~1990.5 ┃
┠─────┼────┼───────┼─────────────────┨
┃ │ │ 高京乾 │ 1989.11~1990.5 ┃
┠─────┼────┼───────┼─────────────────┨
┃ │ │ 赵光胜 │ 1987.4~1988.6(挂职) ┃
┠─────┼────┼───────┼─────────────────┨
┃ │ 常 │ 邹大民 │ 1987.8~1990.5 ┃
┃ │ ├───────┼─────────────────┨
┃ │ │ 韩其诰 │ 1987.8~1990.2 ┃
┃ │ │ │ ┃
┃ │ │ │ ┃
┃ │ 委 │ │ ┃
┠─────┼────┼───────┼─────────────────┨
┃ │ │ 李祖晨 │ 1987.8~1989.11 ┃
┠─────┼────┼───────┼─────────────────┨
┃ │ │ 张玉武 │ 1987.8~1990.5 ┃
┠─────┼────┼───────┼─────────────────┨
┃ │ │ 房宽惠 │ 1987.8~1988.7 ┃
┠─────┼────┼───────┼─────────────────┨
┃ │ │ 焦仁方 │ 1987.8~1990.5 ┃
┠─────┼────┼───────┼─────────────────┨
┃ │ │ 王钦佩 │ 1987.8~1988.3 ┃
┠─────┼────┼───────┼─────────────────┨
┃ │ │ 高京乾 │ 1987.8~1990.5 ┃
┠─────┼────┼───────┼─────────────────┨
┃ │ │ 张继红(女) │ 1987.8~1990.5 ┃
┠─────┼────┼───────┼─────────────────┨
┃ │ │ 杨建军 │ 1988.12~1990.5 ┃
┠─────┼────┼───────┼─────────────────┨
┃ │ │ 岳华东 │ 1988.12~1990.5 ┃
┠─────┼────┼───────┼─────────────────┨
┃ │ │ 贺连春 │ 1989.11~1990.5 ┃
┠─────┼────┼───────┼─────────────────┨
┃ │ │ 赵光胜 │ 1988.4~1988.6(挂职) ┃
┠─────┼────┼───────┼─────────────────┨
┃ 第 │ 书记 │ 邹大民 │ 1990.5~1993.1 ┃
┃ │ ├───────┼─────────────────┨
┃ │ │ 贺连春 │ 1993.1~1995.3 ┃
┃ │ │ │ ┃
┃ │ │ │ ┃
┃ 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届 │ │ │ ┃
┠─────┼────┼───────┼─────────────────┨
┃ │ 副 │ 贺连春 │ 1990.5~1993.1 ┃
┃ │ ├───────┼─────────────────┨
┃ │ 书 │ 张玉武 │ 1990.5~1992.11 ┃
┃ │ │ │ ┃
┃ │ 记 │ │ ┃
┠─────┼────┼───────┼─────────────────┨
┃ │ │ 高京乾 │ 1990.5~1991.12 ┃
┠─────┼────┼───────┼─────────────────┨
┃ │ │ 王书坚 │ 1992.12~1995.3 ┃
┠─────┼────┼───────┼─────────────────┨
┃ │ │ 刘少村 │ 1991.12~1995.3 ┃
┠─────┼────┼───────┼─────────────────┨
┃ │ │ 田锡富 │ 1992.11~1995.2 ┃
┠─────┼────┼───────┼─────────────────┨
┃ │ │ 焦仁方 │ 1993.1~1995.2 ┃
┠─────┼────┼───────┼─────────────────┨
┃ │ │ 王世庆 │ 1995.2~1995.3 ┃
┠─────┼────┼───────┼─────────────────┨
┃ │ │ 孙金栋 │ 1995.2~1995.3 ┃
┠─────┼────┼───────┼─────────────────┨
┃ │ │ 岑安邦 │ 1992.10~1993.11(挂职) ┃
┠─────┼────┼───────┼─────────────────┨
┃ │ │ 邹鲁阳 │ 1994.9~1995.3(挂职) ┃
┠─────┼────┼───────┼─────────────────┨
┃ │ 常 │ 邹大民 │ 1990.5~1993.1 ┃
┃ │ ├───────┼─────────────────┨
┃ │ │ 张玉武 │ 1990.5~1992.11 ┃
┃ │ │ │ ┃
┃ │ 委 │ │ ┃
┠─────┼────┼───────┼─────────────────┨
┃ │ │ 贺连春 │ 1990.5~1995.3 ┃
┠─────┼────┼───────┼─────────────────┨
┃ │ │ 高京乾 │ 1990.5~1991.12 ┃
┠─────┼────┼───────┼─────────────────┨
┃ │ │ 焦仁方 │ 1990.5~1995.2 ┃
┠─────┼────┼───────┼─────────────────┨
┃ │ │ 张继红 │ 1990.5~1992.8 ┃
┠─────┼────┼───────┼─────────────────┨
┃ │ │ 杨建军 │ 1990.5~1995.3 ┃
┠─────┼────┼───────┼─────────────────┨
┃ │ │ 岳公伟 │ 1990.5~1995.3 ┃
┠─────┼────┼───────┼─────────────────┨
┃ │ │ 王世庆 │ 1990.5~1995.3 ┃
┠─────┼────┼───────┼─────────────────┨
┃ │ │ 孙金栋 │ 1990.5~1995.3 ┃
┠─────┼────┼───────┼─────────────────┨
┃ │ │ 张环仪 │ 1991.5~1995.3 ┃
┠─────┼────┼───────┼─────────────────┨
┃ │ │ 刘少村 │ 1991.12~1995.3 ┃
┠─────┼────┼───────┼─────────────────┨
┃ │ │ 闫西国 │ 1991.12~1995.3 ┃
┠─────┼────┼───────┼─────────────────┨
┃ │ │ 田锡富 │ 1991.11~1995.2 ┃
┠─────┼────┼───────┼─────────────────┨
┃ │ │ 王书坚 │ 1991.12~1995.3 ┃
┠─────┼────┼───────┼─────────────────┨
┃ │ │ 岑安邦 │ 1992.10~1993.11(挂职) ┃
┠─────┼────┼───────┼─────────────────┨
┃ │ │ 邹鲁阳 │ 1994.9~1995.3(挂职) ┃
┠─────┼────┼───────┼─────────────────┨
┃ 第 │ 书记 │ 贺连春 │ 1995.3~1996.10 ┃
┃ │ ├───────┼─────────────────┨
┃ │ │ 高峰岭 │ 1996.10~1998.4 ┃
┃ │ │ │ ┃
┃ │ │ │ ┃
┃ 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届 │ │ │ ┃
┠─────┼────┼───────┼─────────────────┨
┃ │ 副 │ 王书坚 │ 1995.3~1995.4 ┃
┃ │ ├───────┼─────────────────┨
┃ │ 书 │ 刘少村 │ 1995.3~1997.12 ┃
┃ │ │ │ ┃
┃ │ 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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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王世庆 │ 1995.3~1997.12 ┃
┠─────┼────┼───────┼─────────────────┨
┃ │ │ 孙金栋 │ 1995.3~1998.1 ┃
┠─────┼────┼───────┼─────────────────┨
┃ │ │ 马平昌 │ 1997.12~1998.4 ┃
┠─────┼────┼───────┼─────────────────┨
┃ │ │ 闫西国 │ 1996.10~1998.4 ┃
┠─────┼────┼───────┼─────────────────┨
┃ │ │ 孙启玉 │ 1997.6~1998.4 ┃
┠─────┼────┼───────┼─────────────────┨
┃ │ │ 张洪亮 │ 1997.12~1998.4 ┃
┠─────┼────┼───────┼─────────────────┨
┃ │ │ 崔振德 │ 1997.12~1998.4 ┃
┠─────┼────┼───────┼─────────────────┨
┃ │ │ 邹鲁阳 │ 1995.3~1995.9(挂职) ┃
┠─────┼────┼───────┼─────────────────┨
┃ │ 常 │ 贺连春 │ 1995.3~1996.10 ┃
┃ │ ├───────┼─────────────────┨
┃ │ │ 王书坚 │ 1995.3~1995.7 ┃
┃ │ │ │ ┃
┃ │ 委 │ │ ┃
┠─────┼────┼───────┼─────────────────┨
┃ │ │ 刘少村 │ 1995.3~1997.12 ┃
┠─────┼────┼───────┼─────────────────┨
┃ │ │ 王世庆 │ 1995.3~1997.12 ┃
┠─────┼────┼───────┼─────────────────┨
┃ │ │ 孙金栋 │ 1995.3~1998.1 ┃
┠─────┼────┼───────┼─────────────────┨
┃ │ │ 杨建军 │ 1995.3~1996.4 ┃
┠─────┼────┼───────┼─────────────────┨
┃ │ │ 岳公伟 │ 1995.3~1996.5 ┃
┠─────┼────┼───────┼─────────────────┨
┃ │ │ 闫西国 │ 1995.3~1998.4 ┃
┠─────┼────┼───────┼─────────────────┨
┃ │ │ 孙启玉 │ 1997.6~1998.4 ┃
┠─────┼────┼───────┼─────────────────┨
┃ │ │ 张洪亮 │ 1995.3~1998.4 ┃
┠─────┼────┼───────┼─────────────────┨
┃ │ │宋元爱(女) │ 1995.3~1998.4 ┃
┠─────┼────┼───────┼─────────────────┨
┃ │ │ 崔振德 │ 1995.3~1998.4 ┃
┠─────┼────┼───────┼─────────────────┨
┃ │ │ 张绪洋 │ 1996.5~1997.5 ┃
┠─────┼────┼───────┼─────────────────┨
┃ │ │ 刘持太 │ 1996.6~1998.1 ┃
┠─────┼────┼───────┼─────────────────┨
┃ │ │ 高峰岭 │ 1996.10~1998.4 ┃
┠─────┼────┼───────┼─────────────────┨
┃ │ │ 孙启玉 │ 1997.6~1998.4 ┃
┠─────┼────┼───────┼─────────────────┨
┃ │ │ 马平昌 │ 1997.12~1998.4 ┃
┠─────┼────┼───────┼─────────────────┨
┃ │ │ 张洪兴 │ 1997.12~1998.4 ┃
┠─────┼────┼───────┼─────────────────┨
┃ │ │ 许子森 │ 1997.12~1998.4 ┃
┠─────┼────┼───────┼─────────────────┨
┃ │ │ 孙永绥 │ 1997.12~1998.4 ┃
┠─────┼────┼───────┼─────────────────┨
┃ │ │ 李继唐 │ 1997.12~1998.4 ┃
┠─────┼────┼───────┼─────────────────┨
┃ │ │ 邹鲁阳 │ 1995.3~1995.9(挂职) ┃
┠─────┼────┼───────┼─────────────────┨
┃ 第 │ 书记 │ 高峰岭 │ 1998.4~1999.2 ┃
┃ │ ├───────┼─────────────────┨
┃ │ │ 崔洪刚 │ 1999.2~2001.1 ┃
┃ │ │ │ ┃
┃ │ │ │ ┃
┃ 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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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闫西国 │ 2001.1~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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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副 │ 马平昌 │ 1998.4~1999.2 ┃
┃ │ ├───────┼─────────────────┨
┃ │ 书 │ 闫西国 │ 1998.4~2001.1 ┃
┃ │ │ │ ┃
┃ │ 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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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鹿林 │ 2001.1~20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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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孙启玉 │ 1998.5~20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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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张洪亮 │ 1998.4~20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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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崔振德 │ 1998.4~20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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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高晓峰 │ 1998.5~20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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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 │ 高峰岭 │ 1998.4~1999.2 ┃
┃ │ ├───────┼─────────────────┨
┃ │ │ 马平昌 │ 1998.4~1999.2 ┃
┃ │ │ │ ┃
┃ │ 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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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闫西国 │ 1998.4~2002.12 ┃
┠─────┼────┼───────┼─────────────────┨
┃ │ │ 张洪亮 │ 1998.4~20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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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崔振德 │ 1998.4~2002.12 ┃
┠─────┼────┼───────┼─────────────────┨
┃ │ │ 张洪兴 │ 1998.4~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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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宋元爱(女)│ 1998.4~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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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张绪洋 │ 1998.4~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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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许子森 │ 1998.4~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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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孙永绥 │ 1998.4~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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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李继唐 │ 1998.4~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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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孙启玉 │ 1998.5~2002.12 ┃
┠─────┼────┼───────┼─────────────────┨
┃ │ │ 高晓峰 │ 1998.5~2002.2 ┃
┠─────┼────┼───────┼─────────────────┨
┃ │ │ 崔洪刚 │ 1999.2~2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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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曹继明 │ 1999.3~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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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刘丙伦 │ 2001.1~20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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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2002年区委办公室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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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性别 │ 职 务 │ 任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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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钦佩 │ 男 │ 主 任 │ 1986.3~198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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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华东 │ 男 │ 主 任 │ 1987.12~1990.5 ┃
┃ │ ├──────────┼──────────────┨
┃ │ │ 副主任 │ 1987.11~1987.12 ┃
┠──────┼──────┼──────────┼──────────────┨
┃ 王世庆 │ 男 │ 主 任 │ 1990.5~1995.4 ┃
┃ │ ├──────────┼──────────────┨
┃ │ │ 副主任 │ 1987.11~1990.5 ┃
┠──────┼──────┼──────────┼──────────────┨
┃ 崔振德 │ 男 │ 主 任 │ 1995.3~1997.12 ┃
┠──────┼──────┼──────────┼──────────────┨
┃ 周玉贤 │ 男 │ 副主任 │ 1986.12~1987.12 ┃
┠──────┼──────┼──────────┼──────────────┨
┃ 王树林 │ 男 │ 副主任 │ 1988.7~1989.12 ┃
┠──────┼──────┼──────────┼──────────────┨
┃ 魏东孔 │ 男 │ 副主任 │ 1990.4~1993.5 ┃
┠──────┼──────┼──────────┼──────────────┨
┃ 王世尧 │ 男 │ 副主任 │ 1990.4~1993.6 ┃
┠──────┼──────┼──────────┼──────────────┨
┃ 李 峰 │ 男 │ 副主任 │ 1991.5~1994.7 ┃
┠──────┼──────┼──────────┼──────────────┨
┃ 张承友 │ 男 │ 副主任 │ 1992.5~1992.8 ┃
┠──────┼──────┼──────────┼──────────────┨
┃ 韩昆山 │ 男 │ 副主任 │ 1992.12~1993.9 ┃
┠──────┼──────┼──────────┼──────────────┨
┃ 段民太 │ 男 │ 副主任 │ 1993.6~1995.1 ┃
┠──────┼──────┼──────────┼──────────────┨
┃ 吴理川 │ 男 │ 副主任 │ 1993.12~1998.4 ┃
┠──────┼──────┼──────────┼──────────────┨
┃ 李 荣 │ 男 │ 副主任 │ 1993.12~1995.11 ┃
┠──────┼──────┼──────────┼──────────────┨
┃ 聂树功 │ 男 │ 副主任 │ 1995.1~1997.3 ┃
┠──────┼──────┼──────────┼──────────────┨
┃ 焦玉星 │ 男 │ 副主任 │ 1997.3~2001.12 ┃
┠──────┼──────┼──────────┼──────────────┨
┃ 赵 琦 │ 男 │ 副主任 │ 1997.4~2002.12 ┃
┠──────┼──────┼──────────┼──────────────┨
┃ 李成立 │ 男 │ 副主任 │ 1996.3~1998.11 ┃
┠──────┼──────┼──────────┼──────────────┨
┃ 张 琦 │ 男 │ 副主任 │ 2000.6~2002.12 ┃
┠──────┼──────┼──────────┼──────────────┨
┃ 岳文彩 │ 男 │ 副主任 │ 2001.12~2002.12 ┃
┠──────┼──────┼──────────┼──────────────┨
┃ 苏文明 │ 男 │ 副主任 │ 1999.6~2000.6 ┃
┠──────┼──────┼──────────┼──────────────┨
┃ 张 平 │ 男 │ 副主任 │ 2000.6~20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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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会议与决策
1988年1月, 博山区各基层党委实行党务工作目标责任制:合理调整和设置
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基层组织班子建设,完成村级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在干部
使用上体现注重实绩,鼓励竞争,民主监督,公开监督的原则,实行群众评议党
员,党员群众评议干部的制度;加强基层党校建设,落实教育计划和措施,搞好
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 大力开展电化教育;实行党员"定岗位、定职责、定
措施、 定奖惩"的"四定"活动制度;按照"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的指
导方针,联系实际,制定规划,确定各单位的党员发展重点。
1989年3月4日,在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26周年前夕,博山区委、
区政府召开全区发扬"三种精神"动员大会。会议动员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大力发扬为人民利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焦裕禄精神,助人为乐、全心全意为
人民服务的雷锋精神,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精神,掀起廉洁勤政、学习雷
锋、助人为乐和全社会崇尚"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活动的高潮,形成真诚谦让、
友爱互助、 勤奋奉献的良好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区委制定《关于开展发扬"三
种精神"活动的意见》 和《关于提倡和发扬"三种精神"的宣传教育提纲》,将开
展发扬"三种精神"活动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长久的系统工程。整个活动自始至终
与形势教育、廉政建设、满意在博山、社会治理等经常性社会活动紧密结合,并
建立"见义勇为"奖和评选"月度好事"制度。年内,全区大力宣传和深入开展发扬"
三种精神"活动, 共举行焦裕禄事迹报告会23场,雷锋事迹报告会92场;多次组
织各单位、学校青少年进行各种有益的为民服务活动。
1989年3月13日, 区委作出《关于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任职锻炼的决定》,
决定在以后的5年内,有计划地选派45岁以下未到基层工作过的干部到基层锻炼。
20日,区委发出《关于公开选聘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部分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
对选聘对象和条件、 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作具体规定;选聘于5月份结束,经过
撰写论文、组织答辩、评委评审、政治考察、领导批准等环节,61人走上副科级
以上领导岗位。
1990年3月23日, 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组织千人百村万户走访调查活动
的意见》 ,开展"千人百村万户"走访调查活动;上半年组织529名干部,下半年
组织477名干部, 深入基层访问调查,同时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回答和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共走访588个单位、8160户群众,收集整理群众意
见222条,撰写调查报告216篇,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11月22日、23日,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召开。区委、区政府作出《关于加强农
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搞好双向承包的意见》,区委作出《关于加强村级组织配套
建设的意见》。根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全区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全面展开,
组织培训了由10556人组成的宣讲团(组) ,深入村户进行教育宣讲,全区受教育
人数达229951人,占应受教育人数的89%。1991年8月,博山区农村社会主义思想
教育活动顺利通过省委验收组的验收。
12月13日,博山区委、区政府作出《关于促进区属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
其主要内容是:发挥地区优势,抓好产业、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强化企业
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贯彻"三靠三让"方针,广泛开展横向经济联合;强化供销,
搞活经营; 建立区属工业企业发展基金;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抓好企 业领导班子
建设; 各行各业、 各级领导要大力支持区属工业企业的发展。 26日,区委制定
《关于深人贯彻以科技进步为先导的工业发展方针的意见》,提出以科技进步为
先导,以三高(技术高起点,管理高水平,生产高效益) 、三靠(背靠大专院校、
科研单位,背靠大厂矿企业,背靠金融财团) ,三让(让权、让利、让名)为主要
内容的工业发展方针。指出: 必须紧紧把握依靠科技、调整结构、加快开放、强
化管理四个重点;建立贯彻落实工业发展方针的必要支撑保障体系。
1991年3月5目,区委、区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改革,推动经
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决定》。其主要内容是:实行政企职责分开,完善企
业经营机制;继续深化企业"三制"(厂长负责制、承包经营负责制、企业内部分
配制度) 配套改革;合理进行利润分配;继续坚持"三靠三让"方针,大力推进企
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进步;实行企业类型浮动和分档浮动,鼓励企业发展;加强
企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自1991年3月份开始,区委为解决贫困村村干部后继乏人的状况,组织实施"
1000人才工程", 即年内选拔、培养1000名村级后备干部,充实村级领导班子。
本着"严格条件、 宁缺勿滥"的标准,选拔916名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对象,经乡镇
党委、街道工委严格考试、考察,筛选出738人,由区委组织部备案,正式定为"
1000人才工程"学员。经过2个月的马列主义理论学习和3个月至5个月的业务知识
培训后,分配到村或乡镇企业参与管理工作。年内,有81人进入村级领导班子,
其中4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2人担任代理村主任。
1993年2月1日,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在农村推广"两田制",进一步稳定
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见》,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把农民
承包的耕地分为口粮田和责任田。 从2月份开始,实现农村劳动力资源与自然资
源的合理配置,区委、区政府提出农村工作要着力走好山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这步棋,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近郊镇、村集中,向铁路、公
路沿线村庄集中,向乡镇驻地和大村集中,向二、三产业转移,并将这步棋作为
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措施。 至12月底,多形式、多渠道转移3.6万人,为加
快农村经济发展,推动二、三产业发展创造了条件。
11月30日,博山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县、乡机构改革会议精神,
制定《关于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对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机
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理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归属关系、职能划分、
政策规定及措施作了具体规定。规定乡镇行政机构实行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委员
会制, 党政设6个办事机构;强乡镇定行政编制38人,一类乡镇定编33人,二类
乡镇定编29人。 12月2日,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博山区区级党政机关机构改
革实施方案》,规定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区委
工作部门5个,编制102人;设区政府工作部门26个,派出机构3个,编制534人;
按党章、宪法及有关规定设置机构7个,人民团体3个,编制79人。全区使用党政
群机关编制的工作部门实有工作人员1271人,定编750人,精简521人,精简幅度
41%。 严肃纪律,确保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该方案制定后,各部门按照方案要
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积极稳妥地实施改革。至12月底,
各部门全部按新的机构体制开始运转。
1994年6月23日, 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积极稳妥做好村庄合并工作的实
施方案》,对实施村庄合并的方法步骤和措施要求作出明确规定,确定1994年全
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总任务是37491人, 其中:跨乡镇村庄合并38个,涉及
乡镇11个,转移人口3193人;本乡镇村庄合并6个,涉及乡镇3个,合并人口1085
人;山区村庄搬迁4个,涉及乡镇1个,转移人口637人。7月18日,池上乡后峪村、
李家乡桃花岭村18户、 67人在全区首批搬到夏家庄镇的后峪村、良庄村。7月,
区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在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接受村党员中开展"联、帮、
促"活动的意见》。
1995年7月25日, 区委制定《关于1995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意见》,
要求继续做好"五步棋,一篇文章",实现自然资源与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加
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1996年6月16日, 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实施"手拉手联带工程"几个重点
问题的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关于思想认识问题;关于实施问题,包括组织
联合、吸纳消化弱村剩余劳动力、帮助弱村制定一条切实有效的发展路子、对具
备整村迁移合并条件的组织实施合并等四个方面;关于劳动力转移的相关问题,
分为人口流向问题、户口问题、城镇户口人员就业问题、弱村人才利用问题、学
生上学问题、优抚问题、人口转移计划的落实问题;关于资产的权属和生产资料
经营管理问题,包括资产的权属问题、生产资料的经营管理问题、住房问题;关
于加强领导问题,包括明确责任、推广典型、狠抓落实。
1996年8月7日,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主
要内容包括:改革的指导思想;改革的主要内容:合理调整医疗机构布局功能,
定编定员,改革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农村医疗卫生管理体制。
1997年7月,博山区委决定按照"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方针,采取公开推荐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
担任机关领导职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区委组织部提出博山区"一推双考"工
作方案,制定《关于公开推荐与考试考核相结合选拔部分领导干部的意见》。
1998年3月23日, 区委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心连心"活动的意见》。其主
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活动方式和任务目标,机关干部挂包帮扶,领导干部蹲
点帮扶,区直部门包村、包企业,选派工作组包村、包企业,强村、强企业联带
后进村,机关干部创办示范服务基地。组织领导: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方
配合,通力协作,督查调度,典型带动,搞好结合,整体推进,严格考核,注重
实效。
5月15日, 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工
作的意见》。指出要高度重视村务公开工作,把村务公开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
务来抓,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公开和政务公开,要求建立村务公开制度、
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检查考核力度。
11月4日, 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抽调区、镇(街道)机关干部集中开展
包村活动的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包村时间、人员组成和主要任
务。 时间为3个月,人员由区直机关和镇(街道)机关干部组成,每村2至3人。
主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着力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着力抓好
农村稳定,着力抓好农村经济发展。加强领导,注意方法,全面落实包村工作任
务。
1999年3月25日,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部署1999年全区农业工作。区委、区政府规定《1999年农业和农村工作要点》,
主要内容包括:坚决落实党在农村工作的基本政策,不断深化农村改革。调整优
化农业内部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大力发展区域特色农业,积极促进农
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建设,大力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积极开
拓农产品市场,加快农业市场化。以建设节水农业区为目标,全面加强农业基础
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强农村基层建
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2000年2月20日, 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其主
要内容包括:立足优势,明确目标,加快把旅游业培育成博山区新的支柱产业;
制定科学发展规划,建立大旅游产业体系;发挥政策优势,加快建立旅游业发展
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对旅游业管理力度;强化宣传促销,大力
开拓旅游市场;增强全局观念,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
2月25日, 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要点》。其主要
内容包括:大力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效益农业;大力发展区域特色农业,
积极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科技兴农,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坚持可持续发展
战略,全面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拓农产品市场,加快农业市场化进程;
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小城镇建设;继续实施"1+1"
增收工程,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思想
教育,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2001年2月17日, 区委制定《关于实施"两带一包",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的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帮扶的主要形式:区大班子
领导"两带一包"蹲点帮扶,区直部门挂包帮扶,工作组驻村帮扶。组织领导:提
高认识,明确责任;督查调度,典型带动;搞好结合,整体推进;严格考核,注
重实效。 19日,区委召开全区实施"两带一包"工作会议,制定《关于实施"两带
一包"工作,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会议决定;自2001年2月19日至
2002年2月19日,从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选派56名包村干部,由大班子领导带1个
区直部门、1个工作组,包1个村,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2001年3月28日,
区委制定《关于认真实施"两带一包",搞好整改提高的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
指导思想。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措施:加快发展的问题;转变工作方式,
为基层搞好服务的问题;提高素质和能力的问题;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问题;
廉政建设问题。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注重效果。
2001年2月17日, 博山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2001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
见》。其主要内容包括: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开
展农业科技年活动,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业生产
条件;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积极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加强
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继续搞好强村带动和
弱村帮扶,促进平衡;强化法制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落实党关于农村工作的基
本政策,积极稳妥地抓好税费改革;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
促进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四节 组织工作
组织机构 1986年, 区委组织部内设:秘书科、组织科、干部科、知识分子
工作科、 下派干部管理办公室。1987年5月,建立区委组织员办公室,由组织部
代区委管理。 1988年9月,组织部内设调整为秘书科、干部科、组织科,干部教
育工作由干部科负责,下派干部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由组织员办公室负责。1991
年3月, 秘书科更名为办公室,干部教育科和知识分子工作科合并为干部教育知
识分子工作科,增设企业干部科。1992年7月,设立信息调研科。1993年1月,建
立党员电话教育中心。1993年机构改革,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干部科、组织科、
干部教育知识分子工作科、企事业干部科、下派干部管理办公室、党员电化教育
中心7个科室。 至2002年,内设办公室、调研科、干部科、组织科、企事业干部
科、 干部综合科、知识分子工作科7个科室,组织部下属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为
副科级事业单位。
1986~2002年博山区委组织部领导人
┏━━━━┯━━━━━━━━━━━━┯━━━━━━━━━━┯━━━━━━━━━━━━━━┓
┃ 姓名 │ 职 务 │ 任 期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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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魁聚 │ 组织部长 │ 1985.6~1987.1 │ ┃
┃ ├────────────┼──────────┤ ┃
┃ │ 区委常委 │ 1986.7~1987.2 │ ┃
┠────┼────────────┼──────────┼──────────────┨
┃ 高京乾 │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 1987.2~1991.5 │ ┃
┠────┼────────────┼──────────┼──────────────┨
┃ 闫西国 │ 组织部长 │ 1991.5~1991.12 │ ┃
┃ ├────────────┼──────────┼──────────────┨
┃ │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 1991.12~1995.3 │ ┃
┠────┼────────────┼──────────┼──────────────┨
┃ 张洪亮 │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 1995.3~1997.12 │ ┃
┠────┼────────────┼──────────┼──────────────┨
┃ 张洪兴 │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 1997.12~2001.1 │ ┃
┠────┼────────────┼──────────┼──────────────┨
┃ 刘丙伦 │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 2001.1~2002.12 │ ┃
┠────┼────────────┼──────────┼──────────────┨
┃ 陈德诚 │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 2002.12~2002.12 │ ┃
┠────┼────────────┼──────────┼──────────────┨
┃ 张洪升 │ 副部长 │ 1976.8~1987.5 │ ┃
┠────┼────────────┼──────────┼──────────────┨
┃ 李成新 │ 副部长 │ 1986.5~1991.3 │1988.4~1991.3兼任组织员办公┃
┃ │ │ │室主任 ┃
┠────┼────────────┼──────────┼──────────────┨
┃ 韩森师 │ 副部长 │ 1987.5~1987.9 │ ┃
┠────┼────────────┼──────────┼──────────────┨
┃ 孙昆峰 │ 副部长 │ 1987.9~1994.1 │1992.8~1994.1兼任组织员办公┃
┃ │ │ │室主任 ┃
┠────┼────────────┼──────────┼──────────────┨
┃ 王同文 │ 副部长 │ 1991.3~1992.12 │ ┃
┠────┼────────────┼──────────┼──────────────┨
┃ 贾生树 │ 副部长 │ 1992.12~1995.4 │ ┃
┠────┼────────────┼──────────┼──────────────┨
┃ 王以民 │ 副部长 │ 1994.1~1997.4 │ ┃
┠────┼────────────┼──────────┼──────────────┨
┃ 郑庆华 │ 副部长 │ 1994.1~1995.4 │ ┃
┃ │ │ 2001.3~2002.12 │ ┃
┠────┼────────────┼──────────┼──────────────┨
┃ 周霞 │ 副部长 │ 1995.4~1998.4 │1996.3兼任组织员办公室主任 ┃
┠────┼────────────┼──────────┼──────────────┨
┃ 冯乃国 │ 区人事局长兼副部长 │ 1995.4~1998.2 │ ┃
┠────┼────────────┼──────────┼──────────────┨
┃ 常跃之 │ 副部长 │ 1997.4~2001.12 │ ┃
┠────┼────────────┼──────────┼──────────────┨
┃ 赵德 │ 副部长 │ 1997.4~20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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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汝震 │ 副部长 │ 1998.2~200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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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理川 │ 副部长 │ 1998.4~2002.12 │2000.11兼任组织员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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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在靖 │ 副部长 │ 2001.3~2002.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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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队伍建设 1986年,全区共有党员13333人。1988年,区委制定《关于保
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意见》,各级党组织成立保障党员民主权
利监督小组,定期对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1989年,区
委制定《区委常委关于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的具体意见》,决定在全区迅速掀起以
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教育工作新高潮。年内举办
党训班105期,培训党员4.4万人次。1990年,区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健全党内生
活的七项制度》。1992年,区委部署开展"共产党员振兴博山发展基金"活动,全
区16764名党员和干部群众共筹集资金951万元。区委组织部制定《进一步加强入
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实行"团组织推优"制度,要
求基层党组织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
的培养教育。1994年,区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的意见》,实
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1996年,区委制定《关于实施农村老党员安居工程的意
见》,通过实施易地安置、就地安置等形式,在全区实施农村老党员安居工程,
对277名山区农村老党员进行妥善安置, 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条件。1996年起,区
委组织部和区林业局制定《关于实施"新党员绿化工程"的意见》,在每年植树节、
党的生日和国庆节期间,各安排一星期时间实施"新党员绿化工程"。到1998年,
有2000多名新党员参加绿化工程建设,栽植各种经济林、观赏林和绿化林木
15000多株。截至2002年底,全区共有党员27026人,其中女党员4035人,占全区
党员总数的14.93%; 预备党员510人, 占1.89%; 35岁以下的党员5645人, 占
20.89%; 60岁以上的党员5175人,占19.15%;建国前入党的1129人,占4.18%;
高中以上学历的13722人,占50.77%(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4926人,占18.23%);
初中以下学历的13304人,占49.23%。全区在岗职工党员10057人,占37.21%(其
中公有制经济单位在岗职工6570人,占24.31%);农牧渔民7644人,占28.28%;
离退休人员4922人,占18.21%;其他党员1995人,占7.38%。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1988年, 博山区各基层党委实行党务工作目标责任制。
区委制定《关于进行民主评议党风工作的意见》 ,评议至7月底结束,全区共95
个单位参加评议。1988至1991年,区委对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行属地化领导,区
属132个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 1765名党员全部移交所在地党组织领导,区委接
收29个市属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 1991年3月, 区委组织实施"1000人才工程"
(即年内选拔、 培养1000名村级后备干部),共选拔676名优秀农村青年,分配
到村、 乡镇企业挂职锻炼。在1992年底的村"两委"换届中,81名后备干部进入"
两委"班子,4人担任党支部书记,2人担任代理村主任。8月,实施"50计划",确
定50个党建和经济发展重点扶持村,整顿党支部班子23个,调整支部书记20人,
培养农村后备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174人, 协助新建和改建党员活动室49个。
1994年底至1997年底,开展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集中整顿工作。1995年,对20
个自身脱贫无望的村,实施整村向近郊村搬迁、与相邻强村合并。对合并后剩余
的40个后进村,在全区实施"手拉手联带工程",挑选40个政治、经济"双强"村和
镇办企业与后进村结成对子, 以强带弱予以帮扶。 1996年,区委、区政府制定
《关于实施"手拉手联带工程"几个重点问题的意见》,区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在"
手拉手联带工程"村开展党员联户活动的意见》 ,推动"手拉手联带工程"向纵深
方向发展。1997年,实行区、镇、街道领导干部扶贫攻坚、驻村蹲点制度,圆满
完成中央提出的3年整顿任务, 被评为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区委对
在整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36个先进单位、 43名先进个人和做出突出贡献的6
个驻地单位予以表彰奖励。1995年,区委组织部制定《关于推行五种运行机制,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关于在全区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创五好
标准,争杯夺旗"竞赛活动的意见》、《关于在全区城市街道居委会中开展"五好
进居"活动的意见》 、《关于在全区工业企业中广泛开展"六好进厂"活动的试行
意见》。1996年5月,区委、区政府命名表彰首批"五好村"54个、"六好企业"8个。
到1997年底, 90%以上的村达到"五好村"的目标。1995年10月,博山区企业党建
工作会议召开。区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企业
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意见》、《关于在全区区属企业中实行民主监督的实
施意见》、《关于加强企业政工队伍建设的意见》。1997年,区委制定《关于进
一步加强区属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改制企业党的建设几个问题的试行
意见》 , 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 1999年3月,区委、区政府制定
《关于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全区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工作会议召开。 5月,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推进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10月,区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强村党组织
建设的意见》。2000年,区委印发《博山区村级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在全区农村党员干部中实施"富民示范工程",要求全区农村干部和党员建立一个
既能作为自己发家致富又能帮助引导群众致富的示范项目,引导农民群众走共同
富裕之路。2000年,全区区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全面展开。2001年
2月, 区委制定《关于实施"两带一包",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从区
直机关、事业单位选派56名包村干部,由大班子领导带1个区直部门、1个工作组,
包1个村, 对全区30个重点村进行集中帮扶。11月,举行全区村改居工作会议暨
柳杭社区居民委员会挂牌仪式,15个村首批进行村改居。区委制定《关于做好镇、
村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2001年,全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
全面展开,增强了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领导班子建设 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任人唯贤、 德
才兼备的原则,将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与作风建设有机结合,制度建设贯穿
始终,达到了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的目的。一是深化干部
人事制度改革,在建立和完善发现、培训、选拔、使用、考核、监督各个环节的
有效机制和科学方法上不断创新。逐步建立健全了干部任免程序、政绩考核制度、
干部竞争机制、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回避制度、新任领导干部录用制度、辞退制
度、民主评议制度、领导干部重大收入申报和家庭生活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回复
函询制度、诫勉制度、干部推荐责任备案制度、年度工作考核末位淘汰制度,不
断改进干部考察和考核方法。二是形成和保持了领导班子合理的年龄结构。三是
改善了领导班子知识和专业结构,选拔的领导干部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同时,注意选拔熟悉经济管理、法律、财政、农业知识的干部,在专业性强的部
门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担任领导职务。在班子成员搭配上,注重成员之间的气
质、性格特点,实现领导班子的优化组合,增强整体功能。四是改善领导班子性
别、 界别结构,合理配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1991年3月,中共博山区委
组织部、博山区妇女联合会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意
见》,在招干、转干、大中专学生的分配中,尽量多吸收女干部,对一些适合女
干部特点的岗位,要优先选用女干部,逐步提高各级女干部的比例。五是坚持按
照核定的领导班子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选好配强正职领导干部,控制减少领导班
子副职职数配备。六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努力改进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
自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及时消除和化解班子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提
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2000年7月,印发了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
重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化、规范
化、民主化。
思想作风建设 1986至2002年,博山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作风建设常抓不懈。
1991年1月,区委制定《关于抓好党风党纪工作责任制的规定》。1992年3月,为
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组织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
作风建设的意见》,力争从提高理论学习质量和民主生活会质量,强化政治纪律
和组织纪律,突出"一把手"作用,认真解决个别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的问题等
四个方面入手,使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上一个新台阶。坚持实行区委常委和党
员副区长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围绕领导班子
和干部队伍建设, 多次出台相关的廉洁勤政工作规定。2000年4月,开展了学习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发扬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作风,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监督和管理。
干部管理 1990年10月, 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的
若干规定》 。随着1993年4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5年《党政领导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颁布,干部管理新体制逐步建立,党政机关实行了国
家公务员制度,事业单位实行了职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系统、规范。1995年8月,博山区在全省率先实行"领导干部向党组织推荐
干部实行责任及备案制度"并制定 《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重大问题向组织报
告的试行规定》 。2002年1月,全区掀起了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
事制度改革纲要》 精神的高潮;2002年7月,中共中央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
任用工作条例》 , 博山区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活动。1996年11月,针对
《关于加强区直机关建设实施"六个三"工程的意见》,大力开展"三讲"活动,突
出抓好"三忠诚"教育活动,努力搞好机关的"三大服务",广泛开展"三争创"活动,
努力实现"三个提高", 努力塑造机关干部良好的"三种形象"。1994年9月,制定
《关于区属企业及领导干部重大问题报告的规定》及《关于区属企业领导干部收
入申报和家庭生活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规定》。1997年2月,组织实施"万名共产
党员双学知识竞赛"活动和全区党员电化教育检查工作;1997年8月开始,在全区
领导干部中开展"实践三忠诚, 争做充满无比干劲的人"征文活动;2000年5月26
日,组织部制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以巩固"三讲"教育成果,提高组
织部门人员的综合素质, 更好地推动各项组织工作的开展。2000年3月,组织部
与区委老干部局、 区人事局联合出台《关于在全区老干部中开展"讲学习、做贡
献、树形象"活动的意见》;2001年2月,区委组织部与区委老干部局、区人事局
联合出台《关于在全区离退休干部中开展争创"三老标兵"活动的意见》。
干部选拔任用 加快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步伐。1990年9月,区委组织部
与统战部联合出台《关于认真做好选拔党外后备干部的通知》 。1991年4月,区
委批转区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9月,
出台《关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定》,对选拔培养后备干部的原则、措施、
方法、步骤都做了系统的规定。11月,下发《关于对农村后备干部进行易地挂职
锻炼的通知》 ,对山区乡镇和近郊乡镇的部分农村后备干部进行为期1个月的易
地挂职锻炼。1998、1999两年从机关、企事业单位挑选优秀年轻干部114 人进行
下派"包村"锻炼。1998年选派区直部门年轻干部27人到企业担任厂长助理、总经
理助理等职务,从区属大型企业中择优选拔了31名年轻干部挂职担任区直部门中
层副职。 2001年9月,举办了全区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对80名后备干部进行了系
统培训。全面推进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1999年,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
部门先后组织进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推广到全区其他单位,竞争上岗成为机
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一种普遍方式。 2000年6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优化领导班子
结构的要求。 8月,转发了市委《关于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暂行
办法》。11月制定下发了《关于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暂行办法》。
1997年7月, 区委采取公开推荐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了10
名副科级领导干部。2000-2002年公开招考了18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党员电话教育
1993年1月成立了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5人。1993
~2002年底,先后筹集资金12万元购置了SONY摄像机,创作党建电视专题片80余
部。乡镇党委电教站达到了"三机一室"(电视机、VCD、放像机和电教室)要求,
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电教站达到了"两机一室"或"一机一室一线",配套率
达100%,有线电视入电教室率达99%。入户率达96.8%。
1993年在区电视台开辟《我为党旗添光彩》栏目,为各级党组织抓好党员教
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的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典型、树立样板,受到了
广大党员的欢迎, 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1994年2月在区电视台开办了《党
建之声》栏目,每半月一期,半年后改为每周一期。主要围绕区委区政府、区委
组织部的有关重点工作开展宣传,重点宣传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党员先进事迹,专
题片《中国的岜山》在中央电视台播出。1995年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被评为省级电
教工作先进单位。1996年9月与中央电视台合作拍摄了《柳杭村和枣园村的故事》。
1997年3月制作了电视专题片《老党员公寓的故事》。1997年4月拍摄《桔梗高产
种植技术》报送省委组织部。1999年制作完成了专题片《山村教师王兆亮》,在
中国教育台播出。2001年制作了电教片《莲花山下幸福村》在市委组织部《党建
了望》栏目中播出。2002年编辑制作的专题片《彩贴女工张富文》和《肉食鸽的
养殖》分别获全市电教片评比专题类第二名,科技类优秀奖。
自区党员电教中心成立以来,每年定制大量"三个代表"专题辅导和先进典型
事迹VCD光盘教材下发到各系统、 各乡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收看,受到广
大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欢迎。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搞好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
实用技术培训,先后摄制了林果、畜禽等方面的专题记录片、科技教育片80多部
报送市党员电教中心。
干部培训工作 实施了"百千万人才培训工程", 与山东轻工学院联合,采取
脱产学习、 专题讲座和挂职锻炼相结合的形式,对100名区、镇、村企业的后备
干部,进行政治理论、企业管理知识和领导科学等多方面的培训,对千名科级干
部进行理论培训,对万名在职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分期分
批安排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
工作能力。有针对性地聘请区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授课,加强区领导、部门领导
与一般干部之间的交流学习。 以区、镇、部门党校为主要阵地,对600多名农村
两委成员和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培训,利用颜山大学、职业中专等
培训学校,对4000余名专业人员进行岗位业务培训和大、中专学历教育。1992年
7月, 博山区委组织部印发《1991年至1995年博山区干部培训规划》。10月,博
山区委制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的通知》 。1995年12月4日,为
认真落实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博山区委组织部决定利用冬季和春季有利时
机,对全区农村基层干部和全体党员集中进行培训,要求基层干部参训人数保证
在98%以上, 党员参训人数95%以上,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1996年12月28日,博
山区委组织部印发《博山区1996~200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1998年12月2002
年, 共举办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3期,村委会主任培训班1期,培训人数620名;
举办青年干部培训班2期, 培训人数2740人。2002年12月~2003年1月,分8期举
办了全区党的十六大精神轮训班,对全区103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政工科长、组
织人事处长进行了轮训。2002年下半年,博山区一名副县级干部和一名企业干部
参加了全市优秀中青年干部赴美国的中长期培训。
下派工作 1989年9月,博山区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第三批下派干部工
作先进单位。 1996年4月,博山区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第九批下派干部工作先进
单位。5月10日,博山区委组织部制定《在全区下派干部中开展"为党增光、为国
出力、为民造福、争做优秀下派干部"活动的实施意见》。9月28日,博山区委组
织部制定下派干部诫勉制度,主要范围是区委组织部管理的区下派干部,期限为
半年。 1998年11月4日,博山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抽调区、镇(街道)机关
干部集中开展包村活动的意见》。2001年2月,区委制定了《关于实施"两带一包"
工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3月28日,区委制定了《关于认真实施"
两带一包",搞好整改提高的意见》。2002年5月15日,博山区委印发《关于继续
做好"两带一包"工作,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全区村委会换
届情况,重新确定了30个重点帮扶村,对进一步做好"两带一包"工作进行了落实。
知识分子工作 1987年, 制定《关于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管理意见》,开展
博山区第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选拔14名区级、2名市级拔尖人才,
建立知识分子联系制度,设立知识分子接待日和工作联系点。1990年制定《拔尖
人才管理暂行规定》 , 组织开展拔尖人才巡回医疗、科技咨询服务等活动。从
1991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能人战略"。区委制定了实施"能人战略"的
规划,明确提出在三、五年内选拔能人1000名,使农村党支部班子的各种能人达
到60%。 1992年底,进一步抓好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建立知识分子人才库,在
全区知识分子中广泛开展"评优、树标、拔尖"活动,建立拔尖人才档案和任期目
标,激发全区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性。1993年,下发《博山区关于调动知识分子
积极性的实施意见》。1994年,结合"振兴博山,举贤荐才"活动,推荐选拔各行
各业各类优秀专业人才300多名, 建立博山区各类优秀专业人才库,修订《拔尖
人才管理工作暂行办法》。1997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分子工作的意见》,
对全区拔尖人才进行重新填表登记, 建立规范的拔尖人才业绩档案。1999年3月
31日, 制定《中共博山区委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科技人员的奖励办法》。围
绕全区"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制定全区知识分子继续教育实施规划。制
定《关于1998年师范类毕业生分配工作的实施意见》 ,将218名应届师范类毕业
生全部安置到位。研究出台《博山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办法》、《关于建立
博山区知识分子工作联系制度的实施意见》。2001年10月15日,下发《关于开展
第六批区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002年3月,制定《中共
博山区委、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开发引进工作的意见》 。 8月,出台
《中共博山区委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水平的若干规定》。
截至2002年底,全区共选拔区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四批67人,市级专业技术拔尖
人才三批12人。全区在2002年底,有市级专业拔尖人才6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
中级职称3人; 区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49人,其中,高级职称22人,中级职称25
人,初级职称2人。
干部监督工作 1995年前, 博山区实行以领导班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
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主要考核内容的考核制度。1996年,对领导
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开始实行全方位目标管理,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
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上评下,下评上,纵横交叉立体评议考核的方
法。按照百分制的考核办法,根据目标的性质和特点,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
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三个方面的目标量化分解,制定相应的考核计分标准,
然后通过指标测算和测评打分,来确定目标的完成情况,得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
干部的定性评价,作为考核单位及干部的基本依据。每年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进行一次年度考核,部门按照区领导工作分工,分口编组,分口考核。推行国家
公务员制度后,年度考核开始实行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副科级以上、
一般干部的分层次考核。在严格考核的同时,利用好考核结果。结合年度考核综
合成绩,综合分析平衡后评出年度工作考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物质和精
神奖励。同时,对领导班子,实行末位惩戒制。对年度工作考核综合得分排名末
三位的镇办和部门领导班子,予以诫勉。对领导干部实行年度工作考核末位淘汰
制。领导干部当年考核结果评为不称职等次的,给予降职;连续两年被定为不称
职等次的,就地免职,并按《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处理。
干部监督管理制度: 1989年8月,区委出台《关于领导干部实行回避制度的
规定(试行) 》,对领导干部回避的内容和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1992年3月,
区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实行离任交接制度的试行意见》,规
定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离任时必须按要求进行交接,确保干部到任有目标,离任有
结果, 交接有手续,便于组织上对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1994年3月,区委下
发《领导干部家庭生活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规定》、《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准接受礼品的规定》、《对区直有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依
法行政进行民主评议的制度》等三项规定,切实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使党员干
部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994年5月,区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同执纪执法
等部门建立联系制度的意见》,定期召开会议,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加强了对
干部的监督检查。 1995年7月,区委出台了《关于在领导干部中实行回复组织函
询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实行诫勉制度的意见
(试行)》及《关于领导干部向党组织推荐干部实行责任及备案制度的意见(试
行)》,进一步加大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力度,完善了干部监督
管理制度体系。 1996年4月,区委下发《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谈话制度(试行)
的意见》,规定了干部谈话的形式、内容,谈话原则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
进行, 逐级负责,使干部管理工作更加有的放矢。2001年6月,区委组织部制定
《关于聘请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的意见》,聘任了17名同志担任监督工作督查员,
对区委选拔任用干部各环节进行监督,有效地提高了我区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援藏工作 1995年, 博山区委副书记、区长王书坚作为全市第一批援藏干部
赴西藏进行为期三年的援藏工作,赴藏前公布为淄博市政府副市长(援藏),担
任日喀则地区行署副专员。2001年,博山区源泉镇党委书记梁永泉作为全市第三
批援藏干部赴藏,担任昂仁县经贸局局长。
选调生管理工作 自1996年开始, 我区开始接受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大学生,
按照"正确定位、妥善安置、重点培养、严格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了选调生的
安置、管理、培养和使用工作,较好地落实了选调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到2002年
为止共接受选调生7批19名,有2名选调生被提拔为县级干部,14名通过公务员考
试被省市直部门录用。
第五节 宣传教育
宣传机构 1986年, 区委宣传部设秘书科、党教理教科、宣传科、"五四三"
办公室。1988年增设新闻科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科。1993年设办公室、新闻科、
党教理教科、 对外宣传办公室、精神文明办公室5个科室。1995年12月,新闻宣
传科分为新闻科和宣传科。1997年定编制为17人,设办公室、新闻科、党教理教
科、宣传科、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5个科室,辖区文明办、区文联。2002年1月成
立《博山周刊》编辑部,隶属于区委宣传部。2002年下设办公室、宣传教育科、
新闻科、理论教育企业宣传科、区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挂扫黄打非办公室牌子)、
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1986年-2002年博山区委宣传部领导人任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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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性 别 │ 职 务 │ 任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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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环仪 │ 男 │ 部长 │ 1986.1-198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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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金栋 │ 男 │ 部长 │ 1989.12-19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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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世庆 │ 男 │ 部长 │ 1995.4-19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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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永绥 │ 男 │ 部长 │ 1997.4-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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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启新 │ 男 │ 副部长 │ 1993.4-19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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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玉水 │ 男 │ 副部长 │ 1995.4-19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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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 云 │ 男 │ 副部长 │ 1985.3-199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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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元爱 │ 女 │ 副部长 │ 1992.5-19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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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汝震 │ 男 │ 副部长 │ 1989.4-19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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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悦欣 │ 男 │ 副部长 │ 1990.8-19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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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金星 │ 男 │ 副部长 │ 1986.12-19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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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福斌 │ 男 │ 副部长 │ 1993.4-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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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 威 │ 男 │ 副部长 │ 1995.4-19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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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景柱 │ 男 │ 副部长 │ 1998.7-20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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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惠洲 │ 男 │ 副部长 │ 1996.3-19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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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昆华 │ 男 │ 副部长 │ 1997.3-19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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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玉明 │ 男 │ 副部长 │ 1997.9-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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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 强 │ 男 │ 副部长 │ 1998.3-2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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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新生 │ 女 │ 副部长 │ 2000.6-2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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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海洋 │ 男 │ 副部长 │ 2001.5-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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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持忠 │ 男 │ 副部长 │ 2002.9-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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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教育 1986年以来, 宣传部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
为指导,利用报告会、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加强理论教育。一是充分发挥区级领
导成员理论中心组的示范带头作用,以邓小平理论和中央十三大、十四大、十五
大、十六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狠抓各级领导干部学习。自1988~2002年全区副科
级以上干部每年集中一次学习轮训,每次不少于15天。利用区委党校举办各类培
训班210余期,培训各类人员15000人次。1986年以来,全区有12所党校被评为省
级先进党校,22所党校被评为市级先进党校,25处党员活动室被评为省级先进党
员活动室。二是大力开展党员教育。三是1990年以来,开展了以奔小康教育,学
习中共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教活动,先后成立宣讲
团、报告团在乡镇企业巡回报告,受教育群众达20余万人次。1998年聘请理论专
家和实践经验丰富的450名人员, 分别任区、镇、村三级党校兼职教师。筹资30
余万元对全区68所党校、 960个党员活动室进行了装修。1999年集中开展了学习
宣传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的活动。2001年开展了贯彻十
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思想政治理论成果竞赛,组织有关单位撰写论文40余篇。四是
利用每年"七一"和焦裕禄逝世纪念日组织,开展了多种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
的学习、演讲、竞赛等活动。
区级领导成员学习与党员教育 1988年, 区里成立了马克思主义研究会,成
为博山区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的龙头组织。区委宣传部聘请省委研究室、省委
党校的教授、专家来博山讲学12次,办辅导班25次。宣传部自行办培训班55期,
编写辅导材料20余万册。1986年,区委总结推广了八陡镇在党内展开的比贡献活
动, 市委组织部在八陡召开的乡镇党委书记现场工作会上, 推广了这一经验。
1987年,全区开展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讨论。1989年,
区委号召全体党员弘扬焦裕禄精神、雷锋精神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精
神。 1993年,全省党建经验交流会在博山召开,区委宣传部被评为"全省中共党
史党的理论学习竞赛活动"先进区。
新闻宣传 1986~2002年,按照"上通渠道、下建网络、骨干带头、形成攻势、
宣传博山、建功立业"的新闻宣传工作思路,坚持"上大报、上大台、上大刊、发
头条、 发联播、发整版"的奋斗目标,取得丰硕成果。被市级以上新闻单位用稿
10万余条(篇),其中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与报纸
摘要》 、《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发的重要稿件约有400余条(篇)。1986
年以来,先后开展了"百强乡镇"宣传,党的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改制、重点工
程、农村劳动力转移、特色农业、生态旅游等宣传战役。先后邀请中央级新闻单
位记者采访团来博山集中采访24次, 先后接待海外媒体记者采访团8次。通过新
闻宣传, 树立孙启玉、朱洪俊、孙建博等一批新的典型人物。1998年,开展了"
抓大放小、发展板块经济"的宣传,对市里下放的20家企业进行了系列宣传报道。
1999年,围绕国庆50周年和澳门回归,集中开展了建国50周年来的成就宣传。并
在电台、电视台开辟了"20年回眸"、"20周年回顾展播专栏",宣传了改革开放20
年来博山区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发生的巨大变化。2000年,在《淄博日报》推出了"
企业解困看博山"系列报道。 "五一"前夕,在山东有线电视台制作播出了《假日
旅游. 博山行》。与中央电视台联合摄制了电视专题片《博山风景这边独好》。
2001年,组织了对公安部表彰的一级英模王勤利的宣传,《人民日报》头版头条
刊发长篇通讯并配发评论,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
社、《经济日报》、《大众日报》等均进行了报道。
文学艺术创作 1991年3月22日召开博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立大会暨博山
区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会, 参加会议代表200余人。大会通过了区文联
章程,选举产生了博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博山区文联受博山区
委和市文联双重领导,是市文联的团体会员单位。
博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博山区文联),先后指导建立了博山区盆景
根雕艺术家协会、区作家协会、区摄影家协会、区音乐家协会、区舞蹈家协会、
区书法家协会、 区工艺美术家协会、区美术家协会等8个文艺家协会,连同1990
年4月先期成立的区京剧协会九大协会共吸收发展会员近千人, 基本覆盖了全区
各艺术门类。
文学创作出现了创作丰富,人才辈出的良好局面,先后出版发行中长篇小说、
诗集、散文集、报告文学集等30余部,其中《冷梅含香》获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长
篇小说联播一等奖;两部长篇小说获市"精品工程奖"。
区书法家协会举办联办书展10余次,20余人次在全国、省、市大型展览中作
品入展并获奖。 区美术家协会举办会员画展10余次,出版会员《画集》3册,参
与送书画下乡10余次, 无偿赠送美术作品100余幅。淄博市青年摄影家协会博山
分会与博山摄影家协会,先后举办摄影展览近20次,展出摄影作品达3000余件。
区音乐家协会多部作品在省市音乐创作中获奖,其中《焦裕禄,亲人盼你回故乡》
获全省音乐创作金奖。舞蹈艺术精品迭出。历届省"小飞天"少儿舞蹈比赛,博山
区均有节目入选并获奖。戏剧曲艺好戏连台,百姓喜爱。京剧《颜文姜》在市区
演出近10场,引起了强烈反响。赏石盆景得天独厚,多次组织会员参加地区及国
家级奇石展览,进一步扩大了博山文石在海内外的传播。工艺美术独树一帜,刻
瓷作品《十大元帅》在北京跨世纪工艺美术大展中荣获金奖并被中国人民革命军
事博物馆收藏。。
1994年,博山区文联在全省六次文代会上作为唯一的区县级文联代表出席会议。
社会宣传工作 1989年, 区委制定《关于开展发扬"三种精神"活动意见》,
号召全区党员干部提倡和发扬焦裕禄精神、雷锋精神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
社会精神。举行焦裕禄事迹报告会23场,雷锋事迹报告会92场,受教育人员达30
万人次。
1990年开始,在全区开展城乡社会主义教育,制定了定期规划和具体年度实
施计划, 组建了社教工作队。采用了"工作队包村、村支部成员包村民小组、党
员户、 团员包青年"的四包教育方法,使受教育面达97%。1991年,淄博市第一
个城市社教现场会在博山召开。
1992年3月,区委派出了300余人的奔小康宣传队,分赴各镇村制定小康规划,
并把区委《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散发到全区人民手中。宣传部聘请大学教授、
老山前线英雄作报告,并安排《博山日报》、博山电视台、博山电台刊播专题讲
座。1993~1994年区委宣传部被省委宣传部评为文化下乡先进集体。
1997年, 开展了学习中共十五大精神宣传活动。2001年,组织了"庆祝建党
8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 博山区"开元洞杯"旅游文化知识竞赛等活动。2002年,
出版了《纪念焦裕禄全国书法作品集》。组织了纪念焦裕禄同志诞辰80周年大型
演唱会, 邀请了宋祖英、刘斌、徐沛东、雷岩等文化名人参加演出。组织了"百
名将军书法展"、 全国百名摄影家"裕禄故乡行"摄影展等系列活动。通讯报道工
作 1986年8月,在柳杭村举办了"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柳杭杯"游泳比赛,来
自全国30多家中央、 省、市新闻单位的20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比赛期间,
新华社、人民日报、解放军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日报等首
都和省市新闻媒介都先后发表了消息。
《中国市容报》、《消费者报》曾先后为博山登载专版;《山东画报》曾连
续8期为博山开辟专栏; 《北京周刊》 、 《国际商报》曾以《旧城展新颜》、
《山东博山陶瓷琉璃大观园建成开放》为题,向国内外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稿;
《人民日报》以《博山科技新潮》为题,以一个整版介绍了博山连续五年为全省
科技系统夺冠,以科技求进步、求发展的情况;《经济日报》对博山改革开放以
来博山开展的九项达标活动、双文明建设蓬勃发展情况作了重点报道;《大众日
报》以《博山山门大开》为题,用一个整版全面报道了博山的新姿态;《山东风
光名胜大观》画册、《十里壁画-博山故事》电视专题片也均在省市获对外宣传
奖和精品工程奖。
1986年,以区委宣传部为中心,以区电视台、区电台为枢纽,横联区直各部
门,驻地市属以上单位,纵联各镇、办事处、企业的纵横贯通、反应迅速敏捷的
通讯报道网络形成。
1989年,博山区成立了新闻中心,建立了35个新闻报道组织,聘请了26名特
邀通讯员。全区14处镇办均有2~3人的专职报道员。积极与中央、省市级新闻单
位联系,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博山。2002年,建立了新闻工作例会制度、新闻宣
传通气会制度、重大新闻稿件送审制度、新闻评议顾问例会制度、重大典型宣传
制度、上级新闻记者接待制度、节假日新闻记者值班制度等7项制度。
博山报社《博山日报》是中共博山区委机关报。1993年5月创刊,四开四版,
报头为《博山报》 ,由原新华社社长穆青题写。5月为周报,同年10月扩为周二
报。1994年1月扩为周三报,同年10月扩为周四报。1997年1月扩为周五报。1997
年5月1日改为《博山日报》 ,由市委书记李新泰题写报头。博山报社自1993年2
月开始筹备,同年经区委第二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博山报社为正局级事业
单位,归口区委宣传部,领导体制实行总编辑负责制。暂定编制30人,其中总编
辑1人,副总编辑2人,编辑记者26人。内部设要闻部、农财公交部、政法部、经
济信息部、专刊部、摄影部、总编办公室。《博山日报》版面安排为:一版要闻,
刊载国内重要时事及区内要闻;二版经济综合新闻;三版社会综合新闻;四版经
济信息。周五的二、三合版为副刊大周末,四版为副刊灵泉。
1997年4月,区委、区政府投资300余万元建设的新闻大楼交付使用。4月底,
报社由区委大楼六楼迁入新闻大楼办公。5月,内部机构调整为办公室、总编办、
政法部、经济部、专刊部、摄影美术部、广告部,在编人员增至 28 人。1998年,
全国报刊整顿,《博山日报》于1998年4月1日停刊,历时5年,共出版 908期。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1988年以来, 积极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每年召开一
次全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暨研究年会。 先后有区自来水公司、区邮电局等8
个企业被评为市优秀政工企业, 淄博钢厂等5个政研会被评为市优秀政研会,15
人荣获市企业优秀政治工作者、优秀政工干部荣誉称号。
1988年建起了"铁人"事迹展览馆。每年评选出一批"学习铁人的好工人",共
评选出220余名。 形成了具有博山特色的思想政治工作。1989年,对全区4000名
35岁以下的青年职工政治轮训,经考核,全部获得山东省青年职工政治轮训《结
业证书》 ,6000名职工双基达标。1990-1995年,先后十余次召开全区企业思想
政治工作优秀党支部、先进班组织经验交流会,组织全区5000名职工参加省委宣
传部举办的爱国主义知识竞赛。1996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讨征文活动,
评选出优秀政工论文110篇。 1997年,利用香港回归、中共十五大召开这一有利
时机,组织全区企业职工广泛开展"喜迎回归、爱我中华、兴我企业"和学习贯彻
中共十五大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三四四"活动, 即学习三种精神,建好四个阵地,评选四种先模人物。
1989年,区委发出《关于开展发扬"三种精神"活动意见》,号召全区党员干部学
习和发扬焦裕禄同志的公仆精神;人民群众的奉献精神;全社会崇尚"我为人人,
人人为我"的社会精神。 先后修复了焦裕禄纪念馆,建起了铁人事迹展览馆,雷
锋事迹展览馆,赖宁事迹展览馆,每年在焦裕禄逝世纪念日(5月14日)、"五一"
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工人、青
年团员、少先队员分别到"四馆"参观学习,并每年评选出一批学习焦裕禄的好干
部,学习铁人的好工人,学习雷锋的好青年,学习赖宁的好少年。
1991~2002年, 全区共评选出12批140名"学习焦裕禄的好干部"。编辑出版
了《踏着焦裕禄的足迹》、《裕禄故乡公仆赞》、《焦裕禄精神在故乡闪光》、
《裕禄故乡的公仆们》等4部报告文学集,共计100余万字。
第六节 政策研究
1989年5月, 区委政策研究室成立,是区委、区政府政策调研,体制改革,
信息开发研究的综合部门,归区委序列,受区委、区政府双重领导。政策研究室
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调查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区委
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注意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区委领导决策
提供情况建议和依据。根据区委的工作部署,拟订阶段调查研究题目,对全区调
查研究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监督、服务,组织检查,考核全区各部门、各单位
的调研工作。配合省、市委研究部门搞好有关课题的调查研究,编辑印发调研刊
物。承担全区政治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调研任务和部分文秘服务
工作任务。 1989~2002年,先后开展调研活动370余次,其中区委领导安排的重
要调研任务138次, 形成较大篇幅调研报告213篇,180余万字。代区委起草文件
212个,起草领导讲话,汇报提纲320篇,起草、审定区委工作会议、经济工作会
议等重要会议材料2350余份,共撰写调研文章740余篇,计650万字;撰写专题文
章456篇, 其中被省级报刊以上采用137篇,被市级报刊采用209篇,获市级以上
奖励86篇。编发《博山工作》168期,《博山调研》244期,《博山信息》1536期,
计12300余条, 上报信息8620余条被省、市采用3300余条。博山调研,在省、市
历次优秀调研成果、综合文稿评选中获奖次数与篇目均名列前茅。
第七节 纪律检查
纪检机构 中国共产党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
政监察的机构。1987年,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检查科、审理
科、 信访科4个科室。2002年,区纪委内设办公室、教育研究室、党风廉政建设
室、信访室(举报站)、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7个工作室。
1986~2002年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人任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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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任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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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恒 │书记 │1986.1~1987.5 │ ┃
┠─────────┼─────────┼─────────┼─────────┨
┃吕宜全 │书记 │1987.11~1990.5 │ ┃
┠─────────┼─────────┼─────────┼─────────┨
┃岳公伟 │书记 │1990.5~1996.5 │ ┃
┠─────────┼─────────┼─────────┼─────────┨
┃宋元爱 │书记 │1996.5~2002.12 │ ┃
┠─────────┼─────────┼─────────┼─────────┨
┃贺鸿雁 │副书记 │1986.1~1991.1 │ ┃
┠─────────┼─────────┼─────────┼─────────┨
┃刘同泉 │副书记 │1986.1~1993.4 │ ┃
┠─────────┼─────────┼─────────┼─────────┨
┃孙丰佩 │副书记 │1991.6~1992.8 │ ┃
┠─────────┼─────────┼─────────┼─────────┨
┃范存义 │副书记 │1992.11~1995.12 │ ┃
┠─────────┼─────────┼─────────┼─────────┨
┃孙即文 │副书记 │1993.4~1998.4 │ ┃
┠─────────┼─────────┼─────────┼─────────┨
┃韩森师 │副书记 │1996.4~1997.11 │ ┃
┠─────────┼─────────┼─────────┼─────────┨
┃盖新 │副书记 │1997.11~1998.11 │ ┃
┠─────────┼─────────┼─────────┼─────────┨
┃冯乃国 │副书记 │1998.4~2001.3 │ ┃
┠─────────┼─────────┼─────────┼─────────┨
┃李昌宏 │副书记 │1998.4~2002.12 │ ┃
┠─────────┼─────────┼─────────┼─────────┨
┃宋惠洲 │副书记 │2000.7~2002.12 │ ┃
┠─────────┼─────────┼─────────┼─────────┨
┃李本涛 │副书记 │2001.3~2002.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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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任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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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 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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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依忠 │办公室主任 │1986.1~1993.4 ┃
┠───────────┼────────────┼───────────┨
┃周祖宏 │办公室主任 │1993.4~1996.3 ┃
┠───────────┼────────────┼───────────┨
┃李昌宏 │办公室主任 │1996.3~1999.7 ┃
┠───────────┼────────────┼───────────┨
┃王怀彬 │办公室主任 │1999.7~2002.12 ┃
┠───────────┼────────────┼───────────┨
┃聂树本 │教育研究室主任 │1989.5~1993.12 ┃
┠───────────┼────────────┼───────────┨
┃韩智勇 │教育研究室主任 │1994.7~2000.8 ┃
┠───────────┼────────────┼───────────┨
┃谭启海 │教育研究室主任 │2000.12~2002.12 ┃
┠───────────┼────────────┼───────────┨
┃冯令文 │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 │1993.4~1993.12 ┃
┠───────────┼────────────┼───────────┨
┃薛玉明 │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 │1994.5~1998.3 ┃
┠───────────┼────────────┼───────────┨
┃王军 │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 │1998.3~1998.11 ┃
┠───────────┼────────────┼───────────┨
┃高洁 │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 │1998.11~2001.12 ┃
┠───────────┼────────────┼───────────┨
┃陈昌计 │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 │2001.12~2002.12 ┃
┠───────────┼────────────┼───────────┨
┃孙即文 │信访室主任 │1986.1~1988.3 ┃
┠───────────┼────────────┼───────────┨
┃赵冠华 │信访室主任 │1988.6~1995.6 ┃
┠───────────┼────────────┼───────────┨
┃岳继香 │信访室主任 │1995.6~1996.5 ┃
┠───────────┼────────────┼───────────┨
┃张峰 │信访室主任 │1997.4~2002.12 ┃
┠───────────┼────────────┼───────────┨
┃戴长法 │纪检监察室主任 │1986.1~1990.1 ┃
┠───────────┼────────────┼───────────┨
┃江建华 │纪检监察室主任 │1990.1~1992.12 ┃
┠───────────┼────────────┼───────────┨
┃李昌宏 │纪检监察室主任 │1992.12~1994.7 ┃
┠───────────┼────────────┼───────────┨
┃刘祥进 │纪检监察室主任 │1994.7~2002.12 ┃
┠───────────┼────────────┼───────────┨
┃丁云安 │执法监察室主任 │1993.4~1996.3 ┃
┠───────────┼────────────┼───────────┨
┃丁万隆 │执法监察室主任 │1996.3~2002.12 ┃
┠───────────┼────────────┼───────────┨
┃聂观鸾 │案件审理室主任 │1986.1~1993.4 ┃
┠───────────┼────────────┼───────────┨
┃徐宪民 │案件审理室主任 │1993.4~1994.4 ┃
┠───────────┼────────────┼───────────┨
┃李昌宏 │案件审理室主任 │1994.7~1996.3 ┃
┠───────────┼────────────┼───────────┨
┃王博源 │案件审理室主任 │1996.3~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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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会议 1987年8月13日,中共淄博市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届一次委员
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区纪委常委4人,吕宜全任书记,贺鸿雁为副书记。
1990年5月23日, 中共博山区纪委六届一次委员会举行一次全体会议,选举
产生第六届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7人, 岳公伟任书记,贺
鸿雁、刘同全、孙丰佩、范存义为副书记。
1995年3月27日, 中共博山区纪委七届一次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
举产生中共博山区纪委常务委员7人, 岳公伟任书记,孙即文、韩森师、盖新为
副书记。
1998年4月29日, 中共博山区纪委八届一次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
举产生中共博山区纪委常务委员7人, 宋元爱任书记,冯乃国、盖新、李昌宏为
副书记。
2003年1月25日, 中共博山区纪委九届一次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
举产生中共博山区纪委常务委员9人, 翟乃翠任书记,李本涛、李昌宏、宋惠洲
为副书记。
廉政建设 1993年, 区纪委、监察局坚持抓好《廉政准则》和中共中央制止
奢侈浪费行为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庆典活动,狠刹公款吃
喝玩乐、公款旅游及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等不正之风,严禁新建、改扩建及装修
办公楼,对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和借用小汽车、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等行为进行
检查和治理。
1997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双清"(清理科级干部住房、清理机关干部通迅
工具)工作,对领导干部多占住房和不在公费安装范围的住宅电话及移动电话进
行清理。全区共清出机关干部多占和超面积的住房152套,分别作出全产权购买、
退房处理, 收回资金118.58万元;清出不在公费安装范围的住宅电话342部、移
动电话56部,分别作出作价、封存等处理,收回资金17万元以上。2000年,对全
区1094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住房和配备移动电话情况进行核查,对多占住房
和不在公款配备移动电话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对公费配备的移
动电话全部进行作价处理。
1987~1988年,区纪委、监察局重点开展反腐败斗争,查处以权谋私、违反
财经纪律、官僚主义和失职渎职等违纪案件。突出查办党员干部贪污受贿、以权
谋私、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533起,
审结案件478起,处分党员干部464人。共挽回经济损失697.58万元。
1988年,在区直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办普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在全区共设
立举报电话129部, 举报箱396个,政务公开栏534个,公开内容1270条,成立监
察小组409个,监督人员1239名,形成对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有效制约机制。
1995年,对公路"三乱"(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进行多次检查整顿。对
垄断性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进行专项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党政机关
办经济实体、乘坐超标车、借用企业资金及车辆进行清理,对公车操办婚事、印
制使用代币购物券、 医药购销不正之风进行纠正。自1996年起,先后对全区117
家企业挂牌实行重点保护,对72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开展对企业承诺服务
和制止企业"三乱"专项举报活动,遏制向企业乱收费、"吃、拿、卡、要"等加重
企业负担的行为。
认真巩固减轻农民负担成果,先后19次对全区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并积极推行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和专项审计等。
制度建设 2000年, 在区直部门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围绕中心工作和热
点、 难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共组织开展211项执法监察。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
小学乱收费、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计划生育超标准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
款等乱收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集中对"一推双考"(公开推荐与考试考核相结合
的干部选拔措施)、招考录用公务员、乡镇清退临时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招考录
用、房屋产权制度改革、村(居委会)主任助理招聘、征兵、体育中考等党委、
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例行监察和跟踪监察。标
本兼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
从1993年开始, 连续9年组织全区三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书,并把落实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存入本
人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在全区党员干部中
实行家庭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制度,在县级干部中实行收入申报制度。
1999年,建立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2000年,建立区纪委常委同基
层党政主要领导谈话制度。
从1999年1月起,在全区推行廉政宣誓制度,全区14个镇(街道)、42个区直部门、27个企事业单位和换届选举后的村两委领导班子举行廉政宣誓仪式,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2700余
人参加宣誓。
1999年6月,在全市率先建立全区86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2000年, 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监督的意见》,加大对
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全区建立区、镇、村党风廉政
建设三级监督网络,共聘请区、镇、村三级监督员1038名,在全区建立14个联系
点。
宣传教育 1990年, 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学党章正党风"教育活动。1991~
1993年,在全区开展"三四四"(树立三种教育、把四关、顶四风)党风竞赛活动。
1993年4月, 开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争做勤政为民模范"教育活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讨会,以胡长清、成克杰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
育,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电化教育年活动等。
1999年, 在全区党政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活动,全区500
多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经过4个月的学习整改,基本解决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如
何做、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如何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怎么办"三个
问题。5月,区纪委、监察局编辑政策法规性文件汇编《纪检监察工作文件选编》,
作为学习教育活动的主要教材。
2001年,购置各类电教片60多部,建立全市首家党风廉政电教资料库,并在
全区领导干部中开展党纪法规电化教育年活动, 巡回播放电教片800多场次,受
教育党员干部达20000多人次。共举办廉政培训班712场次,区纪委、监察局领导
到基层授课345场次,播放党纪法规电教片1648部次。
1997年以后,连续4年评选表彰全区"十佳勤政廉洁干部"和"十佳纪检监察干
部"。 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工作和区委中心工作开展调研,先后组织全区性大型调
研活动10余次, 撰写调研报告40余篇,上报1000余条纪检监察信息,其中4条信
息被省以上领导批示。
重视信访 开展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执行中纪委
《控告申诉条例》和监察部《举报办法》,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能,共处理来信
来访6201件次,信访处结率、按期结案率和优质结案率均为100%。先后建立领导
阅批包查案件等18项信访工作制度;在全市率先开展信访目标考评活动;在全区
开展以信访"三无"(无越级上访、 无集体上访、无重复上访)为内容的"信访不
出乡镇"活动, 提前一年实现中纪委三年信访目标管理规划;先后召开21次信访
调研会。
取得的成绩 博山区监察局于1990年1月被山东省监察厅表彰为全省监察系统
先进集体。 1995~2001年,区纪委、监察局连续7年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工
作先进单位;2000年,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1997年被评
为全省纠风工作先进单位。 2001年,区纪委有1人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
者荣誉称号。
第八节 统战工作
机构 1986年, 博山区委统战部内设有秘书科、业务一科、业务二科(后撤
销业务二科,成立区对台工作办公室)。1993年10月内部机构进行调整,业务一
科更名为业务科,秘书科改为办公室,对台办更名为中共博山区委台湾工作办公
室。1996年6月,成立博山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2002年撤销业务科,
内设中共博山区委对台工作办公室,博山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和统战
部办公室。
1986~2002年统战部领导人任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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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职 务 │ 任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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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德新 │部长 │1976~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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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有安 │副部长 │1984~1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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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洪升 │部长 │1987~1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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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金刚 │副部长 │1987~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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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博来 │部长 │1990~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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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惠洲 │副部长 │1992~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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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恩经 │副部长 │1994~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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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兆芳 │副部长 │1994~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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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立胜 │部长 │1995~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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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世照 │副部长 │1996~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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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伟民 │副部长 │1998~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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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宝英 │副部长 │2000~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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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荣孔 │部长 │2001~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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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玉军 │副部长 │2001~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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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书宝 │部长 │2002~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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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外人士工作 1986年, 博山区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九三学社
六个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相继恢复活动并逐步健全了组织机构。区委统战部与党外
代表人士定期召开"双月座谈会",对区委、区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决策,
利用双月座谈会向民主党派人士进行情况通报,对重大问题及时进行协商。区委
领导与2~3名党外代表人士建立联系制度,重大节日都主动登门拜访。
1990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区委统战部制定下发了具体贯彻落实的三条措施:一
是建立各种民主协商制度;二是定期召开民主协商会,通报会、座谈会;三是帮
助各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议政能力。16年来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党
外代表人士总共撰写有情况,有建议的提案2000多件被采纳。撰写的《关于在部
分乡镇企业中实行股份制的建议》和《加强机电市场管理试行意见》等提案,被
区政府所采纳。
1986年,区委统战部、组织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选配党外代表人士担任
政府领导职务的意见》和《关于公开推荐与考试考核相结合选拔党外副局级领导
干部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做好党
外干部政治安排的意见》。1995年区委统战部向区委写出了《关于对部分党外人
士考察和安排的意见的报告》,推荐部分党外人士担任了政府部门领导职务。在
2001年区人大、 政协换届时,党外人士担任副县级有5人,科级12人。1996年为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区委统战
部研究制定了《关于"九五"期间党外干部选拔、 培养、使用计划》,按照"一职
两备"的要求, 建立了党外后备干部档案,全区共选拔、推荐党外干部36人,其
中担任区直部门领导职务的8人, 担任镇办领导职务的10人, 区长助理1人。至
2002年底,全区共培训党外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达420人次。1997年,采取"一推
双考"的办法, 在全区三次公开选拔党外干部,有19名党外干部走上领导工作岗
位。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1986~2002年, 区委统战部与区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
《关于做好党外干部政治安排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意见》,从党外知识分子中
共选拔出120多人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从中安排副局级干部26人,副县级干部7人。
1995年,区纪委,区监察局在组建纠风正纪检查组时,从党外知识分子中邀请了
3名同志组团参加, 使民主党派监督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1999年,统战部与区
13个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从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中选聘执法执纪监督
员的实施意见》,全区共挑选78名党外知识分子为13个执法执纪部门的特邀执法
执纪监督员。
民族宗教工作 博山区共有少数民族人数680余人,主要有回、满、朝鲜、壮、
侗5个民族, 以回族人数最多。在民族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尊
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搞好民族团结,在生产、生活中注重关心、照顾,为全
区少数民族排忧解难。2001年10月,在全区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月宣传活动》。
博山区境内有天主教、 基督教、伊斯兰教三大宗教。1986年信教群众200余
人,1990年达2000余人,宗教职业者3人,宗教活动场所21处。为加强民族宗
教工作,一是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对全区21处宗教活动堂点(家
庭聚会点)进行登记发证,每年进行检查,实行"三定"(即分片定点、定负责人、
定活动制度),建立经常性的学习制度,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是认真落实宗教房产政策,八陡小学占用的八陡天主教会房屋36间,1987年全
部退还给了天主教会;博山区基督教在新建二路房屋55间,1987年因拓宽建设中
心路,经协商同意将其房屋拆除,由区政府拨款在秋泉路另建一座教堂,同时在
新建四路无偿给基督教会144平方米的营业用房作为教会的自养房; 1986年区政
府拨款1.7万元给伊斯兰教修复清真寺, 将淄博电瓷厂占用清真寺17间房屋归还
给清真寺。1993年7月至8月,区委统战部与公安分局共同完成了对全区宗教堂点
和教职人员的登记发证工作。
1997年,为贯彻落实中办发和省厅办《关于制止乱建庙宇和露天佛像专项整
治工作的通知》,对辖区内乱建庙宇和露天佛像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对查出
的66处乱建庙宇拆除25处,改做它用的32处,其余9处作为旅游景点。1997年3月,
在全区深入开展制止基督教、佛教非法活动专项斗争中,区委统战部与区政法委,
区公安分局联合对全区21处宗教活动堂点进行了检查、整顿,对青龙山、新泰山、
八陡镇三处非法基督教聚会点依法给予取缔,对其领头人进行批评教育,维护了
全区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
对台工作 1992年, 把涉台宣传教育纳入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的内容之一,提
高全区人民对涉台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区直机关工委举办了"台湾形势报告会",
并针对台湾局势,利用区、镇两级党校举办了七期涉台知识讲座,1000多名党员
干部参加了培训。同时,还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了涉台知识宣传教育。利
用博山饮食文化节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区委统战部与区委宣传部联合
举办了台湾风土人情摄影展和《宝岛在我心中,反台独、促统一》图片展。
1999年5月, 中央电视台,齐鲁电视台和淄博电视台联合对我区涉台宣传教
育工作进行了报道,并且专门采访了回国定居的台胞柴相珍先生,并在中央电视
台国际频道播出,播出后在台湾和东南亚的台胞中引起广泛影响。由台湾和大陆
电视台合拍的《大陆各城之旅》博山专辑播出后,对宣传博山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博山区把对台经济工作当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企业用地,基础设施,税
收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台商落户博山。1995年经区委统战部牵线搭
桥,台湾善丰企业有限公司与博山饮食服务公司合资成立了淄博隆发塑料制品有
限公司,实现了当年投资,当年见效的高效益。2001年,区委统战部先后邀请台
商10人, 华侨2人, 英国商人1人来博山考察投资, 共达成意向3个,协议投资
2400万美元,出口贸易额200万美元。
博山籍在台同胞约60余人,多年来博山区委统战部通过加强与台胞的通信、
通邮联系,搞好接待服务,邀请台商来博参加对台招商引资洽谈会,以及组团赴
台交流等活动,广泛加强与台胞台商的交流交往,每年春节都要向台胞写慰问信、
邮贺年卡、表达节日祝福。还发动全区台属给在台的亲友写信,打电话,发邀请
信介绍区里的投资环境和招商项目,邀请他们返乡探亲考察投资,使他们受到了
祖国大陆的关怀和家乡的亲情温暖。对来博观光旅游回乡定居和考察投资的台胞
台商都给予热情、细致、周到的接待。
1986~2002年,共有1000余名台胞来博探亲、旅游观光,对每位来博台胞都
给予热情接待,并从交通、参观旅游、食宿、就医等方面提供方便和服务,发挥
台胞、台属联谊会的作用,积极为企业"三引进"牵线搭桥,全区共引进台资项目
累计3500万美元,合同利用外资1600万美元。台属张敦池主动与在台湾的亲属联
系回乡捐资助学,1998年引资25万元,在池上镇小峰村建起了"半亩园希望小学",
1999年又引资5万元建起了石马淄井希望小学, 引资2000美元为实验小学购置了
钢琴等, 建起了高标准的音乐室。为促进博台文化交流,台胞王书川先生捐资5
万元人民币,在博山图书馆建起了"书川书屋"。1996年接待台胞30余人次,帮助
台属赴台探亲5人,赠送各种纪念品28件,写慰问信65封,通话通电16人次。
第九节 机关工委工作
机构 1986年, 区直机关党委设办公室、纪委、团委,所属支部61个。1991
年5月, 区直机关党委改为中共博山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设纪工委、团工
委、 办公室。1993年12月,改为中共博山区直机关委员会。2002年9月,区直机
关党委改为中共博山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设办公室、纪工委、组织宣传科、
工会、团委。所属总支10个,党支部120个。
1986~2002年区直机关党委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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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职 务 │ 在任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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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永祥 │ 书 记 │ 1987.11-1992.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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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金昌 │ 书 记 │ 1992.11-1993.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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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克芝 │ 书 记 │ 1993.12-1996.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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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以民 │ 书 记 │ 1996.04-1997.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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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身英 │ 书 记 │ 1997.04-2002.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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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子兰 │ 副书记 │ 1987.11-1992.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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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连运 │ 副书记 │ 1988.02-1988.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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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道珍 │ 副书记 │ 1993.11-1994.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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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身英 │ 副书记 │ 1994.11-1997.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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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兆进 │ 副书记 │ 1994.11-2002.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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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汝家 │ 副书记 │ 1998.11-2002.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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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云霞 │ 副书记 │ 2001.12-2002.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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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子兰 │ 纪委书记 │ 1987.11-1988.03 │ 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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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世贵 │ 纪委书记 │ 1988.03-1993.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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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居 │ 纪委书记 │ 1993.12-1996.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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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德厚 │ 纪委书记 │ 1996.03-1998.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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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汝家 │ 纪委书记 │ 1998.11-2002.12 │ 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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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建设 机关党委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机关党建的首要任务, 坚持不
懈地抓好党员教育。1986至2002年,先后开展了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学党章、正
党风、"三为三忠诚"、"三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多项专题教育活动。在机
关开展了比服务、 讲奉献党性实践教育活动,"双学一做"、实施机关建设"六个
三"工程、 "双三学"、"三优两争当"、"五个一"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党的
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听、看、查、促,树立先进典型,及时在面上推广,推动机
关党的思想建设不断加强。
1998年,在区直机关开展了"三讲"教育和"学法用法"教育活动。2000年,开
展了"区直机关优秀党课教材评选活动",基层支部共撰写出党课教材62篇。开展
了"环保杯"共建美好家园征文活动,共撰写出有价值的论文42篇。2001年,举办
了区直机关党建理论大型报告会。2002年,举办了区直机关学习"十六大"文件培
训班,把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
组织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 1998年,机关党委制定
下发了《机关党(总)支部工作管理办法》。2000年制定了《机关党(总)支部
工作考核办法》,年初与各支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实行记分管理和平时
检查考核相结合。
在组织建设方面,坚持按照党章规定,对任期到届或因工作变动缺额的基层
支部班子,及时进行了改选或充实调整。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建立健全
了党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机关学习、廉洁勤政、政务公开等10几项规章
制度。1999年机关党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进一
步加强机关制度建设的通知》,使机关党建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积极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区直机关党委坚持把组织发展作为从严治党,搞好
机关党建的经常性重要工作来抓。 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和"六有不批"的要求, 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注意
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实行团支部推优制度,把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及时吸收到
党组织中来。严把"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准确掌握
党员发展的动态和倾向。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每年都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保证培训效果。2001年,推行了《发展党员公示和失误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标
准,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1986至2002年发展党员928名,转正928名。
作风建设 1986~2002年, 机关党(工)委始终坚持把党的作风建设和党风
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每年与所属党组织签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
书,并组织专人定期与不定期地进行督查和考核。广泛开展了学党章、正党风、
党纪政纪教育、评选"双十佳"(十佳勤政廉洁干部、十佳纪检监察干部)活动。
组织观看电影《新中国第一大案》和《泰安胡建学案件》等20余部廉政教育录像
片,进行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1998年在中共十五大精神指引下,区直机关组织开展了"三优"(优质服务、
优良服务、优美环境)、"两争当"(争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党的机关工作者,
争当学习焦裕禄的好干部)活动。1999年按照区委的部署,在区直机关广泛开展
了"全区经济大合唱,我为经济发展做贡献"大讨论。重点解决了机关作风、机关
服务质量、机关纪律等9个方面突出问题。
2000年,机关党委与区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组织开展了"强素质、办实事、
树形象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 在活动中,区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为基层、为群
众办实事、好事226件次,支援款、物138万元。
2001年,在区直机关开展了机关作风建设年"五个一"活动。机关每个党(总)
支、 支部都分别挂包一个农村党支部,帮助所包村考察新上一个经济项目,"七
一"前联合上一次党课, 组织一次有政治教育意义的活动,春节前对老党员、贫
困户进行一次走访慰问,为所挂包的村至少办一件实事、好事。在此项活动中,
赠送面粉、花生油、衣物,共计折款10万元,无偿支援水泥、钢材等,共计折款
25万元。
精神文明建设 机关党(工)委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针,
坚持把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作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组织机关党组织
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认真落实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学法、
知法、懂法、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争
创文明机关、 文明单位活动。扎实开展了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深化"唯
物论"和"无神论"的教育, 进一步提高区直机关的文明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1997年组织开展了区直机关迎香港回归大型演唱比赛活动。1998年组织开展了第
六届"环保之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答卷活动和"迎国庆经济振兴杯书画展"活动。
1999年组织开展了纪念"五四运动80周年"、 建党78周年、"国庆50周年"和"澳门
回归"及纪念焦裕禄同志逝世35周年重大活动。
2000年,组织举办了"迎接新世纪矿业杯文艺联欢会","环保杯"共建美好家
园征文活动,共收到征文42篇。2001年举办了区直机关"环保之春"保龄球比赛活
动。 "绿巨人杯"游泳比赛、军民"共建杯"打靶比赛等活动。2002年组织举办了"
交通安全杯"全民健身长跑活动和庆"七一"、 庆国庆迎接党的"十六大"系列文体
活动。
机关群团工作 17年间共举办八届乒乓球比赛及登山、长跑、接力赛、游泳、
扑克、象棋等体育活动。工会积极开展评选树优工作,向上级推荐劳动模范。每
年都组织开展机关干部、 机关妇女健康查体。开展"扶贫济困"、走访慰问、"送
温暖"、 "心连心",走访老党员、困难户,为特困生捐资助学等活动。2000年成
立了区直机关"青年文明号"负责人联谊会,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开展适合青年特点
活动。年内有1个单位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8个单位获市、区级青年文明号
称号;12名同志分别获市、区级十大杰出青年和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第十节 党史工作
机构 中共博山区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简称党史委) 是区委的党史业
务职能部门。1986年,区党史委主任由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兼。1993年12
月,史志局与区档案局合并,成立史志档案局,下设党史征研科有一名副局长分
管党史资料征集工作。 1997年4月,恢复区党史委,与区档案局暂合署办公,下
设党史征研科,具体负责党史征研工作。
1986~2002年中共博山区委党史委领导任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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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职务 │ 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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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钦佩 │ 主 任 │ 1986.1-198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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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世庆 │ 主 任 │ 1987.12-1992.5 ┃
┠──────────┼─────────┼───────────────┨
┃ 王济世 │ 主 任 │ 1997.12-1998.11 ┃
┠──────────┼─────────┼───────────────┨
┃ 孙悦欣 │ 主 任 │ 1998.11-2002.12 ┃
┠──────────┼─────────┼───────────────┨
┃ 冯延凯 │ 副主任 │ 1986.6-1992.5 ┃
┠──────────┼─────────┼───────────────┨
┃ 刘元吉 │ 副主任 │ 1987.6-1991.9 ┃
┠──────────┼─────────┼───────────────┨
┃ 张诚忠 │ 副主任 │ 1986.6-1992.5 ┃
┠──────────┼─────────┼───────────────┨
┃ 冯忠武 │ 副主任 │ 1997.12-2002.12 ┃
┠──────────┼─────────┼───────────────┨
┃ 孙 霞 │ 副主任 │ 1997.12-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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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资料的征集与编写 1986年以来, 专访了在全国各地的老领导、老同志
1000余人次, 发函2000件,征集回忆录600篇,100万字,访问笔录2100篇,300
万字,摘录报刊资料260篇,100万字,查抄档案资料4500卷,400万字。
征集到1945年博山遭受严重水灾和解放博山城以及革命旧址、党史人物照片
资料136幅,录音资料78盘,书画作品近百幅。
征集到1926年博山党小组开设的集成石印局印刷中共山东区委秘密宣传品用
的石板一块,以及蒋西鲁在1926年参加第六期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用的皮箱
1个和部分照片。 1990年征集到抗日战争时期宣传小册子、书信、游击战报材料
11份,区县工作报告5份,6月2日,交市博物馆收藏。
征集抗日战争初期,博山南部山区抗日自卫组织堂天道使用的大刀一把,中
央戍已会使用的腰刀一把,还有"山东人民抗日自卫团博山第一团"关防一枚,现
存入区档案馆内。 复制回忆录130份,30万字。近几年,加强党史征研力量,征
集到党史资料近2000件,300余万字,照片200余幅。
1986~2002年12月,在广征博采的基础上,先后编辑出版了《中共博山党史
大事记》(1921~1949)、《中共博山党史大事记》(1949~1993)、《中共山
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组织史资料》、《中共博山地方党史讲稿》、《山城丰碑》、
《博山人物》 、《难忘的岁月》、《博山地方武装史》等党史资料丛书,计150
万字。其中《中共博山党史大事记》(1949~1993),1996年获省优秀成果三等
奖、 市优秀党史成果二等奖;《博山人物》1999年被评为市、区精神文明建设"
精品工程"。党史资料研究成果与利用 几年来,在掌握大量资料的基础上,先后
撰写了《博山县抗日民主政府的建立及其活动》、《博山道会组织是怎样走上抗
日道路的》、《廖容标将军与一位革命老人的战斗情谊》等论文和考证文章,分
别被国家、省、市级刊物刊登。
1986年以来,为市委党史委编辑的革命故事集《闪光的脚印》和《浩然正气》、
《淄博党史人物传》等书籍提供稿件,为省、市党史委出版画册及各类纪念活动
图片提供照片120余幅,在报刊上发表和为书籍出版提供党史文章100余篇,近20
万字。
配合市委党史委、市有线电视台拍摄了《抗日烽火故里行》博山部分专题片,
配合淄博电视台拍摄了《谦益祥惨案》专题片。组织召开了有张敬焘、翟翕武、
李兆亭等在博山工作过、战斗过的老领导参加的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座谈会。
2001年10月,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征集100余幅珍贵历史照片,制
作30块展板,举办"光辉的历程"党史展览。
中共博山县委驻地纪念馆 2002年初, 博山区决定建立第一个中共博山县委
驻地纪念馆。在纪念馆资料的征集过程中,得到了许多老领导的大力支持,征集
工作顺利完成,共征集到照片及有关资料140余(篇)件。同年10月9日,纪念馆
在刘家台村落成并举行隆重揭牌仪式。第一任博山县县委书记、山东省原副省长
张敬焘,浙江省原副省长翟翕武,公安部咨询委员会原副主任孙振,山东省科协
原党组书记、副主席刘华南,山东纺织学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李镇,老党员刘帼
巾等参加了仪式,区委书记闫西国为纪念馆揭幕。市委书记张建国专程看望了参
加仪式的老同志。《鲁中晨报》、《淄博日报》专门进行了报道。
第十一节 党校工作
机构 1986年, 博山区委党校内设办公室、教研室、教务处、教育科、行政
科。1992年定为中专体制,副县级单位,内设办公室、教务处、教研室、行政处。
1995年,建成占地20亩,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的办公、教学、宿舍为一体的综合
楼。 1997年4月,党校由青龙山迁到水河路新址。1999年5月1日,投资20多万元
的微机培训中心交付使用。2001年,投资10多万元的党校远程教育网建成使用。
2002年9月10日,博山行政干部学校在博山区委党校正式挂牌成立。
1986~2002年博山区委党校领导人任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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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职务 │ 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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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治森 │ 校长、党委书记 │ 1986.1-1995.4 ┃
┠────────┼───────────┼────────────────┨
┃ 李昌厚 │ 副校长 │ 1986.1-1995.4 ┃
┠────────┼───────────┼────────────────┨
┃ 邹大民 │ 校长 │ 1987.1-1992.12 ┃
┠────────┼───────────┼────────────────┨
┃ 许秀德 │ 副校长 │ 1987.5-1995.4 ┃
┠────────┼───────────┼────────────────┨
┃ 李成新 │ 党委书记 │ 1991.2-1995.4 ┃
┠────────┼───────────┼────────────────┨
┃ 郑昭星 │ 副校长 │ 1992.12-2002.4 ┃
┠────────┼───────────┼────────────────┨
┃ 刘博来 │ 校长、党委副书记 │ 1995.4-1998.4 ┃
┠────────┼───────────┼────────────────┨
┃ 张维昌 │ 党委书记 │ 1995.4-1998.4 ┃
┠────────┼───────────┼────────────────┨
┃ 孙悦欣 │ 副校长 │ 1995.4-1997.7 ┃
┠────────┼───────────┼────────────────┨
┃ 高峰岭 │ 校长 │ 1997.7-1999.1 ┃
┠────────┼───────────┼────────────────┨
┃ 岳顺之 │ 副校长 │ 1997.7-2002.3 ┃
┠────────┼───────────┼────────────────┨
┃ 贾生树 │ 副校长、党委书记 │ 1998.4-2002.12 ┃
┠────────┼───────────┼────────────────┨
┃ 崔洪刚 │ 校长 │ 1999.1-2001.2 ┃
┠────────┼───────────┼────────────────┨
┃ 闫西国 │ 校长 │ 2001.2-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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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培训 1986年-2002年,党校先后举办了十三大文件读书班、乡镇干部培
训班、区属团干部十三大文件读书班、区属企业经理(厂长)培训班、村(居)
委会书记、主任培训班、科级干部哲学培训班、特色理论与市场经济培训班、区
1000人工程培训班,十五大文件学习班等主体班次,培训学员4257人。党的十六
大召开后,党校先后举办七期十六大理论培训班。举办了公共管理知识培训班、
经济强村书记培训班、 科级干部培训班、 新任职领导干部培训班,共培训学员
1810人。
学历教育 1986年, 与山东省教委联合,开设中专班。1990年,与中央党校
联合,开设经济管理大专班。1993年,与省委党校联合,开设经济管理本科班。
1998年,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联合,开设法律大专班。2000年,与省委党校函授
学院联合,开设法律本科班。至2002年底,为博山区输送了270名法律专业人才。
业余函授教育共举办了十几个专业的大中专班,为博山地区输送了3288名各类专
业的管理人才。
理论教育 在干部培训方面, 区委党校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中心,根据党中央提出的提高干部的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
性修养等 基本要求,开设"马列主义基本问题"、"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邓小
平理论基本问题"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当代世界经济"、"当代世界科技"、
"当代世界法制"、"当代世界军事和我国国防"、"当代世界和我国的民族与宗教"、
"当代世界思潮"等课程,引导学员对国际国内重大现实和战略问题进行研究和讨
论,并在教学的过程贯穿增强党性的要求,开展党性党风教育。在学历教育方面,
经济专业开设了"市场经济学"、 "世界经济学"、"统计学"、"经济写作概论"、"
国际贸易管理学"、"宏观经济运行与调控"等学科。法律专业开设了"劳动法"、"
刑法分论"、"国际经济法教程"、"刑事诉讼法教程"、"民法学分论"、"行政法学"
等课程。
教师队伍 1986-2002年,党校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校工作的通知》
精神,落实《党校工作暂行条例》,确定了强化主体,舒展两翼;内强素质,外
树形象; 单项工作争第一,全面工作创一流;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实践"三个
代表", 争创一流党校的工作思路,以教学为中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搞好教
学、科研、管理三项改革,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方针,逐步实现党校领导干
部培训制度化、规范化,使党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在教师队伍思想建设方面,
开展了争创一流、我为党校做贡献和争明星等竞赛活动,坚持政治学习和作风整
顿相结合,认真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利用焦裕禄纪念馆、孔繁森纪念馆等场所
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使党校教师队伍成为一支政治强、作风硬的好队伍。同时,
党校不断加强教师的自身队伍建设,通过自学、进修、外出培训等形式,不断提
高教师的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 2002年,党校有高级讲师6人,讲师5人,助教1
人,教学人员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2人。
1986~2002年,党校教研人员共撰写论文65篇,其中省级刊物登载52篇,市
级12篇。获市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1篇,出版教材4本。围绕全区的工业建设、旅
游开发、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重大问题展开调研,编写《调查报告》一集,编
写《常用应用文选》一集。
第十二节 信访工作
机构 1982年8月,设立信访办公室。1988年11月,博山区信访办公室更名为
博山区信访局,内设秘书科、检查科、接访科3个科。1990年6月,博山区信访局
更名为中共博山区委、博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1993年12月,将区信访局并入区
委办公室, 级别不变。2002年,博山区信访局内设办公室、接访科、办信科3个
科室。
1986~2002年博山区信访局领导人任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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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职 务 │ 任 期 时 间 ┃
┠─────────┼──────┼────────────┨
┃ 韩玉梅 │ 局 长 │ 1988.11~1992.5 ┃
┠─────────┼──────┼────────────┨
┃ 王文秀 │ 局 长 │ 1992.5~1996.3 ┃
┠─────────┼──────┼────────────┨
┃ 李成立 │ 局 长 │ 1996.3~1998.11 ┃
┠─────────┼──────┼────────────┨
┃ 苏文明 │ 局 长 │ 1998.11~2000.6 ┃
┠─────────┼──────┼────────────┨
┃ 张 平 │ 局 长 │ 2000.6~2001.12 ┃
┠─────────┼──────┼────────────┨
┃ 王文秀 │ 副局长 │ 1991.8~1992.5 ┃
┠─────────┼──────┼────────────┨
┃ 苏文山 │ 副局长 │ 1993.7~1997.5 ┃
┠─────────┼──────┼────────────┨
┃ 苏文明 │ 副局长 │ 1996.3~1998.11 ┃
┠─────────┼──────┼────────────┨
┃ 于忠才 │ 副局长 │ 1997.9~2001.12 ┃
┠─────────┼──────┼────────────┨
┃ 郑家申 │ 副局长 │ 1998.11~20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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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队伍建设 1986~1990年, 全区信访工作重点集中抓好队伍建设,网络
建设和制度建设。1991~1995年,根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信访法规
认真抓好各种形式宣传及工作落实。 1989年4月,中共博山区委、博山区人民政
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意见》,加强
基层信访网络建设,在全区24处乡镇、街道办事处选聘考核,配齐副乡镇级信访
员,1989年4月,推广山头镇建章立制,实现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经验。
1990年3月, 组织全区乡镇、 街道办事处信访员到张店、 桓台考察学习。
1992年8月,组织全区25名信访干部赴北京参加全国信访干部培训班。1996年7月,
举办了全区信访干部《信访条例》培训班。1986~2002年,举办各单位主要负责
人培训班12次,培训人数247人次。举办全区信访干部培训班19期,人数809人次。
举办基层信访民调人员培训班189期,培训人数5480人次。
信访制度建设 1989年7月,博山区印发《博山区信访工作暂行规定》,对各
级党委、政府信访部门的职责任务、主要职权作出明确规定,对处理信访问题的
基本原则和方法、主要工作制度和措施作出明确规定。
1990年5月, 印发了《博山区直机关信访工作暂行规定》,对区直各部门处
理信访问题分工作出具体规定。 1990年9月,印发了《博山区乡、镇、街道办党
政机关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试行办法》和《博山区区直机关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试行
办法》,把信访工作的主要目标量化到乡镇和区直各部,为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
提出了依据。1994年10月,区委办下发《博山区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和《博山区
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信访工作细则》,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信访处理暂行规定》和
国务院发布的《信访条例》制定的具体细则,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先后制定《关
于基层信访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关于镇街道部门信访工作考核评比计分
标准》、《关于信访档案管理具体办法》、《关于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
比规定》、《信访问题跟踪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信息工作的意见》、
《博山区信访局机关运行机制》、《博山区信访局机关十项制度》。
领导接访 1997年, 全区实施信访工作"3543"工程,即:确立各级各部门的
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直接责
任人, 信访单位和具体做信访工作的信访人员是信访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的"三级
责任制"。 实施领导接访、领导阅信、领导包案、领导分管和党委、政府定期研
究信访工作"五项制度"。 对人民来访坚持不回避、不敷衍、不激化、不迁就"四
个不字"。 注重抓好新的经济增长点,职工生产生活和防工作失误"三个源头"。
自1991年1月起, 实行每月25日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公开挂牌、文明接访日"制
度,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大班子领导轮流接访。1991~2002年,接
访群众489起3266人, 为群众办好事实事239件。优化接访程序 根据《山东省信
访处理暂行规定》、《淄博市信访处理暂行办法》、博山区信访局制定印发《关
于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的通知》、《贯彻落实山东省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细则》、
《实施淄博市信访处理办法的意见》。建立阅信工作程序、接访工作程序、案件
排查工作程序,实施群众逐级上访,依法信访,与上访人签订《双向责任书》。
信访消息 1989年1月开始编发《信息动态》 ,1990年1月改为《博山信访》,增
编《综合信息》。至2002年底,共出刊163期,提供信息626条。《实行领导接访
好》、《志不移为人民》、《耿耿爱民心》、《丁昌东摘掉了无线电八厂亏损帽
子》等26篇文章分别被《人民信访》、《淄博日报》采用。《信访战线上的排头
兵》 荣获《山东信访》一等奖,山头镇河北北村连续15年"无越级上访、无集体
上访、 无信访积案"的调查报告,产生较好的社会影响,在全区形成强化信访工
作,争创"三无"村(居)、企业的热潮。
第一章 中共博山地方组织
视图
第一节 党员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博山区第四次代表大会 1984年6月28日~7月1日在区政府礼堂召
开, 出席会议代表350人。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肖永蕃代表中共博山区第三届
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
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博山区第四届委员会和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
委员会, 选出区委委员31人,候补委员4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人。
中国共产党博山区第五次代表大会 1987年8月10日~12日,在区政府礼堂召
开, 出席会议代表350人。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邹大民代表中共博山区第四届
委员会所作的题为《团结实干、改革创新、把全区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
了中国共产党博山区第五届委员会和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区委委员
31人, 候补委员4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人。在中共博山区五届一次全委
会上,选举邹大民、韩其诰、李祖晨、张玉武、王钦佩、焦仁方、高京乾、房宽
惠、张继红(女)为区委常委,邹大民为区委书记,韩其诰、李祖晨、张玉武为
区委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博山区第六次代表大会 1990年5月20日~23日,在区政府礼堂召
开, 出席会议代表377人。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邹大民代表中共博山区第五届
委员会所作的题为《同心同德,艰苦创业,为建设文明、开放、富庶、发达的博
山而奋斗》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会
议选举产生了中共博山区第六届委员会和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区委
委员30人, 候补委员4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人。在中共博山区六届一次
全委会上,选举邹大民、张玉武、贺连春、高京乾、焦仁方、杨建军、孙金栋、
岳公伟、王世庆、张继红(女)为区委常委,邹大民为区委书记、张玉武、贺连
春、高京乾为区委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博山区第七次代表大会 1995年3月24日~27日,在区政府礼堂召
开, 出席会议的代表390人。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贺连春代表中共博山区第六
届委员会所作的题为《解放思想,同心同德,励精图治,为加快我区改革开放和
现代化建设步伐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
员会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共博山区第七届委员会和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
委员会, 选出区委委员31人,候补委员4人。在中共博山区七届一次全委会上,
选举贺连春、王书坚、刘少村、王世庆、孙金栋、杨建军、岳公伟、闫西国、张
洪亮、宋元爱(女)、崔振德为区委常委,贺连春为区委书记,王书坚、刘少村、
王世庆、孙金栋为区委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博山区第八次代表大会 1998年4月27日~29日,在区政府礼堂召
开, 出席会议的代表316人。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高峰岭代表中共博山区第七届
委员会所作的题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充满生机活力的博山全面推向
二十一世纪》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博山区第八届委员会和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
区委委员25人, 候补委员5人。在中共博山区八届一次全委会上,选举高峰岭、
马平昌、闫西国、张洪亮、崔振德、张洪兴、宋元爱(女)、张绪洋、许子森、
孙永绥、李继唐、孙启玉为区委常委,高峰岭为区委书记,马平昌、闫西国、孙
启玉、张洪亮、崔振德为区委副书记。
中国共产党博山区第九次代表大会 2003年1月23日~25日,在区政府礼堂召
开, 出席会议代表347人。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闫西国代表中共博山区第八届委
员会所作题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
了中国共产党博山区第九届委员会和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区委委员
25人, 候补委员5人,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5人。在中共博山区九届一次全委
会上,选举闫西国、李树民、崔振德、刘荣喜、翟乃翠、李继唐、徐磊、曹继明、
陈德诚、韩克新、刘书宝为区委常委,闫西国为区委书记,李树民、崔振德、刘
荣喜、翟乃翠为区委副书记。
中共博山区委四至八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名录
┏━━━━━━┯━━━━━━━━━━━━━━━━━━━━━━━━━┯━━━━━━━━━━━━━━━━┓
┃ 届 次 │ 委 员 │ 候 补 委 员 ┃
┠──────┼─────────────────────────┼────────────────┨
┃ 第四届 │肖永蕃、韩其诰、岳经一、尹连朴、梁岱诚、王永恒、王│ 崔景柱、陈魁聚、董兆庆、 ┃
┃ │风舜、王钦佩、张继红、石绍庆、朱玉俊、张环仪、房金│黄希俭 ┃
┃ │宽、柴启连、廖 旭、丁耀昌、王德新、刘光先、刘持 │ ┃
┃ │芳、刘绍厚、张树盛、李治森、谢同章、蔡敦超、吕宜 │ ┃
┃ │全、孙启林、赵德珍(女)、徐 超、王兹水、张聿贵、│ ┃
┃ │苏启梅(女) │ ┃
┠──────┼─────────────────────────┼────────────────┨
┃ 第五届 │丁耀昌、王兹水、王钦佩、石绍庆、田超云、曲伯华、朱│张洪升、吴立胜、崔景柱、 ┃
┃ │玉俊、吕宜全、刘持芳、邹大民、张玉武、张环仪、张聿│董兆庆 ┃
┃ │贵、张继红(女)李治森、李祖晨、岳公伟、罗兴奎、房│ ┃
┃ │金宽、房宽惠、赵德珍(女)徐 超、高永利、高京乾、│ ┃
┃ │柴启连、殷保金、焦仁方、程钦远、谢同章、韩其诰、蔡│ ┃
┃ │敦超、岳华东、杨建军、贺连春、赵光胜 │ ┃
┠──────┼─────────────────────────┼────────────────┨
┃ 第六届 │丁耀昌、王立万、王永恒、王贵珍、刘革吾、刘持芳、刘│范存义、曹在顺、魏东弟、 ┃
┃ │持靖、刘博来、孙丰佩、孙金栋、李治森、邹大民、张玉│翟阳厚 ┃
┃ │武、张聿贵、张环仪、张继红(女)、岳公伟、孟宪亭、│ ┃
┃ │周允福、杨建军、贺连春、赵德珍(女)、高京乾、徐 │ ┃
┃ │超、闫西国、董兆庆、韩森师、焦仁方、程钦远、蔡敦 │ ┃
┃ │超、张环仪、刘少村、岑安邦、田锡富、王书坚、邹鲁阳│ ┃
┠──────┼─────────────────────────┼────────────────┨
┃ 第七届 │贺连春、王书坚、刘少村、王世庆、孙金栋、张广宽、李│迟培光、黄汝丰、许子森、 ┃
┃ │祖晨、杨建军、岳公伟、闫西国、张洪亮、宋元爱 │李秀兰(女) ┃
┃ │(女)、崔振德、王兹水、杨爱群、肖金星、曹在顺、贺│ ┃
┃ │鸿雁、孟宪亭、王家峰、刘博来、马基新、翟乃翠 │ ┃
┃ │(女)、张文荣、孙昆峰、李治庆、魏东弟、丁耀昌、燕│ ┃
┃ │鸿杰、刘持太、孙启玉、张绪洋、高峰岭、马平昌、张洪│ ┃
┃ │兴、许子森、孙永绥、李继唐、邹鲁阳 │ ┃
┠──────┼─────────────────────────┼────────────────┨
┃ 第八届 │丁耀昌、马平昌、马基新、邓迎春(女)、许子森、孙永│许身英(女)、孙迎水、 ┃
┃ │绥、孙启玉、孙即凯、孙金栋、孙昆华、李玉森、李祖 │张永晨、贾生树、薛玉国 ┃
┃ │晨、李继唐、宋元爱(女)、张洪兴、张洪亮、张绪洋、│ ┃
┃ │岳公伟、高峰岭、曹在顺、崔振德、鹿子林、闫西国、韩│ ┃
┃ │克忠、翟乃翠(女)、崔洪刚、曹继明、刘丙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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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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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产生时间 │ 委 员 ┃
┠──────────┼──────────────────────────────────────┨
┃1984年6月中共博山区 │岳经一、张树盛、贺鸿雁、孙即文、徐依忠、王玉杰、曲伯华、吕宜全、杜精忠、张家┃
┃第四次代表大会 │政、聂观鸾 ┃
┠──────────┼──────────────────────────────────────┨
┃1987年11月中共博山区│吕宜全、贺鸿雁、刘同泉、孙即文、徐依忠、聂观鸾、戴长法、王玉杰、孙其录、李成┃
┃第五次代表大会 │新、赵清淮 ┃
┠──────────┼──────────────────────────────────────┨
┃1990年5月中共博山区 │岳公伟、贺鸿雁、刘同泉、聂观鸾、赵冠华、孙即文、王永祥、马基新、刘传章、孙其┃
┃第六次代表大会 │录、李成新 ┃
┠──────────┼──────────────────────────────────────┨
┃1995年3月中共博山区 │丁云安、王以民、王文秀、刘同泉、刘祥进、孙即文、孙兆进、李昌宏、范存义、岳公┃
┃第七次代表大会 │伟、岳继香、周祖宏、韩森师 ┃
┠──────────┼──────────────────────────────────────┨
┃1998年4月中共博山区 │宋元爱、冯乃国、盖 新、李昌宏、丁万隆、王博源、刘祥进、毕德厚、苏文明、李吉┃
┃第八次代表大会 │军、段民太、常跃之、逯维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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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区委工作机构
1986年,区委下设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
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区委企业政治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员会、区直机关党委、区
委老干部局等工作机构。 1988年,撤销区委企业政治工作部,1990年6月,区信
访局更名为中共博山区委、 博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隶属区委口。1992年成立"
博山区保密局", 与区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受区委、区政府双重管理机
构,挂靠区委办公室,为正局级行政单位。1993年对台办改为中共博山区委台湾
工作办公室, 列区委口,正局级机构。1993年4月,区司法局与区委政法委员会
合署办公,区史志局、区档案局归属区委办公室领导,区老干部局归属区委组织
部领导。1993年1月成立博山报社为正科级事业单位。1993年4月,区纪委、监察
局合署办公。 1997年3月单设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为正局级行政单位。
2002年6月, 区直机关机构改革,区委设工作机构7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区委
派出机构4个, 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局合署),区委办公室、组织部、
宣传部(内设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与
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管理机构
有区信访局、区委老干部局;区委派出机构:即区委经济贸易工作委员会,中共
博山经济开发区委员会,中共城东街道办事处委员会,中共城西街道办事处委员
会。
1986年,中共博山区委下设石门乡、岭西乡、下庄乡、石马乡、崮山乡、郭
庄乡、北博山乡、池上乡、李家乡、夏家庄镇、白塔镇、蕉庄镇、域城镇、乐疃
镇、山头镇、福山镇、八陡镇、岳庄镇、源泉镇、南博山镇20个乡镇党委,城里
街道办事处、 大街街道办事处、西冶街街道办事处、税务街街道办事处4个街道
办事处党委,1个区直机关党委。2002年,中共博山区委辖62个党委、114个党总
支,1165个党支部。
中共博山区委四至八届书记、副书记、常委任期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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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 次 │ 职 务 │ 姓 名 │ 任职时间 ┃
┠─────┼────┼───────┼─────────────────┨
┃ 第四届 │ 书记 │ 肖永蕃 │ 1980.3~1987.1 ┃
┃ ├────┼───────┼─────────────────┨
┃ │ 副 │ 韩其诰 │ 1984.2~1987.8 ┃
┃ │ 书 ├───────┼─────────────────┨
┃ │ 记 │ 尹连朴 │ 1984.3~1987.2 ┃
┠─────┼────┼───────┼─────────────────┨
┃ │ │ 邹大民 │ 1987.1~1987.8 ┃
┠─────┼────┼───────┼─────────────────┨
┃ │ │ 岳经一 │ 1984.6~1987.7 ┃
┠─────┼────┼───────┼─────────────────┨
┃ 第 │ 书记 │ 邹大民 │ 1987.8~1990.5 ┃
┃ ├────┼───────┼─────────────────┨
┃ │ 副 │ 韩其诰 │ 1987.8~1990.2 ┃
┃ │ ├───────┼─────────────────┨
┃ │ 书 │ 李祖晨 │ 1987.8~1989.11 ┃
┃ 五 │ │ │ ┃
┃ │ 记 │ │ ┃
┃ │ │ │ ┃
┃ │ │ │ ┃
┃ │ │ │ ┃
┃ 届 │ │ │ ┃
┠─────┼────┼───────┼─────────────────┨
┃ │ │ 张玉武 │ 1987.8~1990.5 ┃
┠─────┼────┼───────┼─────────────────┨
┃ │ │ 贺连春 │ 1989.11~1990.5 ┃
┠─────┼────┼───────┼─────────────────┨
┃ │ │ 高京乾 │ 1989.11~1990.5 ┃
┠─────┼────┼───────┼─────────────────┨
┃ │ │ 赵光胜 │ 1987.4~1988.6(挂职) ┃
┠─────┼────┼───────┼─────────────────┨
┃ │ 常 │ 邹大民 │ 1987.8~1990.5 ┃
┃ │ ├───────┼─────────────────┨
┃ │ │ 韩其诰 │ 1987.8~1990.2 ┃
┃ │ │ │ ┃
┃ │ │ │ ┃
┃ │ 委 │ │ ┃
┠─────┼────┼───────┼─────────────────┨
┃ │ │ 李祖晨 │ 1987.8~1989.11 ┃
┠─────┼────┼───────┼─────────────────┨
┃ │ │ 张玉武 │ 1987.8~1990.5 ┃
┠─────┼────┼───────┼─────────────────┨
┃ │ │ 房宽惠 │ 1987.8~1988.7 ┃
┠─────┼────┼───────┼─────────────────┨
┃ │ │ 焦仁方 │ 1987.8~1990.5 ┃
┠─────┼────┼───────┼─────────────────┨
┃ │ │ 王钦佩 │ 1987.8~1988.3 ┃
┠─────┼────┼───────┼─────────────────┨
┃ │ │ 高京乾 │ 1987.8~1990.5 ┃
┠─────┼────┼───────┼─────────────────┨
┃ │ │ 张继红(女) │ 1987.8~1990.5 ┃
┠─────┼────┼───────┼─────────────────┨
┃ │ │ 杨建军 │ 1988.12~1990.5 ┃
┠─────┼────┼───────┼─────────────────┨
┃ │ │ 岳华东 │ 1988.12~1990.5 ┃
┠─────┼────┼───────┼─────────────────┨
┃ │ │ 贺连春 │ 1989.11~1990.5 ┃
┠─────┼────┼───────┼─────────────────┨
┃ │ │ 赵光胜 │ 1988.4~1988.6(挂职) ┃
┠─────┼────┼───────┼─────────────────┨
┃ 第 │ 书记 │ 邹大民 │ 1990.5~1993.1 ┃
┃ │ ├───────┼─────────────────┨
┃ │ │ 贺连春 │ 1993.1~1995.3 ┃
┃ │ │ │ ┃
┃ │ │ │ ┃
┃ 六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届 │ │ │ ┃
┠─────┼────┼───────┼─────────────────┨
┃ │ 副 │ 贺连春 │ 1990.5~1993.1 ┃
┃ │ ├───────┼─────────────────┨
┃ │ 书 │ 张玉武 │ 1990.5~1992.11 ┃
┃ │ │ │ ┃
┃ │ 记 │ │ ┃
┠─────┼────┼───────┼─────────────────┨
┃ │ │ 高京乾 │ 1990.5~1991.12 ┃
┠─────┼────┼───────┼─────────────────┨
┃ │ │ 王书坚 │ 1992.12~1995.3 ┃
┠─────┼────┼───────┼─────────────────┨
┃ │ │ 刘少村 │ 1991.12~1995.3 ┃
┠─────┼────┼───────┼─────────────────┨
┃ │ │ 田锡富 │ 1992.11~1995.2 ┃
┠─────┼────┼───────┼─────────────────┨
┃ │ │ 焦仁方 │ 1993.1~1995.2 ┃
┠─────┼────┼───────┼─────────────────┨
┃ │ │ 王世庆 │ 1995.2~1995.3 ┃
┠─────┼────┼───────┼─────────────────┨
┃ │ │ 孙金栋 │ 1995.2~1995.3 ┃
┠─────┼────┼───────┼─────────────────┨
┃ │ │ 岑安邦 │ 1992.10~1993.11(挂职) ┃
┠─────┼────┼───────┼─────────────────┨
┃ │ │ 邹鲁阳 │ 1994.9~1995.3(挂职) ┃
┠─────┼────┼───────┼─────────────────┨
┃ │ 常 │ 邹大民 │ 1990.5~1993.1 ┃
┃ │ ├───────┼─────────────────┨
┃ │ │ 张玉武 │ 1990.5~1992.11 ┃
┃ │ │ │ ┃
┃ │ 委 │ │ ┃
┠─────┼────┼───────┼─────────────────┨
┃ │ │ 贺连春 │ 1990.5~1995.3 ┃
┠─────┼────┼───────┼─────────────────┨
┃ │ │ 高京乾 │ 1990.5~1991.12 ┃
┠─────┼────┼───────┼─────────────────┨
┃ │ │ 焦仁方 │ 1990.5~1995.2 ┃
┠─────┼────┼───────┼─────────────────┨
┃ │ │ 张继红 │ 1990.5~1992.8 ┃
┠─────┼────┼───────┼─────────────────┨
┃ │ │ 杨建军 │ 1990.5~1995.3 ┃
┠─────┼────┼───────┼─────────────────┨
┃ │ │ 岳公伟 │ 1990.5~1995.3 ┃
┠─────┼────┼───────┼─────────────────┨
┃ │ │ 王世庆 │ 1990.5~1995.3 ┃
┠─────┼────┼───────┼─────────────────┨
┃ │ │ 孙金栋 │ 1990.5~1995.3 ┃
┠─────┼────┼───────┼─────────────────┨
┃ │ │ 张环仪 │ 1991.5~1995.3 ┃
┠─────┼────┼───────┼─────────────────┨
┃ │ │ 刘少村 │ 1991.12~1995.3 ┃
┠─────┼────┼───────┼─────────────────┨
┃ │ │ 闫西国 │ 1991.12~1995.3 ┃
┠─────┼────┼───────┼─────────────────┨
┃ │ │ 田锡富 │ 1991.11~1995.2 ┃
┠─────┼────┼───────┼─────────────────┨
┃ │ │ 王书坚 │ 1991.12~1995.3 ┃
┠─────┼────┼───────┼─────────────────┨
┃ │ │ 岑安邦 │ 1992.10~1993.11(挂职) ┃
┠─────┼────┼───────┼─────────────────┨
┃ │ │ 邹鲁阳 │ 1994.9~1995.3(挂职) ┃
┠─────┼────┼───────┼─────────────────┨
┃ 第 │ 书记 │ 贺连春 │ 1995.3~1996.10 ┃
┃ │ ├───────┼─────────────────┨
┃ │ │ 高峰岭 │ 1996.10~1998.4 ┃
┃ │ │ │ ┃
┃ │ │ │ ┃
┃ 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届 │ │ │ ┃
┠─────┼────┼───────┼─────────────────┨
┃ │ 副 │ 王书坚 │ 1995.3~1995.4 ┃
┃ │ ├───────┼─────────────────┨
┃ │ 书 │ 刘少村 │ 1995.3~1997.12 ┃
┃ │ │ │ ┃
┃ │ 记 │ │ ┃
┠─────┼────┼───────┼─────────────────┨
┃ │ │ 王世庆 │ 1995.3~1997.12 ┃
┠─────┼────┼───────┼─────────────────┨
┃ │ │ 孙金栋 │ 1995.3~1998.1 ┃
┠─────┼────┼───────┼─────────────────┨
┃ │ │ 马平昌 │ 1997.12~1998.4 ┃
┠─────┼────┼───────┼─────────────────┨
┃ │ │ 闫西国 │ 1996.10~1998.4 ┃
┠─────┼────┼───────┼─────────────────┨
┃ │ │ 孙启玉 │ 1997.6~1998.4 ┃
┠─────┼────┼───────┼─────────────────┨
┃ │ │ 张洪亮 │ 1997.12~1998.4 ┃
┠─────┼────┼───────┼─────────────────┨
┃ │ │ 崔振德 │ 1997.12~1998.4 ┃
┠─────┼────┼───────┼─────────────────┨
┃ │ │ 邹鲁阳 │ 1995.3~1995.9(挂职) ┃
┠─────┼────┼───────┼─────────────────┨
┃ │ 常 │ 贺连春 │ 1995.3~1996.10 ┃
┃ │ ├───────┼─────────────────┨
┃ │ │ 王书坚 │ 1995.3~1995.7 ┃
┃ │ │ │ ┃
┃ │ 委 │ │ ┃
┠─────┼────┼───────┼─────────────────┨
┃ │ │ 刘少村 │ 1995.3~1997.12 ┃
┠─────┼────┼───────┼─────────────────┨
┃ │ │ 王世庆 │ 1995.3~1997.12 ┃
┠─────┼────┼───────┼─────────────────┨
┃ │ │ 孙金栋 │ 1995.3~1998.1 ┃
┠─────┼────┼───────┼─────────────────┨
┃ │ │ 杨建军 │ 1995.3~1996.4 ┃
┠─────┼────┼───────┼─────────────────┨
┃ │ │ 岳公伟 │ 1995.3~1996.5 ┃
┠─────┼────┼───────┼─────────────────┨
┃ │ │ 闫西国 │ 1995.3~1998.4 ┃
┠─────┼────┼───────┼─────────────────┨
┃ │ │ 孙启玉 │ 1997.6~1998.4 ┃
┠─────┼────┼───────┼─────────────────┨
┃ │ │ 张洪亮 │ 1995.3~1998.4 ┃
┠─────┼────┼───────┼─────────────────┨
┃ │ │宋元爱(女) │ 1995.3~1998.4 ┃
┠─────┼────┼───────┼─────────────────┨
┃ │ │ 崔振德 │ 1995.3~1998.4 ┃
┠─────┼────┼───────┼─────────────────┨
┃ │ │ 张绪洋 │ 1996.5~1997.5 ┃
┠─────┼────┼───────┼─────────────────┨
┃ │ │ 刘持太 │ 1996.6~1998.1 ┃
┠─────┼────┼───────┼─────────────────┨
┃ │ │ 高峰岭 │ 1996.10~1998.4 ┃
┠─────┼────┼───────┼─────────────────┨
┃ │ │ 孙启玉 │ 1997.6~1998.4 ┃
┠─────┼────┼───────┼─────────────────┨
┃ │ │ 马平昌 │ 1997.12~1998.4 ┃
┠─────┼────┼───────┼─────────────────┨
┃ │ │ 张洪兴 │ 1997.12~1998.4 ┃
┠─────┼────┼───────┼─────────────────┨
┃ │ │ 许子森 │ 1997.12~1998.4 ┃
┠─────┼────┼───────┼─────────────────┨
┃ │ │ 孙永绥 │ 1997.12~1998.4 ┃
┠─────┼────┼───────┼─────────────────┨
┃ │ │ 李继唐 │ 1997.12~1998.4 ┃
┠─────┼────┼───────┼─────────────────┨
┃ │ │ 邹鲁阳 │ 1995.3~1995.9(挂职) ┃
┠─────┼────┼───────┼─────────────────┨
┃ 第 │ 书记 │ 高峰岭 │ 1998.4~1999.2 ┃
┃ │ ├───────┼─────────────────┨
┃ │ │ 崔洪刚 │ 1999.2~2001.1 ┃
┃ │ │ │ ┃
┃ │ │ │ ┃
┃ 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届 │ │ │ ┃
┠─────┼────┼───────┼─────────────────┨
┃ │ │ 闫西国 │ 2001.1~2002.12 ┃
┠─────┼────┼───────┼─────────────────┨
┃ │ 副 │ 马平昌 │ 1998.4~1999.2 ┃
┃ │ ├───────┼─────────────────┨
┃ │ 书 │ 闫西国 │ 1998.4~2001.1 ┃
┃ │ │ │ ┃
┃ │ 记 │ │ ┃
┠─────┼────┼───────┼─────────────────┨
┃ │ │ 鹿林 │ 2001.1~2002.10 ┃
┠─────┼────┼───────┼─────────────────┨
┃ │ │ 孙启玉 │ 1998.5~2002.10 ┃
┠─────┼────┼───────┼─────────────────┨
┃ │ │ 张洪亮 │ 1998.4~2001.12 ┃
┠─────┼────┼───────┼─────────────────┨
┃ │ │ 崔振德 │ 1998.4~2002.10 ┃
┠─────┼────┼───────┼─────────────────┨
┃ │ │ 高晓峰 │ 1998.5~2002.10 ┃
┠─────┼────┼───────┼─────────────────┨
┃ │ 常 │ 高峰岭 │ 1998.4~1999.2 ┃
┃ │ ├───────┼─────────────────┨
┃ │ │ 马平昌 │ 1998.4~1999.2 ┃
┃ │ │ │ ┃
┃ │ 委 │ │ ┃
┠─────┼────┼───────┼─────────────────┨
┃ │ │ 闫西国 │ 1998.4~2002.12 ┃
┠─────┼────┼───────┼─────────────────┨
┃ │ │ 张洪亮 │ 1998.4~2001.12 ┃
┠─────┼────┼───────┼─────────────────┨
┃ │ │ 崔振德 │ 1998.4~2002.12 ┃
┠─────┼────┼───────┼─────────────────┨
┃ │ │ 张洪兴 │ 1998.4~2002.12 ┃
┠─────┼────┼───────┼─────────────────┨
┃ │ │ 宋元爱(女)│ 1998.4~2002.12 ┃
┠─────┼────┼───────┼─────────────────┨
┃ │ │ 张绪洋 │ 1998.4~1999.3 ┃
┠─────┼────┼───────┼─────────────────┨
┃ │ │ 许子森 │ 1998.4~2002.12 ┃
┠─────┼────┼───────┼─────────────────┨
┃ │ │ 孙永绥 │ 1998.4~2002.12 ┃
┠─────┼────┼───────┼─────────────────┨
┃ │ │ 李继唐 │ 1998.4~2002.12 ┃
┠─────┼────┼───────┼─────────────────┨
┃ │ │ 孙启玉 │ 1998.5~2002.12 ┃
┠─────┼────┼───────┼─────────────────┨
┃ │ │ 高晓峰 │ 1998.5~2002.2 ┃
┠─────┼────┼───────┼─────────────────┨
┃ │ │ 崔洪刚 │ 1999.2~2001.1 ┃
┠─────┼────┼───────┼─────────────────┨
┃ │ │ 曹继明 │ 1999.3~2002.12 ┃
┠─────┼────┼───────┼─────────────────┨
┃ │ │ 刘丙伦 │ 2001.1~2002.10 ┃
┗━━━━━┷━━━━┷━━━━━━━┷━━━━━━━━━━━━━━━━━┛
1986~2002年区委办公室领导人
┏━━━━━━┯━━━━━━┯━━━━━━━━━━┯━━━━━━━━━━━━━━┓
┃ 姓 名 │ 性别 │ 职 务 │ 任 期 ┃
┠──────┼──────┼──────────┼──────────────┨
┃ 王钦佩 │ 男 │ 主 任 │ 1986.3~1987.12 ┃
┠──────┼──────┼──────────┼──────────────┨
┃ 岳华东 │ 男 │ 主 任 │ 1987.12~1990.5 ┃
┃ │ ├──────────┼──────────────┨
┃ │ │ 副主任 │ 1987.11~1987.12 ┃
┠──────┼──────┼──────────┼──────────────┨
┃ 王世庆 │ 男 │ 主 任 │ 1990.5~1995.4 ┃
┃ │ ├──────────┼──────────────┨
┃ │ │ 副主任 │ 1987.11~1990.5 ┃
┠──────┼──────┼──────────┼──────────────┨
┃ 崔振德 │ 男 │ 主 任 │ 1995.3~1997.12 ┃
┠──────┼──────┼──────────┼──────────────┨
┃ 周玉贤 │ 男 │ 副主任 │ 1986.12~1987.12 ┃
┠──────┼──────┼──────────┼──────────────┨
┃ 王树林 │ 男 │ 副主任 │ 1988.7~1989.12 ┃
┠──────┼──────┼──────────┼──────────────┨
┃ 魏东孔 │ 男 │ 副主任 │ 1990.4~1993.5 ┃
┠──────┼──────┼──────────┼──────────────┨
┃ 王世尧 │ 男 │ 副主任 │ 1990.4~1993.6 ┃
┠──────┼──────┼──────────┼──────────────┨
┃ 李 峰 │ 男 │ 副主任 │ 1991.5~1994.7 ┃
┠──────┼──────┼──────────┼──────────────┨
┃ 张承友 │ 男 │ 副主任 │ 1992.5~1992.8 ┃
┠──────┼──────┼──────────┼──────────────┨
┃ 韩昆山 │ 男 │ 副主任 │ 1992.12~1993.9 ┃
┠──────┼──────┼──────────┼──────────────┨
┃ 段民太 │ 男 │ 副主任 │ 1993.6~1995.1 ┃
┠──────┼──────┼──────────┼──────────────┨
┃ 吴理川 │ 男 │ 副主任 │ 1993.12~1998.4 ┃
┠──────┼──────┼──────────┼──────────────┨
┃ 李 荣 │ 男 │ 副主任 │ 1993.12~1995.11 ┃
┠──────┼──────┼──────────┼──────────────┨
┃ 聂树功 │ 男 │ 副主任 │ 1995.1~1997.3 ┃
┠──────┼──────┼──────────┼──────────────┨
┃ 焦玉星 │ 男 │ 副主任 │ 1997.3~20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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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 琦 │ 男 │ 副主任 │ 1997.4~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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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成立 │ 男 │ 副主任 │ 1996.3~19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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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 琦 │ 男 │ 副主任 │ 2000.6~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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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文彩 │ 男 │ 副主任 │ 2001.12~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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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文明 │ 男 │ 副主任 │ 1999.6~2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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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 平 │ 男 │ 副主任 │ 2000.6~20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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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会议与决策
1988年1月, 博山区各基层党委实行党务工作目标责任制:合理调整和设置
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基层组织班子建设,完成村级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在干部
使用上体现注重实绩,鼓励竞争,民主监督,公开监督的原则,实行群众评议党
员,党员群众评议干部的制度;加强基层党校建设,落实教育计划和措施,搞好
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 大力开展电化教育;实行党员"定岗位、定职责、定
措施、 定奖惩"的"四定"活动制度;按照"坚持标准,改善结构、保证质量"的指
导方针,联系实际,制定规划,确定各单位的党员发展重点。
1989年3月4日,在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26周年前夕,博山区委、
区政府召开全区发扬"三种精神"动员大会。会议动员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大力发扬为人民利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焦裕禄精神,助人为乐、全心全意为
人民服务的雷锋精神,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精神,掀起廉洁勤政、学习雷
锋、助人为乐和全社会崇尚"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活动的高潮,形成真诚谦让、
友爱互助、 勤奋奉献的良好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区委制定《关于开展发扬"三
种精神"活动的意见》 和《关于提倡和发扬"三种精神"的宣传教育提纲》,将开
展发扬"三种精神"活动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长久的系统工程。整个活动自始至终
与形势教育、廉政建设、满意在博山、社会治理等经常性社会活动紧密结合,并
建立"见义勇为"奖和评选"月度好事"制度。年内,全区大力宣传和深入开展发扬"
三种精神"活动, 共举行焦裕禄事迹报告会23场,雷锋事迹报告会92场;多次组
织各单位、学校青少年进行各种有益的为民服务活动。
1989年3月13日, 区委作出《关于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任职锻炼的决定》,
决定在以后的5年内,有计划地选派45岁以下未到基层工作过的干部到基层锻炼。
20日,区委发出《关于公开选聘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部分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
对选聘对象和条件、 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作具体规定;选聘于5月份结束,经过
撰写论文、组织答辩、评委评审、政治考察、领导批准等环节,61人走上副科级
以上领导岗位。
1990年3月23日, 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组织千人百村万户走访调查活动
的意见》 ,开展"千人百村万户"走访调查活动;上半年组织529名干部,下半年
组织477名干部, 深入基层访问调查,同时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回答和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共走访588个单位、8160户群众,收集整理群众意
见222条,撰写调查报告216篇,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11月22日、23日,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召开。区委、区政府作出《关于加强农
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搞好双向承包的意见》,区委作出《关于加强村级组织配套
建设的意见》。根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全区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全面展开,
组织培训了由10556人组成的宣讲团(组) ,深入村户进行教育宣讲,全区受教育
人数达229951人,占应受教育人数的89%。1991年8月,博山区农村社会主义思想
教育活动顺利通过省委验收组的验收。
12月13日,博山区委、区政府作出《关于促进区属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
其主要内容是:发挥地区优势,抓好产业、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调整;强化企业
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贯彻"三靠三让"方针,广泛开展横向经济联合;强化供销,
搞活经营; 建立区属工业企业发展基金;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抓好企 业领导班子
建设; 各行各业、 各级领导要大力支持区属工业企业的发展。 26日,区委制定
《关于深人贯彻以科技进步为先导的工业发展方针的意见》,提出以科技进步为
先导,以三高(技术高起点,管理高水平,生产高效益) 、三靠(背靠大专院校、
科研单位,背靠大厂矿企业,背靠金融财团) ,三让(让权、让利、让名)为主要
内容的工业发展方针。指出: 必须紧紧把握依靠科技、调整结构、加快开放、强
化管理四个重点;建立贯彻落实工业发展方针的必要支撑保障体系。
1991年3月5目,区委、区政府作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改革,推动经
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决定》。其主要内容是:实行政企职责分开,完善企
业经营机制;继续深化企业"三制"(厂长负责制、承包经营负责制、企业内部分
配制度) 配套改革;合理进行利润分配;继续坚持"三靠三让"方针,大力推进企
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进步;实行企业类型浮动和分档浮动,鼓励企业发展;加强
企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自1991年3月份开始,区委为解决贫困村村干部后继乏人的状况,组织实施"
1000人才工程", 即年内选拔、培养1000名村级后备干部,充实村级领导班子。
本着"严格条件、 宁缺勿滥"的标准,选拔916名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对象,经乡镇
党委、街道工委严格考试、考察,筛选出738人,由区委组织部备案,正式定为"
1000人才工程"学员。经过2个月的马列主义理论学习和3个月至5个月的业务知识
培训后,分配到村或乡镇企业参与管理工作。年内,有81人进入村级领导班子,
其中4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2人担任代理村主任。
1993年2月1日,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在农村推广"两田制",进一步稳定
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见》,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把农民
承包的耕地分为口粮田和责任田。 从2月份开始,实现农村劳动力资源与自然资
源的合理配置,区委、区政府提出农村工作要着力走好山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这步棋,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近郊镇、村集中,向铁路、公
路沿线村庄集中,向乡镇驻地和大村集中,向二、三产业转移,并将这步棋作为
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措施。 至12月底,多形式、多渠道转移3.6万人,为加
快农村经济发展,推动二、三产业发展创造了条件。
11月30日,博山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县、乡机构改革会议精神,
制定《关于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对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机
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理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归属关系、职能划分、
政策规定及措施作了具体规定。规定乡镇行政机构实行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委员
会制, 党政设6个办事机构;强乡镇定行政编制38人,一类乡镇定编33人,二类
乡镇定编29人。 12月2日,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博山区区级党政机关机构改
革实施方案》,规定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区委
工作部门5个,编制102人;设区政府工作部门26个,派出机构3个,编制534人;
按党章、宪法及有关规定设置机构7个,人民团体3个,编制79人。全区使用党政
群机关编制的工作部门实有工作人员1271人,定编750人,精简521人,精简幅度
41%。 严肃纪律,确保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该方案制定后,各部门按照方案要
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积极稳妥地实施改革。至12月底,
各部门全部按新的机构体制开始运转。
1994年6月23日, 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积极稳妥做好村庄合并工作的实
施方案》,对实施村庄合并的方法步骤和措施要求作出明确规定,确定1994年全
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总任务是37491人, 其中:跨乡镇村庄合并38个,涉及
乡镇11个,转移人口3193人;本乡镇村庄合并6个,涉及乡镇3个,合并人口1085
人;山区村庄搬迁4个,涉及乡镇1个,转移人口637人。7月18日,池上乡后峪村、
李家乡桃花岭村18户、 67人在全区首批搬到夏家庄镇的后峪村、良庄村。7月,
区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在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接受村党员中开展"联、帮、
促"活动的意见》。
1995年7月25日, 区委制定《关于1995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意见》,
要求继续做好"五步棋,一篇文章",实现自然资源与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加
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1996年6月16日, 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实施"手拉手联带工程"几个重点
问题的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关于思想认识问题;关于实施问题,包括组织
联合、吸纳消化弱村剩余劳动力、帮助弱村制定一条切实有效的发展路子、对具
备整村迁移合并条件的组织实施合并等四个方面;关于劳动力转移的相关问题,
分为人口流向问题、户口问题、城镇户口人员就业问题、弱村人才利用问题、学
生上学问题、优抚问题、人口转移计划的落实问题;关于资产的权属和生产资料
经营管理问题,包括资产的权属问题、生产资料的经营管理问题、住房问题;关
于加强领导问题,包括明确责任、推广典型、狠抓落实。
1996年8月7日,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主
要内容包括:改革的指导思想;改革的主要内容:合理调整医疗机构布局功能,
定编定员,改革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农村医疗卫生管理体制。
1997年7月,博山区委决定按照"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方针,采取公开推荐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副科级干部,
担任机关领导职务。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区委组织部提出博山区"一推双考"工
作方案,制定《关于公开推荐与考试考核相结合选拔部分领导干部的意见》。
1998年3月23日, 区委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心连心"活动的意见》。其主
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活动方式和任务目标,机关干部挂包帮扶,领导干部蹲
点帮扶,区直部门包村、包企业,选派工作组包村、包企业,强村、强企业联带
后进村,机关干部创办示范服务基地。组织领导: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方
配合,通力协作,督查调度,典型带动,搞好结合,整体推进,严格考核,注重
实效。
5月15日, 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工
作的意见》。指出要高度重视村务公开工作,把村务公开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
务来抓,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公开和政务公开,要求建立村务公开制度、
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检查考核力度。
11月4日, 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抽调区、镇(街道)机关干部集中开展
包村活动的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包村时间、人员组成和主要任
务。 时间为3个月,人员由区直机关和镇(街道)机关干部组成,每村2至3人。
主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着力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着力抓好
农村稳定,着力抓好农村经济发展。加强领导,注意方法,全面落实包村工作任
务。
1999年3月25日,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部署1999年全区农业工作。区委、区政府规定《1999年农业和农村工作要点》,
主要内容包括:坚决落实党在农村工作的基本政策,不断深化农村改革。调整优
化农业内部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大力发展区域特色农业,积极促进农
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建设,大力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积极开
拓农产品市场,加快农业市场化。以建设节水农业区为目标,全面加强农业基础
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强农村基层建
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2000年2月20日, 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其主
要内容包括:立足优势,明确目标,加快把旅游业培育成博山区新的支柱产业;
制定科学发展规划,建立大旅游产业体系;发挥政策优势,加快建立旅游业发展
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对旅游业管理力度;强化宣传促销,大力
开拓旅游市场;增强全局观念,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工作的领导。
2月25日, 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要点》。其主要
内容包括:大力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效益农业;大力发展区域特色农业,
积极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科技兴农,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坚持可持续发展
战略,全面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拓农产品市场,加快农业市场化进程;
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小城镇建设;继续实施"1+1"
增收工程,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思想
教育,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2001年2月17日, 区委制定《关于实施"两带一包",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的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帮扶的主要形式:区大班子
领导"两带一包"蹲点帮扶,区直部门挂包帮扶,工作组驻村帮扶。组织领导:提
高认识,明确责任;督查调度,典型带动;搞好结合,整体推进;严格考核,注
重实效。 19日,区委召开全区实施"两带一包"工作会议,制定《关于实施"两带
一包"工作,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会议决定;自2001年2月19日至
2002年2月19日,从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选派56名包村干部,由大班子领导带1个
区直部门、1个工作组,包1个村,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2001年3月28日,
区委制定《关于认真实施"两带一包",搞好整改提高的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
指导思想。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措施:加快发展的问题;转变工作方式,
为基层搞好服务的问题;提高素质和能力的问题;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问题;
廉政建设问题。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注重效果。
2001年2月17日, 博山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2001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
见》。其主要内容包括: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积极开
展农业科技年活动,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业生产
条件;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积极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加强
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继续搞好强村带动和
弱村帮扶,促进平衡;强化法制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落实党关于农村工作的基
本政策,积极稳妥地抓好税费改革;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
促进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四节 组织工作
组织机构 1986年, 区委组织部内设:秘书科、组织科、干部科、知识分子
工作科、 下派干部管理办公室。1987年5月,建立区委组织员办公室,由组织部
代区委管理。 1988年9月,组织部内设调整为秘书科、干部科、组织科,干部教
育工作由干部科负责,下派干部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由组织员办公室负责。1991
年3月, 秘书科更名为办公室,干部教育科和知识分子工作科合并为干部教育知
识分子工作科,增设企业干部科。1992年7月,设立信息调研科。1993年1月,建
立党员电话教育中心。1993年机构改革,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干部科、组织科、
干部教育知识分子工作科、企事业干部科、下派干部管理办公室、党员电化教育
中心7个科室。 至2002年,内设办公室、调研科、干部科、组织科、企事业干部
科、 干部综合科、知识分子工作科7个科室,组织部下属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为
副科级事业单位。
1986~2002年博山区委组织部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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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职 务 │ 任 期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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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魁聚 │ 组织部长 │ 1985.6~1987.1 │ ┃
┃ ├────────────┼──────────┤ ┃
┃ │ 区委常委 │ 1986.7~1987.2 │ ┃
┠────┼────────────┼──────────┼──────────────┨
┃ 高京乾 │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 1987.2~1991.5 │ ┃
┠────┼────────────┼──────────┼──────────────┨
┃ 闫西国 │ 组织部长 │ 1991.5~1991.12 │ ┃
┃ ├────────────┼──────────┼──────────────┨
┃ │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 1991.12~1995.3 │ ┃
┠────┼────────────┼──────────┼──────────────┨
┃ 张洪亮 │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 1995.3~1997.12 │ ┃
┠────┼────────────┼──────────┼──────────────┨
┃ 张洪兴 │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 1997.12~2001.1 │ ┃
┠────┼────────────┼──────────┼──────────────┨
┃ 刘丙伦 │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 2001.1~2002.12 │ ┃
┠────┼────────────┼──────────┼──────────────┨
┃ 陈德诚 │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 2002.12~2002.12 │ ┃
┠────┼────────────┼──────────┼──────────────┨
┃ 张洪升 │ 副部长 │ 1976.8~1987.5 │ ┃
┠────┼────────────┼──────────┼──────────────┨
┃ 李成新 │ 副部长 │ 1986.5~1991.3 │1988.4~1991.3兼任组织员办公┃
┃ │ │ │室主任 ┃
┠────┼────────────┼──────────┼──────────────┨
┃ 韩森师 │ 副部长 │ 1987.5~1987.9 │ ┃
┠────┼────────────┼──────────┼──────────────┨
┃ 孙昆峰 │ 副部长 │ 1987.9~1994.1 │1992.8~1994.1兼任组织员办公┃
┃ │ │ │室主任 ┃
┠────┼────────────┼──────────┼──────────────┨
┃ 王同文 │ 副部长 │ 1991.3~1992.12 │ ┃
┠────┼────────────┼──────────┼──────────────┨
┃ 贾生树 │ 副部长 │ 1992.12~1995.4 │ ┃
┠────┼────────────┼──────────┼──────────────┨
┃ 王以民 │ 副部长 │ 1994.1~1997.4 │ ┃
┠────┼────────────┼──────────┼──────────────┨
┃ 郑庆华 │ 副部长 │ 1994.1~1995.4 │ ┃
┃ │ │ 2001.3~2002.12 │ ┃
┠────┼────────────┼──────────┼──────────────┨
┃ 周霞 │ 副部长 │ 1995.4~1998.4 │1996.3兼任组织员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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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乃国 │ 区人事局长兼副部长 │ 1995.4~1998.2 │ ┃
┠────┼────────────┼──────────┼──────────────┨
┃ 常跃之 │ 副部长 │ 1997.4~2001.12 │ ┃
┠────┼────────────┼──────────┼──────────────┨
┃ 赵德 │ 副部长 │ 1997.4~2000.6 │ ┃
┠────┼────────────┼──────────┼──────────────┨
┃ 张汝震 │ 副部长 │ 1998.2~2001.3 │ ┃
┠────┼────────────┼──────────┼──────────────┨
┃ 吴理川 │ 副部长 │ 1998.4~2002.12 │2000.11兼任组织员办公室主任 ┃
┠────┼────────────┼──────────┼──────────────┨
┃ 王在靖 │ 副部长 │ 2001.3~2002.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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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队伍建设 1986年,全区共有党员13333人。1988年,区委制定《关于保
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意见》,各级党组织成立保障党员民主权
利监督小组,定期对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1989年,区
委制定《区委常委关于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的具体意见》,决定在全区迅速掀起以
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教育工作新高潮。年内举办
党训班105期,培训党员4.4万人次。1990年,区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健全党内生
活的七项制度》。1992年,区委部署开展"共产党员振兴博山发展基金"活动,全
区16764名党员和干部群众共筹集资金951万元。区委组织部制定《进一步加强入
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实行"团组织推优"制度,要
求基层党组织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选拔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
的培养教育。1994年,区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的意见》,实
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1996年,区委制定《关于实施农村老党员安居工程的意
见》,通过实施易地安置、就地安置等形式,在全区实施农村老党员安居工程,
对277名山区农村老党员进行妥善安置, 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条件。1996年起,区
委组织部和区林业局制定《关于实施"新党员绿化工程"的意见》,在每年植树节、
党的生日和国庆节期间,各安排一星期时间实施"新党员绿化工程"。到1998年,
有2000多名新党员参加绿化工程建设,栽植各种经济林、观赏林和绿化林木
15000多株。截至2002年底,全区共有党员27026人,其中女党员4035人,占全区
党员总数的14.93%; 预备党员510人, 占1.89%; 35岁以下的党员5645人, 占
20.89%; 60岁以上的党员5175人,占19.15%;建国前入党的1129人,占4.18%;
高中以上学历的13722人,占50.77%(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4926人,占18.23%);
初中以下学历的13304人,占49.23%。全区在岗职工党员10057人,占37.21%(其
中公有制经济单位在岗职工6570人,占24.31%);农牧渔民7644人,占28.28%;
离退休人员4922人,占18.21%;其他党员1995人,占7.38%。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1988年, 博山区各基层党委实行党务工作目标责任制。
区委制定《关于进行民主评议党风工作的意见》 ,评议至7月底结束,全区共95
个单位参加评议。1988至1991年,区委对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行属地化领导,区
属132个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 1765名党员全部移交所在地党组织领导,区委接
收29个市属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 1991年3月, 区委组织实施"1000人才工程"
(即年内选拔、 培养1000名村级后备干部),共选拔676名优秀农村青年,分配
到村、 乡镇企业挂职锻炼。在1992年底的村"两委"换届中,81名后备干部进入"
两委"班子,4人担任党支部书记,2人担任代理村主任。8月,实施"50计划",确
定50个党建和经济发展重点扶持村,整顿党支部班子23个,调整支部书记20人,
培养农村后备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174人, 协助新建和改建党员活动室49个。
1994年底至1997年底,开展全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集中整顿工作。1995年,对20
个自身脱贫无望的村,实施整村向近郊村搬迁、与相邻强村合并。对合并后剩余
的40个后进村,在全区实施"手拉手联带工程",挑选40个政治、经济"双强"村和
镇办企业与后进村结成对子, 以强带弱予以帮扶。 1996年,区委、区政府制定
《关于实施"手拉手联带工程"几个重点问题的意见》,区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在"
手拉手联带工程"村开展党员联户活动的意见》 ,推动"手拉手联带工程"向纵深
方向发展。1997年,实行区、镇、街道领导干部扶贫攻坚、驻村蹲点制度,圆满
完成中央提出的3年整顿任务, 被评为全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区委对
在整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36个先进单位、 43名先进个人和做出突出贡献的6
个驻地单位予以表彰奖励。1995年,区委组织部制定《关于推行五种运行机制,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 、《关于在全区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创五好
标准,争杯夺旗"竞赛活动的意见》、《关于在全区城市街道居委会中开展"五好
进居"活动的意见》 、《关于在全区工业企业中广泛开展"六好进厂"活动的试行
意见》。1996年5月,区委、区政府命名表彰首批"五好村"54个、"六好企业"8个。
到1997年底, 90%以上的村达到"五好村"的目标。1995年10月,博山区企业党建
工作会议召开。区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企业
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意见》、《关于在全区区属企业中实行民主监督的实
施意见》、《关于加强企业政工队伍建设的意见》。1997年,区委制定《关于进
一步加强区属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改制企业党的建设几个问题的试行
意见》 , 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 1999年3月,区委、区政府制定
《关于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全区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工作会议召开。 5月,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推进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10月,区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强村党组织
建设的意见》。2000年,区委印发《博山区村级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在全区农村党员干部中实施"富民示范工程",要求全区农村干部和党员建立一个
既能作为自己发家致富又能帮助引导群众致富的示范项目,引导农民群众走共同
富裕之路。2000年,全区区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全面展开。2001年
2月, 区委制定《关于实施"两带一包",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从区
直机关、事业单位选派56名包村干部,由大班子领导带1个区直部门、1个工作组,
包1个村, 对全区30个重点村进行集中帮扶。11月,举行全区村改居工作会议暨
柳杭社区居民委员会挂牌仪式,15个村首批进行村改居。区委制定《关于做好镇、
村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2001年,全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
全面展开,增强了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领导班子建设 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任人唯贤、 德
才兼备的原则,将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与作风建设有机结合,制度建设贯穿
始终,达到了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的目的。一是深化干部
人事制度改革,在建立和完善发现、培训、选拔、使用、考核、监督各个环节的
有效机制和科学方法上不断创新。逐步建立健全了干部任免程序、政绩考核制度、
干部竞争机制、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回避制度、新任领导干部录用制度、辞退制
度、民主评议制度、领导干部重大收入申报和家庭生活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回复
函询制度、诫勉制度、干部推荐责任备案制度、年度工作考核末位淘汰制度,不
断改进干部考察和考核方法。二是形成和保持了领导班子合理的年龄结构。三是
改善了领导班子知识和专业结构,选拔的领导干部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同时,注意选拔熟悉经济管理、法律、财政、农业知识的干部,在专业性强的部
门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担任领导职务。在班子成员搭配上,注重成员之间的气
质、性格特点,实现领导班子的优化组合,增强整体功能。四是改善领导班子性
别、 界别结构,合理配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1991年3月,中共博山区委
组织部、博山区妇女联合会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意
见》,在招干、转干、大中专学生的分配中,尽量多吸收女干部,对一些适合女
干部特点的岗位,要优先选用女干部,逐步提高各级女干部的比例。五是坚持按
照核定的领导班子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选好配强正职领导干部,控制减少领导班
子副职职数配备。六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努力改进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
自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及时消除和化解班子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提
高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2000年7月,印发了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
重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化、规范
化、民主化。
思想作风建设 1986至2002年,博山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作风建设常抓不懈。
1991年1月,区委制定《关于抓好党风党纪工作责任制的规定》。1992年3月,为
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组织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
作风建设的意见》,力争从提高理论学习质量和民主生活会质量,强化政治纪律
和组织纪律,突出"一把手"作用,认真解决个别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的问题等
四个方面入手,使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上一个新台阶。坚持实行区委常委和党
员副区长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围绕领导班子
和干部队伍建设, 多次出台相关的廉洁勤政工作规定。2000年4月,开展了学习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发扬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作风,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监督和管理。
干部管理 1990年10月, 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的
若干规定》 。随着1993年4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5年《党政领导干部
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颁布,干部管理新体制逐步建立,党政机关实行了国
家公务员制度,事业单位实行了职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系统、规范。1995年8月,博山区在全省率先实行"领导干部向党组织推荐
干部实行责任及备案制度"并制定 《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重大问题向组织报
告的试行规定》 。2002年1月,全区掀起了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
事制度改革纲要》 精神的高潮;2002年7月,中共中央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
任用工作条例》 , 博山区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活动。1996年11月,针对
《关于加强区直机关建设实施"六个三"工程的意见》,大力开展"三讲"活动,突
出抓好"三忠诚"教育活动,努力搞好机关的"三大服务",广泛开展"三争创"活动,
努力实现"三个提高", 努力塑造机关干部良好的"三种形象"。1994年9月,制定
《关于区属企业及领导干部重大问题报告的规定》及《关于区属企业领导干部收
入申报和家庭生活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规定》。1997年2月,组织实施"万名共产
党员双学知识竞赛"活动和全区党员电化教育检查工作;1997年8月开始,在全区
领导干部中开展"实践三忠诚, 争做充满无比干劲的人"征文活动;2000年5月26
日,组织部制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以巩固"三讲"教育成果,提高组
织部门人员的综合素质, 更好地推动各项组织工作的开展。2000年3月,组织部
与区委老干部局、 区人事局联合出台《关于在全区老干部中开展"讲学习、做贡
献、树形象"活动的意见》;2001年2月,区委组织部与区委老干部局、区人事局
联合出台《关于在全区离退休干部中开展争创"三老标兵"活动的意见》。
干部选拔任用 加快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步伐。1990年9月,区委组织部
与统战部联合出台《关于认真做好选拔党外后备干部的通知》 。1991年4月,区
委批转区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9月,
出台《关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定》,对选拔培养后备干部的原则、措施、
方法、步骤都做了系统的规定。11月,下发《关于对农村后备干部进行易地挂职
锻炼的通知》 ,对山区乡镇和近郊乡镇的部分农村后备干部进行为期1个月的易
地挂职锻炼。1998、1999两年从机关、企事业单位挑选优秀年轻干部114 人进行
下派"包村"锻炼。1998年选派区直部门年轻干部27人到企业担任厂长助理、总经
理助理等职务,从区属大型企业中择优选拔了31名年轻干部挂职担任区直部门中
层副职。 2001年9月,举办了全区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对80名后备干部进行了系
统培训。全面推进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1999年,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
部门先后组织进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推广到全区其他单位,竞争上岗成为机
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一种普遍方式。 2000年6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优化领导班子
结构的要求。 8月,转发了市委《关于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暂行
办法》。11月制定下发了《关于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暂行办法》。
1997年7月, 区委采取公开推荐与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了10
名副科级领导干部。2000-2002年公开招考了18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党员电话教育
1993年1月成立了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5人。1993
~2002年底,先后筹集资金12万元购置了SONY摄像机,创作党建电视专题片80余
部。乡镇党委电教站达到了"三机一室"(电视机、VCD、放像机和电教室)要求,
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电教站达到了"两机一室"或"一机一室一线",配套率
达100%,有线电视入电教室率达99%。入户率达96.8%。
1993年在区电视台开辟《我为党旗添光彩》栏目,为各级党组织抓好党员教
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的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典型、树立样板,受到了
广大党员的欢迎, 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1994年2月在区电视台开办了《党
建之声》栏目,每半月一期,半年后改为每周一期。主要围绕区委区政府、区委
组织部的有关重点工作开展宣传,重点宣传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党员先进事迹,专
题片《中国的岜山》在中央电视台播出。1995年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被评为省级电
教工作先进单位。1996年9月与中央电视台合作拍摄了《柳杭村和枣园村的故事》。
1997年3月制作了电视专题片《老党员公寓的故事》。1997年4月拍摄《桔梗高产
种植技术》报送省委组织部。1999年制作完成了专题片《山村教师王兆亮》,在
中国教育台播出。2001年制作了电教片《莲花山下幸福村》在市委组织部《党建
了望》栏目中播出。2002年编辑制作的专题片《彩贴女工张富文》和《肉食鸽的
养殖》分别获全市电教片评比专题类第二名,科技类优秀奖。
自区党员电教中心成立以来,每年定制大量"三个代表"专题辅导和先进典型
事迹VCD光盘教材下发到各系统、 各乡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收看,受到广
大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欢迎。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搞好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
实用技术培训,先后摄制了林果、畜禽等方面的专题记录片、科技教育片80多部
报送市党员电教中心。
干部培训工作 实施了"百千万人才培训工程", 与山东轻工学院联合,采取
脱产学习、 专题讲座和挂职锻炼相结合的形式,对100名区、镇、村企业的后备
干部,进行政治理论、企业管理知识和领导科学等多方面的培训,对千名科级干
部进行理论培训,对万名在职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分期分
批安排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提高各级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和
工作能力。有针对性地聘请区领导和部门领导进行授课,加强区领导、部门领导
与一般干部之间的交流学习。 以区、镇、部门党校为主要阵地,对600多名农村
两委成员和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培训,利用颜山大学、职业中专等
培训学校,对4000余名专业人员进行岗位业务培训和大、中专学历教育。1992年
7月, 博山区委组织部印发《1991年至1995年博山区干部培训规划》。10月,博
山区委制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的通知》 。1995年12月4日,为
认真落实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博山区委组织部决定利用冬季和春季有利时
机,对全区农村基层干部和全体党员集中进行培训,要求基层干部参训人数保证
在98%以上, 党员参训人数95%以上,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1996年12月28日,博
山区委组织部印发《博山区1996~200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1998年12月2002
年, 共举办村党支部书记培训班3期,村委会主任培训班1期,培训人数620名;
举办青年干部培训班2期, 培训人数2740人。2002年12月~2003年1月,分8期举
办了全区党的十六大精神轮训班,对全区103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政工科长、组
织人事处长进行了轮训。2002年下半年,博山区一名副县级干部和一名企业干部
参加了全市优秀中青年干部赴美国的中长期培训。
下派工作 1989年9月,博山区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第三批下派干部工
作先进单位。 1996年4月,博山区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第九批下派干部工作先进
单位。5月10日,博山区委组织部制定《在全区下派干部中开展"为党增光、为国
出力、为民造福、争做优秀下派干部"活动的实施意见》。9月28日,博山区委组
织部制定下派干部诫勉制度,主要范围是区委组织部管理的区下派干部,期限为
半年。 1998年11月4日,博山区委、区政府制定《关于抽调区、镇(街道)机关
干部集中开展包村活动的意见》。2001年2月,区委制定了《关于实施"两带一包"
工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3月28日,区委制定了《关于认真实施"
两带一包",搞好整改提高的意见》。2002年5月15日,博山区委印发《关于继续
做好"两带一包"工作,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全区村委会换
届情况,重新确定了30个重点帮扶村,对进一步做好"两带一包"工作进行了落实。
知识分子工作 1987年, 制定《关于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管理意见》,开展
博山区第一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选拔14名区级、2名市级拔尖人才,
建立知识分子联系制度,设立知识分子接待日和工作联系点。1990年制定《拔尖
人才管理暂行规定》 , 组织开展拔尖人才巡回医疗、科技咨询服务等活动。从
1991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能人战略"。区委制定了实施"能人战略"的
规划,明确提出在三、五年内选拔能人1000名,使农村党支部班子的各种能人达
到60%。 1992年底,进一步抓好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建立知识分子人才库,在
全区知识分子中广泛开展"评优、树标、拔尖"活动,建立拔尖人才档案和任期目
标,激发全区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性。1993年,下发《博山区关于调动知识分子
积极性的实施意见》。1994年,结合"振兴博山,举贤荐才"活动,推荐选拔各行
各业各类优秀专业人才300多名, 建立博山区各类优秀专业人才库,修订《拔尖
人才管理工作暂行办法》。1997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分子工作的意见》,
对全区拔尖人才进行重新填表登记, 建立规范的拔尖人才业绩档案。1999年3月
31日, 制定《中共博山区委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科技人员的奖励办法》。围
绕全区"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制定全区知识分子继续教育实施规划。制
定《关于1998年师范类毕业生分配工作的实施意见》 ,将218名应届师范类毕业
生全部安置到位。研究出台《博山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办法》、《关于建立
博山区知识分子工作联系制度的实施意见》。2001年10月15日,下发《关于开展
第六批区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002年3月,制定《中共
博山区委、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开发引进工作的意见》 。 8月,出台
《中共博山区委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水平的若干规定》。
截至2002年底,全区共选拔区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四批67人,市级专业技术拔尖
人才三批12人。全区在2002年底,有市级专业拔尖人才6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
中级职称3人; 区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49人,其中,高级职称22人,中级职称25
人,初级职称2人。
干部监督工作 1995年前, 博山区实行以领导班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
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主要考核内容的考核制度。1996年,对领导
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开始实行全方位目标管理,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
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上评下,下评上,纵横交叉立体评议考核的方
法。按照百分制的考核办法,根据目标的性质和特点,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
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三个方面的目标量化分解,制定相应的考核计分标准,
然后通过指标测算和测评打分,来确定目标的完成情况,得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
干部的定性评价,作为考核单位及干部的基本依据。每年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进行一次年度考核,部门按照区领导工作分工,分口编组,分口考核。推行国家
公务员制度后,年度考核开始实行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副科级以上、
一般干部的分层次考核。在严格考核的同时,利用好考核结果。结合年度考核综
合成绩,综合分析平衡后评出年度工作考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物质和精
神奖励。同时,对领导班子,实行末位惩戒制。对年度工作考核综合得分排名末
三位的镇办和部门领导班子,予以诫勉。对领导干部实行年度工作考核末位淘汰
制。领导干部当年考核结果评为不称职等次的,给予降职;连续两年被定为不称
职等次的,就地免职,并按《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处理。
干部监督管理制度: 1989年8月,区委出台《关于领导干部实行回避制度的
规定(试行) 》,对领导干部回避的内容和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1992年3月,
区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对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实行离任交接制度的试行意见》,规
定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离任时必须按要求进行交接,确保干部到任有目标,离任有
结果, 交接有手续,便于组织上对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1994年3月,区委下
发《领导干部家庭生活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规定》、《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准接受礼品的规定》、《对区直有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依
法行政进行民主评议的制度》等三项规定,切实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使党员干
部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994年5月,区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同执纪执法
等部门建立联系制度的意见》,定期召开会议,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加强了对
干部的监督检查。 1995年7月,区委出台了《关于在领导干部中实行回复组织函
询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实行诫勉制度的意见
(试行)》及《关于领导干部向党组织推荐干部实行责任及备案制度的意见(试
行)》,进一步加大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力度,完善了干部监督
管理制度体系。 1996年4月,区委下发《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谈话制度(试行)
的意见》,规定了干部谈话的形式、内容,谈话原则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
进行, 逐级负责,使干部管理工作更加有的放矢。2001年6月,区委组织部制定
《关于聘请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的意见》,聘任了17名同志担任监督工作督查员,
对区委选拔任用干部各环节进行监督,有效地提高了我区干部监督工作水平。
援藏工作 1995年, 博山区委副书记、区长王书坚作为全市第一批援藏干部
赴西藏进行为期三年的援藏工作,赴藏前公布为淄博市政府副市长(援藏),担
任日喀则地区行署副专员。2001年,博山区源泉镇党委书记梁永泉作为全市第三
批援藏干部赴藏,担任昂仁县经贸局局长。
选调生管理工作 自1996年开始, 我区开始接受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大学生,
按照"正确定位、妥善安置、重点培养、严格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了选调生的
安置、管理、培养和使用工作,较好地落实了选调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到2002年
为止共接受选调生7批19名,有2名选调生被提拔为县级干部,14名通过公务员考
试被省市直部门录用。
第五节 宣传教育
宣传机构 1986年, 区委宣传部设秘书科、党教理教科、宣传科、"五四三"
办公室。1988年增设新闻科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科。1993年设办公室、新闻科、
党教理教科、 对外宣传办公室、精神文明办公室5个科室。1995年12月,新闻宣
传科分为新闻科和宣传科。1997年定编制为17人,设办公室、新闻科、党教理教
科、宣传科、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5个科室,辖区文明办、区文联。2002年1月成
立《博山周刊》编辑部,隶属于区委宣传部。2002年下设办公室、宣传教育科、
新闻科、理论教育企业宣传科、区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挂扫黄打非办公室牌子)、
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1986年-2002年博山区委宣传部领导人任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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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性 别 │ 职 务 │ 任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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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环仪 │ 男 │ 部长 │ 1986.1-1989.12 ┃
┠─────┼────┼────────────┼───────────┨
┃ 孙金栋 │ 男 │ 部长 │ 1989.12-1995.4 ┃
┠─────┼────┼────────────┼───────────┨
┃ 王世庆 │ 男 │ 部长 │ 1995.4-1997.4 ┃
┠─────┼────┼────────────┼───────────┨
┃ 孙永绥 │ 男 │ 部长 │ 1997.4-2002.12 ┃
┠─────┼────┼────────────┼───────────┨
┃ 孙启新 │ 男 │ 副部长 │ 1993.4-1997.3 ┃
┠─────┼────┼────────────┼───────────┨
┃ 马玉水 │ 男 │ 副部长 │ 1995.4-1997.3 ┃
┠─────┼────┼────────────┼───────────┨
┃ 康 云 │ 男 │ 副部长 │ 1985.3-1997.4 ┃
┠─────┼────┼────────────┼───────────┨
┃ 宋元爱 │ 女 │ 副部长 │ 1992.5-1993.7 ┃
┠─────┼────┼────────────┼───────────┨
┃ 张汝震 │ 男 │ 副部长 │ 1989.4-1995.4 ┃
┠─────┼────┼────────────┼───────────┨
┃ 孙悦欣 │ 男 │ 副部长 │ 1990.8-1995.4 ┃
┠─────┼────┼────────────┼───────────┨
┃ 肖金星 │ 男 │ 副部长 │ 1986.12-1989.4 ┃
┠─────┼────┼────────────┼───────────┨
┃ 罗福斌 │ 男 │ 副部长 │ 1993.4-2002.12 ┃
┠─────┼────┼────────────┼───────────┨
┃ 王 威 │ 男 │ 副部长 │ 1995.4-1997.3 ┃
┠─────┼────┼────────────┼───────────┨
┃ 崔景柱 │ 男 │ 副部长 │ 1998.7-2001.12 ┃
┠─────┼────┼────────────┼───────────┨
┃ 宋惠洲 │ 男 │ 副部长 │ 1996.3-1998.3 ┃
┠─────┼────┼────────────┼───────────┨
┃ 孙昆华 │ 男 │ 副部长 │ 1997.3-1998.5 ┃
┠─────┼────┼────────────┼───────────┨
┃ 马玉明 │ 男 │ 副部长 │ 1997.9-2002.12 ┃
┠─────┼────┼────────────┼───────────┨
┃ 刘 强 │ 男 │ 副部长 │ 1998.3-2001.3 ┃
┠─────┼────┼────────────┼───────────┨
┃ 王新生 │ 女 │ 副部长 │ 2000.6-2002.2 ┃
┠─────┼────┼────────────┼───────────┨
┃ 李海洋 │ 男 │ 副部长 │ 2001.5-2002.12 ┃
┠─────┼────┼────────────┼───────────┨
┃ 刘持忠 │ 男 │ 副部长 │ 2002.9-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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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教育 1986年以来, 宣传部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
为指导,利用报告会、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加强理论教育。一是充分发挥区级领
导成员理论中心组的示范带头作用,以邓小平理论和中央十三大、十四大、十五
大、十六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狠抓各级领导干部学习。自1988~2002年全区副科
级以上干部每年集中一次学习轮训,每次不少于15天。利用区委党校举办各类培
训班210余期,培训各类人员15000人次。1986年以来,全区有12所党校被评为省
级先进党校,22所党校被评为市级先进党校,25处党员活动室被评为省级先进党
员活动室。二是大力开展党员教育。三是1990年以来,开展了以奔小康教育,学
习中共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教活动,先后成立宣讲
团、报告团在乡镇企业巡回报告,受教育群众达20余万人次。1998年聘请理论专
家和实践经验丰富的450名人员, 分别任区、镇、村三级党校兼职教师。筹资30
余万元对全区68所党校、 960个党员活动室进行了装修。1999年集中开展了学习
宣传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的活动。2001年开展了贯彻十
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思想政治理论成果竞赛,组织有关单位撰写论文40余篇。四是
利用每年"七一"和焦裕禄逝世纪念日组织,开展了多种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
的学习、演讲、竞赛等活动。
区级领导成员学习与党员教育 1988年, 区里成立了马克思主义研究会,成
为博山区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的龙头组织。区委宣传部聘请省委研究室、省委
党校的教授、专家来博山讲学12次,办辅导班25次。宣传部自行办培训班55期,
编写辅导材料20余万册。1986年,区委总结推广了八陡镇在党内展开的比贡献活
动, 市委组织部在八陡召开的乡镇党委书记现场工作会上, 推广了这一经验。
1987年,全区开展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大讨论。1989年,
区委号召全体党员弘扬焦裕禄精神、雷锋精神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精
神。 1993年,全省党建经验交流会在博山召开,区委宣传部被评为"全省中共党
史党的理论学习竞赛活动"先进区。
新闻宣传 1986~2002年,按照"上通渠道、下建网络、骨干带头、形成攻势、
宣传博山、建功立业"的新闻宣传工作思路,坚持"上大报、上大台、上大刊、发
头条、 发联播、发整版"的奋斗目标,取得丰硕成果。被市级以上新闻单位用稿
10万余条(篇),其中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与报纸
摘要》 、《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发的重要稿件约有400余条(篇)。1986
年以来,先后开展了"百强乡镇"宣传,党的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改制、重点工
程、农村劳动力转移、特色农业、生态旅游等宣传战役。先后邀请中央级新闻单
位记者采访团来博山集中采访24次, 先后接待海外媒体记者采访团8次。通过新
闻宣传, 树立孙启玉、朱洪俊、孙建博等一批新的典型人物。1998年,开展了"
抓大放小、发展板块经济"的宣传,对市里下放的20家企业进行了系列宣传报道。
1999年,围绕国庆50周年和澳门回归,集中开展了建国50周年来的成就宣传。并
在电台、电视台开辟了"20年回眸"、"20周年回顾展播专栏",宣传了改革开放20
年来博山区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发生的巨大变化。2000年,在《淄博日报》推出了"
企业解困看博山"系列报道。 "五一"前夕,在山东有线电视台制作播出了《假日
旅游. 博山行》。与中央电视台联合摄制了电视专题片《博山风景这边独好》。
2001年,组织了对公安部表彰的一级英模王勤利的宣传,《人民日报》头版头条
刊发长篇通讯并配发评论,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
社、《经济日报》、《大众日报》等均进行了报道。
文学艺术创作 1991年3月22日召开博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立大会暨博山
区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会, 参加会议代表200余人。大会通过了区文联
章程,选举产生了博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博山区文联受博山区
委和市文联双重领导,是市文联的团体会员单位。
博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博山区文联),先后指导建立了博山区盆景
根雕艺术家协会、区作家协会、区摄影家协会、区音乐家协会、区舞蹈家协会、
区书法家协会、 区工艺美术家协会、区美术家协会等8个文艺家协会,连同1990
年4月先期成立的区京剧协会九大协会共吸收发展会员近千人, 基本覆盖了全区
各艺术门类。
文学创作出现了创作丰富,人才辈出的良好局面,先后出版发行中长篇小说、
诗集、散文集、报告文学集等30余部,其中《冷梅含香》获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长
篇小说联播一等奖;两部长篇小说获市"精品工程奖"。
区书法家协会举办联办书展10余次,20余人次在全国、省、市大型展览中作
品入展并获奖。 区美术家协会举办会员画展10余次,出版会员《画集》3册,参
与送书画下乡10余次, 无偿赠送美术作品100余幅。淄博市青年摄影家协会博山
分会与博山摄影家协会,先后举办摄影展览近20次,展出摄影作品达3000余件。
区音乐家协会多部作品在省市音乐创作中获奖,其中《焦裕禄,亲人盼你回故乡》
获全省音乐创作金奖。舞蹈艺术精品迭出。历届省"小飞天"少儿舞蹈比赛,博山
区均有节目入选并获奖。戏剧曲艺好戏连台,百姓喜爱。京剧《颜文姜》在市区
演出近10场,引起了强烈反响。赏石盆景得天独厚,多次组织会员参加地区及国
家级奇石展览,进一步扩大了博山文石在海内外的传播。工艺美术独树一帜,刻
瓷作品《十大元帅》在北京跨世纪工艺美术大展中荣获金奖并被中国人民革命军
事博物馆收藏。。
1994年,博山区文联在全省六次文代会上作为唯一的区县级文联代表出席会议。
社会宣传工作 1989年, 区委制定《关于开展发扬"三种精神"活动意见》,
号召全区党员干部提倡和发扬焦裕禄精神、雷锋精神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
社会精神。举行焦裕禄事迹报告会23场,雷锋事迹报告会92场,受教育人员达30
万人次。
1990年开始,在全区开展城乡社会主义教育,制定了定期规划和具体年度实
施计划, 组建了社教工作队。采用了"工作队包村、村支部成员包村民小组、党
员户、 团员包青年"的四包教育方法,使受教育面达97%。1991年,淄博市第一
个城市社教现场会在博山召开。
1992年3月,区委派出了300余人的奔小康宣传队,分赴各镇村制定小康规划,
并把区委《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散发到全区人民手中。宣传部聘请大学教授、
老山前线英雄作报告,并安排《博山日报》、博山电视台、博山电台刊播专题讲
座。1993~1994年区委宣传部被省委宣传部评为文化下乡先进集体。
1997年, 开展了学习中共十五大精神宣传活动。2001年,组织了"庆祝建党
8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 博山区"开元洞杯"旅游文化知识竞赛等活动。2002年,
出版了《纪念焦裕禄全国书法作品集》。组织了纪念焦裕禄同志诞辰80周年大型
演唱会, 邀请了宋祖英、刘斌、徐沛东、雷岩等文化名人参加演出。组织了"百
名将军书法展"、 全国百名摄影家"裕禄故乡行"摄影展等系列活动。通讯报道工
作 1986年8月,在柳杭村举办了"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柳杭杯"游泳比赛,来
自全国30多家中央、 省、市新闻单位的20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比赛期间,
新华社、人民日报、解放军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日报等首
都和省市新闻媒介都先后发表了消息。
《中国市容报》、《消费者报》曾先后为博山登载专版;《山东画报》曾连
续8期为博山开辟专栏; 《北京周刊》 、 《国际商报》曾以《旧城展新颜》、
《山东博山陶瓷琉璃大观园建成开放》为题,向国内外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稿;
《人民日报》以《博山科技新潮》为题,以一个整版介绍了博山连续五年为全省
科技系统夺冠,以科技求进步、求发展的情况;《经济日报》对博山改革开放以
来博山开展的九项达标活动、双文明建设蓬勃发展情况作了重点报道;《大众日
报》以《博山山门大开》为题,用一个整版全面报道了博山的新姿态;《山东风
光名胜大观》画册、《十里壁画-博山故事》电视专题片也均在省市获对外宣传
奖和精品工程奖。
1986年,以区委宣传部为中心,以区电视台、区电台为枢纽,横联区直各部
门,驻地市属以上单位,纵联各镇、办事处、企业的纵横贯通、反应迅速敏捷的
通讯报道网络形成。
1989年,博山区成立了新闻中心,建立了35个新闻报道组织,聘请了26名特
邀通讯员。全区14处镇办均有2~3人的专职报道员。积极与中央、省市级新闻单
位联系,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博山。2002年,建立了新闻工作例会制度、新闻宣
传通气会制度、重大新闻稿件送审制度、新闻评议顾问例会制度、重大典型宣传
制度、上级新闻记者接待制度、节假日新闻记者值班制度等7项制度。
博山报社《博山日报》是中共博山区委机关报。1993年5月创刊,四开四版,
报头为《博山报》 ,由原新华社社长穆青题写。5月为周报,同年10月扩为周二
报。1994年1月扩为周三报,同年10月扩为周四报。1997年1月扩为周五报。1997
年5月1日改为《博山日报》 ,由市委书记李新泰题写报头。博山报社自1993年2
月开始筹备,同年经区委第二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博山报社为正局级事业
单位,归口区委宣传部,领导体制实行总编辑负责制。暂定编制30人,其中总编
辑1人,副总编辑2人,编辑记者26人。内部设要闻部、农财公交部、政法部、经
济信息部、专刊部、摄影部、总编办公室。《博山日报》版面安排为:一版要闻,
刊载国内重要时事及区内要闻;二版经济综合新闻;三版社会综合新闻;四版经
济信息。周五的二、三合版为副刊大周末,四版为副刊灵泉。
1997年4月,区委、区政府投资300余万元建设的新闻大楼交付使用。4月底,
报社由区委大楼六楼迁入新闻大楼办公。5月,内部机构调整为办公室、总编办、
政法部、经济部、专刊部、摄影美术部、广告部,在编人员增至 28 人。1998年,
全国报刊整顿,《博山日报》于1998年4月1日停刊,历时5年,共出版 908期。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 1988年以来, 积极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每年召开一
次全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暨研究年会。 先后有区自来水公司、区邮电局等8
个企业被评为市优秀政工企业, 淄博钢厂等5个政研会被评为市优秀政研会,15
人荣获市企业优秀政治工作者、优秀政工干部荣誉称号。
1988年建起了"铁人"事迹展览馆。每年评选出一批"学习铁人的好工人",共
评选出220余名。 形成了具有博山特色的思想政治工作。1989年,对全区4000名
35岁以下的青年职工政治轮训,经考核,全部获得山东省青年职工政治轮训《结
业证书》 ,6000名职工双基达标。1990-1995年,先后十余次召开全区企业思想
政治工作优秀党支部、先进班组织经验交流会,组织全区5000名职工参加省委宣
传部举办的爱国主义知识竞赛。1996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讨征文活动,
评选出优秀政工论文110篇。 1997年,利用香港回归、中共十五大召开这一有利
时机,组织全区企业职工广泛开展"喜迎回归、爱我中华、兴我企业"和学习贯彻
中共十五大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开展"三四四"活动, 即学习三种精神,建好四个阵地,评选四种先模人物。
1989年,区委发出《关于开展发扬"三种精神"活动意见》,号召全区党员干部学
习和发扬焦裕禄同志的公仆精神;人民群众的奉献精神;全社会崇尚"我为人人,
人人为我"的社会精神。 先后修复了焦裕禄纪念馆,建起了铁人事迹展览馆,雷
锋事迹展览馆,赖宁事迹展览馆,每年在焦裕禄逝世纪念日(5月14日)、"五一"
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工人、青
年团员、少先队员分别到"四馆"参观学习,并每年评选出一批学习焦裕禄的好干
部,学习铁人的好工人,学习雷锋的好青年,学习赖宁的好少年。
1991~2002年, 全区共评选出12批140名"学习焦裕禄的好干部"。编辑出版
了《踏着焦裕禄的足迹》、《裕禄故乡公仆赞》、《焦裕禄精神在故乡闪光》、
《裕禄故乡的公仆们》等4部报告文学集,共计100余万字。
第六节 政策研究
1989年5月, 区委政策研究室成立,是区委、区政府政策调研,体制改革,
信息开发研究的综合部门,归区委序列,受区委、区政府双重领导。政策研究室
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调查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区委
领导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注意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区委领导决策
提供情况建议和依据。根据区委的工作部署,拟订阶段调查研究题目,对全区调
查研究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监督、服务,组织检查,考核全区各部门、各单位
的调研工作。配合省、市委研究部门搞好有关课题的调查研究,编辑印发调研刊
物。承担全区政治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调研任务和部分文秘服务
工作任务。 1989~2002年,先后开展调研活动370余次,其中区委领导安排的重
要调研任务138次, 形成较大篇幅调研报告213篇,180余万字。代区委起草文件
212个,起草领导讲话,汇报提纲320篇,起草、审定区委工作会议、经济工作会
议等重要会议材料2350余份,共撰写调研文章740余篇,计650万字;撰写专题文
章456篇, 其中被省级报刊以上采用137篇,被市级报刊采用209篇,获市级以上
奖励86篇。编发《博山工作》168期,《博山调研》244期,《博山信息》1536期,
计12300余条, 上报信息8620余条被省、市采用3300余条。博山调研,在省、市
历次优秀调研成果、综合文稿评选中获奖次数与篇目均名列前茅。
第七节 纪律检查
纪检机构 中国共产党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
政监察的机构。1987年,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检查科、审理
科、 信访科4个科室。2002年,区纪委内设办公室、教育研究室、党风廉政建设
室、信访室(举报站)、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7个工作室。
1986~2002年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人任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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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任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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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恒 │书记 │1986.1~198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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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宜全 │书记 │1987.11~1990.5 │ ┃
┠─────────┼─────────┼─────────┼─────────┨
┃岳公伟 │书记 │1990.5~1996.5 │ ┃
┠─────────┼─────────┼─────────┼─────────┨
┃宋元爱 │书记 │1996.5~2002.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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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鸿雁 │副书记 │1986.1~199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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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泉 │副书记 │1986.1~1993.4 │ ┃
┠─────────┼─────────┼─────────┼─────────┨
┃孙丰佩 │副书记 │1991.6~199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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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存义 │副书记 │1992.11~1995.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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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即文 │副书记 │1993.4~1998.4 │ ┃
┠─────────┼─────────┼─────────┼─────────┨
┃韩森师 │副书记 │1996.4~1997.11 │ ┃
┠─────────┼─────────┼─────────┼─────────┨
┃盖新 │副书记 │1997.11~1998.11 │ ┃
┠─────────┼─────────┼─────────┼─────────┨
┃冯乃国 │副书记 │1998.4~2001.3 │ ┃
┠─────────┼─────────┼─────────┼─────────┨
┃李昌宏 │副书记 │1998.4~2002.12 │ ┃
┠─────────┼─────────┼─────────┼─────────┨
┃宋惠洲 │副书记 │2000.7~2002.12 │ ┃
┠─────────┼─────────┼─────────┼─────────┨
┃李本涛 │副书记 │2001.3~2002.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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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任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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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 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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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依忠 │办公室主任 │1986.1~19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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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祖宏 │办公室主任 │1993.4~1996.3 ┃
┠───────────┼────────────┼───────────┨
┃李昌宏 │办公室主任 │1996.3~1999.7 ┃
┠───────────┼────────────┼───────────┨
┃王怀彬 │办公室主任 │1999.7~2002.12 ┃
┠───────────┼────────────┼───────────┨
┃聂树本 │教育研究室主任 │1989.5~199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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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智勇 │教育研究室主任 │1994.7~2000.8 ┃
┠───────────┼────────────┼───────────┨
┃谭启海 │教育研究室主任 │2000.12~2002.12 ┃
┠───────────┼────────────┼───────────┨
┃冯令文 │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 │1993.4~1993.12 ┃
┠───────────┼────────────┼───────────┨
┃薛玉明 │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 │1994.5~1998.3 ┃
┠───────────┼────────────┼───────────┨
┃王军 │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 │1998.3~1998.11 ┃
┠───────────┼────────────┼───────────┨
┃高洁 │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 │1998.11~2001.12 ┃
┠───────────┼────────────┼───────────┨
┃陈昌计 │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 │2001.12~2002.12 ┃
┠───────────┼────────────┼───────────┨
┃孙即文 │信访室主任 │1986.1~1988.3 ┃
┠───────────┼────────────┼───────────┨
┃赵冠华 │信访室主任 │1988.6~1995.6 ┃
┠───────────┼────────────┼───────────┨
┃岳继香 │信访室主任 │1995.6~1996.5 ┃
┠───────────┼────────────┼───────────┨
┃张峰 │信访室主任 │1997.4~2002.12 ┃
┠───────────┼────────────┼───────────┨
┃戴长法 │纪检监察室主任 │1986.1~1990.1 ┃
┠───────────┼────────────┼───────────┨
┃江建华 │纪检监察室主任 │1990.1~1992.12 ┃
┠───────────┼────────────┼───────────┨
┃李昌宏 │纪检监察室主任 │1992.12~1994.7 ┃
┠───────────┼────────────┼───────────┨
┃刘祥进 │纪检监察室主任 │1994.7~2002.12 ┃
┠───────────┼────────────┼───────────┨
┃丁云安 │执法监察室主任 │1993.4~1996.3 ┃
┠───────────┼────────────┼───────────┨
┃丁万隆 │执法监察室主任 │1996.3~2002.12 ┃
┠───────────┼────────────┼───────────┨
┃聂观鸾 │案件审理室主任 │1986.1~1993.4 ┃
┠───────────┼────────────┼───────────┨
┃徐宪民 │案件审理室主任 │1993.4~1994.4 ┃
┠───────────┼────────────┼───────────┨
┃李昌宏 │案件审理室主任 │1994.7~1996.3 ┃
┠───────────┼────────────┼───────────┨
┃王博源 │案件审理室主任 │1996.3~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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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会议 1987年8月13日,中共淄博市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届一次委员
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区纪委常委4人,吕宜全任书记,贺鸿雁为副书记。
1990年5月23日, 中共博山区纪委六届一次委员会举行一次全体会议,选举
产生第六届中共博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7人, 岳公伟任书记,贺
鸿雁、刘同全、孙丰佩、范存义为副书记。
1995年3月27日, 中共博山区纪委七届一次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
举产生中共博山区纪委常务委员7人, 岳公伟任书记,孙即文、韩森师、盖新为
副书记。
1998年4月29日, 中共博山区纪委八届一次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
举产生中共博山区纪委常务委员7人, 宋元爱任书记,冯乃国、盖新、李昌宏为
副书记。
2003年1月25日, 中共博山区纪委九届一次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选
举产生中共博山区纪委常务委员9人, 翟乃翠任书记,李本涛、李昌宏、宋惠洲
为副书记。
廉政建设 1993年, 区纪委、监察局坚持抓好《廉政准则》和中共中央制止
奢侈浪费行为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庆典活动,狠刹公款吃
喝玩乐、公款旅游及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等不正之风,严禁新建、改扩建及装修
办公楼,对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和借用小汽车、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等行为进行
检查和治理。
1997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双清"(清理科级干部住房、清理机关干部通迅
工具)工作,对领导干部多占住房和不在公费安装范围的住宅电话及移动电话进
行清理。全区共清出机关干部多占和超面积的住房152套,分别作出全产权购买、
退房处理, 收回资金118.58万元;清出不在公费安装范围的住宅电话342部、移
动电话56部,分别作出作价、封存等处理,收回资金17万元以上。2000年,对全
区1094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住房和配备移动电话情况进行核查,对多占住房
和不在公款配备移动电话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对公费配备的移
动电话全部进行作价处理。
1987~1988年,区纪委、监察局重点开展反腐败斗争,查处以权谋私、违反
财经纪律、官僚主义和失职渎职等违纪案件。突出查办党员干部贪污受贿、以权
谋私、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533起,
审结案件478起,处分党员干部464人。共挽回经济损失697.58万元。
1988年,在区直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办普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在全区共设
立举报电话129部, 举报箱396个,政务公开栏534个,公开内容1270条,成立监
察小组409个,监督人员1239名,形成对政府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有效制约机制。
1995年,对公路"三乱"(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进行多次检查整顿。对
垄断性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进行专项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党政机关
办经济实体、乘坐超标车、借用企业资金及车辆进行清理,对公车操办婚事、印
制使用代币购物券、 医药购销不正之风进行纠正。自1996年起,先后对全区117
家企业挂牌实行重点保护,对72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开展对企业承诺服务
和制止企业"三乱"专项举报活动,遏制向企业乱收费、"吃、拿、卡、要"等加重
企业负担的行为。
认真巩固减轻农民负担成果,先后19次对全区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并积极推行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和专项审计等。
制度建设 2000年, 在区直部门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围绕中心工作和热
点、 难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共组织开展211项执法监察。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
小学乱收费、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计划生育超标准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
款等乱收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集中对"一推双考"(公开推荐与考试考核相结合
的干部选拔措施)、招考录用公务员、乡镇清退临时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招考录
用、房屋产权制度改革、村(居委会)主任助理招聘、征兵、体育中考等党委、
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例行监察和跟踪监察。标
本兼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
从1993年开始, 连续9年组织全区三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书,并把落实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存入本
人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在全区党员干部中
实行家庭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制度,在县级干部中实行收入申报制度。
1999年,建立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2000年,建立区纪委常委同基
层党政主要领导谈话制度。
从1999年1月起,在全区推行廉政宣誓制度,全区14个镇(街道)、42个区直部门、27个企事业单位和换届选举后的村两委领导班子举行廉政宣誓仪式,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班子成员2700余
人参加宣誓。
1999年6月,在全市率先建立全区86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2000年, 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监督的意见》,加大对
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检查力度;在全区建立区、镇、村党风廉政
建设三级监督网络,共聘请区、镇、村三级监督员1038名,在全区建立14个联系
点。
宣传教育 1990年, 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学党章正党风"教育活动。1991~
1993年,在全区开展"三四四"(树立三种教育、把四关、顶四风)党风竞赛活动。
1993年4月, 开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争做勤政为民模范"教育活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讨会,以胡长清、成克杰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示教
育,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电化教育年活动等。
1999年, 在全区党政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活动,全区500
多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经过4个月的学习整改,基本解决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如
何做、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如何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怎么办"三个
问题。5月,区纪委、监察局编辑政策法规性文件汇编《纪检监察工作文件选编》,
作为学习教育活动的主要教材。
2001年,购置各类电教片60多部,建立全市首家党风廉政电教资料库,并在
全区领导干部中开展党纪法规电化教育年活动, 巡回播放电教片800多场次,受
教育党员干部达20000多人次。共举办廉政培训班712场次,区纪委、监察局领导
到基层授课345场次,播放党纪法规电教片1648部次。
1997年以后,连续4年评选表彰全区"十佳勤政廉洁干部"和"十佳纪检监察干
部"。 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工作和区委中心工作开展调研,先后组织全区性大型调
研活动10余次, 撰写调研报告40余篇,上报1000余条纪检监察信息,其中4条信
息被省以上领导批示。
重视信访 开展纪检监察信访工作。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执行中纪委
《控告申诉条例》和监察部《举报办法》,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能,共处理来信
来访6201件次,信访处结率、按期结案率和优质结案率均为100%。先后建立领导
阅批包查案件等18项信访工作制度;在全市率先开展信访目标考评活动;在全区
开展以信访"三无"(无越级上访、 无集体上访、无重复上访)为内容的"信访不
出乡镇"活动, 提前一年实现中纪委三年信访目标管理规划;先后召开21次信访
调研会。
取得的成绩 博山区监察局于1990年1月被山东省监察厅表彰为全省监察系统
先进集体。 1995~2001年,区纪委、监察局连续7年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信息工
作先进单位;2000年,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1997年被评
为全省纠风工作先进单位。 2001年,区纪委有1人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
者荣誉称号。
第八节 统战工作
机构 1986年, 博山区委统战部内设有秘书科、业务一科、业务二科(后撤
销业务二科,成立区对台工作办公室)。1993年10月内部机构进行调整,业务一
科更名为业务科,秘书科改为办公室,对台办更名为中共博山区委台湾工作办公
室。1996年6月,成立博山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2002年撤销业务科,
内设中共博山区委对台工作办公室,博山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和统战
部办公室。
1986~2002年统战部领导人任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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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职 务 │ 任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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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德新 │部长 │1976~1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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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有安 │副部长 │1984~1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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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洪升 │部长 │1987~1990 ┃
┠─────────┼─────────────┼──────────┨
┃ 王金刚 │副部长 │1987~1994 ┃
┠─────────┼─────────────┼──────────┨
┃ 刘博来 │部长 │1990~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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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惠洲 │副部长 │1992~1994 ┃
┠─────────┼─────────────┼──────────┨
┃ 焦恩经 │副部长 │1994~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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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兆芳 │副部长 │1994~2002.12 ┃
┠─────────┼─────────────┼──────────┨
┃ 吴立胜 │部长 │1995~2001 ┃
┠─────────┼─────────────┼──────────┨
┃ 高世照 │副部长 │1996~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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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伟民 │副部长 │1998~2002.12 ┃
┠─────────┼─────────────┼──────────┨
┃ 赵宝英 │副部长 │2000~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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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荣孔 │部长 │2001~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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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玉军 │副部长 │2001~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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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书宝 │部长 │2002~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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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外人士工作 1986年, 博山区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九三学社
六个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相继恢复活动并逐步健全了组织机构。区委统战部与党外
代表人士定期召开"双月座谈会",对区委、区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决策,
利用双月座谈会向民主党派人士进行情况通报,对重大问题及时进行协商。区委
领导与2~3名党外代表人士建立联系制度,重大节日都主动登门拜访。
1990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区委统战部制定下发了具体贯彻落实的三条措施:一
是建立各种民主协商制度;二是定期召开民主协商会,通报会、座谈会;三是帮
助各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议政能力。16年来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党
外代表人士总共撰写有情况,有建议的提案2000多件被采纳。撰写的《关于在部
分乡镇企业中实行股份制的建议》和《加强机电市场管理试行意见》等提案,被
区政府所采纳。
1986年,区委统战部、组织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选配党外代表人士担任
政府领导职务的意见》和《关于公开推荐与考试考核相结合选拔党外副局级领导
干部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做好党
外干部政治安排的意见》。1995年区委统战部向区委写出了《关于对部分党外人
士考察和安排的意见的报告》,推荐部分党外人士担任了政府部门领导职务。在
2001年区人大、 政协换届时,党外人士担任副县级有5人,科级12人。1996年为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会议精神,区委统战
部研究制定了《关于"九五"期间党外干部选拔、 培养、使用计划》,按照"一职
两备"的要求, 建立了党外后备干部档案,全区共选拔、推荐党外干部36人,其
中担任区直部门领导职务的8人, 担任镇办领导职务的10人, 区长助理1人。至
2002年底,全区共培训党外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达420人次。1997年,采取"一推
双考"的办法, 在全区三次公开选拔党外干部,有19名党外干部走上领导工作岗
位。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1986~2002年, 区委统战部与区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
《关于做好党外干部政治安排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意见》,从党外知识分子中
共选拔出120多人作为重点培养对象,从中安排副局级干部26人,副县级干部7人。
1995年,区纪委,区监察局在组建纠风正纪检查组时,从党外知识分子中邀请了
3名同志组团参加, 使民主党派监督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1999年,统战部与区
13个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从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中选聘执法执纪监督
员的实施意见》,全区共挑选78名党外知识分子为13个执法执纪部门的特邀执法
执纪监督员。
民族宗教工作 博山区共有少数民族人数680余人,主要有回、满、朝鲜、壮、
侗5个民族, 以回族人数最多。在民族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尊
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搞好民族团结,在生产、生活中注重关心、照顾,为全
区少数民族排忧解难。2001年10月,在全区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月宣传活动》。
博山区境内有天主教、 基督教、伊斯兰教三大宗教。1986年信教群众200余
人,1990年达2000余人,宗教职业者3人,宗教活动场所21处。为加强民族宗
教工作,一是依法加强对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对全区21处宗教活动堂点(家
庭聚会点)进行登记发证,每年进行检查,实行"三定"(即分片定点、定负责人、
定活动制度),建立经常性的学习制度,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是认真落实宗教房产政策,八陡小学占用的八陡天主教会房屋36间,1987年全
部退还给了天主教会;博山区基督教在新建二路房屋55间,1987年因拓宽建设中
心路,经协商同意将其房屋拆除,由区政府拨款在秋泉路另建一座教堂,同时在
新建四路无偿给基督教会144平方米的营业用房作为教会的自养房; 1986年区政
府拨款1.7万元给伊斯兰教修复清真寺, 将淄博电瓷厂占用清真寺17间房屋归还
给清真寺。1993年7月至8月,区委统战部与公安分局共同完成了对全区宗教堂点
和教职人员的登记发证工作。
1997年,为贯彻落实中办发和省厅办《关于制止乱建庙宇和露天佛像专项整
治工作的通知》,对辖区内乱建庙宇和露天佛像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对查出
的66处乱建庙宇拆除25处,改做它用的32处,其余9处作为旅游景点。1997年3月,
在全区深入开展制止基督教、佛教非法活动专项斗争中,区委统战部与区政法委,
区公安分局联合对全区21处宗教活动堂点进行了检查、整顿,对青龙山、新泰山、
八陡镇三处非法基督教聚会点依法给予取缔,对其领头人进行批评教育,维护了
全区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
对台工作 1992年, 把涉台宣传教育纳入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的内容之一,提
高全区人民对涉台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区直机关工委举办了"台湾形势报告会",
并针对台湾局势,利用区、镇两级党校举办了七期涉台知识讲座,1000多名党员
干部参加了培训。同时,还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了涉台知识宣传教育。利
用博山饮食文化节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区委统战部与区委宣传部联合
举办了台湾风土人情摄影展和《宝岛在我心中,反台独、促统一》图片展。
1999年5月, 中央电视台,齐鲁电视台和淄博电视台联合对我区涉台宣传教
育工作进行了报道,并且专门采访了回国定居的台胞柴相珍先生,并在中央电视
台国际频道播出,播出后在台湾和东南亚的台胞中引起广泛影响。由台湾和大陆
电视台合拍的《大陆各城之旅》博山专辑播出后,对宣传博山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博山区把对台经济工作当作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企业用地,基础设施,税
收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台商落户博山。1995年经区委统战部牵线搭
桥,台湾善丰企业有限公司与博山饮食服务公司合资成立了淄博隆发塑料制品有
限公司,实现了当年投资,当年见效的高效益。2001年,区委统战部先后邀请台
商10人, 华侨2人, 英国商人1人来博山考察投资, 共达成意向3个,协议投资
2400万美元,出口贸易额200万美元。
博山籍在台同胞约60余人,多年来博山区委统战部通过加强与台胞的通信、
通邮联系,搞好接待服务,邀请台商来博参加对台招商引资洽谈会,以及组团赴
台交流等活动,广泛加强与台胞台商的交流交往,每年春节都要向台胞写慰问信、
邮贺年卡、表达节日祝福。还发动全区台属给在台的亲友写信,打电话,发邀请
信介绍区里的投资环境和招商项目,邀请他们返乡探亲考察投资,使他们受到了
祖国大陆的关怀和家乡的亲情温暖。对来博观光旅游回乡定居和考察投资的台胞
台商都给予热情、细致、周到的接待。
1986~2002年,共有1000余名台胞来博探亲、旅游观光,对每位来博台胞都
给予热情接待,并从交通、参观旅游、食宿、就医等方面提供方便和服务,发挥
台胞、台属联谊会的作用,积极为企业"三引进"牵线搭桥,全区共引进台资项目
累计3500万美元,合同利用外资1600万美元。台属张敦池主动与在台湾的亲属联
系回乡捐资助学,1998年引资25万元,在池上镇小峰村建起了"半亩园希望小学",
1999年又引资5万元建起了石马淄井希望小学, 引资2000美元为实验小学购置了
钢琴等, 建起了高标准的音乐室。为促进博台文化交流,台胞王书川先生捐资5
万元人民币,在博山图书馆建起了"书川书屋"。1996年接待台胞30余人次,帮助
台属赴台探亲5人,赠送各种纪念品28件,写慰问信65封,通话通电16人次。
第九节 机关工委工作
机构 1986年, 区直机关党委设办公室、纪委、团委,所属支部61个。1991
年5月, 区直机关党委改为中共博山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设纪工委、团工
委、 办公室。1993年12月,改为中共博山区直机关委员会。2002年9月,区直机
关党委改为中共博山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设办公室、纪工委、组织宣传科、
工会、团委。所属总支10个,党支部120个。
1986~2002年区直机关党委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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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职 务 │ 在任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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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永祥 │ 书 记 │ 1987.11-1992.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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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金昌 │ 书 记 │ 1992.11-1993.12 │ ┃
┠───────┼──────┼──────────────┼─────┨
┃ 刘克芝 │ 书 记 │ 1993.12-1996.03 │ ┃
┠───────┼──────┼──────────────┼─────┨
┃ 王以民 │ 书 记 │ 1996.04-1997.04 │ ┃
┠───────┼──────┼──────────────┼─────┨
┃ 许身英 │ 书 记 │ 1997.04-2002.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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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子兰 │ 副书记 │ 1987.11-1992.12 │ ┃
┠───────┼──────┼──────────────┼─────┨
┃ 汪连运 │ 副书记 │ 1988.02-1988.06 │ ┃
┠───────┼──────┼──────────────┼─────┨
┃ 张道珍 │ 副书记 │ 1993.11-1994.10 │ ┃
┠───────┼──────┼──────────────┼─────┨
┃ 许身英 │ 副书记 │ 1994.11-1997.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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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兆进 │ 副书记 │ 1994.11-2002.12 │ ┃
┠───────┼──────┼──────────────┼─────┨
┃ 穆汝家 │ 副书记 │ 1998.11-2002.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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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云霞 │ 副书记 │ 2001.12-2002.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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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子兰 │ 纪委书记 │ 1987.11-1988.03 │ 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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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世贵 │ 纪委书记 │ 1988.03-1993.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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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居 │ 纪委书记 │ 1993.12-1996.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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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德厚 │ 纪委书记 │ 1996.03-1998.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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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穆汝家 │ 纪委书记 │ 1998.11-2002.12 │ 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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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建设 机关党委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机关党建的首要任务, 坚持不
懈地抓好党员教育。1986至2002年,先后开展了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学党章、正
党风、"三为三忠诚"、"三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多项专题教育活动。在机
关开展了比服务、 讲奉献党性实践教育活动,"双学一做"、实施机关建设"六个
三"工程、 "双三学"、"三优两争当"、"五个一"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党的
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听、看、查、促,树立先进典型,及时在面上推广,推动机
关党的思想建设不断加强。
1998年,在区直机关开展了"三讲"教育和"学法用法"教育活动。2000年,开
展了"区直机关优秀党课教材评选活动",基层支部共撰写出党课教材62篇。开展
了"环保杯"共建美好家园征文活动,共撰写出有价值的论文42篇。2001年,举办
了区直机关党建理论大型报告会。2002年,举办了区直机关学习"十六大"文件培
训班,把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
组织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 1998年,机关党委制定
下发了《机关党(总)支部工作管理办法》。2000年制定了《机关党(总)支部
工作考核办法》,年初与各支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实行记分管理和平时
检查考核相结合。
在组织建设方面,坚持按照党章规定,对任期到届或因工作变动缺额的基层
支部班子,及时进行了改选或充实调整。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建立健全
了党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机关学习、廉洁勤政、政务公开等10几项规章
制度。1999年机关党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进一
步加强机关制度建设的通知》,使机关党建工作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积极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区直机关党委坚持把组织发展作为从严治党,搞好
机关党建的经常性重要工作来抓。 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和"六有不批"的要求, 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注意
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实行团支部推优制度,把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及时吸收到
党组织中来。严把"入口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准确掌握
党员发展的动态和倾向。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每年都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保证培训效果。2001年,推行了《发展党员公示和失误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标
准,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1986至2002年发展党员928名,转正928名。
作风建设 1986~2002年, 机关党(工)委始终坚持把党的作风建设和党风
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每年与所属党组织签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
书,并组织专人定期与不定期地进行督查和考核。广泛开展了学党章、正党风、
党纪政纪教育、评选"双十佳"(十佳勤政廉洁干部、十佳纪检监察干部)活动。
组织观看电影《新中国第一大案》和《泰安胡建学案件》等20余部廉政教育录像
片,进行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
1998年在中共十五大精神指引下,区直机关组织开展了"三优"(优质服务、
优良服务、优美环境)、"两争当"(争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党的机关工作者,
争当学习焦裕禄的好干部)活动。1999年按照区委的部署,在区直机关广泛开展
了"全区经济大合唱,我为经济发展做贡献"大讨论。重点解决了机关作风、机关
服务质量、机关纪律等9个方面突出问题。
2000年,机关党委与区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组织开展了"强素质、办实事、
树形象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 在活动中,区直机关各部门党组织为基层、为群
众办实事、好事226件次,支援款、物138万元。
2001年,在区直机关开展了机关作风建设年"五个一"活动。机关每个党(总)
支、 支部都分别挂包一个农村党支部,帮助所包村考察新上一个经济项目,"七
一"前联合上一次党课, 组织一次有政治教育意义的活动,春节前对老党员、贫
困户进行一次走访慰问,为所挂包的村至少办一件实事、好事。在此项活动中,
赠送面粉、花生油、衣物,共计折款10万元,无偿支援水泥、钢材等,共计折款
25万元。
精神文明建设 机关党(工)委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针,
坚持把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作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组织机关党组织
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认真落实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学法、
知法、懂法、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争
创文明机关、 文明单位活动。扎实开展了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深化"唯
物论"和"无神论"的教育, 进一步提高区直机关的文明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1997年组织开展了区直机关迎香港回归大型演唱比赛活动。1998年组织开展了第
六届"环保之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答卷活动和"迎国庆经济振兴杯书画展"活动。
1999年组织开展了纪念"五四运动80周年"、 建党78周年、"国庆50周年"和"澳门
回归"及纪念焦裕禄同志逝世35周年重大活动。
2000年,组织举办了"迎接新世纪矿业杯文艺联欢会","环保杯"共建美好家
园征文活动,共收到征文42篇。2001年举办了区直机关"环保之春"保龄球比赛活
动。 "绿巨人杯"游泳比赛、军民"共建杯"打靶比赛等活动。2002年组织举办了"
交通安全杯"全民健身长跑活动和庆"七一"、 庆国庆迎接党的"十六大"系列文体
活动。
机关群团工作 17年间共举办八届乒乓球比赛及登山、长跑、接力赛、游泳、
扑克、象棋等体育活动。工会积极开展评选树优工作,向上级推荐劳动模范。每
年都组织开展机关干部、 机关妇女健康查体。开展"扶贫济困"、走访慰问、"送
温暖"、 "心连心",走访老党员、困难户,为特困生捐资助学等活动。2000年成
立了区直机关"青年文明号"负责人联谊会,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开展适合青年特点
活动。年内有1个单位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8个单位获市、区级青年文明号
称号;12名同志分别获市、区级十大杰出青年和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第十节 党史工作
机构 中共博山区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简称党史委) 是区委的党史业
务职能部门。1986年,区党史委主任由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兼。1993年12
月,史志局与区档案局合并,成立史志档案局,下设党史征研科有一名副局长分
管党史资料征集工作。 1997年4月,恢复区党史委,与区档案局暂合署办公,下
设党史征研科,具体负责党史征研工作。
1986~2002年中共博山区委党史委领导任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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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职务 │ 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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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钦佩 │ 主 任 │ 1986.1-198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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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世庆 │ 主 任 │ 1987.12-1992.5 ┃
┠──────────┼─────────┼───────────────┨
┃ 王济世 │ 主 任 │ 1997.12-19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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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悦欣 │ 主 任 │ 1998.11-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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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延凯 │ 副主任 │ 1986.6-1992.5 ┃
┠──────────┼─────────┼───────────────┨
┃ 刘元吉 │ 副主任 │ 1987.6-1991.9 ┃
┠──────────┼─────────┼───────────────┨
┃ 张诚忠 │ 副主任 │ 1986.6-1992.5 ┃
┠──────────┼─────────┼───────────────┨
┃ 冯忠武 │ 副主任 │ 1997.12-2002.12 ┃
┠──────────┼─────────┼───────────────┨
┃ 孙 霞 │ 副主任 │ 1997.12-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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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资料的征集与编写 1986年以来, 专访了在全国各地的老领导、老同志
1000余人次, 发函2000件,征集回忆录600篇,100万字,访问笔录2100篇,300
万字,摘录报刊资料260篇,100万字,查抄档案资料4500卷,400万字。
征集到1945年博山遭受严重水灾和解放博山城以及革命旧址、党史人物照片
资料136幅,录音资料78盘,书画作品近百幅。
征集到1926年博山党小组开设的集成石印局印刷中共山东区委秘密宣传品用
的石板一块,以及蒋西鲁在1926年参加第六期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用的皮箱
1个和部分照片。 1990年征集到抗日战争时期宣传小册子、书信、游击战报材料
11份,区县工作报告5份,6月2日,交市博物馆收藏。
征集抗日战争初期,博山南部山区抗日自卫组织堂天道使用的大刀一把,中
央戍已会使用的腰刀一把,还有"山东人民抗日自卫团博山第一团"关防一枚,现
存入区档案馆内。 复制回忆录130份,30万字。近几年,加强党史征研力量,征
集到党史资料近2000件,300余万字,照片200余幅。
1986~2002年12月,在广征博采的基础上,先后编辑出版了《中共博山党史
大事记》(1921~1949)、《中共博山党史大事记》(1949~1993)、《中共山
东省淄博市博山区组织史资料》、《中共博山地方党史讲稿》、《山城丰碑》、
《博山人物》 、《难忘的岁月》、《博山地方武装史》等党史资料丛书,计150
万字。其中《中共博山党史大事记》(1949~1993),1996年获省优秀成果三等
奖、 市优秀党史成果二等奖;《博山人物》1999年被评为市、区精神文明建设"
精品工程"。党史资料研究成果与利用 几年来,在掌握大量资料的基础上,先后
撰写了《博山县抗日民主政府的建立及其活动》、《博山道会组织是怎样走上抗
日道路的》、《廖容标将军与一位革命老人的战斗情谊》等论文和考证文章,分
别被国家、省、市级刊物刊登。
1986年以来,为市委党史委编辑的革命故事集《闪光的脚印》和《浩然正气》、
《淄博党史人物传》等书籍提供稿件,为省、市党史委出版画册及各类纪念活动
图片提供照片120余幅,在报刊上发表和为书籍出版提供党史文章100余篇,近20
万字。
配合市委党史委、市有线电视台拍摄了《抗日烽火故里行》博山部分专题片,
配合淄博电视台拍摄了《谦益祥惨案》专题片。组织召开了有张敬焘、翟翕武、
李兆亭等在博山工作过、战斗过的老领导参加的纪念抗日战争胜利50周年座谈会。
2001年10月,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征集100余幅珍贵历史照片,制
作30块展板,举办"光辉的历程"党史展览。
中共博山县委驻地纪念馆 2002年初, 博山区决定建立第一个中共博山县委
驻地纪念馆。在纪念馆资料的征集过程中,得到了许多老领导的大力支持,征集
工作顺利完成,共征集到照片及有关资料140余(篇)件。同年10月9日,纪念馆
在刘家台村落成并举行隆重揭牌仪式。第一任博山县县委书记、山东省原副省长
张敬焘,浙江省原副省长翟翕武,公安部咨询委员会原副主任孙振,山东省科协
原党组书记、副主席刘华南,山东纺织学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李镇,老党员刘帼
巾等参加了仪式,区委书记闫西国为纪念馆揭幕。市委书记张建国专程看望了参
加仪式的老同志。《鲁中晨报》、《淄博日报》专门进行了报道。
第十一节 党校工作
机构 1986年, 博山区委党校内设办公室、教研室、教务处、教育科、行政
科。1992年定为中专体制,副县级单位,内设办公室、教务处、教研室、行政处。
1995年,建成占地20亩,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的办公、教学、宿舍为一体的综合
楼。 1997年4月,党校由青龙山迁到水河路新址。1999年5月1日,投资20多万元
的微机培训中心交付使用。2001年,投资10多万元的党校远程教育网建成使用。
2002年9月10日,博山行政干部学校在博山区委党校正式挂牌成立。
1986~2002年博山区委党校领导人任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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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职务 │ 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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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治森 │ 校长、党委书记 │ 1986.1-19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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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昌厚 │ 副校长 │ 1986.1-19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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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大民 │ 校长 │ 1987.1-199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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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秀德 │ 副校长 │ 1987.5-19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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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成新 │ 党委书记 │ 1991.2-19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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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昭星 │ 副校长 │ 1992.12-2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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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博来 │ 校长、党委副书记 │ 1995.4-19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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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维昌 │ 党委书记 │ 1995.4-19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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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悦欣 │ 副校长 │ 1995.4-19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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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峰岭 │ 校长 │ 1997.7-1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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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顺之 │ 副校长 │ 1997.7-2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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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生树 │ 副校长、党委书记 │ 1998.4-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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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洪刚 │ 校长 │ 1999.1-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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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闫西国 │ 校长 │ 2001.2-20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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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培训 1986年-2002年,党校先后举办了十三大文件读书班、乡镇干部培
训班、区属团干部十三大文件读书班、区属企业经理(厂长)培训班、村(居)
委会书记、主任培训班、科级干部哲学培训班、特色理论与市场经济培训班、区
1000人工程培训班,十五大文件学习班等主体班次,培训学员4257人。党的十六
大召开后,党校先后举办七期十六大理论培训班。举办了公共管理知识培训班、
经济强村书记培训班、 科级干部培训班、 新任职领导干部培训班,共培训学员
1810人。
学历教育 1986年, 与山东省教委联合,开设中专班。1990年,与中央党校
联合,开设经济管理大专班。1993年,与省委党校联合,开设经济管理本科班。
1998年,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联合,开设法律大专班。2000年,与省委党校函授
学院联合,开设法律本科班。至2002年底,为博山区输送了270名法律专业人才。
业余函授教育共举办了十几个专业的大中专班,为博山地区输送了3288名各类专
业的管理人才。
理论教育 在干部培训方面, 区委党校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中心,根据党中央提出的提高干部的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
性修养等 基本要求,开设"马列主义基本问题"、"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邓小
平理论基本问题"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当代世界经济"、"当代世界科技"、
"当代世界法制"、"当代世界军事和我国国防"、"当代世界和我国的民族与宗教"、
"当代世界思潮"等课程,引导学员对国际国内重大现实和战略问题进行研究和讨
论,并在教学的过程贯穿增强党性的要求,开展党性党风教育。在学历教育方面,
经济专业开设了"市场经济学"、 "世界经济学"、"统计学"、"经济写作概论"、"
国际贸易管理学"、"宏观经济运行与调控"等学科。法律专业开设了"劳动法"、"
刑法分论"、"国际经济法教程"、"刑事诉讼法教程"、"民法学分论"、"行政法学"
等课程。
教师队伍 1986-2002年,党校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校工作的通知》
精神,落实《党校工作暂行条例》,确定了强化主体,舒展两翼;内强素质,外
树形象; 单项工作争第一,全面工作创一流;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实践"三个
代表", 争创一流党校的工作思路,以教学为中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搞好教
学、科研、管理三项改革,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方针,逐步实现党校领导干
部培训制度化、规范化,使党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在教师队伍思想建设方面,
开展了争创一流、我为党校做贡献和争明星等竞赛活动,坚持政治学习和作风整
顿相结合,认真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利用焦裕禄纪念馆、孔繁森纪念馆等场所
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使党校教师队伍成为一支政治强、作风硬的好队伍。同时,
党校不断加强教师的自身队伍建设,通过自学、进修、外出培训等形式,不断提
高教师的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 2002年,党校有高级讲师6人,讲师5人,助教1
人,教学人员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学历2人。
1986~2002年,党校教研人员共撰写论文65篇,其中省级刊物登载52篇,市
级12篇。获市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1篇,出版教材4本。围绕全区的工业建设、旅
游开发、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重大问题展开调研,编写《调查报告》一集,编
写《常用应用文选》一集。
第十二节 信访工作
机构 1982年8月,设立信访办公室。1988年11月,博山区信访办公室更名为
博山区信访局,内设秘书科、检查科、接访科3个科。1990年6月,博山区信访局
更名为中共博山区委、博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1993年12月,将区信访局并入区
委办公室, 级别不变。2002年,博山区信访局内设办公室、接访科、办信科3个
科室。
1986~2002年博山区信访局领导人任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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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 名 │ 职 务 │ 任 期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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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玉梅 │ 局 长 │ 1988.11~19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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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文秀 │ 局 长 │ 1992.5~19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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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成立 │ 局 长 │ 1996.3~19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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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文明 │ 局 长 │ 1998.11~2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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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 平 │ 局 长 │ 2000.6~20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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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文秀 │ 副局长 │ 1991.8~19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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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文山 │ 副局长 │ 1993.7~19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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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文明 │ 副局长 │ 1996.3~19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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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忠才 │ 副局长 │ 1997.9~20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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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家申 │ 副局长 │ 1998.11~20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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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队伍建设 1986~1990年, 全区信访工作重点集中抓好队伍建设,网络
建设和制度建设。1991~1995年,根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信访法规
认真抓好各种形式宣传及工作落实。 1989年4月,中共博山区委、博山区人民政
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意见》,加强
基层信访网络建设,在全区24处乡镇、街道办事处选聘考核,配齐副乡镇级信访
员,1989年4月,推广山头镇建章立制,实现信访工作规范化管理经验。
1990年3月, 组织全区乡镇、 街道办事处信访员到张店、 桓台考察学习。
1992年8月,组织全区25名信访干部赴北京参加全国信访干部培训班。1996年7月,
举办了全区信访干部《信访条例》培训班。1986~2002年,举办各单位主要负责
人培训班12次,培训人数247人次。举办全区信访干部培训班19期,人数809人次。
举办基层信访民调人员培训班189期,培训人数5480人次。
信访制度建设 1989年7月,博山区印发《博山区信访工作暂行规定》,对各
级党委、政府信访部门的职责任务、主要职权作出明确规定,对处理信访问题的
基本原则和方法、主要工作制度和措施作出明确规定。
1990年5月, 印发了《博山区直机关信访工作暂行规定》,对区直各部门处
理信访问题分工作出具体规定。 1990年9月,印发了《博山区乡、镇、街道办党
政机关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试行办法》和《博山区区直机关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试行
办法》,把信访工作的主要目标量化到乡镇和区直各部,为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
提出了依据。1994年10月,区委办下发《博山区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和《博山区
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信访工作细则》,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信访处理暂行规定》和
国务院发布的《信访条例》制定的具体细则,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先后制定《关
于基层信访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关于镇街道部门信访工作考核评比计分
标准》、《关于信访档案管理具体办法》、《关于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
比规定》、《信访问题跟踪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信息工作的意见》、
《博山区信访局机关运行机制》、《博山区信访局机关十项制度》。
领导接访 1997年, 全区实施信访工作"3543"工程,即:确立各级各部门的
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直接责
任人, 信访单位和具体做信访工作的信访人员是信访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的"三级
责任制"。 实施领导接访、领导阅信、领导包案、领导分管和党委、政府定期研
究信访工作"五项制度"。 对人民来访坚持不回避、不敷衍、不激化、不迁就"四
个不字"。 注重抓好新的经济增长点,职工生产生活和防工作失误"三个源头"。
自1991年1月起, 实行每月25日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公开挂牌、文明接访日"制
度,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大班子领导轮流接访。1991~2002年,接
访群众489起3266人, 为群众办好事实事239件。优化接访程序 根据《山东省信
访处理暂行规定》、《淄博市信访处理暂行办法》、博山区信访局制定印发《关
于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的通知》、《贯彻落实山东省信访工作暂行规定细则》、
《实施淄博市信访处理办法的意见》。建立阅信工作程序、接访工作程序、案件
排查工作程序,实施群众逐级上访,依法信访,与上访人签订《双向责任书》。
信访消息 1989年1月开始编发《信息动态》 ,1990年1月改为《博山信访》,增
编《综合信息》。至2002年底,共出刊163期,提供信息626条。《实行领导接访
好》、《志不移为人民》、《耿耿爱民心》、《丁昌东摘掉了无线电八厂亏损帽
子》等26篇文章分别被《人民信访》、《淄博日报》采用。《信访战线上的排头
兵》 荣获《山东信访》一等奖,山头镇河北北村连续15年"无越级上访、无集体
上访、 无信访积案"的调查报告,产生较好的社会影响,在全区形成强化信访工
作,争创"三无"村(居)、企业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