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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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2015年初,博山区有煤矿3处,其中珑山煤矿年设计生产能力为30
万吨/年,白塔煤矿、后峪煤矿年生产能力为12万吨/年。2015年6月8日,严格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3〕9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狠抓煤井关停工作,三处煤矿完成关
停。

  【煤井关停】按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要求和相关程序,及时上报
材料,依照审批的意见,逐步、安全、稳妥、按时实施关停。要求矿井严格
按照批准的回撤方案、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落实,保证回撤矿井各种安
全生产系统、各种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作,达到不安全不回撤,不在回撤
方案的地点或设施不回撤,不得有任何侥幸心理,不得有松懈麻痹思想,确
保安全底线。要求矿井回撤必须坚守6月8日最终时间和水位-14米以上安全线。
三处煤矿严格按照要求回撤,安全完成任务。配合上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做
好关停、监督、验收和相关资金的争取等工作。珑山矿业有限公司作为博山
区回撤的重点煤矿,采取局长包井,关键地点、关键时刻包井人员盯上及全
局人员靠上的办法,发挥驻矿督察员的作用,实现关停计划。由三名党组成
员带队,不定期到三处煤矿督查,确保煤矿回撤、关停工作顺利进行。

  【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印发《博山区2015年煤炭清洁利用监管工作意
见》 和《博山区煤炭管理局2015年度煤炭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对
2015年全区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和煤炭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按照5月6日市委书记王浩在全市环保工作座谈会上对煤炭储煤场地和煤炭质
量管理工作提出的新标准,6月10组织召开全区储煤场地综合整治工作会议,
印发《博山区储煤场地综合整治活动方案》,以储煤场地综合整治工作为抓手,
推动全区煤炭清洁利用监管工作开展,减少煤炭扬尘污染,提高煤炭和空气
质量。狠抓集中经营性储煤场地建设工作。山东珑山矿业有限公司在煤矿关
闭的情况下,多方筹集资金,加大集中经营性储煤场地建设力度,顺利通过
上级验收。对31处燃煤单位储煤场地进行检查,要求企业按照要求建设防尘
设施,对储存的煤炭进行遮挡覆盖,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狠抓民用煤
季节性储煤场地布点规划工作。根据《淄博市2015年煤炭清洁利用监管工作
意见》《博山区储煤场地综合整治活动方案》及博山区《关于民用煤季节性
储煤场地布点规划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规划季节性储煤场地13处。对无照
经营储煤场地及规划外经营性储煤场地实行动态化监管,与工商局等相关单
位加强联系,及时更新无照、规划外储煤场地基础信息,协调相关部门清理
取缔。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储煤场地39处,清理取缔布点规划外储煤场地36处。
建立群众举报受理查处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并对社会公开,共接到群众举报
8起,全部处理完结。

  【清洁型煤和兰炭推广】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原煤散烧推广洁净
型煤和兰炭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全市关于洁净型煤和兰炭推广工作会议精神,
开展洁净型煤和兰炭推广工作。对全市型煤生产厂家逐一考察,通过考察认
为民用型煤使用蜂窝煤、办公场所使用球形煤较合适。用煤户主要以乡镇政
府、学校、医院和辖区内部分企业等为主,居民主要以八陡镇福山周边各村、
南部山区各村、 岭西、 石门景区各村为主。对用煤量进行调查摸底,制定
《博山区洁净型煤和兰炭推广实施方案》,为洁净型煤和兰炭推广奠定基础。
加大宣传力度,专门设置洁净型煤和兰炭产品及燃用炉具中心展室,通过现
场试烧,提高用户的信任度。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在洁净型煤和兰炭经销点
进行宣传。与区电视台合作,以社会公益广告的形式在电视上进行宣传。加
强督查、督导,定期通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成立四个党组成员分别任组长
的四个督查组,采取包片的形式对全区10处镇、街道和开发区洁净型煤和兰
炭推广工作进行督导、督查。请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牵头不定期对各镇级政
府洁净型煤和兰炭推广工作进行督导,将督导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及区空
气异味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通过以上措施,共推广型煤和兰炭3668吨。
(郑良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