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2015年,制定下发《博山区2015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
对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将“法律宣传服务赶大集”、法治
文化阵地建设等工作列为重点工作。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区普法考试阅卷工
作,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和
经营管理人员共7100余人参加全区普法考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着重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少数民族和
特殊群体等重点普法对象以及农村、社区等重点区域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化
普法宣传教育的内容,增强全区公民对各专业法的深入了解和有效运用。协
调、配合有关专业法主管部门开展专业法的宣传,1月,与民宗局联合开展
《民族宗教法》主题宣传活动;3月,与区妇联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
周、“法律进家庭”主题宣传活动,与区委宣传部、区工商局联合组织开展
“3·1 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6月,与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
分别联合开展《国土资源法》《环保法》主题宣传活动;7月,与区工会开
展《工会法》主题宣传活动;10月,与区老龄办联合开展“温馨夕阳”大型
法律咨询会;11月,与区消防大队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法》主题宣传活动。
通过各类活动的开展,整合全区法治宣传力量,扩大“法律赶大集”活动的
影响力,使“法律赶大集”成为全区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治文化的重要平
台,成为一项常态化、长期化的工作。2015年,组织“法律赶大集”118次,
参与宣传工作人员35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780余人次。
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突破口,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
深化农村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完善村级“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增强
村民的民主监督意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加快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奠定良好基础。建成白塔村、叩家村两个村级法治文化广场,2015年3月,白
塔镇白塔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以制度形式纳入普法规划,采
用增设、扩充等形式,将法治警言、法治漫画、普法三字经、法治典故以宣
传栏、展览墙、壁画等形式展示,把博山孝文化与法治文化建设有机结合,
推动法治文化阵地特色化、标准化、规模化建设。在全区10个镇(街道)、
开发区全面开展法治文化墙(广场、公园)建设,截至年底,全区建成建成
法治文化墙(广场、公园)21处。
8月,建成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中心,并正式投入使用,面积630平方米,
设有法治文化宣传长廊、法律大讲堂和法律服务窗口等基本设施,法治文化
宣传长廊将法律知识宣传、警示教育、法治文化启迪教育、法治成果展示融
为一体,免费向公民开放,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法律大讲堂为全
区机关干部、公务员、村(居)“两委”成员、社区矫正人员以及各类普法
重点人群学习法律知识提供集中场所,满足干部群众知法学法需求。中心成
立以来迎接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入党积极分子、村(居)“两委”成
员等参观人员550人次,聘请政法干警、知名律师、一线执法人员举办各类法
律讲座17场次,直接受教育人数900余人。
【律师工作】2015年,全区6家律师事务所、47名执业律师,8家基层法律
服务所,4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2015年度考核注册。截至年底,全区
律师为188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322件,其
中刑事辩护案件53件,民商案件269件。解答法律咨询1226人次,代写法律文
书117件,为企业及个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87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诉讼案件575
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32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35件,为集体和个人避免
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举办全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培训班,聘请山东理工大学教授从侵权责任
法、知识产权法和律师办案事务等几个方面对全区百余名律师、基层法律服
务工作者及实习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聘请16名律师组建博山区“公益律师讲
师团”,为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村(居)社
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讲师;举办法制讲座,进行法律
知识宣讲;开展法学理论研讨;编写法制宣传资料;指导村、社区普法宣传
工作等。
针对农村法律服务资源薄弱,群众接受专业法律服务不便的情况,开展
“法律顾问村居行”活动,“一对一”为全区各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给
各村(居) “两委” 班子、集体组织、辖区内各类性质的企业及员工、村
(居)民以及在辖区工作、生活的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组织律师及律师科人员先后到博山一中、博山六中为初一新生举办“法
制班会”。法制班会突破以往校园普法大型报告会的传统形式,让律师和司
法行政干警走进各个班级,通过与学生的近距离互动,使学生参与其中,更
有兴趣学习法律知识,从而增强法律维权意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公证工作】2015年,博山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364件,完成业务量上
浮10%工作目标。 其中国内公证1423件(民事1414件,经济9件),涉外公证
930件,涉港澳公证11件。完成通讯报道12篇,业务论文6篇,典型案例8篇。
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活动,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功能,发挥公证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坚持“人事结合、以人为主”“能援多援、应援
尽援”的原则,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
件,受援当事人15人,减免公证费10000余元。博山公证处于海洋被淄博市公
证员协会授予“全市优秀‘三零’公证员”称号。3月起,博山公证处实行
双休日值班对外办理公证业务,通过电话预约实现7天8小时工作制,推行开
展“五心”“四有”“三式”服务。在八陡镇、城西办事处开展民生政策宣
讲活动,听课人数300余人。
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公证送法进社区”“公证赶大集”活动,便民利
民活动,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卡1000余份,上街、进社区宣传3次,
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
6月,淄博市公证员协会举办全市公证行业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博山公
证处苏伟荣获技能竞赛三等奖。8月,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在滨州市大饭店举
办的2015年度滨州——淄博市公证业务联合培训班。首次举办“公众开放日”
活动,邀请市民走进公证处实地了解公证、感受公证,提高社会对公证的认
知度。(郭琼 苏伟 李丛丛)
司法行政
视图
【普法宣传】2015年,制定下发《博山区2015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
对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将“法律宣传服务赶大集”、法治
文化阵地建设等工作列为重点工作。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区普法考试阅卷工
作,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和
经营管理人员共7100余人参加全区普法考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着重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少数民族和
特殊群体等重点普法对象以及农村、社区等重点区域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化
普法宣传教育的内容,增强全区公民对各专业法的深入了解和有效运用。协
调、配合有关专业法主管部门开展专业法的宣传,1月,与民宗局联合开展
《民族宗教法》主题宣传活动;3月,与区妇联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
周、“法律进家庭”主题宣传活动,与区委宣传部、区工商局联合组织开展
“3·1 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6月,与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
分别联合开展《国土资源法》《环保法》主题宣传活动;7月,与区工会开
展《工会法》主题宣传活动;10月,与区老龄办联合开展“温馨夕阳”大型
法律咨询会;11月,与区消防大队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法》主题宣传活动。
通过各类活动的开展,整合全区法治宣传力量,扩大“法律赶大集”活动的
影响力,使“法律赶大集”成为全区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治文化的重要平
台,成为一项常态化、长期化的工作。2015年,组织“法律赶大集”118次,
参与宣传工作人员35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780余人次。
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突破口,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
深化农村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完善村级“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增强
村民的民主监督意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加快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奠定良好基础。建成白塔村、叩家村两个村级法治文化广场,2015年3月,白
塔镇白塔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以制度形式纳入普法规划,采
用增设、扩充等形式,将法治警言、法治漫画、普法三字经、法治典故以宣
传栏、展览墙、壁画等形式展示,把博山孝文化与法治文化建设有机结合,
推动法治文化阵地特色化、标准化、规模化建设。在全区10个镇(街道)、
开发区全面开展法治文化墙(广场、公园)建设,截至年底,全区建成建成
法治文化墙(广场、公园)21处。
8月,建成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中心,并正式投入使用,面积630平方米,
设有法治文化宣传长廊、法律大讲堂和法律服务窗口等基本设施,法治文化
宣传长廊将法律知识宣传、警示教育、法治文化启迪教育、法治成果展示融
为一体,免费向公民开放,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法律大讲堂为全
区机关干部、公务员、村(居)“两委”成员、社区矫正人员以及各类普法
重点人群学习法律知识提供集中场所,满足干部群众知法学法需求。中心成
立以来迎接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入党积极分子、村(居)“两委”成
员等参观人员550人次,聘请政法干警、知名律师、一线执法人员举办各类法
律讲座17场次,直接受教育人数900余人。
【律师工作】2015年,全区6家律师事务所、47名执业律师,8家基层法律
服务所,4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2015年度考核注册。截至年底,全区
律师为188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322件,其
中刑事辩护案件53件,民商案件269件。解答法律咨询1226人次,代写法律文
书117件,为企业及个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87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诉讼案件575
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32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35件,为集体和个人避免
经济损失700余万元。
举办全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培训班,聘请山东理工大学教授从侵权责任
法、知识产权法和律师办案事务等几个方面对全区百余名律师、基层法律服
务工作者及实习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聘请16名律师组建博山区“公益律师讲
师团”,为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村(居)社
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讲师;举办法制讲座,进行法律
知识宣讲;开展法学理论研讨;编写法制宣传资料;指导村、社区普法宣传
工作等。
针对农村法律服务资源薄弱,群众接受专业法律服务不便的情况,开展
“法律顾问村居行”活动,“一对一”为全区各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给
各村(居) “两委” 班子、集体组织、辖区内各类性质的企业及员工、村
(居)民以及在辖区工作、生活的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组织律师及律师科人员先后到博山一中、博山六中为初一新生举办“法
制班会”。法制班会突破以往校园普法大型报告会的传统形式,让律师和司
法行政干警走进各个班级,通过与学生的近距离互动,使学生参与其中,更
有兴趣学习法律知识,从而增强法律维权意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公证工作】2015年,博山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364件,完成业务量上
浮10%工作目标。 其中国内公证1423件(民事1414件,经济9件),涉外公证
930件,涉港澳公证11件。完成通讯报道12篇,业务论文6篇,典型案例8篇。
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活动,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功能,发挥公证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坚持“人事结合、以人为主”“能援多援、应援
尽援”的原则,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
件,受援当事人15人,减免公证费10000余元。博山公证处于海洋被淄博市公
证员协会授予“全市优秀‘三零’公证员”称号。3月起,博山公证处实行
双休日值班对外办理公证业务,通过电话预约实现7天8小时工作制,推行开
展“五心”“四有”“三式”服务。在八陡镇、城西办事处开展民生政策宣
讲活动,听课人数300余人。
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公证送法进社区”“公证赶大集”活动,便民利
民活动,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卡1000余份,上街、进社区宣传3次,
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
6月,淄博市公证员协会举办全市公证行业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博山公
证处苏伟荣获技能竞赛三等奖。8月,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在滨州市大饭店举
办的2015年度滨州——淄博市公证业务联合培训班。首次举办“公众开放日”
活动,邀请市民走进公证处实地了解公证、感受公证,提高社会对公证的认
知度。(郭琼 苏伟 李丛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