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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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2015年,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
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全年
受理案件5537件,审结、执结5587件(含旧存),解决争议标的额6.85亿元,
比2014年分别上升40.64%、37.17%和26.15%。

  【刑事审判】2015年,审结刑事案件292件367人,比2014年分别增加246
%和338%。依法严惩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和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审结故
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121件,买卖、非法持有枪支
犯罪2件,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犯罪62件。依法严惩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审
结非法经营、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经济犯罪22
件。依法严惩涉民生犯罪,审结非法排泄工业废水等污染环境犯罪4件,工
业硫磺熏制桔梗、工业盐酸制作冻粉、甲醛喷洒白菜等食品药品犯罪9件。
依法严惩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审结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玩忽职
守等职务犯罪16件。依法严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审结妨害公务犯罪12
件,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犯罪20件。坚持宽严相
济,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且罪行轻微的人员,依法从宽处理,促使改过
自新,判处缓刑110人,妥善审结未成年人犯罪9件。对判处缓刑人员开展走
访帮教,协助进行社区矫正,帮助重新融入社会。

  【民事审判】2015年,坚持调判结合,依法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审结民事案件2340件,调解撤诉率60.5%,比2014年分别上升34.17%和4.27%。
其中,妥善审结离婚、赡养、抚养等婚姻家庭案件650件,审结医疗、交通事
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596件,保护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及其他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审结建筑工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宅基地、相邻权、物业管理、
房屋租赁等案件282件,促进群众安居和邻里和睦。审结追索劳动报酬、计划
生育补贴等劳动争议案件420件,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利益。加大对重
大、复杂、敏感案件的调处力度,妥善处理原省陶第一纸箱厂172名职工要求
给付经济补偿金、恒泰怡景123名住户要求给付逾期办证和多收天然气开户费
用、原山东建筑材料厂56名职工要求给付拆迁安置补偿金等多起群体性纠纷。

  【商事审判】2015年,发挥商事审判职能调节经济关系,审结商事案件991
件,解决争议标的额4亿元,比2014年分别增长36.69%、23.08%。依法规范市
场交易秩序,审结商品买卖、房产交易、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468件,保障交
易安全,促进生产要素快速流转。依法化解金融纠纷,审结金融借款、民间
借贷、票据、保险等案件553件,维护金融秩序,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促
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对企业合法债权的保护力度,为企业追回债权1130余
万元。对涉及企业的融资担保、债权转让、股权争议等案件,慎用查封、扣
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协调达成和解协议,维护企业正常经营。

  【行政审判】2015年,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依
法受理“民告官”案件,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审结涉及治安处罚、房产登记、工伤确认等行政案件70件,其中纠正违法行
为5起。加大对依法行政行为的支持力度,审查、执结涉及社会抚养费征收、
社会保障处罚、环境处罚等非诉执行案件429件,比2014年增加87.34%。

  【执行工作】2015年,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信息化和规范化,执结案
件1263件,执行到位金额1.76亿元,比2014年分别增长30.34%和69.23%。加大
强制执行力度,开展分区域突击执行、飓风行动等集中执行活动14次,依法
采取拘留措施85人次,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43条,限制出境、限制
高消费行为6人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营造“生效裁判必须履行”
的社会氛围。运用与金融机构联合建立的司法查控网络平台,搜查、冻结、
扣押、扣划被执行人存款,有效提高执行效率,执结率提升5.6%。

  【司法公开】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深化司法公开、推动法院工作创新发展的
重要手段,按照顶层设计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息化与审判管理、
便民服务、涉诉信访等工作深度融合,投入使用审判执行工作平台系统、司
法公开系统、便民服务系统等5个方面28个子系统,为审执工作提供保障。坚
持以公开促公正、 树公信, 推动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司法公开
“三大平台”建设,并在诉讼服务场所设置庭审直播、自助查询等设备,在
法律文书上推行二维码便民服务,将立案、保全、开庭等所有流程节点信息
以及庭审视频、裁判文书实时向当事人公开,努力打造阳光透明法院。

  【司法便民】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诉讼引导、流程查询、刷卡缴
费等“一站式”服务,尽可能减轻当事人的奔波劳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推进崮山人民法庭迁址重建,重建项目已顺利开工。依托人民法庭和法官便
民工作站,便民立案67件,巡回审理案件115件,开展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活
动11次,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缓减免诉讼
费13万元,向7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4万元。支持人民调解组
织开展工作,培训人民调解员130人次,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4份,区法院
被确定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畅通
信访渠道,通过院领导亲自接待信访老户、利用远程视频为上访人员预约上
级法院接访、引导再审、争取救助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全
院案访比为2.16%,比2014年下降0.72个百分点。

  【司法宣传】2015年,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官进网格”和“公正司
法宣传年”活动,举办法制讲座、案例讲评、巡回审理、公开宣判134次,提
出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的司法建议16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组织媒体采访
团集中采访1次。开通微博、微信、互联网站,利用新媒体传播范围广、传
播速度快的特点,实时推送工作动态,其中,深入挖掘典型人物事迹和案例
资源,参与制作区委政法委组织的《民生政法》栏目7期,创作发布短小清
新的法院题材微电影、微视频6个。

  【司法改革】做好政策宣传、思想引导、调研摸底、能力储备等各项改革
准备工作,引导干警正确理解、真心拥护、主动参与改革,确保改革积极稳
妥推进。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
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 有诉必理。 自5月1日起实行登记立案, 登记立案
3728件,比2014年增加41.46%,其中当场登记率达98.5%,解决“立案难”问
题。推进审委会制度改革,重新修订《审委会工作规则》,压缩讨论案件的
范围,要求委员必须旁听汇报案件的庭审,对委员旁听庭审、回避、发表意
见、保守秘密等情况进行考核,有效提升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质量。推进人民陪
审员制度改革,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管理,争取区人大新任命
陪审员28名,陪审员总数达100名,发挥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案件作用,普
通程序案件陪审率89%。(张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