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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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2015年,突出法律监督主业,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开展“三
严三实”专题教育,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各项工作实现新提升,为平安博山、
法治博山建设作出贡献。区检察院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优秀政
法单位”,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十佳反贪局”“全省优秀派驻检察
室”荣誉称号,民行科被全国总工会表彰为“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检
察日报》《大众日报》《淄博日报》先后26次报道区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
规范司法行为、生态环境检察室等特色亮点工作。

  【查办职务犯罪】2015年,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严肃查
办危害经济发展、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立查贪污贿赂案件20人、渎职
案件6人,查办社会强烈关注的禹王山山林失火案背后玩忽职守、环境监管
失职等重特大案件,追回赃款640余万元。严厉查处危害经济发展、侵害民生
民利的职务犯罪,先后查办国企设备采购环节贿赂窝案3人、中学教辅资料
征订环节贿赂串案5人、村两委成员贪污惠农资金案4人,协助相关部门对发
案环节进行清查、建章立制。

  【打击刑事犯罪】加强与公安局、法院的密切配合,发挥批捕起诉职能,
准确打击刑事犯罪,2015年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12人,提起公诉332人,
先后办理王庆荣等生产销售毒冻粉5000余公斤、全市首例利用网贷平台非法
吸收公众存款2000余万元等重大案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78名犯罪
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嫌疑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对7件因亲友邻里纠纷引
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刑事和解,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11种决定进
行公开宣告、释法说理,最大限度地化解民怨、消除矛盾。

  【法律监督】对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全方位监督,保障严格执法和公
正司法, 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2015年依法监督立案6件8人、撤案24件
28人,对侦查活动依法提出纠正意见19次,追捕、追诉49人,对刑事、民事
判决提出抗诉14件,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执行监督案件32件,纠正监管场所
违法行为6次,纠正社区矫正监管中不规范问题7次;监督立案的张帅故意伤
害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监督案件,抗诉的孙兆兴借贷纠纷案为当事人
挽回经济损失61万余元。严格遵循程序法定和保障人权原则,对律师查询、
阅卷、会见实行网上预约,先后接待当事人和律师阅卷查询85人次,对无羁
押必要的11名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分案起诉、犯
罪记录封存、观护帮教工作,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预防职务犯罪】坚持专业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依托警示教育基地接
待20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在电台、电视台、车站、公交车等广泛进行
预防犯罪公益宣传,组织“裕禄清风”预防志愿者在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
开展反腐倡廉活动15场次,在3个社区广场建立预防文化传播点,组织全区67
名领导干部家属举办“贤内助促廉”活动,对3名发案单位负责人进行告诫
约谈。开展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活动,在山东特种工业集团、华能白杨河电
厂建立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招投标、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提
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72件,比2014年增长34%,全力服务全区产业优化升级。

  【民生检察】利用检察长接访、民生服务热线、远程接访系统等平台,畅
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74件次;引入律师、人民监督
员、镇村干部等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矛盾,妥善处理群体访、告急访35件,
召开信访听证会3次,实现全年无涉检越级信访。针对群众关切的食品药品
安全问题,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3
人、制售假药犯罪11人,立查案件背后的监管渎职犯罪1人。

  【派驻检察室工作】2015年,将司法办案作为派驻检察室取信于民的主要
途径,探索建立部分轻微刑事案件向检察室分流机制,审查起诉13起轻微刑
事案件,公开宣告19起刑事、民事案件,引导案件当事人刑事和解,对附条
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实现由辅助办案到自主办案的跨越。发
挥检察室扎根基层、联系便捷的优势,强化对基层“两所一庭”等执法司法
活动监督,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3件,协查职务犯罪案件5件,依法纠正社区矫
正人员脱管漏管问题5次,向行政执法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4份,促进基层治理
法治化水平的提升。2016年1月,3个派驻检察室全部被省检察院评定为一级
检察室。

  【生态环境检察】2015年,着眼于为青山绿水筑起坚实的司法屏障,打破
按照地域设置检察室的传统思路,成立全省首家生态环境检察室,集中办理
危害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深入摸排环境监管职务犯罪线索,针对环保项目建
设、污染监管开展警示宣传。先后办理滥伐林木、失火案件7件,督促环境
监管部门对5家擅自关闭排污设施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对3起偷排电镀废液
案件监督移送公安机关。将生态修复补偿理念引入司法办案中,对毁坏林木
类案件,以“补植复绿”作为赔偿方式,视补植情况采取宽严相济措施。12
月7日,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到博山调研,对生态环境检察室工作给予充
分肯定。

  【司法规范化建设】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从严从
实查摆司法不规范问题,集中整改司法作风简单生硬、办案程序不规范等问
题28件,做到有错必纠。建立“业务科室每周自查、案管中心每月抽查、全
院每季度互查”的三级评查机制,对2014年底以来已办结案件进行全面梳理、
逐案评查打分,构建起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开展涉案款物专项监管,
建立涉案款物专用库房,配备二维码扫描设备,实行办案科室负责查扣、财
务部门负责保管、案管中心负责监管的一体化监督机制,实现款物移交、接
收、出库、预警等流程的管理全覆盖。(王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