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 2014年,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90031万元, 完成预算的
100.03%,比2013年增长7.03%。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实现24307万元,比
2013年降低9.57%; 营业税实现29561万元, 增长39.24%; 企业所得税实现
10130万元, 降低4.34%;个人所得税实现3250万元,降低5.25%;资源税完成
420万元,降低69.41%;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8693万元,增长2.56%;房产税
完成3942万元,增长35.32%;印花税完成1621万元,增长15.05%;城镇土地使
用税完成11953万元,降低11.00%;土地增值税完成16609万元,增长365.11%;
车船税完成870万元,降低8.32%;烟叶税完成80万元,降低48.05%;耕地占
用税完成10705万元,降低50.71%;契税完成19817万元,降低23.58%;专项收
入4773万元,增长1.2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232万元,增长7.49%;罚没
收入1684万元,降低4.91%;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5398万元,增长53.04%;
其他收入1986万元,增长2.74%。
【财政支出】2014年,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29033万元, 完成预算的
104.59%,比2013年增长10.98%;扣除市级专款支出21066万元,区级实际支出
2079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5.57%,增长12.96%。主要支出项目是:一般公共
服务支出完成17328万元,占预算的86.12%; 国防支出完成216万元,占预算的
109.09%;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0428万元,占预算的119.00%;教育支出完成59478
万元,占预算的103.75%;科学技术支出完成4332万元,占预算的99.70%;文化
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2469万元, 占预算的96.4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
36372万元,占预算的95.51%;医疗卫生支出完成20016万元,占预算的102.64%;
节能保护支出完成8286万元,占预算的113.03%;城乡社会事务支出完成15116
万元,占预算的67.63%;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9668万元,占预算的103.08%;交
通运输支出完成1828万元,占预算的42.0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
成2123万元,占预算的235.37%;商品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1954万元,占预算
的191.9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301万元,占预算的30.87%;住房保障
支出完成5729万元,占预算的102.08%;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完成130万
元,占预算的87.84%;其他支出完成23259万元,占预算的367.44%。
【税费改革】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税制改革,其中实施“营改增”试
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为企业减负110万元;完善税式支出管理指标体系,
及时了解和评估税收优惠政策绩效,全年税式支出达21032万元,增强政府综
合调控能力。投入担保基金500万元,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进中小
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财源建设注入持久动力。落实正税清费相关规定,
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建设项目“一费制”改革,
查处乱收费、乱罚款,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完善征管措施】调整完善区镇财政体制,调动镇、街道、开发区科学发
展、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推进税源网格化管理和涉税信息平台建
设,探索建立税收分析预警机制和纳税评估机制,加强对税源的动态监测。
查处各种违反财经法规和偷漏税款问题,维护全区财经秩序。推进非税收入
分类规范管理,突出抓好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
管,增加政府可用财力;规范非税收入的征缴行为和减免程序,加大征管和
欠费清缴力度,非税收入管理规模达到5.97亿元。
【多元融资战略】做好政策资金争取工作,2014年到位一般性转移支付资
金521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304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3500万元。博山被
纳入中央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范围,年转移支付补助资金5100万元,
实现区域性扶持政策新突破。与各金融机构合作,加快重点建设项目融资,
主要策划五阳湖生态综合治理、 淄河上游水系建设等融资项目, 到位资金
5.61亿元。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健全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推行零基预算和综
合预算,将政府所有收入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细化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
推动项目预算滚动编制。狠抓“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落实,执行公务
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各项管理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深化公务卡
制度改革,将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9项支出列入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
政府采购、投资评审规模不断扩大,2014年共实现采购金额14077万元,节支
率8.05%;共完成项目评审额44788万元,审减率14.29%。
【教育实践活动】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
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观看《永恒》《力量》
等教育警示片;邀请市会校和区委党校有关领导作群众路线专题报告;组织
干部职工赴焦裕禄纪念馆接受廉政教育,多种载体推动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四风问题。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厉行
节约有关规定的意见》,改进工作作风;牵头起草区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
培训费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开展“慵懒散”
专项治理活动,全面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程序,狠抓制度落实,提升财
政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
局机关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以
制度促进财政工作更好的开展。参加收听市局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区
政府组织的“区长市民电话连线”等节目,办理人民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一把手负总责,与科室负
责人签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
年度政绩考核内容,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班子
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重大事项报告、诫勉
谈话、廉政承诺等制度,严格要求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挥模范带
头作用。加强廉政教育,开展“一季一堂廉政课”活动,定期召开局长办公
会和全体人员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严禁干部职工收取外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及有价
证券等。加强与区纪委派驻组的沟通与协调,召开研究有关重大决策、重大
项目安排、干部任免奖惩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会议,提前告知纪检组,
自觉接受监督。(谢兴隆)
财政
视图
【财政收入】 2014年,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90031万元, 完成预算的
100.03%,比2013年增长7.03%。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实现24307万元,比
2013年降低9.57%; 营业税实现29561万元, 增长39.24%; 企业所得税实现
10130万元, 降低4.34%;个人所得税实现3250万元,降低5.25%;资源税完成
420万元,降低69.41%;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8693万元,增长2.56%;房产税
完成3942万元,增长35.32%;印花税完成1621万元,增长15.05%;城镇土地使
用税完成11953万元,降低11.00%;土地增值税完成16609万元,增长365.11%;
车船税完成870万元,降低8.32%;烟叶税完成80万元,降低48.05%;耕地占
用税完成10705万元,降低50.71%;契税完成19817万元,降低23.58%;专项收
入4773万元,增长1.2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232万元,增长7.49%;罚没
收入1684万元,降低4.91%;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5398万元,增长53.04%;
其他收入1986万元,增长2.74%。
【财政支出】2014年,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29033万元, 完成预算的
104.59%,比2013年增长10.98%;扣除市级专款支出21066万元,区级实际支出
2079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5.57%,增长12.96%。主要支出项目是:一般公共
服务支出完成17328万元,占预算的86.12%; 国防支出完成216万元,占预算的
109.09%;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0428万元,占预算的119.00%;教育支出完成59478
万元,占预算的103.75%;科学技术支出完成4332万元,占预算的99.70%;文化
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2469万元, 占预算的96.4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
36372万元,占预算的95.51%;医疗卫生支出完成20016万元,占预算的102.64%;
节能保护支出完成8286万元,占预算的113.03%;城乡社会事务支出完成15116
万元,占预算的67.63%;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19668万元,占预算的103.08%;交
通运输支出完成1828万元,占预算的42.0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
成2123万元,占预算的235.37%;商品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1954万元,占预算
的191.9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301万元,占预算的30.87%;住房保障
支出完成5729万元,占预算的102.08%;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完成130万
元,占预算的87.84%;其他支出完成23259万元,占预算的367.44%。
【税费改革】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税制改革,其中实施“营改增”试
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为企业减负110万元;完善税式支出管理指标体系,
及时了解和评估税收优惠政策绩效,全年税式支出达21032万元,增强政府综
合调控能力。投入担保基金500万元,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推进中小
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财源建设注入持久动力。落实正税清费相关规定,
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建设项目“一费制”改革,
查处乱收费、乱罚款,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完善征管措施】调整完善区镇财政体制,调动镇、街道、开发区科学发
展、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推进税源网格化管理和涉税信息平台建
设,探索建立税收分析预警机制和纳税评估机制,加强对税源的动态监测。
查处各种违反财经法规和偷漏税款问题,维护全区财经秩序。推进非税收入
分类规范管理,突出抓好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
管,增加政府可用财力;规范非税收入的征缴行为和减免程序,加大征管和
欠费清缴力度,非税收入管理规模达到5.97亿元。
【多元融资战略】做好政策资金争取工作,2014年到位一般性转移支付资
金521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304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3500万元。博山被
纳入中央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范围,年转移支付补助资金5100万元,
实现区域性扶持政策新突破。与各金融机构合作,加快重点建设项目融资,
主要策划五阳湖生态综合治理、 淄河上游水系建设等融资项目, 到位资金
5.61亿元。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健全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推行零基预算和综
合预算,将政府所有收入纳入预算统筹安排;细化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
推动项目预算滚动编制。狠抓“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落实,执行公务
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各项管理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深化公务卡
制度改革,将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9项支出列入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
政府采购、投资评审规模不断扩大,2014年共实现采购金额14077万元,节支
率8.05%;共完成项目评审额44788万元,审减率14.29%。
【教育实践活动】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
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观看《永恒》《力量》
等教育警示片;邀请市会校和区委党校有关领导作群众路线专题报告;组织
干部职工赴焦裕禄纪念馆接受廉政教育,多种载体推动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四风问题。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厉行
节约有关规定的意见》,改进工作作风;牵头起草区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
培训费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开展“慵懒散”
专项治理活动,全面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程序,狠抓制度落实,提升财
政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
局机关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以
制度促进财政工作更好的开展。参加收听市局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区
政府组织的“区长市民电话连线”等节目,办理人民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一把手负总责,与科室负
责人签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
年度政绩考核内容,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班子
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和重大事项报告、诫勉
谈话、廉政承诺等制度,严格要求家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挥模范带
头作用。加强廉政教育,开展“一季一堂廉政课”活动,定期召开局长办公
会和全体人员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严禁干部职工收取外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及有价
证券等。加强与区纪委派驻组的沟通与协调,召开研究有关重大决策、重大
项目安排、干部任免奖惩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会议,提前告知纪检组,
自觉接受监督。(谢兴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