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并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8”妇女维
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博山”宣传月等各种宣传活动;
利用“法律五进”“法律赶大集”、法律拥军、法制报告会、妇女维权站、
法制学校等形式,把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形式不断创
新。联合公安、国土、环保、工商、信访等部门积极利用各种途径开展专业
法的宣传教育,拓宽全区法制教育途径,推进行业依法治理进程。建成或改
建3处法治文化建设基地、5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12月,获得市司法局授牌
命名。
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突破口,健全完善村级“四民主、两
公开”制度,在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维护换届选举纪律。
11月,开发区叩家村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第六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白
塔镇白塔村被市司法局推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对全区法制副校长进行调整充实,每学期为全区在校学生上一堂法制辅导课。
9月,开展“公益律师进校园”活动,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
开展“法律赶大集“工作,选择10个人口集中、辐射面广的大集,通过固定
时间、固定地点、固定人员,组织律师到镇、村大集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
辖区居民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截至年底,开展法律服务赶大集102
场次,参加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共计310人次,现场解答群众咨
询680人次。
【律师工作】2014年,全区五家律师事务所、46名执业律师,9家基层法律
服务所,4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顺利通过2014年度考核注册。截至年底,
全区律师为179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348件,
其中刑事辩护案件50件,民商案件294件;诉讼案件3件,解答法律咨询2770
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89件,为企业及个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2000余万元。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90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诉讼案件475
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03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41件,为集体和个人避免
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4月,博山区人民调解人才库成立,把全区业务水平高,政治意识强,善于
做群众工作的律师纳入人民调解人才库,为各镇、街道、开发区所辖村居、
社区、行业调解委员会出现的情节复杂、涉及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日常生活
中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6月,借助“群众之声”视频网络系统,实现10个司法所与五家律师事务所视
频互通。
7月,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在“八一”节前后在各驻博部队开展的普
法宣传活动,就婚姻法、继承法、交通安全法等与广大官兵生活息息相关的
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帮助官兵及军属提高依法维权意识,解答法律疑惑,提
供法律援助。
9月,开展“公益律师进校园活动”,为三所中学近5000名在校师生举办法制
讲座,以预防校园犯罪,提高防范意识为主题,结合未成年人案例,增强在
校中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预防犯罪意识。
10月,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在山东博港律师事务所落成。
【公证工作】 2014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146件。其中国内民事类公证
1044件,国内经济类公证21件,涉外公证1060件,涉港澳公证5件。完成通讯
报道12篇,业务论文6篇,典型案例8篇。其中,信息分别被《淄博司法行政》
刊登两篇;《博山报》头版刊登一篇。《印象博山》杂志2014年3月第12期刊
登题为《博山公证处巾帼不让须眉再创辉煌》文章。上报的论文被评为市级
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市级“十佳案例”1篇。
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功能,继续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活动,发挥
公证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坚持“人事结合、以人为主”“能援多援、
应援尽援”的原则,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
件8件,受援当事人9人,减免公证费9000余元。
2月,博山公证处苏伟被淄博市公证员协会授予“全市优秀三零公证员”称
号。
3月,将建处以来的遗嘱公证、撤销遗嘱声明书公证、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整
理造册,建立电子档案,单独保管。
推行开展“五心”“四有”“三式”服务。坚持工作重心下移,转变服务理
念。深入基层,方便群众,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选派一名工作人员参加
全区民生政策宣讲团,200余人次参加学习。全年共上门服务群众32人次;节
假日预约办证28人次。上街、进社区宣传2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
4月,博山公证处贾晓洁、苏伟被山东省司法厅考核为优秀等次执业公证员。
6月,开展“让人民群众能感知公信力”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引导公证人员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的重要性。
开展自查自纠及“公证送法进社区”“公证赶大集”活动。开展便民利民活
动,设立征求意见2014年11月20日,消防监督员对辖区内单位进行消防安全
检查2014年11月7日,博山区举行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箱,发放征
求意见卡900余份。
在淄博市司法局、市公证员协会联合举办“我的中国梦争做重质量、讲公信
公证员”演讲比赛中,博山公证处贾涛荣获演讲比赛三等奖。
7月,苏伟被山东省公证协会授予“山东省公证质量奖先进个人”称号。
8月,2014年度全市公证人员职业培训班在原山大厦举办,博山公证处组织全
体人员参会并做好接待工作。
11月,举办首次“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走进公证处实地了解公证、
感受公证。
(郑伟苏伟李丛丛)
司法行政
视图
【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并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3·8”妇女维
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平安博山”宣传月等各种宣传活动;
利用“法律五进”“法律赶大集”、法律拥军、法制报告会、妇女维权站、
法制学校等形式,把法律知识送到千家万户,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形式不断创
新。联合公安、国土、环保、工商、信访等部门积极利用各种途径开展专业
法的宣传教育,拓宽全区法制教育途径,推进行业依法治理进程。建成或改
建3处法治文化建设基地、5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12月,获得市司法局授牌
命名。
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突破口,健全完善村级“四民主、两
公开”制度,在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维护换届选举纪律。
11月,开发区叩家村被省司法厅命名为第六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白
塔镇白塔村被市司法局推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对全区法制副校长进行调整充实,每学期为全区在校学生上一堂法制辅导课。
9月,开展“公益律师进校园”活动,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
开展“法律赶大集“工作,选择10个人口集中、辐射面广的大集,通过固定
时间、固定地点、固定人员,组织律师到镇、村大集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
辖区居民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截至年底,开展法律服务赶大集102
场次,参加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共计310人次,现场解答群众咨
询680人次。
【律师工作】2014年,全区五家律师事务所、46名执业律师,9家基层法律
服务所,4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顺利通过2014年度考核注册。截至年底,
全区律师为179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348件,
其中刑事辩护案件50件,民商案件294件;诉讼案件3件,解答法律咨询2770
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89件,为企业及个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2000余万元。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90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诉讼案件475
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03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41件,为集体和个人避免
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4月,博山区人民调解人才库成立,把全区业务水平高,政治意识强,善于
做群众工作的律师纳入人民调解人才库,为各镇、街道、开发区所辖村居、
社区、行业调解委员会出现的情节复杂、涉及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日常生活
中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
6月,借助“群众之声”视频网络系统,实现10个司法所与五家律师事务所视
频互通。
7月,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在“八一”节前后在各驻博部队开展的普
法宣传活动,就婚姻法、继承法、交通安全法等与广大官兵生活息息相关的
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帮助官兵及军属提高依法维权意识,解答法律疑惑,提
供法律援助。
9月,开展“公益律师进校园活动”,为三所中学近5000名在校师生举办法制
讲座,以预防校园犯罪,提高防范意识为主题,结合未成年人案例,增强在
校中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预防犯罪意识。
10月,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在山东博港律师事务所落成。
【公证工作】 2014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146件。其中国内民事类公证
1044件,国内经济类公证21件,涉外公证1060件,涉港澳公证5件。完成通讯
报道12篇,业务论文6篇,典型案例8篇。其中,信息分别被《淄博司法行政》
刊登两篇;《博山报》头版刊登一篇。《印象博山》杂志2014年3月第12期刊
登题为《博山公证处巾帼不让须眉再创辉煌》文章。上报的论文被评为市级
二等奖2篇;三等奖3篇;市级“十佳案例”1篇。
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功能,继续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活动,发挥
公证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坚持“人事结合、以人为主”“能援多援、
应援尽援”的原则,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
件8件,受援当事人9人,减免公证费9000余元。
2月,博山公证处苏伟被淄博市公证员协会授予“全市优秀三零公证员”称
号。
3月,将建处以来的遗嘱公证、撤销遗嘱声明书公证、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整
理造册,建立电子档案,单独保管。
推行开展“五心”“四有”“三式”服务。坚持工作重心下移,转变服务理
念。深入基层,方便群众,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选派一名工作人员参加
全区民生政策宣讲团,200余人次参加学习。全年共上门服务群众32人次;节
假日预约办证28人次。上街、进社区宣传2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
4月,博山公证处贾晓洁、苏伟被山东省司法厅考核为优秀等次执业公证员。
6月,开展“让人民群众能感知公信力”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
心价值观,引导公证人员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的重要性。
开展自查自纠及“公证送法进社区”“公证赶大集”活动。开展便民利民活
动,设立征求意见2014年11月20日,消防监督员对辖区内单位进行消防安全
检查2014年11月7日,博山区举行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箱,发放征
求意见卡900余份。
在淄博市司法局、市公证员协会联合举办“我的中国梦争做重质量、讲公信
公证员”演讲比赛中,博山公证处贾涛荣获演讲比赛三等奖。
7月,苏伟被山东省公证协会授予“山东省公证质量奖先进个人”称号。
8月,2014年度全市公证人员职业培训班在原山大厦举办,博山公证处组织全
体人员参会并做好接待工作。
11月,举办首次“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走进公证处实地了解公证、
感受公证。
(郑伟苏伟李丛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