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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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价治价,继续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工作的一项重
要内容,切实加强监测分析和宏观调控,着力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不断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
业和群众负担,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
严格按政策规定,彻底清理行政事业收费。认真审核所有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采取与财
政部门联合审验的办法,进一步服务收费单位,提高收费审验工作效率,发挥收费审验的监管作用。
审验收费总额5172.34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单位35个,收费额2756.24万元,事业性收费单位120个,收
费额2416.1万元。及时掌握物价工作的新动向,疏导价格矛盾,解决企业难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物
价的变动,企事业单位中的价格矛盾越来越突出,如不及时调整,将会影响企事业单位的发展。2013
年及时上报一处经适房、一处限价房价格。协助省市局配合安徽省物价局对博山制药厂有关尿素原料
价格进行调研。联合区供电部对全区居民阶梯电价和供电设施配套收费进行深入调研。
重点围绕粮油、猪肉、蔬菜、鸡蛋等农副产品和成品油、液化气、农资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
监测品种,及时采价并深入市场对商品价格进行监测和调研,上报常规监测数据4000余条,未出现误
报、迟报、漏报等现象。2013年4月份,禽流感疫情发生后,迅速对白条鸡、禽蛋及防护禽流感相关商
品启动应急价格监测,采取密切监控价格动态、加强市场巡查、监测预警值班制度及加大信息发布力
度等积极应对措施,努力做到反应敏捷、判断准确、上报及时。
深入推进民生商品价格通报工作。把各类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信息在博山区政务网热点专题统一公
布,深受市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欢迎。积极运用价格监测数据进行认真定位比对,分析居民消费价
格指数运行的成因和趋势,提出调控预警建议,落实应对措施,在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方面作不
懈的努力。共撰写报送调研信息材料180余篇,利用中国经济导报网、山东省价格信息网、《山东价
格信息》、鲁中晨报等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布价格信息100余篇。在市局业务考核和政府信息采用中均
名列前茅,成为价格监测工作新的亮点。
积极做好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和车损鉴定工作。加强与交警部门的沟通配合,强化内部管理,严格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法的原则,把好鉴定程序和质量关。共接受公安、交警等部门委托,出具
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报告76份,鉴定金额35万余元,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失价格鉴定案件264件,鉴
定金额达342.99万元。

  【价格监督检查】贯彻价格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守法观念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按照国家规
定的价格监督检查分工管辖权和市局委托,依法对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执行价格法规政策情况进
行检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物价工作的作用,促进企业搞好价格管理;接受价格投诉,维护消费者合
法权益。以稳定市场物价,维护消费者利益为己任,对监督检查工作长抓不懈。
切实加强民生价费监督。按照省市要求,部署开展涉农收费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专项检查,对辖
区所属的2个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进行检查,进一步促使各培训机构加强内部价格管理,规范收费
行为,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全区矿山企业治理整顿工作的前
期调研、文件制订及督导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农民减负等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上半年工
业原材料价格走向,供热公司使用循环水价格,自来水公司二次供水价格进行调研和分析。
切实依法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突出节日市场检查,针对节日消费特点,把监督重点放在农贸市场、
大型超市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价格监测上,放在客流量较大的主要景点、餐饮的明码标价
执行上,放在游客出行涉及的客运、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的提醒告诫上。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
共组织3个巡查小组,10多人次,检查单位、摊点、门店等30余家,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及时纠
正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认真做好法制宣传。在“3·15”价格法颁布纪念日及重大节假日,深入商场、集市,与基层群众近
距离接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强化收费和价格管理、
落实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价格权益等工作,密切干群关系。
畅通价格举报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畅通,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
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坚持把听民声、解民意、办实事作为出发点,认真
受理群众价格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及时化解价格矛盾。共受理咨询举报40余件。协助淄博市物
价局解决落实行风热线节目反映的问题。(焦方恒刘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