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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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2月28日至30日召开。大会
应到代表214人,因病因事请假7人,实到207人。听取审议区长任书升所作的
《博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博山区2013年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博山区人
民政府关于博山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
告》;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森所作的《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
报告》、区法院院长韩强所作的《博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代
检察长李继东所作的《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分别通过关于上
述报告的决议。会议补选司志荣为博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副主任,补选孙丽鹏为博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补选
李继东为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
出的议案12件,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33件。会议决定,12件议案全
部转作重点建议办理;对所有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后由区人大常委会按照
《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暂行办法》的规定,转
交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

  【重要会议】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3月20日举行,23人出席会
议。讨论并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听取、审议和表决区政
府关于2013年度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安排情况和增强科技创新支撑力工作情况
的报告,依法任免有关人员,依法决定有关人事任职事项。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4月12日举行,19人出席会议。听取、
审议区政府关于淄博市博山区中医院采用回租赁方式筹集新建项目资金的报
告,并通过相关决议。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5月28日举行,23人出席会议。听取、
审议并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区政府关于201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开展优生优育、提高人口素质工作情
况和小城镇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2012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
审查、批准博山区2012年度财政决算,依法任免有关人员。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7月26日举行,24人出席会议。听取、
审议并表决通过区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的报告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区政府、区法院关于区十七届人大
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政府
工作报告》所列惠民实事进展情况的报告;提交区政府关于五阳湖生态旅游
度假区生态建设工程项目BT建设的报告,表决通过相应决议;对区交警大队、
区国土资源分局工作进行评议,依法通过有关人事辞职及任职事项。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9月27日举行,20人出席会议。讨论
并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
重要案件报告制度的暂行办法;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区政府关于旅游业发
展情况的报告;提交区政府关于博山区热力公司高温水管网建设项目融资的
报告,表决通过相应决议;对部分驻博市人大代表和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
分别进行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依法通过有关人事任职事项。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1月28日举行,22人出席会议。听
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区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情
况和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区检察院关于行政执法检察
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相应决议;补选1名市人大代表,依法通过
有关人事任职事项。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2月6日举行,21人出席会议。分别
表决通过部分区人大代表辞职事项和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博山镇、石
马镇镇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2月19日举行,23人出席会议。听
取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
会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分别初审区政府关于博
山区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博山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讨
论并表决通过提请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
取并批准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
议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分别讨论并表决通过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议
程、日程(草案),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
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财经计划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
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范围的决定,提交并表决人事
任免事项。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2月24日举行。会议听取、审议区
政府关于博山区热力公司融资项目的报告,并表决通过相关决议。

  【监督工作】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坚持“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
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活力博山和魅力山城建设提
供有力支持。年内,区人大常委会共举行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30次,听
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项;组织开展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29次;提
出意见、建议80条。
4月,对全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执法检
查。6月,对全区工业经济转方式调结构情况进行视察。10月,对全区老旧小
区和背街小巷改造工作进行视察。着眼促进科学发展、推进依法治区、建设
宜居山城、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撰写调研报告,为区
委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
范工作程序,及时转办,严格督办。全年共受理、转办群众来信、来访256件
(人)次,较好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

  【代表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以支持、保障和促进代表
依法履职为主线,创新举措,扎实工作,有效发挥代表作用。
为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调动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常委会
组织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评议代表活动,30名区镇人大代表向其所在
选区的744名选民代表进行述职并接受评议,选民对被评议代表的平均满意率
达993%。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和履职空间,共有140余人次代表列席
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重视代表小组和
代表活动室建设,代表活动的方式更加多样、效果更加明显。省、市人大代
表小组分别到博山区组织现场会、开展代表活动,驻博山区市人大代表围绕
全区重点工作积极开展调研、视察,部分市代表认真向常委会进行述职,较
好地发挥省、市人大代表在促进地区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对代表在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和闭会
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认真进行梳理分析,积极做好建议的
交办和督办工作,实行督办责任制,全面落实有关方面责任,安排专人到承
办单位检查、指导建议的办理和答复工作,定期听取、审议办理情况报告,
印发重在提高建议落实率的审议意见,确保办理效果。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2013年,区人大常委会共作出决议、
决定11个。4月12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博山区人民政府提
交的《关于淄博市博山区中医院采用回租赁方式筹集新建项目资金的报告》
进行审议,作出批准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中医院采用回租赁方式筹集新建
项目资金的决定。5月28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
2012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经过认真审查,作出关于批准博山区2012年度财
政决算的决议。7月26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博山区
人民政府关于五阳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生态建设项目BT建设的报告,通过同意
区人民政府关于五阳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生态建设项目BT建设报告的决议。7
月26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同意王学强同志辞去博山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9月27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
博山区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博山区热力公司高温水管网建设项目融资的报告
进行认真审议,作出批准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博山区热力公司高温水管网建
设项目融资报告的决议。11月28日,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全体区人大
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表彰优秀区人大代
表的决定。11月28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区人民检察院代
检察长李继东所作的关于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审议,作出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决议。12月6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
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博山镇、石马镇的行政区划进行调整这一情况,作出关
于调整博山镇、石马镇镇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12月19日,博山区十七届人
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听取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后,
作出关于召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12月24日博山区
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对博山区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博山区热
力公司融资项目的报告进行认真的审议后,作出批准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博
山区热力公司融资项目报告的决议。
全年共依法决定53名同志的职务任免,其中任命30人、免职23人;对12
名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考试,听取区政府2名副区长和区检察院代理检
察长的任前表态发言以及其他15名同志的供职报告。此外,还根据工作需要
接受3名区人大代表的辞呈,补选1名市人大代表。

  【科学指导基层人大】认真指导基层人大加强规范化建设,促其建章立制、
自我提升、充分履职。坚持镇、街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定期召
开基层人大工作例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基层人大工作开展得扎实有力、
富有成效。(许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