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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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淄博市公安消防支队博山区大队下设:大队机关、两个中队。该大队
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人员名额为国家行政编制,行政经费由国家支
出,业务经费由当地政府支出,大队同时也是区公安分局的业务工作机构,具有
武警、 公安双重性质,实行双重管理。大队一直保持着 “先进大队”的荣誉,
先后有2人立三等功, 大队被市局评为“先进集体”,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先进
基层党委”。
全大队共有执勤人员85人,其中现役40人,合同制消防员、文职雇员45人,
执勤车辆9部,担负着全区6个镇、3个街道、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63个自然村、
140个消防重点单位和2292个“九小场所” 的防火、灭火任务。淄博市公安消防
支队博山区大队在区委、区政府、公安分局及市支队的领导下,以抓好火灾预防
和部队建设这两项关键工作为主线,深入开展消防平安创建,坚持“从严治警”
的方针,本着积极、稳妥、求真、务实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军队基层建设纲
要》 和《消防法》,深刻领会胡锦涛 “忠诚公正,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讲
话精神,大力加强部队的革命化、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突出以执勤灭火、抢险
救援为中心,以提高战斗力为标准,认真落实新的共同条令,进一步强化部队管
理,杜绝了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社会化消防】 为探讨社会单位普遍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大队积极推广社
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报请区政府下发《关于深入开展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活
动的实施意见》,将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活动作为深化“平安博山”建设的重要
组成部分,按照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
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的总体要求,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消
防安全工作。基本达到消防管理机制健全,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齐抓共
管。
大力加强消防宣传,积极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
的“五进”活动,大队建设消防教育基地,每周末都免费对公众开放,更好地使
消防工作走向社会,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关注消防的良好氛围,从而
提高国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防火工作】 大队每年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集中进行两次抽查,同时结合重点
节日、季节等防火工作特点,相继部署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筑消防设施
健康运行年,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等专项治理行动。
5月后, 全区全警全员、全力以赴,联合派出所开展“十八大消防保卫”活动,
累计检查单位 5000 余个次, 整改消除火灾隐患2万余处。推行火灾隐患举报制
度,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切实关注消防、参与消防,鼓励群众主动举报火灾隐患和
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火灾事故案件的查处和督促消除火灾
隐患的力度,严防养患成灾。

【战训工作】 大队紧紧围绕打造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战略目标,按照“灭大火、
打大仗、抢大险”的要求,深化训练与改革。在训练工作中能坚持“从难、从严、
从实战出发”的训练原则,突出重点,加强应用训练,贴近实战,立足灭大火,
打恶仗的准备。对企事业单位开展“六熟悉”活动,共编制高层建筑、劳动密集
型企业、易燃易爆化工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各类灭火预案140余份,演练140余
次。进行道路水源普查,对辖区内的市政消火栓进行全面普查,制作档案,做到
底数清, 情况明, 为做好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年内,大队共接警出动
530余起, 出动消防车辆1056余车次,解救遇险群众40余人次,抢救保护物资价
值1214 余万元,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消防装备】 每年区委、区政府都将消防安全工作当作全区发展的基础工作来
抓, 不断加大消防安全方面的投入。年内投入100余万元给辖区两个消防中队补
充新的个人防护装备、执勤器材、特勤器材和抢险救援消防车,使大队的执勤器
材更为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