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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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设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室、城建环保工作室、教
科文卫工作室、 人事代表工作室、法制信访工作室6个正科级行政单位,办公室
内设老干科、机关事务管理科(正科级事业单位)。2012年,区人大常委会以科
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紧紧
围绕推动博山老工业区全面振兴的总体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
权,在解放思想中开拓创新,在求真务实中积极作为,实现了本届人大工作的良
好开局。

【重要会议】 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1月12日至15日召开。
大会应到代表215人, 因病因事请假2人,实到213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
代区长任书升所作的《博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了《博山区人民政府关
于博山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博山区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
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元爱所作的《博山区人大常
委会工作报告》、区法院代院长韩强所作的《博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
察院检察长王学强所作的《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
上述报告的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博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委员,博山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博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博山区人
民检察院检察长,博山区出席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大会共收到
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1件,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39件。会议决
定,11件议案全部转作重点建议办理;对所有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后由区人大
常委会按照《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暂行办法》的规
定,转交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
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9日至31日召开。大会应
到代表213人, 因病因事请假4人,实到209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区长任
书升所作的《博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了《博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博山区
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博山
区人民政府关于博山区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
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森所作的《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工
作报告》、区法院院长韩强所作的《博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检察院检察
长王学强所作的《博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上述报告
的决议。会议补选郑德庆为博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补
选房邢德、高雪长为博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大会共收到
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0件,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30件。会议决
定,10件议案全部转作重点建议办理;对所有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后由区人大
常委会按照《博山区人大常委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暂行办法》的规
定,转交区政府、区法院及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
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3月27日举行。 区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森、孙昆华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出席
会议。会议讨论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和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
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区政府关于新材料工业发
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度城建
重点工程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依法决定了有关人事任职事项。
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5月18日举行。 区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森、赵德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出席会
议。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区政府关于201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科技研发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2011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
审查、批准了博山区2011年度财政决算。
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7月17日举行。 区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迎春、房宽良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3人出
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区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
于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依法决定了关于
许可对有关区人大代表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暂停其区人大代表职务事项。
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9月25日举行。 区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森、孙昆华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8人出席
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区政府关于繁荣发展地域文化工作情况的报
告》《关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法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9日举行。区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德、邓迎春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出席
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
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关
于大巡防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区政府关于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加快中小学
校安工程建设的报告》,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政府采取融资租赁
方式加快中小学校安工程建设的决定》;依法决定了有关人事辞职和任免事项。
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0日举行。区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森、房宽良分别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9人出席
会议。会议听取《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区
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初审了《区政府关于博山
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
于博山区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讨论通
过了提请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区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资
格的审查报告》,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议程、日程(草案),区十七届人
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
财经计划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二次
会议列席范围的决定》;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从工商银行博山支行贷款建设博山
区实验中学新校区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区政府从工商
银行博山支行贷款建设博山区实验中学新校区的决定》;依法决定了有关人事免
职事项。

【监督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主题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
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
点、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促进“一府两院”
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活力博山和魅力山城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2012年,区
人大常委会共举行常委会会议6次、 主任会议25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8
项;组织开展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23次;提出意见、建议67条。
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区政府关于新材料工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度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安
排情况的报告》《关于201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科技研发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情
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
于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
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繁荣发展地域文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
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大巡
防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专题主任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区法院关于立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区
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6月,对全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了视察;
8月,对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进行了视察;9月,对全区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进行了视察;10月,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11月,
对全区城区道路升级改造和农村公路建设等城建重点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视察。
着眼促进科学发展、推进依法治区、建设宜居山城、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开展
专题调研活动,撰写了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区委正确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及时转办,严格督
办。全年共受理、转办群众来信、来访286件(人)次,较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
维护了群众利益。

【代表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紧扣新一届区人大代表的结构
特点和新形势对代表工作的新要求,以支持、保障和促进代表依法履职为主线,
创新举措,扎实工作,有效发挥了代表作用。
努力提高代表执行职务能力。针对换届后代表结构变化较大、新代表较多的
特点, 举办了区十七届人大代表培训班,对200余名区人大代表集中进行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专题培训。及
时为代表订阅、发放有关学习资料,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多
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得到了新的提高。
努力提高代表履职成效。继续组织开展“访代表、听意见、促履职”活动,
坚持定期联系代表制度,创新联系方式,常委会组成人员会同“一府两院”负责
同志分组联系人大代表,面对面交流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进一步畅通民
意渠道。按照便于组织、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将全区各级人大代表进行了合理
编组。以有场所、有设备、有制度、有计划、有档案为标准,进一步加强代表活
动室建设。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全年共有30余名代表列席常委会
会议, 110余名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旁听法院庭审等
活动。组织区级以上人大代表进行健康查体,代表履职动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对代表在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和闭会期间
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认真进行梳理分析,积极做好建议的交办和督
办工作,实行督办责任制,全面落实有关方面责任,安排专人到承办单位检查、
指导建议的办理和答复工作,定期听取、审议办理情况报告,印发了重在提高建
议落实率的审议意见,确保了办理效果。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 依法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人
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2012年,区人大常委会共作出决议、决定6个。5月18
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区政府关于2011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
经过认真审查, 作出《关于批准博山区2011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7月17日,
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区公安分局关于对有关区人大代表采取刑
事强制措施的报告》,作出《关于许可对有关区人大代表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暂
停其区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11月29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区政府关于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加快中小学校安工程建设的报告》,作出《关于
批准区政府采取融资租赁方式加快中小学校安工程建设的决定》。12月20日,区
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表决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区十七
届人大二次会议列席范围的决定》;审议《区政府关于从工商银行博山支行贷款
建设博山区实验中学新校区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区政府从工商银行博山支
行贷款建设博山区实验中学新校区的决定》。
按照《组织法》的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全年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5
人次, 其中任命46人次、免职9人次。对16名拟任命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考试,
听取了31名同志的供职报告。

【科学指导基层人大】 认真指导基层人大加强规范化建设,促其建章立制、自
我提升、充分履职。坚持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基
层人大工作例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基层人大工作开展得扎实有力、富有成
效。(公克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