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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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博山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现有编制5人,设办公室、业务科,担负着全
区民族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2012年被淄博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表彰为
“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先进单位”,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2012年度工作考核先
进单位”。
2012年, 全区共有少数民族28个,人口1009人。区级宗教团体3个,合法宗
教场所28处,专职神职人员82人,历史遗留未开放寺庙159处。

【民族宗教基础工作】 深入抓好“和谐宗教场所”创建活动,努力改善宗教场
所软硬件设施。 完成17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帮助4名教职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和
养老保险, 帮助1名教职人员申请了最低生活保障。和谐场所创建活动顺利通过
省宗教局达标验收。深入开展非法宗教活动及场所专项清理整治,规范教职人员
2名,制止违法宗教建设1处。积极创建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窗口。建立少数民族服
务窗口2处, 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实施重大宗教活动备案制度,对重大
宗教活动严格进行审查审批。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民间信仰及季节性庙宇管理办
法。 高度重视抓好信息调研工作。累计向各级信息部门报送信息100余篇,向区
主要领导编辑报送专报12期,完成专项调研报告5篇。

【民族宗教宣传】 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提
供咨询服务3次。深入开展民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走访慰问困难少数民族家庭5
户。 组织举办少数民族群众书画展1次。积极组队参加“工陶杯”全市少数民族
毽球比赛。抓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散发、张贴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
份,悬挂横幅40余条,刊出各类板报、专栏20余期。深入开展理论培训,组织召
开宗教界人士座谈会3次,组织专题培训班2次。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加省、
市开展的政策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抓好“宗教慈善周”活动。引导和组织宗教场
所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累计捐助慈善物资10万余元,走访敬老院3家、儿童
康复中心1家。一批总投资100余万元服务当地的基建设施,活动周期间正式投入
使用。

【民族宗教稳定工作】 抓好关键节点安保维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定期接访及
带班值班制度,着力维护宗教重大节日及中央、省、市、区重大会议召开期间民
宗领域安全稳定。抓好宗教场所“安全年”创建活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
查处、 整改安全隐患10余处,组织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及演练1次,开展清真食品
专项检查2次, 对27处宗教场所全部落实挂包责任制。深入开展“走基层、面对
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认真化解基督教突出问题,有效促进基督教和谐稳
定发展。 排查化解矛盾纠纷9件次,消除不稳定因患2处,开展专题调研1次。严
密抓好各种宗教活动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山东省突发事
件应对条例》,不断提高民宗领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强化应急管理工作
基础,修改完善《博山区民族宗教领域应急管理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1次。
注重抓好民族宗教舆情反馈及防范体系建设。加强对信教群众、重点人员及不稳
定因素的监控和信息反馈。 扎实推进反邪教警示教育,在4处宗教场所建立反邪
教警示教育基地。

【帮扶救助工作】 广泛开展少数民族困难户慈善救助活动。帮助2户少数民族
群众申请办理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帮助1名少数民族重病患者申请救助金5000元,
并为其捐款1000元。认真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社会公益活动,走访慰问弱势群
体150余人,发放慰问品、慰问金1.5万余元。为14名参加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办
理认定手续。及时为11户穆斯林户兑现牛羊肉价格补贴1100元。积极帮助淄博清
梅居食品厂顺利通过清真食品标示认定。(焦玉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