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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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2年,全区总人口为454472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85441人,出生
人口3460人,人口出生率为7.6‰,人口自然增长率-2.4‰。合法生育率为97%;
女性初婚1620人; 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89.9%,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
目标,并被中共博山区委、博山区人民政府授予“2012年度全区农村工作先进单
位”、“2012年度全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等荣誉称号。

【人口目标管理】 严格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加大对各镇、街道、开
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力度。2012年,任书升区长代表区委、区政府与
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区直相关部门签订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区委、区政府始终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人口问题,坚持“一把手”
亲自抓、负总责,牢牢把握党委、政府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主体推动地位。区委
常委会、区长办公会坚持定期听取计生工作情况汇报,重点研究当前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强化包镇责任,成立专门工作组跟上做工作,对后进单位实
行靠上督导,查原因、理思路、定措施,快速扭转被动局面。严格兑现奖惩,确
保人口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2011年度全区人口和计划生
育工作情况的通报》 ,对9个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先进单位、22个工作先进村(社
区、 单位)、10个履职先进部门、57 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通报,对17名近五
年内没有出现违法生育村居的计生专干授予了“突出贡献奖” , 并且给予每人
600元现金奖励。 下发《博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2011年度计划生育
“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重点管理”的通报》,对工作出现问题的博山经济
开发区西北峪村等37个单位予以“一票否决” , 对博山经济开发区青龙湾村等
18个单位予以“黄牌警告”,对博山经济开发区实行“重点管理”。

【依法行政】 3月,重新修改完善《博山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进一步规
范行政程序,促进依法行政,坚持对违法生育案件分类研究,实行个案分析和领
导包案责任制,对违法生育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全区共发放张贴《有奖举报办法》
3000份,进一步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顺利完成全年征收任务。严格按照
市11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坚
持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实行责任追究,2012年全区共查处党员干部
违法生育案件4起,对4名违法生育党员给予党纪处分,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
员、党代表及各类评先树优、模范先进、党员发展等进行资格审查,有问题的坚
决按要求实行“一票否决”。与法院联合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案件进行了强
制执行, 共强制执行违法生育当事人4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成功化解企业
职工因退休加发30%养老补助金问题所产生的矛盾, 减少上访案件发生。强化基
层调研,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基层文明执法和信访工
作专项活动,坚持文明执法,杜绝违规操作、推诿扯皮现象,确保“两条底线”
不出问题,对省市区转办案件、人民来信、电话举报,坚持具体走访调查,确保
调查属实。全年共接到群众举报违法生育案件23件,市计生委转来人民信访案件
12件,均得到了圆满答复。

【利益导向】 坚持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计生出发,做好普惠政策与优惠政策
的有机衔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在
低保救助、升学就业、医疗保障等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予以优先优待,建立以政
府财政为列支渠道的奖励资金兑现机制,对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千方百计予以落实。
2012年, 共计拨付计划生育各项经费813万元,4405人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
助, 落实资金168.336万元;特别扶助429人,落实资金33.6万元;209名计划生
育家庭子女享受中考降低十分录取政策;独女家庭共有4829人享受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补助;2317人享受低保政策。落实第一批共1307人企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
父母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落实资金350余万元。开展生育关怀行动,走访慰
问了部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基层困难计划生育干部,发放慰问金3.7万元。

【人口数据管理】 扎实做好出生信息瞒、漏、错报的核查上报工作,共修正育
龄妇女信息系统出生人口信息54人次,补报往年出生81人,上报当年违法生育42
人,共接收利用各部门数据8642条,对工商登记在博山区的共19111条企业信息,
开展企业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摸底调查活动。 核清正常运营企业10343个,未正常
运营企业7612个, 对20-45周岁户籍登记在博山区育龄妇女信息开展信息核对工
作,全区共核实73733条育龄妇女信息,为做好城市社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把流动人口管理融入社区综合治理之中,实行流
动人口“六个一”管理办法,各公安派出所在办理或查验暂住证、工商部门在办
理营业执照、劳动部门在办理务工证时,同时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无证人
员及时通报计生部门;各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与房屋出租户签订流动人口综
合管理责任书,落实房主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坚持联合巡查巡访,发现问题及时
处理。全面推广社区微机管理软件,社区实行微机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省际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工
作制度、省内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双向交流协议机制,与省内
外18个区县签订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协议书》, 提高流动人口的通报回执率。
全区流入成年育龄妇女信息通报率达100%, 流出人员信息通报催办率达到95%以
上。

【宣传教育】 集中开展节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双节”、“三八”节、孝妇
文化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开展“纪念第23个世界人
口日暨庆祝基本国策确立30周年”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全区计划生育知识竞
赛, 共设置宣传栏8个,流动宣传车11辆,发放宣传品4万余份,免费服务500余
人次。制作涵盖政策法规篇、关爱女孩篇、利益导向篇、优生保健篇、出生缺陷
干预篇、奖扶政策篇的系列电视公益广告宣传片在区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在区
电台开辟专门版块定期播出计生工作内容,对全区人口计生宣传标语进行规范清
理,进一步优化计划生育户外宣传环境。开展计划生育“走基层”活动,挖掘基
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人物23人,在《博山人口》、区电台等媒体进深入报道,促
进全区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高度重视计生通讯员队伍建设,举办两期全区计生
系统通讯员培训班,大幅度提高我区人口计生宣传报道的质量和水平,在市级以
上主流媒体刊发计生稿件140篇。

【服务站建设】规范技术服务阵地建设,按照国家计生服务机构建设要求,对全
区镇街计生服务站、中心村计生服务室进行标准化改造和规范化建设,对全区所
有镇办300多名村级计生专职员进行轮训, 新建开发区、八陡镇两处计生服务站
并正式投入使用。扎实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成立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指导小组,投入50万余元为服务中心配备了血球分析仪、全
自动电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仪器设备,2012年,全区参检人数2446人,参检率
71%。对下岗、失业、无业人员实行免费查体,全面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基层基础建设】 强化基层基础,严把健康查体和长效措施落实两个关口,实
行查体工作重点人员管理制,将流出在外、有违法生育倾向的人群纳入重点管理
范围,并严格进行三次查体,千方百计提高查体到位率,并把重点人群查体到位
率和违法生育人员长效措施落实率纳入考核指标。强化对查体弄虚作假现象的查
处力度,通过回推违法生育案件,对在查体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单位,除
在考核中加倍扣分外,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并
与出现问题的镇办负责人进行面对面通报反馈,责令被通报单位限期整改,并要
求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2012年,全区查体率达98.7%。坚持宣传引导,强
化责任,严格奖惩,每月进行跟踪通报,切实保证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稳中有升。
年终考核反馈,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与重点管理单位的党政“一把手”面对面交
流,强化基层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强化考核督导,加强对薄弱单位重点难点
工作的督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对各项计划生育重
点指标完成情况,坚持每月以《政务信息》的形式通报至区大班子主要领导、各
镇(街道、开发区)党政一把手等计生“五职责任人”。

【计划生育协会】指导基层做好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工作,将男女平等、移风易
俗、计划生育奖惩约束等内容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之中,促进计划生育
村民自治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2012年,村民自治工作突出的柳杭社区被评选为
全国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城东街道良庄社区、山头街道秋谷社区、
八陡镇金桥村被评选为全省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制定印发《关于进
一步加强企业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建设的通知》,扎实开展企业和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工作。开展“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活动和
“5.29协会会员活动日”活动。(邱海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