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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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博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区政府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履
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现有人员28人。
2012年,紧紧围绕“平安博山”建设,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整治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安全生产形势
总体保持稳定,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
积极贡献。

【监督检查】 2012年,按照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
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煤矿、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林业防火、特种设备等
重点行业领域和一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
的持续稳定。
1月、 4月、7月、10月,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这一工作主
线,在全区安全生产领域分别部署开展四次重点行动,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
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煤矿、道路交通、公共聚集场所、林业防火、特种设备等
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的各类安全生产集中治理
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2月, 印发《关于调整博山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及时对区安委会人员结构进行调整。区安委会专门成立督查组,对各专业安委会
及各镇、街道、开发区安委会人员调整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各级安委会人员调整
工作全部按时调整到位。
4月, 从区政府、区安委会、镇(街道、开发区)三个层面,对全区安全生
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在各行业领域自查的基础
上,区安委会组织安监、建设、公安、监察、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紧紧
围绕危化、 非煤、消防、建设、交通等9个重点行业领域, 对10个镇、街道、开
发区逐一进行了集中检查。公安、监察部门的参与,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打
非治违” 的执法检查效果。至年底,共检查各类企业938家(次),下达整改指
令书454份, 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行为16836起,责令停产、停业4家,
暂扣许可证4个。
5月, 在全区部署“典型企业示范带动”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典型
企业示范带动”活动进一步提高同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通知》,从5月7
日至7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整个活动在各行业领域内共确定12个典型企业,
通过安监部门的重点指导后,对典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先进的工作方法、工作
经验进行了总结,并以镇、街道、开发区为单位,组织辖区内相同行业企业主要
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到典型企业进行了参观学习,示范效果非常明显,进一步
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6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积极组织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
活动。制定印发《博山区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分阶段开展“安全
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周、应急预案演练、安全社区创建等形
式的宣教活动。
11月初,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
通知》,对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全区煤矿、非煤
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
品、特种设备、冶金等重点企业、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进行认真、全面、细致的
检查, 组织各类检查组26个,检查企业312家(次),形成全区各行业领域安全
生产监管工作的高压态势,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11月底,部署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烟花爆竹批发企
业为监管重点,强化烟花爆竹经营销售源头监管,新建烟花爆竹仓库1470平方米,
经省安监局竣工验收后已经投入使用;严格落实城区烟花爆竹常年零售业户专店
经营的要求,城区业户全部落实专店经营;严格落实“合理总局,总量控制,方
便群众”的要求,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零售业户审批办证工作。
2012年,共执法监察生产经营单位3274家次,查处各类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
2521条,下达整改指令书825份,立案10起。

【事故案例】 2012年2月14日10时左右,淄博双桥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更换成品
仓库屋面通风口彩钢板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博山区人民政府立即成立由区安监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
博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有关人员参加,
对事故发生情况进行了调查。
经查,淄博双桥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规章制度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将工程
发包给未取得相关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且未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
指定专人对外来施工队伍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未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安全管
理不到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李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