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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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博山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同时挂博山区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牌子,内
设行政科、 业务科、稽征一科、稽征二科、财务科5个科室。主要负责贯彻国家
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水资源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区域内水资源
进行调查、勘察和评价;编制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保护方案;对凿井许可和取
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报告进行审批;组织协调水资源科研任务,负责水资源动态
观测和水质监测;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指导全区的节约用水工作。
2012年,博山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水资源管理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
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要求,在全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水资源管理工作知名度和覆盖面不断提高。被市委、市政
府表彰为全市水利工作先进集体;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与渔业局
联合表彰为全市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先进单位;被淄博市水资源管理办公室
表彰为全市水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水资源费征收先进单位。王军被市委、市
政府表彰为全市水利工作先进个人,记三等功;杨德庆被市人事局、市水利局表
彰为全市水利工作先进个人; 孙兆营 、马昌华、王金美被市人事局、市水利局
表彰为全市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先进个人。

【水资源勘探与开发】 博山地处淄博向斜南端,区内无客水来源,大气降水是
唯一补给源,多年平均降水量为707.0毫米, 地表水资源量10814.9万立方米,可
供水量1501.8万立方米 ;地下水资源量11096.5万立方米,可开采量为8251.3万
立方米,水资源总量17703.3万立方米。区内地表水开发利用主要用于农业生产,
地下水为主要饮用水源,现有源泉、天津湾两个集中供水水源地,主要为城区及
近郊镇村提供工业及居民生活用水,农村郊区以自备井供水为主。
2012年全区自备井单位及供水企业共开采地下水1765万立方米,其中自备井
单位开采560万立方米, 供水企业开采1205万立方米。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合理
优化调度,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在城区范围内禁止新打机井,对新建地下水
取水工程按照标准验收,防止串层污染。鼓励企业使用中水和劣质水,华能淄博
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年使用中水200万立方米左右, 有效地节约宝贵的优质地下
水。

【水资源保护】 组织开展了入河排污口调查,基本摸清了全区排污口分布情况,
编制入河排污口分布图。制定《博山区重点水功能区规划》,建立水功能区水质
监测长效机制, 对4个水功能区的9个断面地表水及5个水源地地下水进行水质定
期监测。制订《博山区重要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实施意见》,对天津湾、
源泉、神头3处重要饮用水源地的开采量、水质标准、安全监控提出具体的要求。
逐步实现“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的重要饮用水源地达标
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充分利用遍布全区各镇、办及开发区的地下水动态观测网
和水质监测网加强监测, 全年观测地下水位数据1368个,化验水样117个,并对
地下水位和水质监测情况进行分析,同时还收集气象、水文、环保、矿山排水等
一系列资料,为水资源优化调度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取水审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尤其是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实行
水资源论证制度,经过论证后方可办理取水许可证。截至2012年底,全区共办理
270 份取水许可证,其中农业156份,企业114份。

【计划节水】 2012年,全区计划用水量1543万立方米,其中自来水704万立方米,
自备水542万立方米,再生水262万立方米,其它水和地表水35万立方米。对用水
单位统一编制用水计划,下达《用水计划书》,对非居民用水户执行“年计划、
月调度、季考核”,严格执行《淄博市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
法》,对超计划用水户实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资源费制度,大力促进计划用
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的开展。 2012年度全区共安装节水器具900套,东佳集团投资
800万元新建中水回用项目,年节水量达702.1万立方米。全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
率达到97.3%,万元产值取水量下降到22立方米。

【水资源费征收】 根据博价字〔2007〕17号文的要求,自2007年6月1日起,优
质地下水水资源费由0.9元/立方米调至1.15元/立方米, 劣质地下水水资源费由
0.5元/立方米调至0.75元/立方米。 严格按照征收标准和程序,做到依法征收、
足额征收,全年累计征收水资源费1115万元。 (马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