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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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博山区物价局内设办公室、价格管理科、价格认证中心、价格监测中
心。2011年8月,物价检查所改为行政机构,更名为博山区价格监督检查局,核定
行政编制8名。
2012年,突出“稳物价、促发展、优服务、惠民生”四大主题,紧紧围绕以
“富裕、生态、文化、幸福、平安”为标志的“活力博山,魅力山城”建设,认
真履行职责,努力开拓创新,积极应对各种困难挑战,为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较快
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了一些工作。

【收费管理】 严格按政策规定,彻底清理行政事业收费。在年审过程中,认真
审核所有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采取与财政部门联合审验的办法,审验收
费总额5172.34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单位35个,收费额2756.24万元,事业性收
费单位120个,收费额2416.1万元。及时掌握物价工作的新动向,疏导价格矛盾,
解决企业难题。及时上报博山区3处经济适用房价格、3所学校收费价格调整方案、
1家医院自制药品定价方案, 并协助上级搞好成本监审,大都已由市局批复。严
格按照规定程序对博山溶洞、如月湖湿地公园等门票价格进行调整或批复,支持
博山旅游龙头企业的发展。根据企业要求,理顺天燃气开户费用。

【价格监测分析】 重点围绕粮油、猪肉、蔬菜、鸡蛋等农副产品和成品油、液
化气、农资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监测品种,做好价格监测分析,及时反映价
格动态和供销情况,加密监测频次,为党委政府和市局调控市场决策提供第一手
材料。加强基层监测点建设,增点增人,扩大了监测覆盖面,全面准确反映我区
市场价格动态。省级日用陶瓷价格监测点运行正常。进一步加强价格预警制度及
应急监测上报工作。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等节假日期间,采取专人
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开通等措施,加强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副食品等
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重点监测,及时汇总上报价格动态信息。突出抓好价格监
测机构建设,区价格监测中心顺利通过市级规范化验收。

【民生商品价格通报】 把各类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信息在博山区政务网热点专题
统一公布,深受市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欢迎。积极运用价格监测数据进行认真
定位比对,分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运行的成因和趋势,提出调控预警建议,落实
应对措施。先后对生猪、农资、蔬菜等价格的市场变化情况作调研,其中《山东
部分市反映近日大米价格出现上涨》被国办专报采用,《基层反映近期民用灌装
液化气价格持续小幅下调》等22篇被市府办采用,《生猪价格跌幅明显,猪肉价
格回落缓慢》等24篇被《中国经济导报》、《山东价格信息》《鲁中晨报》等新
闻媒体采用。全年向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新闻媒体报送各类调研文章、宣传报道
材料128篇,区级以上共采用96篇,连续三年政府信息采用在区直部门名列第一,
价格宣传工作被国家发改委表彰为全国先进单位。

【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和车损鉴定】 加强与交警部门的沟通配合,强化内部管理,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法的原则,把好鉴定程序和质量关。2012年,共
出具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报告79份, 鉴定金额35.43万元,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车辆
损失价格鉴定案件402件,鉴定金额达401.11万元。

【物价监督检查】 加强民生价费监督。围绕解决上学难、看病贵问题,大力规
范教育收费和药品医疗价格行为,联合区纪委、区教育局开展医疗卫生、教育自
查和专项检查,切实将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住院费用“一日清”等政策制
度落实到位。高度重视市价检局下转案件的处理工作,经区政府专门会议研究,
确定具体处理方案,已收缴罚款140余万元。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元旦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共组织3
个巡查小组,10多人次,检查单位、摊点、门店等30余家,采取提醒、告诫等方
式,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及时纠正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营造良好的
价格环境。
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卫生医疗体制改革,坚持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确保基本
药物价格政策落实到位,努力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协助省价格监督检查局对博山
制药厂药物原料价格和博山盐业销售价格进行调研和考察。
通过日常价格举报投诉及“行风热线”等形式,认真受理并及时答复或调解
价格投诉案件,有效地解决了一大批价格热点和难点问题。全年受理价格举报投
诉和咨询64件,办结63件,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焦方恒 刘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