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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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国家统计局博山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由山东调查总队直
接管理,其规格为正科级。下设综合科、农村调查科、产业调查科。
2012年,被淄博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12年被博山区
委授予全区“党务公开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被博山区委区政府
授予全区“档案工作”先进单位;连续第三年被博山区委区政府评为“建设博山
贡献单位”。
国家统计局博山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
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上级调查队上报调查结
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
查任务。

【国家调查任务】 1. 一体化住户调查。2012年下半年,博山调查队按照《国家
统计局关于印发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国统字〔2012〕22
号)和山东调查总队《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山东省统计局 关于明确山东一
体化住户调查职责分工的通知》(鲁调字〔2012〕44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
博山区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样本抽选和开户工作。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开户工作
分为两个时间段。第一阶段是样本抽选阶段,时间从2012年4月至2012年8月,采
用分层、 多阶段随即抽样的方法完成了新样本的抽选和报批工作,全区共抽选3
个农村样本点和3个城镇样本点, 共计60户记账户;第二阶段是新样本网点的布
置落实阶段, 时间从2012年9月至2012年11月,完成了新网点的开点、开户和试
记账、试调查工作。2012年12月1日,正式启用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网点。
2. 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在全区抽选100户农村调查户作为调查样本,通过按
天记录现金账和实物账且每月录入电脑上报的方法完成国家点农村住户抽样调查
上报工作。了解农村住户的生产、收入、消费、积累情况和社会活动情况,研究
农民收入变化和生活质量变化情况。
3. 农产品价格调查。全区抽选了19个调查户和4个调查单位作为调查样本,
采用了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调查内容包括被调查单位生产并
出售的主要农产品的名称、出售数量、价格、金额,由调查户和调查单位将数据
及时记入农产品生产价格调查台帐或住户日记帐中,调查队统一按季度进行上报。
4.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调查。调查对象为在全区抽选的100户农村住户调查户。
调查方式为由调查人员进入调查户进行访问或从农村住户收支台帐中取得生产性
固定资产的投资数据。农户建房投资情况调查对象为住户调查村全村建房情况。
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调查每季度进行一次。
5. 农民工监测调查。调查对象为在全区抽选的100户农村住户调查样本。通
过定期收集农民工相关统计信息,准确反映农民工数量、流向、结构、就业、收
支、生活、社会保障及创业情况,从宏观上把握农民工发展变化情况,为制定科
学的农民工政策、加强和改善农民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根据调查频率和方式不
同分为4个调查问卷, 分别为开户调查问卷、季度监测调查问卷、年度监测调查
问卷、举家外出调查问卷。调查主要采用辅助调查员逐户上门面访方式完成。调
查频率为每季度进行一次。
6.农产量抽样调查。以夏粮和秋粮等主要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作为调查主题,
全区确定了2个秋粮(玉米)调查点和2个夏粮(小麦)调查点。每个调查点选取
一个有代表性的村民小组,对村民小组的所有种植地块进行踏田估产,在估产的
基础上采取随机起点、 对称等距的垄测法,在每个调查点抽选5个自然地块,在
每个地块放置5个10平方市尺的长方形小样本, 对所放样本内的农作物进行实际
收割、脱粒、去杂、晾晒、称重,以此推算亩产量。
7. 农作物播种面积抽样调查。全区确定了5个调查村作为农作物综合面积调
查点。 在这5个调查村全村中按照播种面积调查主题的结构、水平和稳定性等选
择有代表性的村民小组,对抽中的村民小组所有自然地块登记、丈量,并建立台
账。对冬小麦、玉米、综合播种面积进行丈量调查。在村民小组中采取随机起点、
对称等距的抽样方法抽选10户有代表性的农户进行入户访问,开展农户农作物播
种面积春夏播和秋冬播意向调查,了解农民的种植结构。
8.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对规模调查户和畜禽生产单位在每年年末进行摸底,
把年末生猪存栏500头以上、 牛存栏200头以上、 羊存栏1000只以上、家禽存栏
20000只以上的规模户和单位确定为第二年的调查对象,对其进行季度跟踪调查,
掌握畜禽生产形势。 2012年全区调查规模以上养猪户29户、规模养鸡户8户、规
模养羊户1户, 规模养牛户2户。同时,对全区抽中的4个调查小区内的所有猪、
牛、羊、禽的散养户按照季度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散养户畜禽生产情况。调查时
期为季报。
9.农林牧渔中间消耗调查。在全区抽选2个大户和9个普通农户作为调查对象,
对涉及农产品中间消耗的包括种子(仔畜)、饲料、肥料等物质消耗和生产服务
支出进行调查上报。调查分为夏粮、秋粮、畜牧业半年报、其他农产品年报、林
业产品年报和渔业产品年报。
10. 服务业小微企业调查。全区共12个调查单位,调查对象包括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
等行业。调查时期为半年报、年报。

【为地方政府服务任务】 1.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国家点抽选的100户农村调查户
同时作为地方点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样本。调查采用日记账和访问调查相结合的数
据收集方式,其中农村住户成员现金收入与支出、实物收入与支出资料通过调查
户记账取得,并进行计算机录入汇总。每季度、年度根据取得的抽样调查数据推
算全区农村居民收入和支出情况。
2. 分镇农民收支情况调查。在全区8个镇、办,开发区开展分镇农民收支情
况调查。 在每个镇、办,开发区按照随机抽样调查的方法抽取2-4个村作为调查
样本村,再从每个调查村中选取一个有代表性的村民小组,按照随机起点、对称
等距抽样的办法抽取10户调查户。住户成员收入与支出情况通过调查户记账取得,
调查数据处理使用国家统计局统一研制的计算机处理程序完成,年末根据取得的
数据推算本年度分镇农民收入和支出情况。
3.县级粮食产量调查。为及时、准确反映博山区粮食生产情况,按照山东调
查总队制度要求,在全区抽选20个村作为调查点,每个调查点根据耕地等级、面
积按比例抽选三个调查地块,对调查地块按照春播、夏播、秋冬播三个时期调查
播种面积。小麦、玉米品种对所有调查地块进行踏田估产,根据预计亩产按照随
机等距抽样抽选20个调查点进行实割实测,在估产的基础上采取随机等距等距方
法在每个调查点抽选5个自然地块,在每个地块放置5个10平方市尺的小样本,对
所放样本内的农作物进行实际收割、脱粒、去杂、晾晒、称重,以此推算地块亩
产。对调查地块上播种的稻谷、大豆、甘薯需进行非放样实测,其余粮食作物采
取以预代实的方法上报。由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队根据上报的基础数据推算全区
粮食亩产、面积和总产并报国家统计局核准予以反馈,作为博山区粮食产量的法
定数据。(朱 平)